重返狼羣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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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某一作品後,相信你心中會有不少感想,寫一份讀後感,記錄收穫與付出吧。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讀後感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重返狼羣讀後感,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重返狼羣讀後感

重返狼羣讀後感 篇1

用了幾天的時間我讀完了李薇漪寫的《重返狼羣》這篇文章給了我極大的震撼。

這篇文章主要寫的是作者李薇漪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活了一隻剛剛出生僅五天的小狼,從此開始了與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帶回都市餵養,併為他起名“格林”。幾個月後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開始顯現,城市已經不是“格林”的棲息之所了。李微漪決定帶他回到草原,讓他重返狼羣。

在草原上安營紮寨長達半年時間,從夏到冬,李微漪帶着格林尋找狼跡,數次遭到野獸與藏獒攻擊。長大的“格林”守護着媽媽。在朋友亦風的'幫助下,格林終於得以野化,重返狼羣。

在人們眼中狼是壞人的代表如:狼狽為奸,狼心狗肺等而在這本書中狼卻是有感情的,狼用實際行動來回報人類。“格林”把作者當成了媽媽把作者的男朋友當成了爸爸。既然藏獒頭領可以接納一隻小狼,我們人類就不能把保護動物放在第一位嗎?在作者重病時,格林把僅存的一隻野兔來給作者吃,當時我就淚流滿面,一隻狼都能有人類的感情,難道我們人類還要以動物做為老師嗎?

大家都認為狼吃羊是最該萬死,其實,狼吃羊是天經地義的。狼吃羊,既可以讓羊運動,被吃掉的羊還是老弱病殘的,這樣,既可以讓我們吃到健康的羊肉,病毒也可以不在羊羣傳播,所以狼吃羊不僅無害,還有好處呢。

讀完了《重返狼羣》這本書以後,對動物,對大自然,對人都有了重新的認識。動物都遵循自然法則在生存,而人在千方百計的破壞自然。我們為什麼不能保護動物保護自然呢?雖然“格林”永遠失去了他所愛的“爸爸媽媽”但是“格林”的那種堅強,勇敢,不離不棄的精神深深地打動了我。我會像小狼學習,做一給關心父母,不讓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這本書十分感人,我向大家推薦這本書,和小狼一起踏上反羣之路。

重返狼羣讀後感 篇2

在沒有讀《重返狼羣》之前,我對狼的認識就是殘酷、令人害怕,幾乎沒有什麼好評價。但為什麼還有人寫關於它的故事呢?帶着這樣的疑惑我拿起了這本書。

閲讀這本書的過程中,我認識了可愛、機智的主人公格林——它是一匹小狼。

作者李微漪在若爾蓋大原救下奄奄一息的小狼,這一舉動令我非常感動。她將小狼帶回了家,調皮的小狼可沒少給她搗亂,偷吃西紅柿,逗蜜峯被蟄,被金雕追擊,喝青稞酒等等。雖然它很調皮,總是惹禍,可是在我眼裏它是那麼可愛。

沒讀這本書之前,我對狼的生活習性一點都不瞭解,通過閲讀這本書讓我對狼有了新的'認識,特別是狼羣圍攻犛牛羣的場景。狼羣經過細緻的探查周邊地形環境,選擇隱避的地勢在四周分散埋伏,等犛牛羣靠近的距離差不多了,狼羣中響起一聲長鳴,此時所有狼就瘋了一樣衝進犛牛羣,犛牛羣突然受到攻擊,就像炸開了鍋的爆米花一樣,四處亂逃,根本沒反擊能力,狼羣完美的團隊合作和機智精準的判斷讓它們贏得了這場對決。

看到這裏又有一件事讓我很是費解,為什麼狼吃羊、犛牛,牧民不殺它們呢?再繼續閲讀下去,我才知道這是因為生物鏈,狼不僅僅吃羊和犛牛,還吃其他生物,如田鼠、黃羊等。如果沒有狼去限制田鼠、黃羊數量,草原的土地會被破壞,草也就會被吃光,草沒了,牧民們也就不能養羊啦!讀完這本書後我才明白草原是一個自然的、和諧的、共處的大家庭。

同學們,聽我説了這麼多,你們對狼一定也很感興趣吧,我們一起去探索更多的關於狼的祕密吧!

重返狼羣讀後感 篇3

無論草原多麼危險,李微漪,憑藉自己的勇敢,向大草原深處走去……

這本書講的是女畫家李微漪,去諾貝爾草原寫生時,偶遇了剛出生就喪失親人的'小狼,她一聲悲痛的長嚎,竟然喚醒了小狼。從此一人一狼如母子。但小狼格林畢竟是隻狼,他不可能生活在城市裏,於是李微漪做出一個重大決定:她要帶狼回草原,陪格林重返狼羣!

她,一個柔弱的女子。為了格林重返狼羣,不失野性,自己把自己野化,她親自教格林抓鼠兔,與惡狗戰鬥,陪格林上狼山尋找狼的蹤跡……無論炎夏還是寒冬,她一個女子,為了格林能重返狼羣,是花費了多少精力,多少勇氣啊!

書裏有一個情節令我記憶深刻。李微漪為幫助格林找到狼羣,隻身一人帶着它上了狼山。黑夜降臨,山上黑漆漆一片,沒有信號、了無人跡,無數次把自己陷入了恐懼的深淵中,她不斷的鼓勵自己,告訴自己我並不畏懼,憑藉自己的勇氣度過了一個個難熬夜晚,這不禁讓我想到了我自己。

我從小就怕黑,可以説什麼都怕。除了自家人,其他人都讓我感覺很陌生。我連去姐姐家住一晚,半夜還要鬧回家,害得姑父又要把我送回來,所以我很少睡在別人家。就是在自己家,我也怕。大晚上,窗外黑漆漆的,一點星光都看不見,感覺自己雙眼失明瞭似的。閉了眼,彷彿房間裏有人進來了,猛地張開眼,一片黑……手在牀頭摸索着。打開燈,哦,沒人,在房間裏。窗外的風把樹吹得沙沙作響,聽得我渾身起雞皮疙瘩。關燈,閉眼,還是害怕,索性打開夜燈睡覺。躺在牀上,我想起李微漪一個人在沒有信號,沒有人煙的深山老林裏都能睡得着,而我在家裏,又何嘗不能呢?我默默地告訴自己,拿出勇氣,戰勝恐懼,閉上眼,深吸一口氣,對自己説,我一定行。想着想着,忽然豁達,轉眼就睡去了……原來甜甜地睡去就這麼簡單。

小狼格林的故事令我受益匪淺,讓我學會了獨立,變得勇敢。我也在長大,總有一天會奔赴屬於我自己的星辰大海,為夢想奮鬥。

重返狼羣讀後感 篇4

這個寒假,我反覆幾次捧起《重返狼羣》這本書,我的心起伏難平。這本書讓我一會兒淚如雨下;一會兒大汗淋漓;一會兒心驚膽戰;一會兒熱血沸騰。作者在文中的步步驚心,帶給我精神上的震撼都是前所未有的。

讀到作者李微漪(養狼女),我稱她狼媽,初見到奄奄一息的小狼。她那既興奮又傷心的心情時,我也是又哭又笑。高興的是有隻小狼還活着,難過的是其他六隻小狼全死了。小狼是因為裝死才存活下來的,我沒想到小狼崽是這樣的聰明,他用裝死來迷惑眾人,五天未進食竟然還活着。讀到狼媽把小狼帶回家,取名格林。放在天台上放養,並想辦法激發小狼格林的野性基因時。我敬佩狼媽對動物的尊重和理解。狼媽採用在實踐中鍛鍊格林。讀到草原河水裏漂浮着各種垃圾,井水裏的水比加過牛奶的咖啡還濃時,我很傷心也很生氣。這麼美的大自然,卻被人類丟棄的一個個垃圾污染成這樣,真叫人痛心。同時我又為草原裏的動物們生存環境而擔憂。文中盜獵者們肆意大量捕殺狼,只是為了得到一張狼皮,以致狼羣幾近絕跡。我痛恨那些壞人,我要呼籲人們:不要再獵殺動物了,不要再穿裘皮大衣等。人類已經破壞了大自然的生物鏈。再殺下去,人類將面臨更大的危機,子孫後代該怎樣生存。狼媽帶格林重返狼羣。在草原,遇見善良的牧民:南卡、多吉、扎西、巴桑……他們都對狼媽和格林那麼友好,盡一切力量幫助狼媽。我感受到了牧民們的善良與淳樸。

狼媽李微漪為了小狼犧牲種。種。冒着生命的'危險,九死一生,最終使格林成功重返狼羣。讀完這本書,讓我對狼又有了新的認識:那半大的小狼在吃羊或鼠兔時,知道給狼媽留條腿;在狼媽病倒時,小狼會日夜焦慮的守候,還會把自己的“私藏”野兔喂媽媽;在狼媽被瘋狗追咬時,會毫不猶豫拼死救狼媽……狼的自由獨立、頑強競爭、勇敢進取的精神值得我們人類學習。作者的善良與膽大妄為更讓我敬佩。

重返狼羣讀後感 篇5

李微漪的《重返狼羣》看完,久久難以平靜,一種許久不曾有過的感動伴隨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騰起來,格林最後離開它日夜相伴的“狼媽”重返狼族時一步一回頭的情景,是那樣的歷歷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種怎樣厚重的情感,才能讓人與狼之間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戀與不捨!他們共同歷經無數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後的離別。還記得在大雪封山,糧盡彈絕,面臨生死威脅的時候,格林日夜狩獵,維持着自己和人類媽媽的生命。狼是一種何等護食的動物,卻能忍着飢餓將它獵到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類親人分享。這種信任和愛,卻也是“狼媽”用普通人無法想象的'巨大犧牲換來的,“狼媽”與格林的這種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變了我們根深蒂固的惡狼觀念。作者説,她明白會遇到怎樣的狼,卻不明白會遇到怎樣的人!在人跡罕至的大草原,在冰天雪地的狼山,當飢餓威脅到生命時,他們期望能夠遇到人,卻也最怕遇到人,獵殺狼的那些人帶給他們的只有死亡。當以前綠草繁盛的若爾蓋草原濕地變成如今沙化嚴重狼跡罕至缺水乾燥生物鏈嚴重斷裂的惡劣環境時,他們想要重返狼羣是何其的困難!

我們此刻越來越沒有信仰,什麼都不信,什麼都不敬,唯對利益頂禮膜拜,每一天為着一點點蠅頭小利做着大逆不道的事,嘴上喊着惡狼,卻不知人類自己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種族。

應對不斷惡化的環境,我們人類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學會與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對於自然界的其他物種,給他們留點生存的餘地!

重返狼羣讀後感 篇6

在這個假期,我閲讀了一本小説,是一本與狼有關的書,這本小説的名字叫《讓我陪你重返狼羣》,顧名思義,這本書講述的是作者李微漪收養了一隻狼,漸漸的,這隻狼長大了,於是李微漪就把這頭狼帶到了草原上,訓練它,培養它,只期待那一天能送這頭狼回狼羣。

既然提到了這頭狼是由人撫養的狼,那麼它一定有名字,它的名字叫格林,是一頭母狼,而小説的主人公是就是小狼格林和李微漪,故事發生在一個叫若爾蓋的大草原上,年輕的女畫家李微漪在這片草原上寫生,聽聞當地有關於狼的事情,些許真的.是命中註定,於是便與這頭小狼偶遇了,而這頭小狼剛剛失去了父母兄弟,還未睜開眼睛就要斷氣的小狼。當李微漪見到這頭小狼時,一聲悲痛長嚎,小狼竟然動了動耳朵,奇蹟般的活了過來!

小狼求生的目光觸動了李微漪內心的最柔軟的地方,李微漪緊緊抱住這隻倖存的小狼,帶它回到了城裏。從此視它為親子,撫養它,陪伴它,領會它,訓練它。

但鋼筋水泥林立的繁華都市並不是野性草原狼的真正家園。但為了狼的尊嚴,自由和滿心滿眼對原始故土的嚮往,於是帶領着格林在一次來到了若爾蓋草原上,讓格林練習捕獵,並與藏獒面對面,和藏獒交鋒時,小狼格林總是屢戰屢敗,屢戰屢敗。落下全身傷痛,但並非全無益處,這會讓格林在戰鬥中成長。在這段時光裏,李微漪感受到了狼的愛,熾熱,純粹。他們母女倆相依相守,如影隨形。

終於有一天,遠處傳來一聲威嚴而不容質疑的狼嚎,這是狼王接納家族成員的聲音,緊接着,狼羣的嗥聲時不時在曠野迴響,格林聽到了親族的召喚。格林終於在深深的雪中拔出了前腿,邁出了離開人類重返狼羣的腳步。

重返狼羣讀後感 篇7

一天我在小區外散步時正好看見了一家新開業的書店,於是我走進去看能不能買到我喜歡的書。我隨意拿起一本比較厚的書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後面是詳細介紹人與狼共同生活成長的故事,我覺得很有趣就買了下來。

回家後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來看,才發現這本書的.名字叫《重返狼羣》,看着這個標題我就很想把這本書一口氣讀完,直到一個月後……

“終於讀完了。”我歎了口氣,繼續回想書中人與狼的種種……

這本書讀完後令我非常感動,我以前一直認為狼與狗是一樣的,但是讀了這本書後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區別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強的狗則是很温順,温順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棄自尊去討好主人。我從書中瞭解到在作者李微準備用鐵鏈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時它會發抗不讓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會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會站起來。

後來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撿回它的地方若爾蓋草原,在那兒又發生了很多人與狼的故事……

在若爾蓋草原的獒場裏的事讓我看獒的觀點改變了,以前我把獒堪稱一種兇惡、暴躁的殺人機器。但是看了這本書後我發現獒是一種理解人性、尊老愛幼的動物。

這本書最讓我震撼的是一匹家養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並且還是融入了狼羣。這些成功還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辦到的,我就講一下詳細的內容吧!

不能讓狼碰鐵器,不然以後它就不怕槍和刀了,不能餵食(捕獵成長階段)它就會養成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習慣了。養狗容易養狼難,能養了並放歸草原在歷史上已經是奇蹟了。

重返狼羣讀後感 篇8

拿到《讓我陪你重返狼羣》這本書以後,我便一直沒碰它,因為我討厭狼。今年寒假的一天,我隨便翻開,引起了我的興趣,於是我便認真品味起來。

整本書圍繞着一隻小狼所展開,雖然故事很簡單,但卻動人心絃。這本書主要寫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救活了一隻小狼,並把它帶回家飼養。但在城市中管不住小狼的野性,經常和居民發生衝突。李微漪只能把小狼帶回草原,進行野化,在經歷了無數次生生死死,小狼終於迴歸草原狼羣。

在讀這本書之前,狼是貪婪的動物就深深印在我的腦子裏。什麼《三隻小豬》《小紅帽》《小兔子乖乖》。狼都是一個反派角色。翻開成語詞典“狼心狗肺”“狼子野心”。都是在説狼是最壞的動物。所以剛看這本書時,我是抱着牴觸的心理去讀的。可讀完後,不管這故事是真是假,我還是被打動了,狼,看上去兇狠,奸詐,貪婪,誰又能想到,“狼媽媽“生病時,不進温暖的棚子,無論風吹雨打,還是睡意朦朧,都堅持守在窗邊。“狼媽媽”被一羣大狗追咬時,奮不顧身地撲上去追趕大狗。冬天食物匱乏時,總是跑出來之不易的.獵物分享給“狼媽媽”。這些真實又感動的事例,顛覆了我對狼的認知。

不僅是這樣,狼對於自然生態的平衡也有一席之地。如果沒有狼,野兔會瘋狂地吃光花草樹木,傳染病瘋狂地席捲世界,自然平衡就會遭到嚴重的破壞,現在很多人站起來為狼平反昭雪,我也是其中之一。

讀完《讓我陪你重返狼羣》我對狼有了一個新的認知,同時我也在思考李微漪的一句話“我救下的是一頭孤狼的命,但我們能改變整個狼羣的命運嗎?”

重返狼羣讀後感 篇9

無論草原多麼危險,但李微漪,憑藉自己的勇敢,向大草原深處走去。

這本書講的是女畫家李微漪,去諾貝爾草原寫生時,偶遇了剛出生就喪失親人的小狼,她一聲悲痛的長嚎,竟然喚醒了小狼。從此一人一狼如母子。但小狼格林畢竟是隻狼,他不可能生活在城市裏,於是李微漪做出一個重大決定:她要帶狼回草原,陪格林重返狼羣!

剛開始的這本書,我就佩服李微漪的勇氣,她竟然把狼帶回了城市,真令我吃驚。她一個柔弱的女子,竟敢獨自一人帶一匹狼生活。她為了培養格林的生存能力,自己把自己野化,她帶着格林一起捕鼠兔,一起追趕領地狗,一起捕獵,還陪格林上狼山尋找狼的蹤跡……這一切都源於她的勇敢。

書裏有一個故事令我記憶深刻。李微漪為幫助格林找到狼羣,隻身一人帶着一匹狼上了狼山。黑夜降臨,山上黑漆漆一片,李微漪憑藉自己的.勇氣,在這無信號、無人的地方,陪着格林多少個日夜,只為幫助格林找到狼羣,她的勇氣令我佩服。這不禁讓我想到了我自己。

我從小就怕黑,可以説什麼都怕。除了自家人,其他人都讓我感覺很陌生。我連去姐姐家住一晚,半夜還要鬧回家,害得姑父又要把我送回來,所以我很少睡在別人家。就是在自己家,我也怕。大晚上,窗外黑漆漆的,一點星光都看不見,感覺自己雙眼失明瞭似的。閉了眼,彷彿房間裏有人進來了,猛地張開眼,一片黑……手在牀頭摸索着。打開燈,哦,沒人,在房間裏。窗外的風把樹吹得沙沙作響,聽得我渾身起雞皮疙瘩。關燈,閉眼,還是害怕,索性打開夜燈睡覺。躺在牀上,我想起李微漪一個人在這麼大的森林,她能睡得着嗎?想想她又想想我,天差地別。我默默地告訴自己,把你的勇氣,你的膽識和信心拿出來吧,閉上眼,深吸一口氣,對自己説,我一定行,拿出勇氣,戰勝恐懼,甜甜地睡去原來就這麼簡單。

小狼格林的故事令我受益匪淺,學會了獨立變得勇敢,我也在長大,總有一天會奔赴屬於我自己的天空,為夢想奮鬥。

重返狼羣讀後感 篇10

格林,一隻小狼。在二零一零年李微漪救下了它;二零一一年格林重返狼羣;二零一三年格林與李微漪,亦風已經分離了七百多天,在這七百多個日夜之中,他們沒有一天不想格林。

終於,日夜懸心的李微漪變賣家產為尋找格林的下落重返若爾蓋草原。

我們能救下一匹狼的命,我們能改變狼的命運嗎?是的,李微漪救下了一匹匹小狼的生命,可是小狼終究要重返狼羣。狼是羣居動物,如果狼離開了狼羣,那麼這匹狼生存下去的機會便會很少很少。這是狼一生不可改變的命運。這就是為什麼我們不能改變狼的命運。

曾以為找到格林就可以安心的離開,卻發現隨之翻開的更是沉重了一頁——狼的自由不羈背後,是兇險萬分的生活,顛沛流離的命運和消逝中的家園。在尋找狼羣的過程是艱難的'又是歡樂的:艱難的是,找了一年也沒在狼羣之中發現格林的蹤跡;歡快的是,在這一條路上,他們認識了更多的動物朋友!終於在二零一三年底,格林出現了!令人想不到的是,格林竟與辣媽在一起了,而它們也生下了三隻小狼——雙截棍、福仔、飛毛腿以及他們撫養的一匹小狼,小不點。李微漪非常地驚訝,原來她以前接觸過的四隻小狼就是格林的孩子。可是,李微漪卻無法接受雙截棍、福仔、小不點已經死了的消息……

看完了這本書後,我非常的感動,因為李微漪與小狼建立了這麼深厚的情感。在她遇見了格林,本可以與格林生活在一起,可是她終究放手了。

她沒有留住格林,因為李微漪明白格林需要生活下去,她需要照顧格桑(辣媽)、飛毛腿。

再見,格林。

格林,上一次,回草原,是為了送你重返狼羣,這一次,輪到我們,為尋找你重返狼羣。

——後記

重返狼羣讀後感 篇11

《重返狼羣》主要講的是作者李微漪在寫生時遇見了一隻孤獨的小狼,當得知小狼的身世後,不禁對它產生了同情之心,毫不猶豫地把它抱回家照料,並給它取了個好聽的名字——格林。可是,李微漪先前養的博美犬“狐狸”對格林這個“入侵者”不接受,想方設法地折磨它,格林都默默地忍受了。後來,作者考慮到格林以後的成長,最終把它送回了若爾蓋大草原。這讓我想起了另一篇文章《小獅子愛爾莎》,故事過程何其相似,只是獅子成了狼而已。

《重返狼羣》中令人深受感動的是“狼之柔情”這篇裏,“我”淋了一場冰雹,感冒了,發展成了肺水腫!是格林在無微不至的照顧“我”,這些天來格林千方百計地去捕食,它把捕來的野兔——它唯一的`口糧毫不猶豫地送給了病中的“我”。平日極其護食的狼,這時竟是如此大方,這需要多大的抵制食物誘惑的勇氣啊!

向來,人與狼是水火不容的天敵,甚至是談“狼”色變。但在這裏,狼與作者相處融洽。其實,在生活中,人與動物,不管是多麼兇狠、多麼龐大的動物都能產生深厚的感情。後來,“我”病癒前,格林都寸步不離地照顧“我”,這實在是令我感慨萬分:人和狼都能產生這麼深厚的友誼,更何況人類呢?真心待人,別人也會真心待你!你送狼一顆真心,它會還你一片天空。

現在的人,尤其是盜獵者!他們在大草原大規模的進行捕獵,還把死牛死旱懶拿到城市裏進行高價賣出,這樣下去,動物將會滅亡,在月黑風高的夜晚,隱隱約約能聽見狼羣們在為死去的家人們哀鳴……是人類,讓它們家破狼亡;是人類,讓它們無家可歸、流落草原!人們啊,難道你們就沒有一絲一毫的同情之心嗎?如果將要滅絕的是人類,那麼你們會知道悔改嗎?

小狼格林是迄今為止世界上第一匹由人養大併成功放回荒野的狼,但不會是最後一匹。應該是後繼有狼。我堅信,狼來了,絕對比虎來了、獅來了,熊來了更加震撼!

重返狼羣讀後感 篇12

我看了一本令我愛不釋手的書:《重返狼羣》,這部書讓我時而潸然淚下,時而覺得宏偉雄壯;有時令我心酸,有時令我歡笑……總之,使我欲罷不能,感觸頗深。

這本書講述的是作者奇蹟般地將一隻瀕死的小狼救活養大併成功放歸狼羣的故事。

我們小時候接觸過很多關於狼的童話,像《小紅帽》啊之類的。那些故事裏的狼都是兇狠、蠻不講理、殘暴的,總之都不是什麼好形象。而詞典裏與狼有關的詞語,也都像狼心狗肺、狼狽為奸、狼子野心……全都是貶義詞。就這樣,狼很兇殘的形象已經深深扎入了人們的腦海裏。而作者卻用文字塑造了另一個狼形象:重情重義、頑皮、有孝心……誰也想不到,那條半大小狼會在“媽媽”病時,在窗前日夜守候,還會刨出珍貴的'存糧給“媽媽”;在“媽媽”被藏狗追趕時,它會不顧傷痕累累去救“媽媽”;大雪封路,斷糧斷食,它會將自己捕得的獵物與“媽媽”分享……這些片段是最動人心扉的部分,它們讓我看到“狼”這個動物純真完美的一面,是的,狼捕獵時的場景是很血腥、慘不忍睹,但那是為了生存,難道我們屠殺動物的景象就不血腥了?人們還屠殺的是無辜的動物,並過度屠殺,而相比之下狼吃食還絕不浪費,那麼我們不是連狼都不如嗎?

在看這本書之前,我還看過另一本描述狼的書《狼圖騰》,那裏面的小狼悲慘死去的情景令我心酸。同樣,在《重返狼羣》這部書中也有許多令我心酸的事……還記得書中有一段話,是寫一隻與小狼格林相仿的流浪狗在都市被車撞死,而車主卻“怪叫”地奔馳而去,而這種事在當時數不勝數;更有許多狗被屠殺賣給狗肉館子……看到那裏,我都為狗感到心酸,如此忠誠的寵物竟也被如此屠殺。狗啊,殺怕了;狼啊,殺絕了;人啊,還要怎樣做?

更讓我動情的是最後小狼格林迴歸狼羣的時候。天地之間,萬仞銀亮,悠遠狼嗥,迴歸親族。

重返狼羣讀後感 篇13

狼,是我最喜歡的動物。之所以喜歡上他們,就是因為李微漪的《重返狼羣》《重返狼羣2》。《重返狼羣2》講述了成功放回狼的李微漪回到了四川,卻突然發現網友跟她説格林被抓了!李微漪大吃一驚,急忙叫上好友亦風奔往若蓋爾大草原,去營救格林。一路上,救了“火燕”一家、看到了狐狸寶寶的悲慘命運,還有那些漢人和被“漢化”的藏人骯髒的心;經過“老狼”《狼圖騰》作者姜戎的幫助鼓勵下——1年多了,李微漪和亦風終於找到了格林……

環境的變化,隨着歷史時鐘的前進,有許許多多數不清的動物遭以滅絕的危難。而21世紀,將有更多的動物會將離開。而這一切,都是自詡文明的我們所製造的。請,保護最後的動物朋友,那些無言卻是最忠誠的朋友。

有一年,我與朋友去動物園玩。看見了一匹老狼,與百科全書上描述的截然不同,老狼的臉上佈滿滄桑,失去了草原霸主的氣質,在草原稱霸的“法寶”牙齒早已被食物鏈頂端的人們給奪取了,尖利的'爪子變得平整,就連最後的反抗利器都沒有了,整個籠子變得憂愁。老狼無助地趴在那裏,玻璃隔離牆上全然不清,唉,是被爪子抓的痕印,有篇文章説:無自由,寧願死。

我搖了搖頭,前面就是動物表演的地方,我們走進去,巧了,他們還在彩排,我饒有興趣地趴在窗户外面看。“啪”的一聲,鞭子毫不留情地打在萬獸之王的背上,紅痕突顯,萬獸之王怒吼一聲,表示反抗。可是這樣,也無濟於事。慘無人道!

動物朋友在歷史的長廊已經留下了深深的痕跡,有現象表明,平均每一分鐘,就會有一種動物滅絕!

請尊重他們,並且守護他們,也將守護我們的藍色星球。

重返狼羣讀後感 篇14

今年暑假我讀了一本名叫《重返狼羣》的書,它是李微漪寫的。

它主要講述了:李微漪在聽了牧民講關於狼的事情後,馬上動身去找小狼崽。在費了一番周折後才找到狼崽,救活一隻生命垂危的狼崽帶回家養,並教格林狼嚎,但卻因為鄰居説她家養狼而不得不把它帶到獒場裏去生活。在獒場,格林用自已的機智,在獒羣裏獲得了一席之地,並跟獒們成為了好朋友。李微漪增加了帶格林外出野外求生的次數,以防在未來回到狼羣的時候因沒有實戰經驗而受重傷。在幾個月後,微漪和格林找到了狼羣,而狼羣也接受了格林。格林回頭望了一眼,它凝視虛幻的山上曾經的家園,心裏湧動着生離死別之情。終於他從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對前肢,邁出了離開人類的第一步……

這本書完全顛覆了人類自古以來對狼的看法,狼在人們心中是兇殘狠毒、忘恩負義的惡魔形象。古人也非常恨狼,這一點從造字這一方面就可以體會出,“狼”這個字是這樣造的,再狠一“點”就成狼。可是格林每當聽見“媽媽”的咳嗽聲響起,格林就關切地趴在窗口再沒心思和藏獒們玩。平日護食搶食的格林,在“媽媽”病時把僅有的存糧給了“媽媽”,在“媽媽”被三條大獒追趕時奮不顧身的'跑了過去,和三條大獒打了起來。這些都處處現了狼知恩圖報的精神,有些狼甚至會為愛而殉情,而我們人類有時往往比不上狼。

讀了這本書後,我懂得了兩點:一,我們要與動物和平共處,不能傷害動物,更不能破壞環境,一定要記住地球是我家,我愛我的家!栽花種樹,讓地不球鳥語花香!保護環境,就是保護人類自己;破壞環境,就是毀滅人類自已。二,我們要學會感恩,要感恩大自然母親、感謝父母的養育之恩、感恩老師的辛勤教導、感恩同學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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