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綜合治理工作計劃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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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光飛逝,時間在慢慢推演,成績已屬於過去,新一輪的工作即將來臨,是時候開始制定計劃了。你所接觸過的計劃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鄉鎮綜合治理工作計劃3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鄉鎮綜合治理工作計劃3篇

鄉鎮綜合治理工作計劃 篇1

今年,通遠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縣政法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全鎮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強化平安建設,強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力度,健全治安防控體系,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治安環境,不斷增強人民羣眾安全感和滿意度,確保項目建設實現新突破。

一、深化平安建設

繼續開展平安鎮街、平安村、平安校園建設,鞏固創建成果; 加大鎮村治安巡防力度,實現對社會治安全天候、全方位、立體化覆蓋,不斷增強農村治安防範能力,努力提高對農村留守人員等弱勢羣體的服務管理和安全保障水平;持續開展“兩大擊一整治”等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等邪教組織及其他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強化對校園、娛樂場所等治安複雜場所綜合整治力度;不斷夯實黨政主要領導抓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的.政治責任,確保轄區和諧穩定。

二、紮實排查化解矛盾糾紛

強化村級調解委員會組織建設,加大對調解員的教育培訓力度,提高調解人員的業務素質。做好“三官一律”進社區活動,多方位夯實人民調解在化解矛盾糾紛工作中的作用,進一步健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責任追究機制,確保矛盾糾紛排查和限期解決率100%。

三、加強實有人口和特殊人羣的管理

積極推進户籍制度改革,切實提高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水平。按照“情況明、數字準、責任清、工作實”的要求,強化刑釋解教、社區矯正、有嚴重不良行為青少年等人員信息庫建設。紮實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社區矯正人員的管理幫扶教育工作,認真做好涉軍、涉教人員的思想工作,積極穩妥地為他們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鄉鎮綜合治理工作計劃 篇2

為了推動我村治安防範工作的深入開展,進一步加強我村社會治安防範工作,構築我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羣防羣治體系,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全面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鎮委、鎮政府關於開展“項目攻堅年、作風轉變年”的相關政策,確保我村經濟建設和人民羣眾安居樂業以及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經我村兩委會研究決定,擬定20xx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計劃。

一、 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扣發展大局,以“深化重點工程保平安、服務保障項目攻堅年”為主題,宣傳中央及省市縣加強社會管理的方針政策和創新舉措,宣傳基層綜治及平安建設的可喜成績和典型經驗,宣傳重點工程保平安的重要意義和舉措,進一步調動基層人民羣眾參與社會管理、平安建設以及重點工程保平安的主動性、積極性,為興隆鎮重點工程建設創造穩定環境。

二、 成立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

我村成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由村治保主任為組長,村治安協管員任成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

三、 宣傳主題

(一) (一)重點工程保平安方面

1、傳達上級重點工程保平安會議精神,學習上級重點工程保平安的文件內容。

2、宣傳重點工程保平安的重要意義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3、展示本村在重點工程保平安方面取得的成果和經驗。

(二)綜治及平安建設方面

1、黨的十八大關於社會管理的'典型經驗、體制機制和方法手段,加強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羣服務管理、“兩新組織”和互聯網等新興媒體服務管理工作的經驗。

2、注重加強和改善民生,建立和完善黨政主導的維護羣眾公益機制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最大限度預防和化解各類社會矛盾。

3、深入開展“嚴打”整治鬥爭,加強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健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增強羣眾安全感的工作情況。

4、號召村民積極參與見義勇為、維護社會治安的先進人物和感人事蹟。

鄉鎮綜合治理工作計劃 篇3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XX縣委、縣政府全面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決定,進一步推進我鎮“秀美福善”建設,現結合我鎮實際,就 xx年全鎮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加強三支隊伍建設(場管隊伍、保潔隊伍和文明勸導員隊伍),集中開展三大專項治理行動(城鄉環境改造、鎮容村貌整治和村莊庭院美化),完成五項建設(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環衞基礎設施建設、治污基礎設施建設、商貿基礎設施建設、綠化基礎設施建設),推進“七進”活動(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村社、進景區、進家庭),加快風貌改造進程,逐步實現垃圾處理規範化、城鄉風貌景觀化、人居環境園林化、綜合治理制度化的目標。

二、工作安排

(一)加大規劃管理力度。完成編制、修訂環衞、綠化、交通管理、污水、垃圾處理、農村面源污染治理等專項、專業規劃。加強城鄉規劃督查,強化規劃管理,嚴格執行規劃。規範城鄉和村莊的建築佈局與風貌秩序,抓好公路、河道沿線的治理規劃與配套設施建設。規劃和建設部門審批的住房建設(農民集中安置點)及新建項目必須配套垃圾收集、停車場、綠化等基礎設施設備。

(二)加快風貌改造進程。按照“美、整、亮、綠”風貌改造目標,規範廣告、店招,加快文化街沿線風貌改造,促進我鎮環境優化發展,提升品位。突出鄉村特色、地方特色實施風貌改造,充分立足現有基礎,杜絕大拆大建,防止加重農民負擔,紮實穩步推進。

(三)改造配套基礎設施。及時更換場鎮垃圾箱並投入使用,加快實施垃圾填埋場的整治工作,使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應分別達到 100%以上。完成集貿市場的規劃並爭取早日得到實施。開展規範化管理活動,加強綜合管理,引攤進場,杜絕亂擺攤點、跨門經營、佔道經商等問題的出現。推進場鎮幹道“亮化”工程,安裝、修復場鎮幹道路燈,提高場鎮亮燈率。引導農户實施改廚、改廁、改圈,治理農村面源污染和白色污染。以真佛山四a級風景區為輻射,構建我鎮生態鄉村旅遊體系。

(四)開展集中治理行動。加大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力度,重點治理場鎮街道、城鄉結合部、集貿市場、公路、河溝、堰塘、橋樑、公共廁所等衞生死角。清理交通沿線的垃圾、綠化、建築和其他設施。推進落實“門前五包”責任制(包綠化、包美化、包衞生、包秩序、包管理)。按照《廣告法》、《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健全、完善户外廣告審批制度和管理辦法,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等手段規範城鄉户外廣告、店招、牌匾、霓虹燈設置;治理亂貼亂畫頑症,採取有效措施清除“牛皮癬”,確保城鄉面貌的乾淨整潔。推行文明施工,推廣應用商品混凝土,對建材運輸與渣土運輸車輛實施強制加蓋密閉、嚴厲處置隨意撒漏和傾倒渣土行為,組織開展創建文明工地和標準化工地活動,治理施工現場噪音擾民、揚塵污染及棄土污染城市道路和環境的問題。清除違章搭建的各種建築物與構築物,治理違規建設、非法侵佔和擾亂道路空間的“裙房卡口”問題。規範廢品收購場地和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的清洗、修理場地。規範城鄉垃圾清運處理,實施“户、村(社區)分類、收集,鎮轉運處理”模式和衞生填埋的城鄉垃圾處理體系,建立日常保潔、清運機制。

(五)持續推進“七進”活動。以各類活動為載體,有序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村社、進景區、進家庭,知曉率達 95%以上。加大宣傳力度,創新宣傳方式,綜合運用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進行立體宣傳,充分利用公益廣告、櫥窗板報和公共場所其他的宣傳設施,擴大宣傳覆蓋面。積極發揮工會、婦聯和共青團等羣團組織的作用,通過廣泛宣傳和各種生動的主題活動,開展良好公共行為的系列教育和實踐活動,普及健康知識、衞生知識和相關法規知識,引導廣大人民羣眾提高環境衞生意識,營造人人蔘與和支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圍。

(六)逐步建立長效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總體規劃》、《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條例》、《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健全保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效果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體系,細化管理制度,按照“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的原則,逐步建立垃圾清運保障機制;按照“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建立“農户自籌一點、財政補貼一點”的經費運行機制,為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提供法規和制度保障。

三、具體措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村(社區)委員會、鎮級各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各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抓,並確定專人負責日常工作,切實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二)建好隊伍,強力保障。按照專羣結合、廣泛動員、形成合力的原則,切實加強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管理隊伍、執法隊伍和技術隊伍的建設。配備好管理人員,努力提高管理隊伍的素質和執法水平,實行依法管理和職能化管理。積極推進執業資格制度,逐步完善專業技術崗位執業的管理,加強技能培訓,提高專業工作水平。

(三)突出重點,有序推進。要按照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總體規劃和各專項、專業規劃,以城鄉和農村基本功能設施的缺失情況為重點,從初步治理到完善提高、從基礎設施到風貌特色逐步深入,把專項治理與城鄉設施建設、當前工作與城鄉發展目標、環境治理與災後恢復重建、改善城鄉環境面貌與提高城鄉居民文明素質有機結合起來,達到有序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目的。

四、嚴格獎懲

(一)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形成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和行政監督相結合的監督體系,以明察暗訪、定期抽查、隨機複查、電話舉報等方法查找問題、督促整改、務求實效。對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開展較好的單位,要進行表彰和獎勵;對重視不夠、措施不力、進展緩慢和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單位,要按相關法規和《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的規定嚴格問責,追究領導責任。

(二)實行投訴舉報制度。社會各界、公民可以對城鄉環境綜合治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投訴舉報,對舉報屬實的,給予投訴舉報者一定獎勵,同時給予被投訴舉報的責任單位及單位負責人一定處罰。

(三)實行環境衞生檢查制度。每月由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辦公室組織一次環境衞生綜合檢查,採取督查和不定期暗查的方式進行。根據各單位在環境衞生檢查中得分給予一定獎勵。

(四)將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納入全年綜合目標考核。若在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中出現重大問題的單位不進入全年評優評先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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