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性精神病工作計劃

來源:文書谷 2.01W

時光飛逝,時間在慢慢推演,我們又將接觸新的知識,學習新的技能,積累新的經驗,我們要好好計劃今後的學習,制定一份計劃了。你所接觸過的計劃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重性精神病工作計劃,歡迎大家分享。

重性精神病工作計劃

重性精神病工作計劃1

為進一步落實《國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服務規範(20xx版)》和《20xx年萊州市基本公共衞生服務績效考核辦法》,加強本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規範管理,推經重大公共衞生精神疾病防治項目(“686”項目)順利開展,防止肇事肇禍事件的發生,維護社會穩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20xx年管理工作計劃如下:

一、加強和鞏固我院精防隊伍,固定專人負責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建立村級居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關愛幫扶小組,建立起以慢病院—鎮衞生院—村衞生室為主幹,以家庭為依託的精神病康復體系和三級防治網絡。

二、認真學習“686”項目,根據項目要求和分工,認真開展項目工作,確保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重大公共衞生精神疾病防治項目工作。

三、加強業務知識學習,在市慢病院的定期督導、業務知識培訓和技術指導下提高管理工作能力,開展精神康復技能訓練,促進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康復。

四、加強基礎管理、個案管理和檔案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認真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登記、管理和上報工作,建立完善患者登記本,各種報表及時、準確。

五、加強健康教育宣傳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重性精神疾病健康教育工作計劃,設立宣傳欄,每季度更換宣傳欄內容,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經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疾病患者護理知識。

六、在鎮村兩級居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關愛幫扶小組的'基礎上,認真開展患者篩查和分級管理,定期交流,溝通患者康復情況,幫助監護人履行監護責任,切實做好居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服務與管理工作,加強與公安、民政、殘聯等部門的信息交流工作,加強部門間協作與配合。

重性精神病工作計劃2

根據《國家基本公共衞生服務規範(20xx年版)》的相關規定,為確保我中心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順利開展,逐步建立綜合預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險行為的有效機制,確保重性精神病患者得到健康保障,減輕精神病患者家庭負擔,排查新發病患者,防止精神病患者造成不安全行為的發生,結合我中心實際工作,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目標

(一)功能完善的對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

(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識,提高對重性精神疾病系統治療的認識。

二、實施

(一)範圍:中心管轄範圍內實施。

(二)實施內容

1、培訓:按照實施方案和技術規範要求,做好宣傳。並做好入户訪視工作,瞭解病人身體情況。收集沒有明確重性精神病診斷,但有危險性傾向的人員信息,再建議其立即到專業機構診斷治療的同時,上報上級精神病防治專業機構和上級主管部門。

2、收集確診病例資料。統計在檔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信息。

3、病情評估: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檔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納入管理的時候,檢查患者的精神症狀和身體疾病,為符合診斷的.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症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症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後續治療康復意見等。

4、定期隨訪:對於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衞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徵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並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在現用藥基礎上,必要時與原主管醫生聯繫或轉診至上級醫院;對伴有軀體症狀惡化或藥物不良反應,應將患者轉至上級醫院。

5、患者報告:發現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和形象行為者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時,應立即撥打“110”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由公安機關執行公務的人員送往就近或者當地衞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精神衞生醫療機構明確診斷。

6、健康教育、康復指導: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歧視和誤解。

重性精神病工作計劃3

為推進我鄉的慢性病防控工作,落實《促進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意見》和《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實施方案》以及相關重大公共衞生服務項目要求,為確保我鄉重性精神病、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管理項目順利開展,逐步建立綜合預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險行為的有效機制。根據衞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監管治療項目辦法》和《重性精神疾病監管治療項目技術指導方案》等相關規定,結合我鄉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計劃。

(一)功能完善的.對重性精神病、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管理

(二)普及精神疾病、高血壓、糖尿病防治知識,提高對重性精神疾病、高血壓、糖尿病系統治療的認識。

(二)實施內容

1、培訓:按照實施方案和技術規範要求,做好宣傳。並做好入户訪視工作,瞭解病人身體情況。收集沒有明確重性精神病診斷,但有危險性傾向的人員信息,再建議其立即到專業機構診斷治療的同時,上報上級精神病防治專業機構。

2、收集確診病例資料。統計在檔的重性精神病、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病例信息。

3、病情評估:為重性精神疾病、高血壓、糖尿病患者建立健康檔案:重性精神疾病、高血壓、糖尿病患者在納入管理的時候,檢查患者的精神症狀和身體疾病,為符合診斷的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症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症狀、

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後續治療康復意見等。

4、定期隨訪:對於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衞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徵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並進行危機干預。5、加強精神病人的管理,在發現或者懷疑精神病人有可能對社會和他人造成傷害、財產損失的對其進行行動限制和行為干預,在病情較重時可通知當地派出所協助將其轉入上級精神病治療中心。

6、加強精神病人的健康教育、康復指導: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歧視和誤解。

重性精神病工作計劃4

為落實確保20xx年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項目順利開展,逐步建立綜合預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險行為的有效機制,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工作計劃。

一、項目目標

(一)全鎮約49756人,開展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險性評估,全部資料建檔立卡,建立重點病人監控網絡。基本建成覆蓋全鎮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統。管理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人數達85%。

(二)實行分級隨訪,及時評估患者病情及功能狀況,並要求隨訪患者數量不低於登記總數25%,由培訓的管理員對有危險行為傾向患者進行每季度1次,共四次隨訪。

(三)對開展重性精神病管理的要求,精神病患者監護率達到95%,顯好率60%,社會參與率50%,肇事率下降到0。5%以下。

二、項目範圍和內容

1、重點培訓重性精神病人管理人員,鎮對村級的培訓工作。培訓當地鄉村醫務人員管理社區危險行為病人的知識技術,提高評估病人行為危險性的水平,規範重性精神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提高隨訪重點病人的能力。

2、人員篩查:接受過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關培訓的專(兼)職人員收集患者的信息,並做好初步篩查工作。

3、病情評估,為重性精神病患者建立健康檔案: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以精神分裂症為代表的,臨牀表現有幻覺、妄想、嚴重思維障礙等精神病性症狀,且患者對其症狀缺乏現實檢驗能力的一組精神疾病)患者在納入管理的時候,除需要原承擔治療責任的'專業醫療機構提供疾病檔案信息外,還應進行一次全面評估,檢查患者的精神症狀和軀體疾病,為符合診斷的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立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症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症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後續治療康復意見等。

4、定期隨訪:對於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目的是提供精神衞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徵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並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在現有用藥基礎上按規定劑量範圍進行調整,必要時與原主管醫生聯繫或轉診至上級醫院;對伴有軀體症狀惡化或藥物不良反應,應將患者轉自上級醫院。

5、及時發現和報告失訪患者,死亡患者情況,填寫失訪(死亡)登記表,按年度填寫上報。

重性精神病工作計劃5

為落實《促進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意見》和《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實施方案》以及相關重大公共衞生服務項目要求,為確保我鎮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項目順利開展,逐步建立綜合預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險行為的有效機制。根據衞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監管治療項目辦法》和《重性精神疾病監管治療項目技術指導方案》等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目標

(一)功能完善的對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

(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識,提高對重性精神疾病系統治療的認識。

(三)按照上級要求重性精神病建檔率達4‰ 。

二、項目範圍和內容

(一)範圍:全鎮轄區範圍內實施。

(二)實施內容

1、培訓:按照實施方案和技術規範要求,做好宣傳。並做好入户訪視工作,瞭解病人身體情況。收集沒有明確重性精神病診斷,但有危險性傾向的人員信息,再建議其立即到專業機構診斷治療的同時,上報上級精神病防治專業機構和。

2、收集確診病例資料。統計在檔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信息。

3、病情評估: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檔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納入管理的時候,檢查患者的精神症狀和身體疾病,為符合診斷的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症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症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後續治療康復意見等。

4、定期隨訪:對於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衞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徵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並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在現用藥基礎上,必要時與原主管醫生聯繫或轉診至上級醫院;對伴有軀體症狀惡化或藥物不良反應,應將患者轉至上級醫院。

5、患者報告:發現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和形象行為者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時,應立即撥打“110”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由公安機關執行公務的人員送往就近或者當地衞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精神衞生醫療機構明確診斷。

6、健康教育、康復指導: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WW大坡中心衞生院

重性精神病工作計劃6

一、目標

(一)基本建成覆蓋全鄉的、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統。至20xx年底重性精神病患者規範管理率達95%以上。

(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識,提高對重性精神疾病系統治療的認識。

二、工作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

組長:袁XX

副組長:吳XX

成員:黎XX唐XX

(二)、領導小組分工:

組長全面負責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檔案建立及管理工作。

副組長負責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實施過程中的領導、檢查、協調。

成員具體負責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範圍和內容範圍

(一)範圍:全鄉範圍內實施。

(二)實施內容

1、培訓:按照實施方案和技術規範要求,做好人員培訓。制定培訓工作計劃,分期分批、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精神病防治專業人員、患者家屬等相關人員培訓,提高工作人員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強患者家屬護理、居委會人員相關知識與技能。

2、信息收集:接受過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關培訓的專(兼)職人員對轄區人口進行調查,收集在醫療機構進行明確診斷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雙向障礙、偏執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礙等。發病時,患者喪失對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對行為的控制力,並可能導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為,長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會功能嚴重損害),並做初步篩查工作。收集沒有明確重性精神病診斷,但有危險性傾向的人員信息,再建議其立即到專業機構診斷治療的同時,上報上級精神病防治專業機構(康復醫院)和疾控中心。

3、收集確診病例資料。每季度統計在檔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信息,彙總後上報上級精神病專業機構。

4、病情評估: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檔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納入管理的時候,由縣級及以上專業醫療機構進行一次全面評估,檢查患者的精神症狀和軀體疾病,為符合診斷的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症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症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後續治療康復意見等。

5、定期隨訪:對於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衞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徵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並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在現用藥基礎上按規定劑量範圍進行調整,必要時與原主管醫生聯繫或轉診至上級醫院;對伴有軀體症狀惡化或藥物不良反應,應將患者轉至上級醫院。

6、患者報告:發現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和形象行為者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時,應立即撥打“110”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由公安機關執行公務的人員送往就近或者當地衞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精神衞生醫療機構明確診斷。

7、健康教育、康復指導: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歧視和誤解。

8、技術指導:接受市、縣級專業技術指導組織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技術指導。

重性精神病工作計劃7

為落實確保20xx年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項目順利開展,逐步建立綜合預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險行為的有效機制,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工作計劃。

一、項目目標

(一)全鎮約49756人,開展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險性評估,全部資料建檔立卡,建立重點病人監控網絡。基本建成覆蓋全鎮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統。管理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人數達85%。

(二)實行分級隨訪,及時評估患者病情及功能狀況,並要求隨訪患者數量不低於登記總數25%,由培訓的管理員對有危險行為傾向患者進行每季度1次,共四次隨訪。

(三)對開展重性精神病管理的要求,精神病患者監護率達到95%,顯好率60%,社會參與率50%,肇事率下降到0。5%以下。

二、項目範圍和內容

1、重點培訓重性精神病人管理人員,鎮對村級的培訓工作。培訓當地鄉村醫務人員管理社區危險行為病人的知識技術,提高評估病人行為危險性的水平,規範重性精神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提高隨訪重點病人的能力。

2、人員篩查:接受過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關培訓的.專(兼)職人員收集患者的信息,並做好初步篩查工作。

3、病情評估,為重性精神病患者建立健康檔案: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以精神分裂症為代表的,臨牀表現有幻覺、妄想、嚴重思維障礙等精神病性症狀,且患者對其症狀缺乏現實檢驗能力的一組精神疾病)患者在納入管理的時候,除需要原承擔治療責任的專業醫療機構提供疾病檔案信息外,還應進行一次全面評估,檢查患者的精神症狀和軀體疾病,為符合診斷的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立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症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症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後續治療康復意見等。

4、定期隨訪:對於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目的是提供精神衞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徵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並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在現有用藥基礎上按規定劑量範圍進行調整,必要時與原主管醫生聯繫或轉診至上級醫院;對伴有軀體症狀惡化或藥物不良反應,應將患者轉自上級醫院。

5、及時發現和報告失訪患者,死亡患者情況,填寫失訪(死亡)登記表,按年度填寫上報。

重性精神病工作計劃8

為落實《促進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意見》和《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實施方案》以及相關重大公共衞生服務項目要求,為確保我村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項目順利開展,逐步建立綜合預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險行為的有效機制。結合實際,制定本衞生室20xx年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計劃計劃。

一、目標

(一)功能完善的對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

(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識,提高對重性精神疾病系統治療的認識。

二、項目範圍和內容

(一)範圍:本村居民。

(二)實施內容

1、培訓:按照實施方案和技術規範要求,做好宣傳。並做好入户訪視工作,瞭解病人身體情況。收集沒有明確重性精神病診斷,但有危險性傾向的人員信息,再建議其立即到專業機構診斷治療的同時,上報上級精神病防治專業機構和。

2、收集確診病例資料。統計在檔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信息。

3、病情評估: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檔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納入管理的時候,檢查患者的精神症狀和身體疾病,為符合診斷的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症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症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後續治療康復意見等。

4、定期隨訪:對於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衞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徵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並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在現用藥基礎上,必要時與原主管醫生聯繫或轉診至上級醫院;對伴有軀體症狀惡化或藥物不良反應,應將患者轉至上級醫院。

5、患者報告:發現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和形象行為者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時,應立即撥打“110”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由公安機關執行公務的人員送往就近或者當地衞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精神衞生醫療機構明確診斷。

6、健康教育、康復指導: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歧視和誤解。

重性精神病工作計劃9

重症精神病人排查工作計劃根據市、區對精神病人管控工作的目標任務和要求,現就我轄區開展精神病排查工作制定實施方案及做法。

一、任務目標

在本轄區範圍內全面開展精神病調查摸底,建檔立卡,康復、治療,實施開展社會化、綜合性、開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

並接受上級機關檢查驗收。

二、主要措施

1、建立精神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衞生工作的同志任組長全面開展工作。

2、搞好摸底調查,建檔立卡,康復治療試點工作。

3、大力推廣“社會化、綜合性、開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模式,將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建立社會化工作體系,以社區管理為依託的服務網絡。

4、精神病患者的監護人和社會各界都要關心、幫助、尊重精神病人,管好精神病人的生活和治療。

三、工作流程根據經驗,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流程大體上為:

建立社會化工作體系――制定規劃――培訓人員――摸底調查――建檔立卡――落實措施――總結評估。

四、具體做法

1、成立以中心醫生為成員的精防康復工作技術指導小組,負責精神病防治康復日常工作,搞好摸底調查,建檔立卡,配合精神病患者的監護人送往醫院診斷及治療,康復訓練。

2、建立社會化工作服務體系,切實做好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充分利用技術資源,發揮基層組織和社區居委會的作用,為精神病人提供醫療、康復等方面的`服務。

3、做好摸底調查,建檔立卡,全面準確掌握社區精神病患者基本情況,重症輕症,陣發性,先天性,後天性病人,因疾病或家庭遺傳性引起精神病和各種疾病引起的病史調查,並按規定時間填寫各種調查報表。

4、篩查重症患者,對精神病患者,有診斷治療指南的送往康復醫院治療,普及精神病衞生知識,創造接納精神病人的良好社會環境,為精神病人就業提供條件,幫助解決他們有生活生產中的實際困難,從而順利迴歸社會正常生活。

5、加強人員培訓,提高人員素質,使用基層精防康復工作人員統一培訓教材,對社區衞生站醫生和志願工作者及家屬進行培訓。

重性精神病工作計劃10

為落實《促進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意見》和《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實施方案》以及相關重大公共衞生服務項目要求,為確保我鎮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項目順利開展,逐步建立綜合預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險行為的有效機制。根據衞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監管治療項目辦法》和《重性精神疾病監管治療項目技術指導方案》等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目標

(一)功能完善的對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

(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識,提高對重性精神疾病系統治療的認識。

(三)按照上級要求重性精神病建檔率達4‰ 。

二、項目範圍和內容

(一)範圍:全鎮轄區範圍內實施。

(二)實施內容

1、培訓:按照實施方案和技術規範要求,做好宣傳。並做好入户訪視工作,瞭解病人身體情況。收集沒有明確重性精神病診斷,但有危險性傾向的`人員信息,再建議其立即到專業機構診斷治療的同時,上報上級精神病防治專業機構和。

2、收集確診病例資料。統計在檔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信息。

3、病情評估: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檔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納入管理的時候,檢查患者的精神症狀和身體疾病,為符合診斷的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症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症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後續治療康復意見等。

4、定期隨訪:對於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衞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徵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並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在現用藥基礎上,必要時與原主管醫生聯繫或轉診至上級醫院;對伴有軀體症狀惡化或藥物不良反應,應將患者轉至上級醫院。

5、患者報告:發現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和形象行為者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時,應立即撥打“110”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由公安機關執行公務的人員送往就近或者當地衞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精神衞生醫療機構明確診斷。

6、健康教育、康復指導: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WW大坡中心衞生院

重性精神病工作計劃11

在市、區精衞辦以及街道精衞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我中心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將繼續參照《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服務規範》提出的工作要求,加強隊伍建設,努力提高工作質量,爭取取得更好的`工作成效,現將我中心20xx年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計劃如下:

1、積極參加各種業務培訓,加大團隊成員培訓,繼續加強自身精防隊伍建設,提高人員素質。

2、繼續加強信息化管理,完善精神病患者信息計算機管理系統,嚴格按照監管級別要求及時走訪病人,並準確錄入精神病案管理數據。

3、加強與社區專管人員之間的工作溝通,充分發揮組織網絡作用,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積極做好應急處置預案工作,確保全年無肇事肇禍事件的發生。

4、繼續做好摸底調查,努力提高檢出率,提高登記率,及時更新病人信息,及時做好報告工作。

5、認真做好貧困精神病人患者免費服藥工作,及時備足必須藥品,同時做好免費服藥患者的體檢工作。

6、按時參加各種工作例會,認真學習市、區精衞辦佈置的各項工作任務,加強隊伍建設,及時溝通工作情況。

7、繼續做好“686”項目,認真做好工療員的康復工作,進一步加強康復三大技能培訓和效果評估,繼續發揚團隊協作精神,做好個案管理工作。

8、進一步加強精神衞生知識的宣傳,以多種形式開展健康教育,積極普及《精神衞生法》等法律知識。

重性精神病工作計劃12

為落實《促進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意見》和《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實施方案》以及相關重大公共衞生服務項目要求,為確保我社區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項目順利開展,逐步建立綜合預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險行為的有效機制。根據衞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監管治療項目辦法》和《重性精神疾病監管治療項目技術指導方案》等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目標

(一)功能完善的對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

(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識,提高對重性精神疾病系統治療的認識。

二、項目範圍和內容

(一)範圍:全鎮範圍內實施。

(二)實施內容

1、培訓:按照實施方案和技術規範要求,做好宣傳。並做好入户訪視工作,瞭解病人身體情況。收集沒有明確重性精神病診斷,但有危險性傾向的人員信息,再建議其立即到專業機構診斷治療的同時,上報上級精神病防治專業機構和。

2、收集確診病例資料。統計在檔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信息。

3、病情評估: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檔案:重性精神疾

病患者在納入管理的時候,檢查患者的精神症狀和身體疾病,為符合診斷的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症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症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後續治療康復意見等。

4、定期隨訪:對於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衞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徵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並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在現用藥基礎上,必要時與原主管醫生聯繫或轉診至上級醫院;對伴有軀體症狀惡化或藥物不良反應,應將患者轉至上級醫院。

5、患者報告:發現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和形象行為者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時,應立即撥打“110”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由公安機關執行公務的人員送往就近或者當地衞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精神衞生醫療機構明確診斷。

6、健康教育、康復指導: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歧視和誤解。

重性精神病工作計劃13

一·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務工作制度:

我國政府自50年代,就非常重視重性精神病管理防治工作。當前,隨着社會經濟快速發展、工作競爭激烈、生活壓力增加、不同階層利益格局變化,精神疾病越來越受到關注,也為精神衞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1.切實加強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的領導按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工作規範》和《國家基本公共衞生服務規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規範》的要求,通過家屬自報、社區報告、精神病收治醫院和精神疾病司法鑑定機構反饋等渠道,掌握本鎮重性精神疾病的線索,採取分片包乾、進村入户的方式,逐一排查確認後,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檔案。2.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訪視評估工作嚴格按照《重性精神疾病觀者管理服務規範》的要求,做好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隨訪工作。精神衞生服務人員應定期與患者接觸,瞭解患者近期情況,特別是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疾病狀況、藥物治療情況、藥物副反應,並及時進行患者危險行為評估。對危險行為級別較高者,應迅速

按照服務流程逐級處理,同時加強防範。3.加強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療管理對已確診為重性疾病疾病的患者,特別是有危險行為的患者,協助民政部門送往精神衞生機構住院治療;對處於穩定期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應制定院外康復計劃,由衞生院定期隨訪。

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務工作流程:

排查:排查人員在接受培訓的基礎上,必須掌握摸底調查的目的、任務、要求、疾病的識別與確定、統計報告方法等。

1、發現線索通過家屬自報、社區報告、精神病收治醫院和精神疾病司法鑑定機構反饋等渠道,掌握本鎮重性精神疾病的線索。

2、確定病例對於已掌握的線索,調查者必須登門與患者接觸,用精神病診斷學的方法進行確診登記建檔。同時,加強精神衞生機構與社區精防康復機構的聯繫,建立轉診制度。

3、建立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檔案,排查摸清社區重性精神病患者底數,進行危險性評估,開展分級隨訪管理,並將病患者信息及時向社區管理部門通報。對摸排出的重性精神病人,積極協同相關部門動員、督促送醫治療。精神病隨訪工作制度:

1、Ⅰ類病人每月訪視一次,Ⅱ類病人每季度訪視一次,Ⅲ類病人每半年訪視一次,Ⅳ類病人每年訪視一次,記錄要規範。

2、每季度開一次精神病防治工作例會;每季度出一期精神衞生宣傳板報。

3、每半年對新增的Ⅰ、Ⅱ類精神病人簽訂監護責任書。

4、每年建立兩張以上的家庭病牀,病史記錄規範,年底交至片區精神衞生管理辦公室。

5、每年二月對上一年所有精神病防治資料整理、歸檔保存。

6、每月到居委會了解復發、住院、遷出、死亡、走失病人情況,並對村、居委會精神病防治工作進行指導,共同訪視重點病人。

7、每年節前佈置村、居委會精神病防治幹部對易肇事肇禍病人進行排摸,並上報。

三.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服務治療工作計劃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衞生工作的決定》和全國農村衞生工作會議精神,紮實做好我區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根據《全國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十五”實施方案》 、 《農村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管理要求》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計劃。

一、目標與任務

(一)全面啟動全區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具體目標任務是:精神病患者檢出率5‰左右,監護率達到90%,顯好率達到65%,社會參與率達到55%,肇事率下降到3‰以下。

(二)建立政府牽頭,殘聯協調,衞生唱戲,各部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全社會參與的精防工作組織管理體系,初步建立精神病人監護、家訪、家庭病牀和工(農)療站、康療站等康復系統。

(三)完善以醫療衞生機構為骨幹,社區、村(居)委會為基礎,家庭為依託的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體系,確保我鄉接受精神衞生服務的人羣覆蓋面達95%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隨着社會

經濟的快速發展,競爭壓力增加和社會大的變革,精神衞生問題已成為一個重要的公共衞生問題和社會問題,開展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是政府和相關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我鄉將把精防工作作為為民辦好事、辦實事的一項主要工作來抓,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內容之一,確保建立和完善精防康復工作網絡。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認真落實,積極配合,形成政府牽頭、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的精神病綜合防治工作新局面。

(二)精心組織,落到實處。每季召開一次有關人員參加的精防會議,對各村的精神病人情況做到及時瞭解。充分利用攝取康復中心的資源,引導攝取的精病人員進行一些有益有康復的'各項活動。落實隨訪制度,發現病情及時通報,同時採取相應的措施。生活上,精神上多關心他們,積極鼓勵他們參加社區各類活動。及時準確做好台帳及報表。

(三)廣泛宣傳,形成合力。充分發揮宣傳媒體作用,加強精神疾病防治康復知識宣傳力度。要採取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加強羣眾性精神病防治康復知識宣傳,讓羣眾認識精神疾病的本質和發生發展規律,掌握精神疾病的預防、治療、康復措施,消除公眾的歧視與偏見,倡導全社會都來關心、愛護和幫助精神疾病患者,為精神病人融入社會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四)突出重點,確保質量。精防普查與社區康復工作是精防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幫助患者及其家庭解決實際問題、體現社會效益的關鍵工作,要緊緊依靠各級精防組織,充分發動基層幹部、患者家庭及所在單位和社會志願者積極參與精神病患者的普查與監護工作,建立好看護網,挑選好社區、村(居)家訪醫生,把精神病防治工作作為殘疾人康復和社區衞生服務的一項主要內容,對發現的關鎖病人,逐個制定解鎖方案。對一級管治範圍的病人要積極動員住院治療。要按照全國、省精防康復工作要求和考核辦法,把好質量關。

(五)建立機制,長效運轉。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是一項長期性工作,要通過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的啟動和保持良性運轉的要求,逐步探索建立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長效運轉機制,結合和利用社區、村衞生服務和基層三級防保網的力量,把我區的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精神病防治康復實施方案按照中國殘疾人精神病防治康復“十一五”實施方案,結合我鎮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的實際,特制定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實施方案。

一、任務目標為使我鎮精神殘疾人得到更好的康復服務,大力推廣“社會化、綜合性、開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模式,使我鎮廣大精神病患者有平等地參與社會生活,減輕家庭和社會的負擔。通過“十一五”期間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的開展,精神病人的監護率達到90%,顯好率達到60%,社會參與率達50%,肇事率下降至0.3%,調查檢出率達到6‰。二、主要措施1、大力推廣“社會化、綜合性、開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模式。

2、組織管理成立以鎮民政、衞生、殘聯和相關精防醫生為成員的鎮精神殘疾人康復技術指導中心,負責對全縣精神殘疾人康復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

(1)民政部門及時收容和治療社會上無法定撫養人和瞻養人、無勞動能力、無經濟來源的精神病患者,在醫療、康復、就業、扶貧救濟、社會服務等方面對貧困精神病患者予以扶助。

(2)衞生部門將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納入社區衞生服務和農村基層衞生服務內容,開展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的業務指導、人員培訓,組織所屬精神衞生機構及各級醫務人員對精神病患者進行治療,指導康復訓練。

(3)殘聯做好宣傳、發動、組織、服務工作。組織精神病患者治療後的康復訓練,配合衞生、民政等部門,對貧困精神病患者進行救助,維護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權益,組織鄉鎮(區)殘聯對精神病患者進行調查統計。

三、提供精防康復服務以精神衞生機構為依託,以社區(鄉鎮)衞生服務機構為基礎,發揮村衞生室和精神病院的作用,從而形成住院、門診、家庭病牀、家庭看護相互配合的治療系統。多方籌措資金,加強精神病康復機構建設。利用社區服務設施,對精神病人開展心理疏導、生活自理、社會適應能力訓練等康復活動。對貧困精神病患者免費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範圍。將貧困患者納入定期免費服藥範圍,對特別貧困的急發性精神病住院患者實施救助。對從事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的管理人員、社區醫生、康復人員進行培訓,增強為精神病患者服務的能力。利用“助殘日”、“世界精神衞生日”等活動,加強精神衞生知識宣傳教育,反對歧視精神病患者,為患者回歸社會生活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四、加強督查確保精防工作順利實施通過縣精防機構和技術指導服務網絡的建設,定期對全鎮精防工作進行督促檢查、技術指導、考核評估,確保精防工作在我縣順利完成。

五、康復訓練

1、社區康復主要由監護人負責,社區(村)委會幹部、社區精防醫生和志願者配合。根據被看護精神病患者的具體情況,在精防醫生的指導下,制定康復訓練計劃,並根據康復訓練計劃,對康復者進行有效的看護,在醫生的指導下督促按時服藥,並進行心理疏導以及體能訓練、家庭生活能力、社會交往能力的訓練,定期隨訪,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密切注意病人病情,如發現病情變化,及時協助家屬送病人入院接受治療。

2、機構康復社區(村)採取多種形式,接收、安排精神病人蔘加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開展社會適應能力訓練和文體娛樂活動、精神衞生知識講座,進行醫療看護和心理康復,為精神病人提供康復、管理、就業等服務。長期養護對於家庭無看護能力且病情穩定的精神病患者,對有需求的精神病患者實施養護為主,兼顧醫療、康復、職業培訓等綜合性的服務。

3、其他針對康復後有能力參與社會正常生活的精神病患者,在基本生活保障的基礎上,積極組織社區內精神病患者參加文化、體育活動,參與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融入社會生活,扶持病情穩定、恢復較好的患者就業。

六、工作流程

1、鄉鎮(區)殘聯和社區(村)幹部要定期隨訪,向精防醫生反饋病人情況。

2、精防醫生根據反饋情況作相應處理。

3、精防醫生對處理情況進行監督和技術指導。

4、社區(村)根據醫生的指導,及時調整康復內容。全國重性精神疾病排查患者登記表轄區精神障礙患者管理登記冊(按疾病分類)轄區精神障礙患者管理登記冊(按疾病分類)轄區精神障礙患者管理登記冊(按村分類)轄區精神障礙患者管理登記冊(按村分類)重症精神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檔案資料管理制度

成立本轄區重性精神疾病衞生工作小組,制定工作計劃,定期召開例會。

開展重性精神疾病流行病學調查,準確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況,實行動態管理,及時準確將相關報表上報至中心重性精神疾病領導小組工作辦公室。

開展重點人羣的心理衞生諮詢、心理行為干預、精神疾病預防等服務,早期發現精神疾患病人。

開展對慢性或服用維持劑量藥物的精神病人診治,對新發現或疑似病人應及時轉診至上級專業機構確診。

建立隨訪制度。定期走訪居委會,按疾病分期隨訪精神病人,及時掌握病情變化、治療情況、去向,填寫隨訪記錄,進行康復治療指導。

指導監護人督促病人按時服藥.觀察可能出現的藥物副反應和精神症狀,動員病人蔘加社區組織的康復活動。

病人就診或醫務人員到病人家中診療時,應有家屬或監護人陪同。

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禍事件的發生。

對“三無”精神病人登記造冊並上報;對生活困難、符合免費服藥治療標準的患者,幫助申請享受、發放免費藥物治療。

服務隨訪制度

1.要定期走訪村(居)委會病人,至少每3個入户走訪一次轄區登記在卡的精神病人,按要求填寫“重性精神病患者隨訪服務記錄表”,及時掌握病人變化情況,見面率達90%以上。

2.對新出院患者的第一次隨訪,確定疾病的分期,對患者及家屬進行康復治療指導,完整填寫隨訪記錄。

3.對疾病期、波動期、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精神病人進行隨訪,瞭解病人的病情變化、治療情況、去向,填寫隨訪記錄。

4.指導監護人督促患者按時服藥,觀察患者可能出現的藥物副反應和精神症狀,動員患者參加村(社區)組織的康復活動。

5.隨訪期間發現生活困難,符合免費服藥治療標準的患者,與有關部門協商,使患者享受免費藥物治療。

6.入户隨訪前應瞭解患者家庭的基本情況,提前與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幹部聯繫,並通知患者家屬,尤其對病情不穩定患者的隨訪要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重性精神病工作計劃14

一、工作目標

1.力爭用三年時間,基本建成覆蓋全旗城鄉、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統,逐步建立綜合預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險行為的有效機制。通過項目實施,提高各級醫療機構對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

2.對明確診斷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率城市達到55%以上,農村達到35%以上。

二、主要任務

(一)建立網絡。

組建街道、鄉鎮,居委會、村重性精神疾病基層管理網絡,建立工作機制。網絡人員由城鄉基層醫療衞生機構專業醫師、護士、個案管理員(城鄉基層醫療衞生機構專業醫護人員、居/村委會人員和民警、民政助理、殘聯助殘員等)組成。

(二)逐級培訓。

旗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培訓城鄉基層醫療衞生機構醫務人員。培訓內容為:管理危險行為病人的知識和技術,規範重性精神疾病診斷和治療,提高評估病人行為危險性的水平,提高追蹤隨訪重點病人的能力。

(三)提供服務

1.患者篩查。

接受過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關培訓的.專(兼)職人員收集患者的信息,並做初步篩查工作。

2.開展病情評估和建立健康檔案。

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以精神分裂症為代表的,臨牀表現有幻覺、妄想、嚴重思維障礙等精神病性症狀,且患者對其症狀缺乏現實檢驗能力的一組精神疾病)患者在納入項目管理的時候,除需要原承擔治療任務的專業醫療機構提供疾病檔案信息外,還應進行一次全面評估,檢查患者的精神症狀和軀體疾病,為明確診斷的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症狀、最近診斷情況、最近一次治療效果、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症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後續治療康復意見等。對明確診斷的重性精神病患者開展危險性評估,建立重點病人監控網絡。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實施健康管理過程中,要用好用活健康檔案,不斷充實和豐富健康檔案內容。

3.定期隨訪。

對於納入項目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主要內容是提供精神衞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徵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並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在現用藥基礎上按規定劑量範圍進行調整,必要時與原主管醫生聯繫或轉診至上級醫院;對伴有軀體症狀惡化、藥物不良反應或有危險行為傾向的患者,應將患者轉至上級醫院。

4.健康教育和康復指導。

承擔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機構應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對已登記病人的家屬開展家庭護理和管理教育。

重性精神病工作計劃15

為落實《促進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意見》和《基本公共衞生服務實施方案》以及相關重大公共衞生服務項目要求,為確保我鎮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項目順利開展,逐步建立綜合預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險行為的有效機制。根據衞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監管治療項目辦法》和《重性精神疾病監管治療項目技術指導方案》等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目標

(一)功能完善的對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

(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識,提高對重性精神疾病系統治療的認識。

(三)按照上級要求重性精神病建檔率達4‰ 。

二、項目範圍和內容

(一)範圍:全鎮轄區範圍內實施。

(二)實施內容

1、培訓:按照實施方案和技術規範要求,做好宣傳。並做好入户訪視工作,瞭解病人身體情況。收集沒有明確重性精神病診斷,但有危險性傾向的`人員信息,再建議其立即到專業機構診斷治療的同時,上報上級精神病防治專業機構和。

2、收集確診病例資料。統計在檔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信息。

3、病情評估: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檔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納入管理的時候,檢查患者的精神症狀和身體疾病,為符合診斷的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症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症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後續治療康復意見等。

4、定期隨訪:對於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衞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徵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並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在現用藥基礎上,必要時與原主管醫生聯繫或轉診至上級醫院;對伴有軀體症狀惡化或藥物不良反應,應將患者轉至上級醫院。

5、患者報告:發現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和形象行為者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時,應立即撥打“110”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由公安機關執行公務的人員送往就近或者當地衞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精神衞生醫療機構明確診斷。

6、健康教育、康復指導: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WW大坡中心衞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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