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法律法規心得體會(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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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經過反思,有了新的啟發時,有這樣的時機,要好好記錄下來,這樣可以幫助我們分析出現問題的原因,從而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一起來學習心得體會是如何寫的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教師法律法規心得體會(精選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教師法律法規心得體會(精選3篇)

教師法律法規心得體會1

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自古就是“教書育人,為人師表”。但“育人”隨着時代的發展,不斷有新的內容,現在我們社會主義國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四有新人。這就要求老師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質、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古人對教師的職責概括為:傳道、授業、解惑。這其實只指出了老師“教書育人”的職責中教書的一面,而“為人師表”則對老師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讀了有關的教育法規後,我認識到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國家一直都十分重視發展社會主義教育事業,把普及義務教育、實施素質教育和促進全面發展作為立法的基本目標,做出了一系列重大的制度創新。這些制度的創新,更加適應了當代教育發展的要求。通過有關教育法律法規的學習,使我對教師的權利和義務、教師的行為規範、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未成年人的保護、義務教育法的內涵有了進一步的認識。通過學習,我知道要想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師,必須知道國家和人民對教師的要求是什麼,什麼樣的行為是合乎教師行為規範的,哪些是違法的,教育的目標是什麼,教師應該擁有的權利和義務是什麼。

我認為要很好地履行教師的義務,首先在教育教學過程中,不斷豐富自身學識,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業務水平,嚴格執行師德師風,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愛崗敬業。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樹立正確的人才觀,重視對每個學生的全面素質和良好個性的培養,不用學習成績作為唯一標準來衡量學生,與每一個學生建立平等、和諧、融洽相互尊重的關係,關心每一個學生,尊重每一個學生的人格,努力發現和開發每一個學生的潛在優秀品質,堅持做到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而且我們作為人民教師,在教育學生在學會知識的同時,我們還要教會學生什麼?我們不光要培養出知識能力優秀的人才,我們還要對學生進行思想道德建設教育,還要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和中華民族精神教育。在教育的過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對待每一個學生,用真心去關愛他們,發現學生的優點,發展學生的`長處,使他們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温暖,享受到學習的快樂和滿足,過一種幸福的學習生活。因為我們教育的目的是讓每一個學生都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都能成為社會做所需的多層次人才,讓學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資源,而不是僅為了那幾個優秀生。應該把教育辦成發現人才、培養人才的場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

其次“為人師表”成為新時期師風師德建設的重點和基礎,教師要重視教育法規的學習,具有依法執教意識,以及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辨識力,教師應重視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視教師職業的特質修養和個性魅力,有更高的人文目標,還要注意提高自己的思想修養。教師要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有關規定,以身作則,潔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為學生樹立起楷模的形象。

最後,師德的核心問題是"愛",這種"愛"必須是排除了私心和雜念的父母般温暖慈祥的愛,恩師般高尚純潔的愛。它表現在:當學生受到挫折、處境困難的時候,給學生以同情、關懷、體貼和幫助;當學生生病的時候,主動噓寒問暖,送藥送飯;對待學生的提問,耐心細緻,和藹可親地給予解答;尊重每一位學生的人格,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對學生嚴格要求,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將教書和育人有機的統一起來。熱愛學生,就必須對每一個學生一視同仁,不能偏愛一部分學生,而冷淡或歧視另一部分學生。每一位學生都渴望得到老師的愛,特別是我們所面對的這羣孩子,他們更渴望得到老師的愛,我們要做的,就是真誠的對待每一名學生……

教師法律法規心得體會2

在學習教師的各項法律法規的過程中,又一次讓自己的思想和心靈得到提升,法律法規的制定為我們從教者指明瞭前進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實現的目標。在學習中認真對照,自我反思;在尋找差距與不足中正視自己。

一、通過學習思想上更加重視教育。

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們一定要牢記教書育人的神聖天職,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精心教書,潛心育人。回顧自己十幾年的教書時間,使我深深體會到,要想當好一名教師,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書育人當成自己的天職,做到在教書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質,在育人中不斷淨化自己的靈魂。而要做到這一點,我們必須豐厚自己的底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這方面還有很多欠缺,今後要努力通過各種途徑來充實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書育人的重任。

二、讓法律法規時刻警醒自己

在《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的相關條文中,品讀條文,對照自己,覺得自己能夠按照相關規定指導自己的實踐,規範自己的行為。在教育教學中努力做到為人師表,平等對待每一個學生,為學生營造了既寬鬆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學習氛圍,讓學生在愉悦中得到發展。在教育教學實踐中,始終牢記法律法規的條文,充分做到尊重學生人格,不歧視學生,對存在問題的學生多想辦法樹立其信心,但有時也有耐心不夠的時候,今後要學會尋找孩子身上的閃光點,我們彼此一定都會獲得許多快樂。

三、以德為先,率先垂範。

人者德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談舉止去感染別人,影響別人。教師就是這樣的職業,用德引領,以靈魂塑造靈魂。關於《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暫行辦法》中提出的相關要求,我都努力踐行,嚴格要求自己。我覺得作為一名教師必須“愛”字當先,心中有愛,就會愛事業、愛崗位、愛學生,教師要做到為人師表,率先垂範,教師就是一面鏡子,照不到自己,卻照着學生。在與學生相處中能夠站起來,也能夠蹲下去,讓學生進而親之,退而敬之。在與家長的相處中,努力做到在溝通中相互瞭解,在交流中達成共識。

四、學典型找差距

在我們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來有無數的`楷模和先進為我們譜寫了一曲曲動人的篇章。雖然許多楷模與先進的事蹟我並非熟知,但我國著名教育專家支玉恆,他的那種執着與堅持,敢於挑戰與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覺得自己缺少的就是這樣一種精神,去尋找這種精神,讓自己在當今社會紛繁複雜的環境中能夠擁有一片屬於自己的天空。

教師法律法規心得體會3

教師的職業是教師與育人。順應時代潮流,跟緊社會步伐與時俱進,是教師必備的素質條件,所以終身學習是必須的,無需理由,是工作的需要。

思想統領行動,所以理論學習必不可少。本年度市委市政府號召全體教師開展師德大討論活動,學校在週一的例會中召開全體教師會議,郭豔彬校長主持並召開了“和安裏國小深入開展師德大討論活動動員大會”,宣讀了市委市政府下發的關於師德大討論的通知,學習了相關文件的同時。又組織安排老師們重新學習了《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保護法》《國小教師專業標準》、《秦皇島市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桂法“十要二十不準》等相關法律法規。再次重申教師終身學習理論,拓寬知識視野,更新知識結構,潛心專研業務,勇於探索創新的重要性,要求教師不斷提高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更新觀念,努力用正思維影響學生全面發展。

在學習法律法規中,提示老師們正視教學工作的同時,注意自己的言行,保證不逾越紅線,不以身試險,踩踏紅線,正確理解法律法規中規定的教師禁忌和責任。

教師教學中容易犯的錯誤是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家長反映強烈的除了補課辦班外,最多的莫過於教師的體罰學生現象。

教師體罰學生,原因是多方面的,老師和學生,本身是一對矛盾體,在共同的學習中,同時成長。既然是相互依存的矛盾體,在共同創造學習中,必然會出現意想不到的矛盾摩擦,因為無論老師還是學生,都是有着自己思想的獨立體,那麼思維不在一個層面上是必然的,這樣造成的矛盾需要理性處理。

家長作為孩子的第一監護人,關注更多的是孩子在學校是否得到老師的照顧,其他學生是不是學習活動中碰撞了自己的孩子,給孩子造成傷害,無關有意還是無意,即使是自家孩子有錯在先,也要強調損失大小,必要求老師做出滿意的處理。

國小階段數學、語文、英語,為必考科目,學生家長和老師之間可能會有一種不言的默認,一般關注孩子的成績,也只是看成績的多少,不考慮過程,這樣的家長還算關心孩子學習的;把孩子送到學校,不管不顧的更是大有人在,學習好壞不重要,孩子犯錯不是關鍵,只要孩子進入學校大門,不受委屈,到家不談老師的體罰,就無事,一旦老師有過激言行,家長就有時間找老師理論,必定要個合理的解釋,這是對老師的尊重,因為面對面的瞭解更有益於事件的處理和解除彼此之間的有意或無意的誤解;有一些家長更喜歡打校長電話、市長電話,舉報老師,這也許是信息時代的進步,它帶給大眾方便的同時也丟失了寬容的面對面溝通機會。

作為音樂老師、舞蹈老師,除非孩子特別喜歡,否則冬天,孩子上舞蹈課換服裝,感冒着涼也必是舞蹈老師的錯誤。

李老師的舞蹈課在舞蹈教室授課,要求孩子上舞蹈課時,必須換舞蹈鞋,站隊中,有違反紀律的,老師批評,學生回家告訴家長,家長不滿意,孩子換舞蹈鞋,在樓道站隊進入舞蹈教室,家長打市長熱線,反映説學生在樓道換鞋影響孩子身體健康,造成感冒發燒,老師有責任,要求對李老師做出處理。

音樂老師組織學生學習樂理知識,要求作業完成新歌曲的演唱和識記這種作業,家長反對,學生不完成,老師要求補寫作業,家長認為體罰學生。

一年級《品德與生活》課上,老師和學生互動,有動手操作練習,需要孩子帶工具,李同學在老師剛剛説出下一課時需要帶活動工具要求時,即刻發出:“我媽媽説:只聽班主任老師的話。”上課的任課老師被孩子的童言整得悲催的無語了。

社會的發展需要規則,一些契約精神需要在孩子的.幼小心靈中紮根,那麼法律法規約束的言行,每個公民都應該遵守,而模糊的體罰概念需要細緻規範條款。必要的懲罰也是學校教育的一部分,但是懲罰的尺度究竟怎麼規範,怎麼衡量?需要社會監督的同時,法律工作者也要明文定性,以彌補“體罰”的得當與過失,在什麼尺度範圍內,視為必要“教育”?這值得教育工作深入學習法律法規後深思、反省。

教師在順利完成教育教工作的同時,不斷挖掘自身潛力,發揮自身優勢,提升思想認識和業務水平,更好的保證工作的順利完成,用法律法規約束自己,也可以更好的保護自己,讓孩子們在完善的機制下健康成長,讓老師享受愉悦的工作環境,和諧發展,共處同一片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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