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權益演講稿集錦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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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對演講稿語言的推究可以提高語言的表現力,增強語言的感染力。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演講稿,大家知道演講稿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消費者權益演講稿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消費者權益演講稿集錦七篇

消費者權益演講稿 篇1

小朋友們大家好!我是大六班的鄔老師,你們有沒有去買過東西啊?(買過)我告訴你們啊,那你們就是小小的消費者了,今天就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今年是我們國家第27個3.15消費者權益日,今年的消費者權益日主題是 :消費與服務。

接下來我來給小朋友講講作為消費者的我們應該如何選購食品:首先要看包裝是否齊全。最主要的是查看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第二個是要看標誌。要買包裝上標註qs質量安全標誌的食品。

第三是要看價格。有的打折、低價、促銷的.食品不一定好,一定要仔細察看。

儘量不買有毒有害的食品。

不買發黴、變質的魚肉水果和蔬菜;

不買病死、毒死的雞鴨肉和豬牛肉;

不買過期、變質和三無食品。

不買已過保質期的食品。

不買沒有生產廠家名稱、沒有生產地址、沒有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食品(這種食品叫三無食品)。

小朋友們儘量請爸爸媽媽到正規商店、超市和規範的菜市場去購買,確保購買放心食品。

如果有問題消費者們還可以打消費者投訴電話12315。

消費者權益演講稿 篇2

各位領導,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大家好:

今天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所以我演講的題目是“消費者的權益”。

前幾年中國大地上流行着這樣一首歌,歌中寫到:“霧裏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這變幻莫測的世界。”詞作者閻肅曾經披露説,那英唱的這首歌是送給3.15的,希望消費者能夠藉助一雙慧眼,將這經濟生活中的紛擾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費者揚眉吐氣的日子!十幾年來,3·15從一個國外泊來的普通紀念日,已經演變為中國消費大眾維權的一個節日、一面旗幟。每年春天的這個時候,她都會再一次擦亮我們的信念和勇氣,讓誠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經營者、消費者的心靈。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國總統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費者的四項權利,到了1983年,這一天就被定為了國際消費者權益日,1991年3.15來到了中國,1994年,我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出台。

誠者無疆,信者無畏。《水滸傳》裏有個經常冒充黑旋風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經成了假冒偽劣的代名詞。現實生活中,這樣的“李鬼”確實不少:板藍根能成娃娃參,白醋能成青黴素……李鬼們的粉墨登場一方面是經營者在利益的驅使下攪亂市場規則,不講誠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卻往往是我們消費者不懂法,不知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的一味縱容造成的。

最後,讓我們一起攜起手來維護消費者權益,讓我們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慾薰心的製假造假者;讓我們一起為那些勇敢的站出來,維護自己和大眾權利的先行者鼓掌吶喊:讓我們一起呼喚法制的力量為我們的幸福生活保駕護航。讓我們一起行動起來,誠信,維權!

謝謝大家。

消費者權益演講稿 篇3

同志們:

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即將到來之際,在這裏我們召開紀念“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消費與安全”年主題座談會,目的就是要圍繞“消費與安全”年主題,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作用,全面推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深入開展,營造安全的消費環境,促進我縣經濟又好又快發展。藉此機會,我代表**縣消費者嚮應邀出席今天座談會的各位理事、企事業單位領導,表示熱烈地歡迎和衷心地感謝!

過去的一年,**縣工商局、消費者協會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維護廣大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樹立“一切為了消費者,一切服務消費者”工作理念,圍繞年主題把握“宣傳消費政策、推進消費維權、構建和諧消費、促進經濟發展”四條主線,全年共受理消費者投訴326件,成功調解326件,調解率100%,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67萬元,接待來訪和接受諮詢373件,發佈消費警示、消費提示26次,發佈通訊報道42條,推薦誠信單位18家,滿意品牌2個,開展消費糾紛和解24件,促進了經營者與消費者和諧共贏。**縣消協堅持以抓創新促發展、抓機制保維權、抓重點帶全面,大力提升消費維權能力,為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中國消費者協會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年主題確定為“消費與安全”。“消費與安全”的基本目標是:促使社會各界從促進經濟發展、推動社會和諧進步的高度重視消費安全的問題,進一步貫徹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法規,保護消費者的安全權。**縣消費者協會將圍繞這一主題,認真履行職責開展好以下七項活動:

一是,採取多種形式,對年主題進行廣泛宣傳,提高社會各界對“消費與安全”的認識,積極參與年主題活動;

二是,組織對網絡交易、化粧品安全、預付士消費等方面研究,推動完善保護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

三是,針對旅遊、餐飲等服務行業中的'“霸王條款”和消費陷阱開展消費評議活動,促進行業服務水平的提高,促進行業規範的進一步完善,加強對消費者的保護;

四是,積極處理消費者關於消費安全方面的投訴,及時化解消費糾紛;

五是,加強與安全有關的商品和服務比較試驗,對外發布有關消費安全的消費警示、提示,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產品和服務信息;

六是,開展消費安全方面的消費教育,幫助消費者增長安全消費知識;

七是,加強與有關行業的溝通與合作,共同推進對消費者安全權的保護工作。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任務艱鉅,意義重大。我相信,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有各級各部門的共同配合與努力,我們一定能夠把保護消費者權益、維護正常市場秩序和營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等工作深入紮實地開展下去。我相信,在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縣的消費環境將更加和諧,人民生活更加富裕!謝謝大家!

消費者權益演講稿 篇4

老師們、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3.15是消費者權益日,也許大家覺得奇怪,這個節日和我們有多少關係,打假、維權啊,那些都是大人的事情,可不是我們中學生管的事情!

但是請你聽一下XX市第三人民醫院醫生通報:“各位:我昨晚會診一名12歲男孩,鼻腔及消化道廣泛出血,查凝血酶原時間180(正常11-15),工作了這麼多年,我第一次見到如此差的凝血指標。追問病史發現患者3天前曾吃過肉串,由於目前最常用鼠藥的主要成份就是抗凝藥,現高度懷疑患者吃了含有鼠藥的老鼠肉。希望大家珍愛生命,遠離燒烤!”

我們人人都是消費者,我們的合法權益經常遭到一些不法商家的侵害。當我們從附近小店買到假冒的礦泉水,買到過期的方便麪,吃到不衞生的沒有任何衞生許可證的各種零食的時候,我們的健康受到危害,甚至影響到我們生命的安全,我們除了試着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我們合法的權益之外,還可以倡導誠信。所以我國旗下演講的題目是《誠信,在我心中》。

何謂誠信?誠信就是誠實、守信。它是一種處世原則,一種道德規範。一言九鼎、言而有信是個人對他人的誠信;童叟無欺、價廉質優是商人對顧客的誠信;求同存異、和平共處是國與國之間的誠信。

千百年來,人們講求誠信,推崇誠信:“人先信而後求能”,“言必信者,行必果”等這是古代先賢們從肺腑發出的吶喊。它如雋永的長河奔騰至今,內涵卻從未有過改變,九州華夏,因它而燦爛。

曾“富甲華夏”、“匯通天下”的晉商,留下了山西人善於經商、善於理財的佳話,“凡是有麻雀的地方,就有山西商人”。他們靠的是什麼?就是“誠信”二字。他們以關公的“義”來摒棄“見利忘義”的不良動機,凝聚同仁;以關公的“信”來摒棄欺詐、偽劣等行為,取信於社會,取信於顧主。以講信譽著稱的晉商比比皆是,他們在經營活動中總結出許多商諺,如“售貨無訣竅,信譽第一條”;“寧叫賠折腰,不讓客吃虧”;“秤平,鬥滿,尺滿足”等等。

有人説意志是靈魂的'載體,那麼誠信便是靈魂的重量,我們的一生不正是為這重量而奮鬥而完善自我嗎?可這重量意味着什麼?

時間會過去,記憶會過去,但高尚的品質卻是一生相隨的。用誠信面對人生,任何事都會顯得自然,沉穩。

讓我們插上誠信的翅膀,自由飛翔,飛過廣袤藍天,飛過滄山泱水,飛過人生綿延的河流與險峻的山巒,飛到烏雲散盡,飛到陽光普照! 去編織我們美好的明天,我的講話完了,謝謝大家!

消費者權益演講稿 篇5

牛肉是大家餐桌上經常見到的食物,然而你能想到其中的隱患嗎?據中央電視台每週質量報告報道,在江蘇的太倉、崑山一些肉牛屠宰場裏,在很短的時間內能把300公斤的肉牛增重到360公斤以上。原來,他們把牛殺死以後,就用水管子往牛肚子裏注水,直到把肚子和四肢撐起來,水往外流為止。牛肚子裏裝滿了水,體重自然迅速增加了。就是這樣注了水的牛肉,竟然一路順利過關,被銷售到XX市的肉類批發市場。肉類注水的危害是比較嚴重的,首先以水頂肉,顧客花了冤枉錢;第二是注水會破壞肉的組織結構,鮮肉完全失去了鮮肉的品質和風味;最嚴重的是注水能把各種寄生蟲、致病菌帶到肉裏面去,造成嚴重的污染,給人體造成危害。然而就是這樣有着嚴重危害的注水肉,卻時常擺到我們的餐桌上,這是多麼可怕的事啊。這些貪心的商家,他們的行為是多麼可惡啊!

一説到魚皮花生或者是x豆,讓人首先想到的是脆、香,很多人都愛吃,尤其是我們孩子。你知道它是用什麼做的呢?吃過的人都會脱口而出,裏面是花生仁,外面裹了一層面粉。沒錯,那麼用的是什麼麪粉呢?這下恐怕就沒有多少人知道了。真正的魚皮花生是用糯米做的,表面有魚鱗的形狀。然而,還是讓我們到某生產花生豆的廠家親自去看一看吧,結果會讓你大吃一驚。在一間佈滿塵土的廠房裏,有一個鏽跡斑斑的鐵盤子,裏面裝的是炒熟的花生米,旁邊放着盛着糖水的大鍋,鍋裏漂着好幾只蒼蠅。工人一邊抽着煙,一邊把花生米倒進糖水鍋裏,煙灰也不時的落進去。花生米蘸糖以後,就要裹面了。你一定要看清楚,那面決不是糯米,而是一種叫做黑麪的東西,它是從麥麩子中提煉出來的,一般是用來做牲口飼料的,就是這樣的下腳料,摻進了增白劑以後,卻變成了魚皮豆可愛的外衣了。就是這樣經過粗製濫造加工成的花生豆,卻擺到了大小商場食品專櫃的櫃枱上,最可憐的是我們這些貪吃的孩子,被人騙了,卻全然不知,還一邊吃着一邊讚美:“真好吃。”多可悲呀!親愛的朋友,當你聽了我的敍述,你還會覺得,那讓人人喜愛的花生豆,還是那樣香脆可口嗎?我想你絕對不會有以前的那種感覺了,相反的,你會在心中產生一種對假冒偽劣商品製造者的厭惡和憎恨。

因為時間的關係,我今天不可能再舉更多的例子來揭露那些黑心人的醜惡嘴臉了。最後,我想説的`是:作為一名國小生,我勸那些製假售假的大人們,不要再做這種傷天害理的事情了,要做誠實的人,黑心錢不要賺,要不然,你們回遭到報應的,會受到懲罰的;作為一名小消費者,我願意和大家一起,在日常的生活中,努力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識別假貨的能力,不買假貨,不上當受騙,敢於和製假售假的行為做鬥爭。

只要我們廣大的消費者,心明眼亮,不貪小便宜,不買假貨,製假售假者就沒有市場;只要我們全社會攜起手來,形成一種抵制製假售假的社會氛圍,那些黑心的商家就會成為過街老鼠,無處藏身。親愛的朋友們,為了我們身心的安全與健康,讓我們大家共同努力,舉起維權的利劍,去斬斷那些伸向我們健康的黑手吧。而這維權的利劍又是什麼呢?那就是《消費者權益把保護法》和我們的各級消費者協會,還有就是社會各界的輿論監督。

消費者權益演講稿 篇6

老師們,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明天是3月15日,大家知道這是一個什麼日子嗎?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消費者權益日,顧名思義,就是維護廣大消費者權益的日子。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國總統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費者的四項權利,1983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決定將每年的3月15日作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1987年,我國消費者協會被接收為正式成員。從這一年開始,每年的3月15日,我們全國各地都要舉辦大規模的宣傳活動,用各種方式介紹消費知識和有關法律常識,以喚醒和提高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如今,3.15它已是一個標誌,飽含着公理和正義;它也是一種聲音,傳遞出對平等與誠信的呼喚。

可能有些同學認為:維護消費者的權益是父母們的事,離我們小孩子還太遙遠。其實不然,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都有過消費的經歷吧,例如,到超市購物,到美食城消費,到文化園買學習用品,在小商販的攤上買小吃或小玩意兒……這時候,我們就扮演了一個消費者的角色。可能平時你還遇到過這樣的尷尬:花了大價錢買文具用品卻買了個劣質產品。到小攤上買小吃一飽口福,卻吃出了毛病,吃壞了身體等等。這個時候,你是自認倒黴默不作聲還是理直氣壯地去找商家或有關當事人理論一番討個説法呢?我想,你一定會選擇説法吧!這就對了。可見,3.15消費者權益日和我們每個人都是息息相關的',它應該是我們大家共同關注的一個日子。

那麼,作為國小生的我們又該怎樣維護自己的權利不被侵害呢?讓我們從自身做起,從小事做起。從 瞭解必要的法律知識開始,逐步培養法律意識,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我們還要提醒大家,不要購買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以及無生產廠名稱的三無產品;不要購買地攤上的糖果、飲料等食品;不要購買盜版的圖書和音像製品,拒絕假冒偽劣商品,保護自己的生命健康權,做到綠色消費、科學消費。讓我們的生活充滿陽光,讓我們的生命因安全而更精彩!

消費者權益演講稿 篇7

尊敬的各位朋友: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保護我們的消費者權益》。

3月15號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消費者權益是指消費者在有償獲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以及在以後的一定時期內依法享有的權益。所謂消費者權益,是指消費者依法享有的權利及該權利受到保護時給消費者帶來的應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費者的權利。主要包括: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中人身和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自主選擇的權利,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準確的公平交易條件,以及人格、民族風俗習慣受到尊重的權利等。

年年3.15,年年講維權,許多年前的王海風波已經漸漸被人們淡忘了,打假英雄逐漸從人們的視線中消失,然而,3.15還在繼續,維權還要繼續,但是有多少人還在對這個興趣濃濃?有多少人還對這個深信不疑?

當然,經過這麼多年3.15的維權講座似的宣傳,老百姓的.心裏早已明白原來有這麼多黑心商家在侵犯着他們的利益,原來有這麼多的霸王條款在欺凌着他們的權益,原來他們是可以通過法律通過消費者協會來與此抗爭的。但同時,那些不法商販們不知道麼?

不可否認,這些年來的努力是有了一定的成效的。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許多造假者的手段更加高明,黑心商販們的技巧也日漸成熟,而我們的消協卻始終固守着老一套的規矩沒有太多的變化。舉個例子,假設一個人買到了一件有問題的商品,與商家的交涉無果,於是投訴到消協,消協首先要做得先要與商家協商,如果對方買了這個面子,還好,事情算是順利解決,如果同樣不能,這時候就會要求消費者到有關部門去對商品作技術上的鑑定,鑑定的費用也要有消費者自己承擔,況且作技術鑑定的費用有時會超過商品本身的價格,那麼就算消費者最終投訴成功,得到了賠償,這期間耗費的時間,花掉的精力,也使得這種賠償變成了得不償失。單這一點,就會讓很多人打了退堂鼓。耗不起這個精力,時間,還有金錢。除非是向王海那樣的職業打假者,或者是商品的價格不菲,不然,平頭百姓誰會經得起如此的折騰?

也正因為這一點,造成了很多人吃了虧就自認倒黴,導致一些不法商家的不法行為屢禁不止的現象。

所以我認為,維權工作應該從這些方面考慮一下,一些原本有消費者去做的事情,比如商品的技術鑑定等,是否可以改變一下,與其讓消費者去證明這個商品有問題,不如改為由商家來證明自己的商品沒有問題,這樣既可以降低消費者維權過程中的難度,又可以對不法商販們起到震懾的作用。畢竟買到有問題的東西錯不在消費者。

國家花了大力氣去打假是在為百姓做實事,如果這個實事能夠從百姓的角度多考慮一下,那麼就更能得到百姓的認可,也就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同以水滅火,總免不了會有星星之火殘留,若結合着釜底抽薪,上下一齊努力,我想效果會更好的。

我的演講完了,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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