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的人作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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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吧,作文是人們把記憶中所存儲的有關知識、經驗和思想用書面形式表達出來的記敍方式。那要怎麼寫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我喜歡的人作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我喜歡的人作文15篇

我喜歡的人作文1

去年,我家旁邊搬來一户人家。鄰居家有個小女孩,名叫周倩,人長得又漂又可愛,我們都叫她倩倩。

倩倩可漂亮了:雪白的皮膚,大大的眼睛,又長又彎的睫毛,小巧的鼻子,靈敏的耳朵,一張櫻桃般的小嘴兒可甜了。倩倩出去玩兒,大家都説:“這是誰家的孩子喲,長得可真漂亮呢!”倩倩聽到這些話,總會謙虛地説:“謝謝爺爺奶奶!謝謝叔叔阿姨!”樂得臉上跟朵花兒似的。

倩倩有的時候可有趣了呢!倩倩以前在湘鄉讀幼兒園,老師要求小朋友們都説普通話,所以她一直用普通話跟我們交流。有一天,倩倩到我家玩兒。玩兒了一會兒,她對我説:“鑫鑫姐姐,我口渴了,我想喝水。”因為是夏天,天氣很熱,我便倒了一杯冰水給她。倩倩喝完後,用手拍拍肚子,學着我們壺天人用土話説:“啊!舒服!”我看着她那滑稽的樣子,忍不住大笑起來,她自己也樂呵呵地笑起來。

還有一件事,讓我覺得倩倩不但可愛。漂亮,而且十分有責任心。

一天,我去倩倩家找她玩。在窗户外邊,我看見她拿着一根細長的棍子,她在幹什麼呢?我想弄個清楚。於是我躲到門口偷看。你看!椅子上放着一塊小黑板,上面寫了一些拼音字母,小板凳上放着一個洋娃娃。哦!原來她在當“小老師”呢!倩倩對洋娃娃説:“跟我讀‘a’——”洋娃娃沒出聲,她又説了一遍,洋娃娃還是一樣。倩倩有點生氣了,嚴肅地對洋娃娃説:“你為什麼不跟我讀?你父母辛辛苦苦賺錢讓你讀書,你不好好學,怎麼對得起他們?怎麼報效祖國?”我愣了一下,這是從一個四五歲的孩子嘴裏説出來的嗎?我從門後站出來,對倩倩説:“你這個‘小老師’當得可真不錯呀!”倩倩發現了我,臉一下子紅了,低下頭不好意思地説:“討厭,偷聽別人説話。”我説:“這是好事呀!你能説出這翻話,很不錯啊!害什麼羞呢?”倩倩微微笑了一下。

我非常喜歡倩倩,你們聽了我的介紹,是不是也喜歡上她了呢?

我喜歡的人作文2

天底下有許多值得我們敬佩的人:英雄、偉人、名人但我最敬佩的還是母親。

從我出生的那一天起,媽媽就開始無怨無悔的照顧我,在我不開心時安慰我,在我無助的時候給我温暖,在我遇到困難的時候幫助我何止是這些,在我的生活中媽媽對我濃濃的愛無處不在。每一個偉人的背後,都有一位偉大的母親。我們不是偉人,卻同樣擁有偉大的母愛。

我的媽媽是一個再平凡不過的普通女性。媽媽今年已經39歲了,多快呀!無情的歲月,使媽媽由一位年輕的少婦變成了一位中年婦女,媽媽已經不再年輕,她把自己的青春,都獻給了這個家,獻給了我。媽媽雖然非常節儉,沒有昂貴的化粧品,時尚的衣服,但是她把自己打扮的非常知性,整潔,大方,這是我最佩服媽媽的一點。“因為人不能靠外表來讓人們看待你,要用你的內涵讓別人認識你。”這是我媽媽經常説的一句話。

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臨行密密縫,意恐遲遲歸。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媽媽非常心靈手巧,我的毛衣毛褲都是媽媽一針一線打的,無論從花色,樣式還是從質感都毫不遜色於外面賣的。我看媽媽打毛衣的時候非常神奇,因為我實在是想象不到媽媽是怎樣把幾個毛線球用幾根毛衣針打成一件毛衣的。這一針一線中都包含了媽媽對我的愛。

媽媽還寫得一手好字,媽媽説:”字如其人,從你的字裏就可以看出來你的性格。“媽媽畫畫也非常不錯,她無師自通,對畫畫極有天賦。媽媽臨摹的畫基本上都非常像。她説:”只要是人用心了,什麼事情都會做的很好的。“媽媽講東西非常清晰明瞭,不管什麼事情,她都可以把它變成有哲理的話,對我進行現場教育。讓我明白了許多人生的道理。雖然很多時候我都不太耐煩。但我從心裏敬佩媽媽。

媽媽還很勤勞、很熱心、很有愛心,這就是我的媽媽,雖然很普通,太過平淡。殊不知,生活本來就是這樣,平平淡淡才是真。這就是我最喜歡的一個人。

我喜歡的人作文3

母親,像一堵牆,遮住了風雨,擋住了烈日,好讓我們這些不經風雨的小樹苗能茁壯成長;母親,像慈祥的鳥媽媽,每天都用充滿愛的手撫摸着我們這些幼雛的羽毛,鼓勵我們去搏擊萬里長空。“世界上的一切光榮和驕傲,都來自母親。”這是高爾基所説過的一句話。 是啊,當我體會到成功的喜悦時,卻往往會忘了您,正因為您這麼多年對我的關懷,甚至一句句嘮叨,否則,我並不會有這樣的成績,也沒有這樣一丁點的光彩。我承認,我有時很討厭你那點嘮叨,可當你不在家,或者有那麼一分鐘你不理我,我也很不習慣。 李老師找我談過一次話,我並沒有告訴你,我怕你春我擔心!我也好幾次想再努力一點,可是這不是一句話就能做到,不過請放心,我一定會努力的,我要為我自己加油,為媽媽加油! 我無時無刻都把你當作朋友,因為我覺得,如果你不是我的知心朋友,那誰還能給我帶來快樂? 母愛是深沉的,母愛是細膩的,母愛也是無私而偉大的。我要用心去體會,去感受,才能有資格接受這份愛,這份無價的愛。而今年的母親節,又讓我想起一位哲人説的話母親是一本讀不完的書。是啊!母親給予我的愛,讓我永遠也忘不了,一輩子也忘不了!感恩親情還記得很久以前,讀到簫伯納這樣一句格言人生不是一支短短的蠟燭,而是我們暫時拿着的火炬,我們一定要把它燃得十分光明燦爛,然後交給下一代人們。”我想,如果我長大了,再來回憶這段童年生活,更多的是你帶給我的快樂。 祝您母親節快樂!我親愛的媽媽! 蘇州市楓橋中心國小五年級:20xx陽光

我喜歡的人作文4

福爾摩斯這個人物,可謂是人人皆知的一個小説角色,其作者柯南。道爾也被譽為“偵探小説之王”。

我喜歡作家筆下的夏洛克,也喜歡熒幕上的。

柯南。道爾寫的作品主要有《紅髮會》、《四簽名》、《血字研究》、《巴斯克維爾德獵犬》等著作。在《福爾摩斯偵探全集》中有這麼一句話:“幾個星期過去了,我對這個人越來越感興趣。就是最冷漠的人見了他,也會為他的相貌所吸引,他身高六英尺多,身體異常消瘦顯得格外頎長,一般情況下,他的目光異常鋭利,彷彿能看穿人心,一隻鷹鈎鼻子又窄又長,給這副相貌平添了一絲機警、果斷的氣質;方正的下巴向前突出,流露出堅韌和毅力。”

我也看過安德魯。萊恩寫的少年福爾摩斯系列《死亡雲》、《紅水蛭》、《黑寒冰》、《火風暴》。書中小夏洛克未受到阿米尤斯·克羅先生的教導就表現出了大大的邏輯推理的能力,對此我只有一句:“矮油,不錯嘛。”安德魯。萊恩在作者後記中説道,“福爾摩斯性格多變,複雜而敏感,只有道爾本人能寫出他的本色。”

關於福爾摩斯的電影也是很多的,萊恩評價,演的最好的莫過於比利。懷爾德導演的《福爾摩斯祕史》中的羅伯特。斯蒂芬斯,他塑造的福爾摩斯是個複雜而敏感的形象。他表演精彩絕倫,讓人覺得他傲慢無禮的外表只是虛像而已,目的是為了不讓自己受到傷害。從他的演技,我能看到柯南。道爾筆下的夏洛克已經長大成人,變成他的樣子。

如你所見,在各位作家一筆一畫的描繪下,夏洛克是個自負、多疑,複雜的人物,擅長拳術、小提琴、植物學(有毒植物),地理(僅限於使用方面)等。他有一張讓人看一眼就忘不掉的臉,正如福爾摩斯探案集所説,這是一張讓人難以忘懷的臉。

我很期待,也很好奇夏洛克如何從一名無名少年變成一位大名鼎鼎的神探?我們還有什麼憧憬?偵探界的作家們能夠給我們帶來什麼樣的驚喜?

我喜歡的人作文5

我喜歡的明星是喜羊羊,他是一個動畫人物。我喜歡喜羊羊是因為他有一個聰明的腦袋,在生活中可以幫助大家解決困難問題,在危機時刻可以幫助大家脱離危險,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好羊。

喜羊羊也是一個有名的發明家,他總是會發明一些神奇的東西,來對付那些壞人。

除了喜羊羊以為我還喜歡灰太狼,大家吃了一定會大吃一驚,灰太狼那麼壞,我怎麼會喜歡他呢?讓我來告訴你答案吧!

每一年的喜羊羊與灰太狼大電影上,我覺得灰太狼要比喜羊羊出色,因為灰太狼堅持到底,在最關鍵的時刻迸發出的力量往往連自己也意想不到。

六:我喜歡的一位名人

我喜歡的名人不是讓人瘋狂的大歌星、球星,也不是一些百萬富翁、總統,而是為我國航空事業作出很多貢獻的英雄,讓中國人提起來就非常自豪的人——空軍試飛員李中華。

想必大家都對試飛員有些陌生。是的,試飛員不像那些駕駛着飛行系統也穩定,已沒有任何毛病的飛機。但試飛員駕駛的都是剛剛生產,還沒有定型的飛機,其危險可想而知。

我瞭解李中華還是在我國研發成功殲一十戰鬥機的時候,那時李中華正在執行低空極速飛行的任務,正當他準備使飛機進入最高速的時候,危險發生了:“油箱的釘子被拔出,油箱滲油,尾翼的鋼板被壓力掀翻了!可李中華並沒有中斷任務,他趕緊啟動噴氣裝置,飛機進入了最高速,可李中華還不滿足,打開還未完善的最新的為噴射和加速系統,飛機進入到了極速,可李中華此時出現黑視,他趕緊做抗負荷運動,視力慢慢恢復,可飛機馬上就要撞上地面了,李中華一拉操縱桿,飛機在空中劃了一個優美的弧線。

李中華的這次飛行讓我們獲得了非常寶貴的資料,同時也更加完善了我們的戰機。

我喜歡的人作文6

在生活中,我每天都會遇到許許多多的人。不過,要説起我最敬佩的人,還得是我的.好朋友——盧怡星。

我這個好朋友,今年十歲,和我一樣大,一米六的個頭,一雙水盈盈的大眼睛透出堅定的神情,一頭烏黑的長髮在後腦勺綁了個“馬尾巴”,走起路來一擺一擺的,好帥氣呀!我和盧怡星自從一年級就是好朋友,不過有一件事讓我又一次真正認識了她。

那是一個暑假,我們倆約好一起學蛇板,我們都沒玩過,不過看別人玩得輕鬆又瀟灑,我想:滑蛇板也一定不會很難的。於是,我們拿上各自新買的蛇板到公園練習。我學着別人的樣子,把左腿踩在一端,準備上右腿,沒想到,根本無法讓身體保持平衡,腳下一滑,一下子就摔了個仰面朝天。我試了兩次,竟然摔了兩次,生氣極了,把蛇板往媽媽懷裏一塞,説:“哼,我不學了。”再看盧怡星,她左腿前腳掌踩在蛇板一端,正一點一點移動,也是連上都沒上去,別説滑了。於是我對她説:“咱們別學了,這麼難學,還是去玩別的吧!”只見她一言不發,像是沒聽見我的話,小嘴抿着,輕輕皺着眉頭,還在一門心思找平衡。她左腿不斷變換踩在蛇板上的位置,右腳輕輕點地,慢慢往前蹭,終於讓右腳也登上了蛇板,可是好景不長,沒幾下就掉了下來。我又給她泄氣:“算了吧,咱們先逛公園,明天再學也不遲。”沒想到盧怡星擦擦臉上的汗水,不服輸地説:“我就不信,那麼多人都能學會,咱們就學不會!”看那架勢,今天她要滑不起來是不打算回家了,她先停下來仔細觀察會滑的孩子的動作,嘴裏還唸叨着:“雙腿同時用力”她握緊拳頭在空中一揮,似乎在給自己打氣,終於她又一次登上了蛇板。這一次她真的成功了!真是功夫不負有心人那!我知道是她堅持的精神和不服輸的勁頭使她成功的,我對她説:“盧怡星,我真佩服你。”

人生之中能夠交到這麼好的朋友很不容易,我會好好珍惜這份友誼,並且我也會以她為榜樣、向她學習的。這就是我喜歡的人——盧怡星。

我喜歡的人作文7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呢也不例外。

鬱雨君,我更喜歡叫她辮子姐姐。梳麻花辮的人,辮子老長老長老長,已經超過腰啦!眼睛和嘴巴都很大的人,笑起來要露出八顆牙齒以上,燦爛燦爛!出版過70餘本作品,厲害厲害!

你可能會問我為何崇拜她,那是因為我看她的許多許多的作品,都會被那感動的故事而留下“金豆豆”來。

就比如説《閃着淚光的決定》講述的是一個小女孩身患白血病,與她一起治療的小男孩,將生的希望給了她,她苦苦尋找,最後放下過去了的故事;還有《天使知道我愛他》講述了“我”被媽媽領養,媽媽生下弟弟,卻是患有自閉症的孩子,媽媽不但沒有放棄,並且讓她的孩子學會了説話,書的第一個字是“媽”。

這些作品都令我十分感動,那“金豆豆”也時不時的不請自來。

辮子姐姐也就是雨君,我最喜歡她的一句話“長大是全神貫注於自己的目標,特立獨行,擁有堅定的內心,用自己的方法,一心一意地去努力,去前進”。是啊,長大是自己的事與目標。正是“走貓的路讓狗去説吧”這句話,讓我明白了堅定意識,還有“每個長大······”這些平凡的話語,卻給了我不平凡的啟發。

鬱雨君,一個專心的兒童作家。她的家庭生活並不非常富裕,但她能用一些詞,一些句子讓人身臨其境,讓人感受到那種有苦有樂的滋味兒,讓讀者得到新的感悟。這,也許就是我為什麼也想當一名作家的原因了吧。

正是因為如此,我得到了雨君得到的豐富的生活經驗,我變得更加成熟。雨君似乎是我們女生的知音,我們內心中每一個小心思都能被她一點一點發掘,為我們一點一點解答。

雨君,一位平凡的作家,不似明星熱火朝天,不似書中人物多嬌,她卻是我們兒童的傾訴對象。一個默默付出的人,不值得崇拜嗎?

我喜歡的人作文8

我最喜歡的人是我的外公,他有一雙炯炯有神的眼睛,他的皮膚黑黑的,外公的手非常粗糙,還起了厚厚的繭。

我的外公性格直爽、對人熱情大方,雖然已經年過花甲,但是仍然不停地忙碌着,他是一個熱心腸的人,只要鄰里鄉親遇到困難,他總是想盡辦法去幫助別人。外公的事情太多,不能按時吃飯,我經常提醒外公,叫他多吃蔬菜、水果,要注意休息。

我的外公是一個老黨員,曾經當過書記,現在快退休了,在我的印象中,他做的為人民服務的事情有很多,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去年冬天的那件事。記得當時下了很大的雪,天氣十分惡劣,路上結了厚厚的冰,外公擔心馬路上出現車子輪胎打滑、行人摔倒等情況,他就決定剷雪。他從家裏拿了鐵鍬,穿上厚厚的棉衣,戴上帽子、圍巾、口罩就出門了。我也跟着去了,外公鏟着雪,我在一旁看着,冰塊又大又硬,外公用了好大力氣才鏟動堅硬的冰塊,沒過多久,我就看見外公頭上滲出汗珠了,於是,外公脱下棉衣,摘下帽子,取下口罩和圍巾繼續幹活。附近有個村民看見了,只見他也從家裏拿了鐵鍬和外公一起剷雪,不到一會兒,剷雪的人就越來越多了。外公對他們説:“謝謝你們過來幫忙!”一位年長的老爺爺開玩笑説道:“你怎麼這麼自私啊?你是書記,這條馬路就是你的了呀!”大家都被這位老爺爺的話逗得哈哈大笑。大家齊心協力,路上的雪兩天就鏟完了,路面乾淨、整潔,外公終於不用擔心輪胎會打滑或者行人會摔倒的了。

雖然我的外公是一個芝麻小官,但是他樂於助人、時刻都為他人着想。長大後,我也一定要成為外公那樣為人民服務的人!

我喜歡的人作文9

我最喜歡的人是我的媽媽,她的個子不高,短短的頭髮,大眼睛,高鼻樑,雖然她的相貌不是很出眾,但是我依然愛她。因為在我成長的這十二年裏,她為我付出了很多。但是,最讓我難忘的是她那雙粗壯而有力的手。

小的時侯,每次上街,媽媽總是緊緊的牽着我的手。那時,在我心中媽媽是一片藍天,小小的我只要找到媽媽的手,便摘到了天上的彩虹。在夕陽餘暉下,兩個一大一小相牽的影子總被拉得很長很長,那一幅幅美麗的圖畫,我現在想起仍為它默默感動。媽媽,你是我最最温暖的避風港。

時光飛逝,當媽媽的眼角有了魚尾紋時

,我也從一個頑皮的小女孩變成了十二歲的小姑娘。

然而,兩代人之間的代溝卻把我和媽媽隔得好遠。我開始覺得他囉嗦、挑剔,甚至因為一件小小的事都會盤問不休,實在令人厭煩。但每次和媽媽賭氣過後,我看着她無奈的眼神,又覺得好內疚,好後悔。媽媽,我的天空、我的彩虹到哪裏去了?是不是我長大了,你不再疼我了?我迷茫了,那一對相牽的手在記憶中逐漸淡去。

有一天,我和媽媽一起去買東西,因為一點小事使我們在商店裏爭吵起來。走出商店時,我賭氣地轉過臉,心裏悶悶的。忽然,媽媽抓住了我的手,我驚訝的回過頭,原來是要過馬路了,媽媽那種緊張的神情又一次出現在我面前。霎時間,兒時的記憶如潮水般湧來,我彷彿又回到了小時候,回到了那些和媽媽牽手的日子裏。我的心被震撼了,那一刻我仍然是一個小小的女孩,

在媽媽的掌心裏走啊走,卻怎麼也走不出母愛的包圍。媽媽,你永遠是女兒頭上的一片藍天!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了,這個個世界發生了許多改變,但唯一不變的是媽媽對我那濃濃的愛。媽媽的手 牽着我一步步從童年走向少年,那路燈下長長的影子,也將伴我一生一世。

媽媽,我愛您!

我喜歡的人作文10

那是新生報到的第一天,九月的日子,太陽公公還是一如既往地不知疲倦的播灑着炙熱,我用手當扇子,忽扇忽扇的揮着手,就在這時,他就那麼慢慢的從我眼前走過……

看着瘦長的大高個,其實肩膀很寬闊,運球的時候手指靈活,投籃的瞬間蹦的老高;深邃的眼眸,我向來只能和他對視一會兒,心裏慌慌張張的,趕忙把頭轉過來,即使我知道他在看我,卻也不敢再給他一個眼神,面上是風平浪靜的,心底卻是波濤洶湧,我十分鄙視這樣不爭氣的自己,道貌岸然,唉。

總覺得他和別人是不一樣的,走路的樣子不一樣,吃飯的時候也不一樣,就連説話的聲音都那麼與眾不同……我總是能在人羣中第一眼發現他,然後偷偷瞄一眼,兩眼,三眼……

這樣的日子不長,我後來就開始慢慢的收斂自己了,因為我看見了他和他女朋友在一起談笑風生的樣子,刺痛了我的眼,心裏的一塊地方堵的難受,我竟不知道,不知道他什麼時候交了個女朋友。我這樣低到塵埃裏的心思理所當然的應該是要化成灰的……我就默默地,默默地讓它消失……讓時間的風帶走它,就當作從來沒有來過的樣子。

很快,我就知道自己是在自欺欺人。那天我們同乘一部電梯,由於電梯上人特別多,所以我和他就擠在一塊兒了,肢體的觸碰是我心砰砰的,都快要跳到嗓子眼了。可我沒敢説話,不敢動,也不敢抬起頭來看他一眼,儘管我心裏十分想要這樣做,可現實裏是等電梯到了,我和他就各自走往各自的目的地,沒有交集。天知道我多希望那趟電梯就那麼一直坐下去……

真是討厭啊,他不喜歡我,卻偏偏長了一副我喜歡的樣子。

我喜歡的人作文11

一説到我喜歡的人,我第一時間想到我們高大而俊壯的藍禮俊體育老師!他的名字裏有俊,所以才英俊!

藍老師個子不高,身材健壯;力大無比,短短的頭髮陪着一雙“貓眼”,不高不矮的鼻子配着一張小嘴!我喜歡他的原因是:第一,力大無比;第二,既英俊又帥;第三,他可以説是一個籃球高手!

我就拿一件事説明:有一次,我們上體育課,藍老師要和我們一些人羣挑籃球。我們愁眉苦臉[注:皺着眉頭,哭喪着臉。形容愁苦的神色。的接受了藍老師!遊戲開始,首先,我們邊先發球。我接住了籃球,只顧往籃筐奔去,沒想到,藍老師一個箭步衝過來,球被他奪去了!我趴在地上大喊:“蒼天沒眼啊!太不公平啦,不玩了!老師太皮了!”我話沒説完,“哐啷”,球進啦。當時,我們發着喪氣的表情大叫:“哼,不公平啊!”再一次,是藍老師拿球,我們人太多,藍老師只能用耍人的方法來耍人,因為藍老師個子高,所以我們碰不到球,只能防禦,我像剎車不靈的一樣衝過去搶老師的球。説遲時,那時快。我就把老師的球搶到手了,我高興得不要命,嘴裏還發出:嘻嘻嘻、哈哈啊哈的笑聲。我再次衝向籃筐,藍老師一伸手,我的球又沒救啦!我又裝哭起來!而藍老師還笑哈哈的,“魚尾紋”都出來了。用老話説,以大欺小,自欺欺人[注:欺騙自己,也欺騙別人。!呵呵。我們人人汗流浹背[注:浹:濕透。汗流得滿背都是。形容非常恐懼或非常害怕。現也形容出汗很多,背上的衣服都濕透了。氣喘吁吁。

輕而易舉[注:形容事情容易做,不費力氣。投進球的藍老師是平心靜氣[注:心情平和,態度冷靜。,像無事不做的樣子!最後,我們還是敗給藍老師。

藍老師可以説是一個多才多藝[注:具有多方面的才能和技藝。]的人;我們人人都佩服他!這就是我最喜歡而又最崇拜的體育老師!

我喜歡的人作文12

我最喜歡的人是我的母親,她總是耐心地輔導我,從來不對我亂髮脾氣。

我的母親長着一頭烏黑秀的長髮,每當一陣風向她佛來,她的頭髮總是飄拂着的,一雙濃密的眼睛更是襯托出母親的樸華的面容,一雙自然的雙眼皮使她的氣質更加突顯,有時,他的嘴角微微上揚,使我心中也不由感歎一番,我愛我的母親,更愛她那樸實無華的臉,每當她微笑時,我都會靜靜看着她那幅美麗的樣子。

雖説母親並不貌比潘安,但我卻認為她是最美的。我愛母親,更愛她那善良的心靈。母親很善良,不管是誰向她問路或問其他問題,她總是熱心的回籤,她那柔各的語言中,摻着許多的真切,懇實。不管鄰居有什麼事,她都會盡力幫助他們。

記着一年的夏天,微風緩緩地吹過,我清楚記得那件事,我因為不小心將花瓶給打碎了,那時心裏十分害怕,怎麼辦?我將母親心愛的花瓶打碎了,這花瓶起碼得二三百吧!怎麼辦?我該怎麼辦?心裏一片渾亂,要不!瞞着,不行,會被發現的,母親那麼細心。要不!坦白,也不行,媽媽會怪我的。怎麼辦?到底怎麼辦?“小魁,我剛聽見一聲巨響,到底怎麼了?”“沒啥”“怎麼可能,小魁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好吧!媽媽,對不起,我不小心將花瓶小碎了。”“哎呀!這孩子,怎麼不早點説暱!有沒有傷到手?”“媽媽,這到沒有,就是不小心將您的花瓶打碎了!”“孩子,沒事!花瓶怎麼能有你重要呢!你説對嗎?”經過這次事件之後,我做事總是小心翼翼,儘量不讓媽媽操心,隨着時間流逝,媽媽慢慢蒼老了,我也在慢慢長大,心想,以後一定要好好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情,不然,就辜負了父母的良苦用心。

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怎麼!看我作文的你,做到了嗎?

我喜歡的人作文13

我很喜歡我的奶奶,她心靈手巧是個名副其實的縫紉高手,每次有破舊的衣服,只要到了她那雙神奇的手上,就能被變得完好無損,乾淨如新,所以我特別喜歡她。

記得有一次,我在外面玩的時候,不小心摔了一跤,衣服破了洞黑乎乎的,我看見後趕緊向奶奶家跑去,邊跑邊期待媽媽不在家,因為如果被她發現就完了,她會罵我的。到了家後,媽媽不在家萬幸萬幸。我大呼着奶奶,奶奶笑着跑出來;“怎麼了孫子”,“我衣服破了,你能幫我補一下嗎”?“好啊”。

説完後,奶奶從房間裏拿出了縫紉工具,便幫我補了起來。只見奶奶先拿出一根紅線,再拿出一根大頭針,然後小心翼翼地把線理直,再眯起眼睛瞄準針眼一戳,戳歪了但奶奶不灰心,又瞄準了針頭在不晃的那一瞬,迅速向前戳出,戳中了!接下來就要開始縫補了,奶奶將針戳進衣服裏,然後再從另一頭猛地戳上來,又一下紮下去,就如一隻兇猛的飛魚極速穿上來捕食海鷗。這時,奶奶突然哎呦輕輕叫出聲,我連忙關切地問道:“沒事吧?”奶奶擺了擺手:“沒事,

我都習慣了。”再看向衣服,上面已經縫好了一半,與旁邊的顏色融為一體了,如果不説怎麼有人知道它是縫出來的呢?

奶奶又開始縫了,這次她換了個方法,用左手輕輕按着衣服,右手慢慢紮下去,一改之前用力的方法,現在她就如一隻柔軟的海豚,正慢條斯理地捕食小魚。

終於又經過了10分鐘,奶奶縫好了,但她此時已滿頭大汗,我連忙倒了一杯水,奶奶慈祥的臉上掛着笑容,説道:“能幫你我很開心。”

只見她手上多了一絲血痕。我認真地觀察着奶奶,她飽受歲月的折磨,臉上佈滿了皺紋,一對小眼睛,慈祥的笑着。

這就是我喜歡的人———心靈手巧的奶奶。

我喜歡的人作文14

每一次,我特別開心的時候,腦海裏總會浮一個人的身影——楊紅櫻筆下的馬小跳。

我認為馬小跳是一個積極樂觀的人。他雖然一身孩子氣,但卻正能量滿滿。儘管秦老師經常批評他,但只要一出辦公室,就忘記了不開心的事。

馬小跳從來都不説謊,他每天都過的開開心心、無憂無慮。他待別人真誠,樂於助人,一點小事情都能讓他有一整天的好心情。雖然他經常犯錯,但他知錯就改。可能心情是可以傳染的,馬小跳其他的三個夥伴,也跟他一樣,身上充滿了正能量。

儘管受到老師的批評,但是,他們幫助人的心是不會變的。我記得有一本書,它的名字做寵物集中營。裏面主要講了一隻被拋棄的小狗非常想回到主人身邊,它天天在主人拋棄它的地方等着主人。原來是它患了眼病,主人付不起醫藥費,才把它丟棄了,正好被馬小跳給碰見了。他打聽了一下,原來,是一個叫麥冬娜的人的狗。馬小跳馬上去找麥冬娜,然後,把事情的經過告訴她。馬小跳後來把狗狗送到了寵物醫生那邊,讓寵物醫生幫她治病,後來,馬小跳經常來看這隻狗,還帶着自己的朋友過來看它。馬小跳做的這一切,讓麥冬娜感動了。她開始變得有愛心,主動收留了那些流浪的動物,並且為這些動物設計衣服。結果,這些衣服受到別人的喜歡,她就成為了一名寵物服裝設計師。這一切都是在馬小跳要感染下才有的。從這本書裏可以看得出來,馬小跳是一個真心待他人,樂於助人的人。

他每天無憂無慮,總是會有一份好心情,這是我羨慕的。所以也沒當我很開心的時候,總是會想起這個開心果,他的正能量也深深地感染着我。

心情或許是真的能傳染的吧,只要一想起他,我就會笑出來。

我喜歡的人作文15

從小到大,我看過許許多多的故事書,裏邊有各種類型的主人公。在他們裏邊有調皮的馬小跳;有美麗的灰姑娘;還有神奇的哈利波特。而我,最喜歡的就是《魯賓遜漂流記》中的主人公—機智、勇敢的魯賓遜。

魯賓遜從小就有一個偉大的夢想—做一位航海家,開着船到世界各地旅行。在他年輕的時候,有一次他終於獲得了機會和朋友一起開船旅行,然而他卻不知道這次旅行充滿了多大的危險。在旅行中,有一次遇到了風暴,終於,在船被掀翻的那一刻,魯賓遜用他自己的機智和勇敢逃到了一個荒無人煙的小島上,並且在這裏生活了下來。在這個小島上,沒有食物,他嘗試着打獵,種穀子,訓養山羊,曬野葡萄乾,他用自己的雙手造了兩處房子,又做了許多傢俱。後來,魯賓遜發現對面的野人島有把俘虜抓來這座島上吃的習慣,便千方百計地救出一名野人的俘虜,取名“星期五”。有一次,魯賓遜發現一隻船觸礁了,船長和兩名船工被船上的壞蛋抓了起來。魯賓遜又發揮了自己的聰明才智救下了他們,並幫船長奪回了船,最後,魯賓遜和船長一起帶着“星期五”回到了久別二十八年的故鄉—英國。

這篇小説讓我相信了一句話“一本好書能改變一個人的思想或是行為,甚至能拯救一個人。”魯賓遜自信、自立、自尊、自強,剛毅,他永不滿足,不甘平庸,勇於創新與開拓進取。我們都要學習魯賓遜這種自立、創新與開拓精神,要懂得生命的意義。在關鍵時刻,不能慌亂,要鎮定,儘自己的最大努力想出最好的辦法。

我平常的依賴性很強,發生了什麼事,我都不主動去思考解決的辦法,都是父母一步步引導去做的,讀了《魯賓遜漂流記》後,我才明白,只有自己動腦筋去解決事情,才是等到真正的成長。在逆境中求生存,在順境中多積累,像魯賓遜一樣做一個機智、勇敢、敢於挑戰與創新的人。我們現在的生活很幸福,這時候更要多學知識,為我們的未來打下一個良好的基礎,成長後為偉大的祖國做出應盡的貢獻,讓中國永遠強大、富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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