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罪過你要懂的勵志書籍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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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罪過嗎?什麼罪過?你自己能確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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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七年,康熙皇帝派一羣少年假作摔跤,撲倒鰲拜;這其中是否借了韋小寶韋爵爺之力,我們不清楚;妙在鰲拜剛倒,朝廷立刻整理出鰲拜三十條大罪來。大到引用奸黨,小到勒令他人遷墳,事無鉅細,都在一起了。前一天還功高權重威風八面的鰲中堂,一眨眼就罪名彌天,夠得上誅滅全族。

那麼問題來了:

當鰲中堂跨進宮門,還沒有被康熙擒住時,他算是有沒有罪呢?

我們知道中國官場的作風:如果康熙爺沒捉住他,那他就沒罪;如果康熙爺捉住了他,那他就有罪。

所以,如果薛定諤先生把鰲中堂和摔跤少年們關在一個房間裏,不打開房間的門,他是不知道鰲中堂有沒有罪的;所以,房間裏的鰲中堂,同時處於有罪和無罪之間,或者説,鰲中堂處於有罪或無罪的疊加態,怕連他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罪,最後犯的是什麼罪過……

雍正二年,年羹堯平定青海回朝,雍正親迎,升任一等公,榮寵一時無人可比。一年後,年羹堯開始得罪了:先是將成語“朝乾夕惕”寫作“夕惕朝乾”,雍正説他仗恃功勞,顯露不敬。咱哪怕大學聯考語文考試寫個錯別字,頂了天扣兩分,擱年羹堯這兒就得革職。年羹堯封完一等公不到一年,雍正朝臣,硬生生給他整理出九十二款大罪。話説,年羹堯也真了得:一年時間啊,爭分奪秒,平均每四天就能犯一款大罪,這得多勤勞才這麼無惡不作、惡貫滿盈啊!

在中國,編罪名是個大學問。不該有罪的時候,你不會有罪;該有罪的時候,一眨眼就老母雞變鴨,變出幾百款大罪來了。

嘉靖年間,徐階主持之下,終於扳倒了大奸臣嚴嵩與嚴世蕃父子。嚴世蕃雖説是傳説裏一年能跟女人亂來九百次的猛男,還是收藏《清明上河圖》的花花公子,但畢竟是廷議奏對的能手,心計極工,在獄中自然得死中求活。他的套路是,放出風聲去,説“別的事情咱不怕,但如給我安罪名,説我害死沈煉與楊繼盛二人,我父子啊,那就難逃一死”。三法司正愁沒合適罪名呢,聽了這話,妙哉,自己招了,就定這罪名吧!

可是徐階何等人物?當初為了討好嚴嵩,可是把孫女兒許配給嚴世藩之子的,對親家知根知底。先前嚴嵩還全家人跪拜過徐階,徐階也不心軟。他看了審案卷宗,明白了:“這道奏章一上去,嚴公子就無罪釋放了。”

三法司不明白了,徐階解釋了理由:當初殺沈煉與楊繼盛二人的旨意,是嘉靖皇帝下的特旨。倘若説嚴世藩殺沈楊二人有罪,那便是指責嘉靖皇帝的不是,那自然不成,反過來,這罪名一旦不成你,嚴世藩就無罪釋放了!三法司恍然大悟,立刻改了罪名,“私通倭寇”,就把嚴世蕃殺了——本來嘛,私通倭寇,您總不能把皇上拉出來背黑鍋了吧?徐階聽説嚴世藩死了,連帶自己的孫女也作為嚴世藩的兒媳一起殉了,“囅然頷之”,那就是開懷點頭。

給奸臣編罪名的大師,也得聰明狡詐、心狠手辣才是。這類人知道一個準則:

一切的罪,都是為上頭服務的,所以上頭是不能有罪的。於是,不能讓有罪的人攀附到上頭。

哪位説了:有清白無辜、安不了罪名的嗎?

恐怕沒有。

岳飛的罪名莫須有,天下皆知。比他更滑稽的,是漢太尉周亞夫,是韓信。

當日周亞夫跟漢景帝吃飯,漢景帝不給他坐席,不給他筷子。周亞夫不過是抬頭看了看天子的桌案,走的時候又看去有些不開心,漢景帝覺得此人不安全,需要對付一下子。之後,周亞夫的兒子買了五百具盔甲,打算給周亞夫陪葬。漢景帝把這事兒認了真,派廷尉以謀反罪審這案子。但是發生了經典對話。

廷尉:“您老想要反麼?”

周亞夫:“咱所買的軍用品,是陪葬用的器具,怎麼説是反呢?”

廷尉:“喲,陪葬的,這説明您生前不造反,也打算死後在地下反!”

您看看:吃飯的時候,都能吃出罪名來;準備後事,都能準備出罪名來;死了都有罪名。

韓信的事兒更妙:天下定了,他封了楚王。楚國舊將、他的朋友鍾離昧逃亡到他那裏,於是就自然有人去告訴劉邦:韓信反啦!劉邦就用陳平計策,來遊雲夢了。韓信逼鍾離昧自盡,拿了首級,去跟劉邦自證清白,被劉邦當即捉了,綁在自家車上。《史記》裏,韓信跟劉邦對白如下:

韓信:“是啊!天下已定!我就該被油鍋烹了!”這是説氣話。

劉邦:“你別做聲!!你造反的事兒很明顯了!”

劉邦這句“你別做聲”,是天下編罪名君王們的寫照。他們怕的,就是明明白白把真實的罪名嚷出來。

所以了,您就放心吧:但凡需要您有罪名,怎麼着都能編一個給戴着的。

實際上,聰明人都曉得這一點,而且懂得更推進一步:

既然已經註定隨時有罪名了,還不如給自己安點兒罪名,這樣人家對付你起來,特別省心,於是人家也就好把你當自己人啦。

林沖雪夜上梁山,不巧遇到王倫。讀書人做山大王,腸子都比好漢們多些彎。口口聲聲,“不知心腹”。只好請林沖去隨意取個人頭,納個投名狀來,那時才來拜兄弟、談交情、親密無間,赴湯蹈火。為什麼呢?因為林沖殺過人了,有罪名了。大家都不乾淨,這才能讓人信賴。

當始皇帝給王翦老頭兒六十萬傾國之軍,出征伐楚時,王翦便聰明,向始皇帝一而再、再而三的索要田產。因為老軍人知道,“大王以傾國之兵授予我,如果我清高自許,只會遭致疑忌。顯得我貪財,大王才相信我。”同樣的故事,幾十年後又來一次:劉邦遠征在外,連番派人賞賜首守京城的相國蕭何。聰明如召平,就會去向蕭何説:“相國過於高潔,已經讓陛下疑慮。應該給自己找點不光彩的勾當,污衊下自己的聲名。”岳飛這方面就不夠聰明:當時中興四將,劉光世和張俊貪財好色,宋高宗反而讓他們善終;就岳飛一個人剛正不阿,每天“文官不貪財,武將不怕死”,不近女色,不貪財賄,怎麼不招人恨呢?結果人還不是“莫須有”,把他給收拾了麼?沒罪名怕什麼,隨便編個就行。

實際上,真正的大罪名,通常就是不能説的。“功高震主,手握重兵”,這種罪名能説給老百姓聽嗎?不能。必須給您安上些老百姓看了也懂也認同的罪名,才好給下面一個交代。如上所述,安這些罪名,再容易不過了。

所以,在那些黑暗的時代,每個人都可能隨時有罪,可能吃着火鍋唱着歌,就禍從天降;陪人吃着飯,看一眼桌案,就要倒黴;真需要罪名,那也不勞費心,只要被拿下了,一眨眼幾百條大罪就來了。

既然每個人都處於有罪和無罪的疊加態,那還是死了心,別巴望證明自己無罪,老老實實,飯來張口,罪來低頭,沒罪也先拿幾條罪,給自己脖子上掛着。因為只有如此,黑暗中那些隨時隨地捏得出罪名的手,才會放心;如果你除了給自己戴罪得當,還懂得給別人戴幾條,説不定黑暗中的手還會高興拍拍你,給幾根肉骨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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