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卷三十七 衞康叔世家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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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康叔【索隱】:康,畿內國名。宋忠曰:“康叔從康徙封衞,衞即殷墟定昌之地。畿內之康,不知所在。”名封,周武王同母少弟也。其次尚有厓季,厓季最少。
  武王已克殷紂,復以殷餘民封紂子武庚祿父,比諸侯,以奉其先祀勿絕。為武庚未集,【索隱】:集猶和也。恐其有賊心,武王乃令其弟管叔、蔡叔傅相武庚祿父,以和其民。武王既崩,成王少。周公旦代成王治,當國。管叔、蔡叔疑周公,乃與武庚祿父作亂,欲攻成周。【索隱】:成周,洛陽。其時周公相成王,營洛邑,猶居西周鎬京。管、蔡欲搆難,先攻成周,於是周公東居洛邑,伐管、蔡。周公旦以成王命興師伐殷,殺武庚祿父、管叔,放蔡叔,以武庚殷餘民封康叔為衞君,居河、淇間故商墟。【索隱】:宋忠曰:“今定昌也。”
  周公旦懼康叔齒少,乃申告康叔曰:“必求殷之賢人君子長者,問其先殷所以興,所以亡,而務愛民。”告以紂所以亡者以淫於酒,酒之失,婦人是用,故紂之亂自此始。為梓材,【正義】:若梓人為材,君子觀為法則也。梓,匠人也。示君子可法則。故謂之康誥、酒誥、梓材以命之。康叔之國,既以此命,能和集其民,民大説。
  成王長,用事,舉康叔為周司寇,賜衞寶祭器,【集解】:左傳曰:“分康叔以大路、大旂、少帛、綪茷、旃旌、大呂。”賈逵曰:“大路,全路也。少帛,雜帛也。綪茷,大赤也。通帛為旃,析羽為旌。大呂,鍾名。”鄭眾曰:“綪茷,旆名也。”以章有德。
  康叔卒,子康伯代立。【索隱】:系本康伯名髡。宋忠曰:“即王孫牟也,事周康王為大夫。”按:左傳所稱王孫牟父是也。牟髡聲相近,故不同耳。譙周古史考無康伯,而云子牟伯立,蓋以不宜父子俱諡康,故因其名雲牟伯也。康伯卒,子考伯立。考伯卒,子嗣伯立。嗣伯卒,子榅【集解】:史記音隱曰:“音捷。”伯立。【索隱】:系本作“摯伯”。榅伯卒,子靖伯立。靖伯卒,子貞伯立。【索隱】:系本作“箕伯”。貞伯卒,子頃侯立。
  頃侯厚賂周夷王,夷王命衞為侯。【索隱】:按:康誥稱命爾侯於東土,又云“孟侯,朕其弟,小子封”,則康叔初封已為侯也。比子康伯即稱伯者,謂方伯之伯耳,非至子即降爵為伯也。故孔安國曰“孟,長也。五侯之長,謂方伯”。方伯,州牧也,故五代孫祖恆為方伯耳。至頃侯德衰,不監諸侯,乃從本爵而稱侯,非是至子即削爵,及頃侯賂夷王而稱侯也。頃侯立十二年卒,子釐侯立。
  釐侯十三年,周厲王出餎於彘,共和行政焉。二十八年,周宣王立。
  四十二年,釐侯卒,太子共伯餘立為君。共伯弟和有寵於釐侯,多予之賂;和以其賂賂士,以襲攻共伯於墓上,共伯入釐侯羨【索隱】:音延。延,墓道。又音以戰反。恭伯名餘也。自殺。衞人因葬之釐侯旁,諡曰共伯,而立和為衞侯,是為武公。【索隱】:和殺恭伯代立,此説蓋非也。按:季札美康叔、武公之德。又國語稱武公年九十五矣,猶箴誡於國,恭恪於朝,倚幾有誦,至於沒身,謂之叡聖。又詩著衞世子恭伯蚤卒,不雲被殺。若武公殺兄而立,豈可以為訓而形之於國史乎?蓋太史公採雜説而為此記耳。
  武公即位,修康叔之政,百姓和集。四十二年,犬戎殺周幽王,武公將兵往佐周平戎,甚有功,周平王命武公為公。五十五年,卒,子莊公揚立。
  莊公五年,取齊女為夫人,好而無子。又取陳女為夫人,生子,蚤死。陳女女弟亦幸於莊公,而生子完。【索隱】:女弟,戴媯也。子桓公完為州籲所殺,戴媯歸陳,詩燕燕于飛之篇是。完母死,莊公令夫人齊女子之,【索隱】:子之,謂養之為子也。齊女即莊姜也。詩碩人篇美之是也。立為太子。莊公有寵妾,生子州籲。十八年,州籲長,好兵,莊公使將。石碏諫莊公曰:【集解】:賈逵曰:“石碏,衞上卿。”“庶子好兵,使將,亂自此起。”不聽。二十三年,莊公卒,太子完立,是為桓公。
  桓公二年,弟州籲驕奢,桓公絀之,州籲出餎。十三年,鄭伯弟段攻其兄,不勝,亡,而州籲求與之友。十六年,州籲收聚衞亡人以襲殺桓公,州籲自立為衞君。為鄭伯弟段欲伐鄭,請宋、陳、蔡與俱,三國皆許州籲。州籲新立,好兵,弒桓公,衞人皆不愛。石碏乃因桓公母家於陳,詳為善州籲。至鄭郊,石碏與陳侯共謀,使右宰醜進食,因殺州籲於濮,【集解】:服虔曰:“右宰醜,衞大夫。濮,陳地。”【索隱】:賈逵曰:“濮,陳地。”按:濮水首受河,又受汴,汴亦受河。東北至離狐分為二,俱東北至鉅野入濟。則濮在曹衞之間,賈言陳地,非也。若據地理志陳留封丘縣濮水受,當言陳留水也。而迎桓公弟晉於邢而立之,【集解】:賈逵曰:“邢,周公之胤,姬姓國。”是為宣公。
  宣公七年,魯弒其君隱公。九年,宋督弒其君殤公,及孔父。十年,晉曲沃莊伯弒其君哀侯。
  十八年,初,宣公愛夫人夷姜,夷姜生子伋,以為太子,而令右公子傅之。右公子為太子取齊女,未入室,而宣公見所欲為太子婦者好,説而自取之,更為太子取他女。宣公得齊女,生子壽、子朔,令左公子傅之。【集解】:杜預曰:“左右媵之子,因以為號。”太子伋母死,宣公正夫人與朔共讒惡太子伋。宣公自以其奪太子妻也,心惡太子,欲廢之。及聞其惡,大怒,乃使太子伋於齊而令盜遮界上殺之,【正義】:左傳雲衞宣公使太子伋之齊,“使盜待諸莘,將殺之”。杜預雲“莘,衞地”。與太子白旄,而告界盜見持白旄者殺之。且行,子朔之兄壽,太子異母弟也,知朔之惡太子而君欲殺之,乃謂太子曰:“界盜見太子白旄,即殺太子,太子可毋行。”太子曰:“逆父命求生,不可。”遂行。壽見太子不止,撲盜其滄旄而先馳至界。界盜見其驗,即殺之。壽已死,而太子伋又至,謂盜曰:“所當殺乃我也。”盜並殺太子伋,以報宣公。宣公乃以子朔為太子。十九年,宣公卒,太子朔立,是為惠公。
  左右公子不平朔之立也,惠公四年,左右公子怨惠公之讒殺前太子伋而代立,乃作亂,攻惠公,立太子伋之弟黔牟為君,惠公餎齊。
  衞君黔牟立八年,齊襄公率諸侯奉王命共伐衞,納衞惠公,誅左右公子。衞君黔牟餎於周,惠公復立。惠公立三年出亡,亡八年復入,與前通年凡十三年矣。
  二十五年,惠公怨周之容舍黔牟,與燕伐周。周惠王餎温,衞、燕立惠王弟穨為王。二十九年,鄭復納惠王。三十一年,惠公卒,子懿公赤立。
  懿公即位,好鶴,【正義】:括地誌雲:“故鶴城在滑州匡城縣西南十五里。左傳雲‘衞懿公好鶴,鶴有乘軒者。狄伐衞,公欲戰,國人受甲者皆曰“使鶴,鶴實有祿位,餘焉能戰”!’俗傳懿公養鶴於此城,因名也。”淫樂奢侈。九年,翟伐衞,衞懿公欲發兵,兵或畔。大臣言曰:“君好穀,穀可令擊翟。”翟於是遂入,殺懿公。
  懿公之立也,百姓大臣皆不服。自懿公父惠公朔之讒殺太子伋代立至於懿公,常欲敗之,卒滅惠公之後而更立黔牟之弟昭伯頑之子申為君,是為戴公。
  戴公申元年卒。齊桓公以衞數亂,乃率諸侯伐翟,為衞築楚丘,【正義】:括地誌雲:“城武縣有楚丘亭。”立戴公弟毀為衞君,【集解】:賈誼書曰:“衞侯朝於周,周行人問其名,答曰衞侯闢疆,周行人還之,曰啟疆闢疆,天子之號,諸侯弗得用。衞侯更其名曰毀,然後受之。”【正義】:毀音毀。是為文公。文公以亂故餎齊,齊人入之。
  初,翟殺懿公也,衞人憐之,思復立宣公前死太子伋之後,伋子又死,而代伋死者子壽又無子。太子伋同母弟二人:其一曰黔牟,黔牟嘗代惠公為君,八年復去;其二曰昭伯。昭伯、黔牟皆已前死,故立昭伯子申為戴公。戴公卒,復立其弟毀為文公。
  文公初立,輕賦平罪,【索隱】:輕賦税,平斷刑也。平,或作“卒”。卒謂士卒也。罪字連下讀,蓋亦一家之義耳。身自勞,與百姓同苦,以收衞民。
  十六年,晉公子重耳過,無禮。十七年,齊桓公卒。二十五年,文公卒,子成公鄭立。
  成公三年,晉欲假道於衞救宋,成公不許。晉更從南河度,【集解】:服虔曰:“南河,濟南之東南流河也。”杜預曰:“從汲郡南度,出衞南。”救宋。徵師於衞,衞大夫欲許,成公不肯。大夫元咺攻成公,成公出餎。【索隱】:餎楚。【正義】:咺,況遠反。晉文公重耳伐衞,分其地予宋,討前過無禮及不救宋患也。衞成公遂出奔陳。【索隱】:按:左傳“衞侯聞楚師敗,懼,出奔楚,遂適陳”是。二歲,如周求入,與晉文公會。晉使人鴆衞成公,成公私於周主鴆,令薄,得不死。【索隱】:按:私謂賂之也。已而周為請晉文公,卒入之衞,而誅元亙,衞君瑕出餎。【索隱】:是元咺所立者,成公入而殺之,故僖三十年經雲“衞殺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此言“奔”,非也。七年,晉文公卒。十二年,成公朝晉襄公。十四年,秦穆公卒。二十六年,齊邴歜弒其君懿公。【索隱】:邴歜與左氏同,而齊系家作“邴戎”者,蓋邴歜掌御戎車,故號邴戎。邴音丙。歜亦作“椓”。三十五年,成公卒,【集解】:世本曰:“成公徙濮陽。”宋忠曰:“濮陽,帝丘,地名。”子穆公立。【正義】:音速。
  穆公二年,楚莊王伐陳,殺夏徵舒。三年,楚莊王圍鄭,鄭降,復釋之。十一年,孫良夫救魯伐齊,復得侵地。穆公卒,子定公臧立。定公十二年卒,子獻公衎立。
  獻公十三年,公令師曹教宮妾鼓琴,【集解】:賈逵曰:“師曹,樂人。”妾不善,曹笞之。妾以幸惡曹於公,公亦笞曹三百。十八年,獻公戒孫文子、甯惠子食,皆往。日旰不召,【集解】:服虔曰:“孫文子,林父也。甯惠子,甯殖也。敕戒二子,欲共晏食,皆服朝衣待命。旰,晏也。”而去射鴻於囿。二子從之,【集解】:服虔曰:“從公於囿。”公不釋射服與之言。【集解】:左傳曰:“不釋皮冠。”二子怒,如宿。【集解】:服虔曰:“孫文子邑也。”【索隱】:左傳作“戚”,此亦音戚也。孫文子子數侍公飲,【集解】:左傳曰文子子即孫蒯也。使師曹歌巧言之卒章。【集解】:杜預曰:“巧言,詩小雅也。其卒章曰:‘彼何人斯?居河之麋。無拳無勇,職為亂階。’公欲以譬文子居河上而為亂。”師曹又怒公之嘗笞三百,乃歌之,欲以怒孫文子,報衞獻公。文子語蘧伯玉,伯玉曰:“臣不知也。”【集解】:賈逵曰:“伯玉,衞大夫。”遂攻出獻公。獻公奔齊,齊置衞獻公於聚邑。孫文子、甯惠子共立定公弟秋【集解】:徐廣曰:“班氏雲獻公弟焱。”【索隱】:左傳作“剽”,古今人表作“焱”,蓋音相亂,字易改耳。音方遙反,又匹妙反。為衞君,是為殤公。
  殤公秋立,封孫文子林父於宿。十二年,甯喜與孫林父爭寵相惡,殤公使甯喜攻孫林父。林父餎晉,復求入故衞獻公。獻公在齊,齊景公聞之,與衞獻公如晉求入。晉為伐衞,誘與盟。衞殤公會晉平公,平公執殤公與甯喜而復入衞獻公。獻公亡在外十二年而入。
  獻公後元年,誅甯喜。
  三年,吳延陵季子使過衞,見蘧伯玉、史,曰:“衞多君子,其國無故。”過宿,孫林父為擊磬,曰:“不樂,音大悲,使衞亂乃此矣。”是年,獻公卒,子襄公惡立。
  襄公六年,楚靈王會諸侯,襄公稱病不往。
  九年,襄公卒。初,襄公有賤妾,幸之,有身,夢有人謂曰:“我康叔也,令若子必有衞,名而子曰‘元’。”妾怪之,問孔成子。【集解】:服虔曰:“衞卿孔烝鉏。”成子曰:“康叔者,衞祖也。”及生子,男也,以告襄公。襄公曰:“天所置也。”名之曰元。襄公夫人無子,於是乃立元為嗣,是為靈公。
  靈公五年,朝晉昭公。六年,楚公子棄疾弒靈王自立,為平王。十一年,火。
  三十八年,孔子來,祿之如魯。後有隙,孔子去。後復來。
  三十九年,太子蒯聵與靈公夫人南子有惡,【集解】:賈逵曰:“南子,宋女。”欲殺南子。蒯聵與其徒戲陽謀,朝,使殺夫人。【集解】:賈逵曰:“戲陽,太子家臣。”【正義】:戲音羲。戲陽後悔,不果。蒯聵數目之,夫人覺之,懼,呼曰:【正義】:呼,火故反。“太子欲殺我!”靈公怒,太子蒯聵餎宋,已而之晉趙氏。
  四十二年春,靈公遊於郊,令子郢僕。【集解】:賈逵曰:“僕,御也。”郢,靈公少子也,字子南。靈公怨太子出餎,謂郢曰:“我將立若為後。”郢對曰:“郢不足以辱社稷,君更圖之。”【集解】:服虔曰:“郢自謂己無德,不足立,以污辱社稷。”夏,靈公卒,夫人命子郢為太子,曰:“此靈公命也。”郢曰:“亡人太子蒯聵之子輒在也,不敢當。”於是衞乃以輒為君,是為出公。
  六月乙酉,趙簡子欲入蒯聵,乃令陽虎詐命衞十餘人衰絰歸,【集解】:服虔曰:“衰絰,為若從衞來迎太子也。”簡子送蒯聵。衞人聞之,發兵擊蒯聵。蒯聵不得入,入宿而保,衞人亦罷兵。
  出公輒四年,齊田乞弒其君孺子。八年,齊鮑子弒其君悼公。
  孔子自陳入衞。九年,孔文子問兵於仲尼,仲尼不對。其後魯迎仲尼,仲尼反魯。
  十二年,初,孔圉文子取太子蒯聵之姊,生悝。孔氏之豎渾良夫美好,孔文子卒,良夫通於悝母。太子在宿,悝母使良夫於太子。太子與良夫言曰:“苟能入我國,報子以乘軒,免子三死,毋所與。”【集解】:杜預曰:“軒,大夫車也。三死,死罪三。”【正義】:杜預雲:三罪,紫衣、袒裘、帶劍也。紫衣,君服也。熱,故偏袒,不敬也。衞侯求令名者與之食焉,太子請使良夫,良夫紫衣狐裘,不釋劍而食,太子使牽退,數之罪而殺之。與之盟,許以悝母為妻。閏月,良夫與太子入,舍孔氏之外圃。【集解】:服虔曰:“圃,園。”昏,二人蒙衣而乘,【集解】:服虔曰:“二人謂良夫、太子。蒙衣,為婦人之服,以巾蒙其頭而共乘也。”宦者羅御,如孔氏。孔氏之老欒甯問之,【集解】:服虔曰:“家臣稱老。問其姓名。”稱姻妾以告。【集解】:賈逵曰:“婚姻家妾也。”遂入,適伯姬氏。【集解】:服虔曰:“入孔氏家,適伯姬所居。”既食,悝母杖戈而先,【集解】:服虔曰:“先至孔悝所。”太子與五人介,輿猳從之。【集解】:賈逵曰:“介,被甲也。輿猳豚,欲以盟故也。”伯姬劫悝於廁,彊盟之,遂劫以登台。【集解】:服虔曰:“於衞台上召衞羣臣。”欒甯將飲酒,炙未熟,聞亂,使告仲由。【集解】:服虔曰:“季路為孔氏邑宰,故告之。”召護駕乘車,【集解】:服虔曰:“召護,衞大夫。駕乘車,不駕兵車也,言無距父之意。”行爵食炙,【集解】:服虔曰:“欒甯使召季路,乃行爵食炙。”奉出公輒奔魯。【集解】:服虔曰:“召護奉衞侯。”
  仲由將入,遇子羔將出,【集解】:賈逵曰:“子羔,衞大夫高柴,孔子弟子也。將出,餎。”曰:“門已閉矣。”子路曰:“吾姑至矣。”【集解】:杜預曰:“且欲至門。”子羔曰:“不及,莫踐其難。”【集解】:賈逵曰:“言家臣憂不及國,不得踐履其難。”鄭眾曰:“是時輒已出,不及事,不當踐其難。子羔言不及,以為季路欲死國也。”子路曰:“食焉不闢其難。”【集解】:服虔曰:“言食悝之祿,欲救悝之難,此明其不死國也。”子羔遂出。子路入,及門,公孫敢闔門,曰:“毋入為也!”【集解】:服虔曰:“公孫敢,衞大夫。言輒已出,無為復入。”子路曰:“是公孫也?求利而逃其難。由不然,利其祿,必救其患。”有使者出,子路乃得入。曰:“太子焉用孔悝?雖殺之,必或繼之。”【集解】:王肅曰:“必有繼續其後攻太子。”且曰:“太子無勇。若燔台,必舍孔叔。”太子聞之,懼,下石乞、盂黶敵子路,【集解】:服虔曰:“二子,蒯聵之臣。敵,當也。”【正義】:燔音煩。舍音舍。黶音乙減反。以戈擊之,割纓。子路曰:“君子死,冠不免。”【集解】:服虔曰:“不使冠在地。”結纓而死。【正義】:纓,冠緌也。孔子聞衞亂,曰:“嗟乎!柴也其來乎?由也其死矣。”孔悝竟立太子蒯聵,是為莊公。
  莊公蒯聵者,出公父也,居外,怨大夫莫迎立。元年即位,欲盡誅大臣,曰:“寡人居外久矣,子亦嘗聞之乎?”羣臣欲作亂,乃止。
  二年,魯孔丘卒。
  三年,莊公上城,見戎州。【集解】:賈逵曰:“戎州,戎人之邑。”【索隱】:左傳曰“戎州人攻之”是也。隱二年“公會戎於潛”,杜預雲“陳留濟陽縣東南有戎城”。濟陽與衞相近,故莊公登台望見戎州。又七年雲“戎伐凡伯於楚丘”,是戎近衞。曰:“戎虜何為是?”戎州病之。十月,戎州告趙簡子,簡子圍衞。十一月,莊公出奔,【索隱】:按:左傳,莊公本由晉趙氏納之,立而背晉,晉伐衞,衞人出莊公,立公子般師。晉師退,莊公復入,般師出奔。初,公登城見戎州己氏之妻發美,髡之以為夫人髢。又欲翦戎州,兼逐石圃,故石圃攻莊公。莊公懼,逾北牆折股,入己氏,己氏殺之。今系家不言莊公復入及死己氏,直雲出奔,亦其疏也。又左傳雲衞復立般師,齊伐衞,立公子起,執般師。明年,衞石圃逐其君起,起奔齊,出公輒復歸。是左氏詳而系家略也。衞人立公子斑師為衞君。【集解】:左傳曰:“斑師,襄公之孫。”齊伐衞,虜斑師,更立公子起為衞君。集解服虔曰:“起,靈公子。”
  衞君起元年,衞石曼尃逐其君起,【索隱】:左傳作“石圃”,此作“尃”,音圃,又音徒和反。尃,或作“尃”。諸本或無“曼”字。起奔齊。衞出公輒自齊復歸立。初,出公立十二年亡,亡在外四年復入。出公後元年,賞從亡者。立二十一年卒,【索隱】:按:出公初立十二年,亡在外四年,復入九年卒,是立二十一年。自即位至卒,凡經二十五年而卒于越。出公季父黔攻出公子而自立,是為悼公。
  悼公五年卒,【索隱】:按:紀年雲“四年卒于越”。系本名虔。子敬公弗立。【集解】:世本雲敬公費也。【索隱】:系本“弗”作“費”。敬公十九年卒,子昭公糾立。【索隱】:系本雲敬公生橈公舟,非也。是時三晉彊,衞如小侯,屬之。【正義】:屬趙也。
  昭公六年,公子亹【正義】:音尾。弒之代立,是為懷公。懷公十一年,公子穨弒懷公而代立,是為慎公。慎公父,公子適;【索隱】:音的。按:系本“適”作“虔”。虔,悼公也。適父,敬公也。慎公四十二年卒,子聲公訓立。【索隱】:訓亦作“馴”,同休運反。系本作“聖公馳”。聲公十一年卒,子成侯【索隱】:音速。系本作“不逝”。按:上穆公已名,不可成侯更名,則系本是。立。
  成侯十一年,公孫鞅入秦。【索隱】:按:秦本紀雲孝公元年鞅入秦,又按年表,成侯與秦孝公同年,然則“十一年”當為“元年”,字誤耳。十六年,衞更貶號曰侯。
  二十九年,成侯卒,子平侯立。平侯八年卒,子嗣君立。【索隱】:按:樂資據紀年,以嗣君即孝襄侯也。
  嗣君五年,更貶號曰君,獨有濮陽。
  四十二年卒,子懷君立。懷君三十一年,朝魏,魏囚殺懷君。魏更立嗣君弟,是為元君。元君為魏婿,故魏立之。【集解】:徐廣曰:“班氏雲元君者,懷君之弟。”元君十四年,秦拔魏東地,【索隱】:魏都大梁,濮陽、黎陽並是魏之東地,故立郡名東郡也。秦初置東郡,更徙衞野王縣,【索隱】:按年表,元君十一年秦置東郡,十三年衞徙野王,與此不同也。而並濮陽為東郡。二十五年,元君卒,子君角立。【集解】:年表雲元君十一年秦置東郡,十二年徙野王,二十三年卒。
  君角九年,秦並天下,立為始皇帝。二十一年,二世廢君角為庶人,衞絕祀。
  太史公曰:餘讀世家言,至於宣公之太子以婦見誅,弟壽爭死以相讓,此與晉太子申生不敢明驪姬之過同,俱惡傷父之志。然卒死亡,何其悲也!或父子相殺,兄弟相滅,亦獨何哉?
  【索隱述贊】司寇受封,梓材有作。成錫厥器,夷加其爵。暨武能脩,從文始約。詩美歸燕,傳矜石碏。皮冠射鴻,乘軒使穀。宣縱淫嬖,釁生伋、朔。蒯聵得罪,出公行惡。衞祚日衰,失於君角。

《史記》卷三十七 衞康叔世家第七
衞康叔【索隱】:康,畿內國名。宋忠曰:“康叔從康徙封衞,衞即殷墟定昌之地。畿內之康,不知所在。”名封,周武王同母少弟也。其次尚有厓季,厓季最少。
  武王已克殷紂,復以殷餘民封紂子武庚祿父,比諸侯,以奉其先祀勿絕。為武庚未集,【索隱】:集猶和也。恐其有賊心,武王乃令其弟管叔、蔡叔傅相武庚祿父,以和其民。武王既崩,成王少。周公旦代成王治,當國。管叔、蔡叔疑周公,乃與武庚祿父作亂,欲攻成周。【索隱】:成周,洛陽。其時周公相成王,營洛邑,猶居西周鎬京。管、蔡欲搆難,先攻成周,於是周公東居洛邑,伐管、蔡。周公旦以成王命興師伐殷,殺武庚祿父、管叔,放蔡叔,以武庚殷餘民封康叔為衞君,居河、淇間故商墟。【索隱】:宋忠曰:“今定昌也。”
  周公旦懼康叔齒少,乃申告康叔曰:“必求殷之賢人君子長者,問其先殷所以興,所以亡,而務愛民。”告以紂所以亡者以淫於酒,酒之失,婦人是用,故紂之亂自此始。為梓材,【正義】:若梓人為材,君子觀為法則也。梓,匠人也。示君子可法則。故謂之康誥、酒誥、梓材以命之。康叔之國,既以此命,能和集其民,民大説。
  成王長,用事,舉康叔為周司寇,賜衞寶祭器,【集解】:左傳曰:“分康叔以大路、大旂、少帛、綪茷、旃旌、大呂。”賈逵曰:“大路,全路也。少帛,雜帛也。綪茷,大赤也。通帛為旃,析羽為旌。大呂,鍾名。”鄭眾曰:“綪茷,旆名也。”以章有德。
  康叔卒,子康伯代立。【索隱】:系本康伯名髡。宋忠曰:“即王孫牟也,事周康王為大夫。”按:左傳所稱王孫牟父是也。牟髡聲相近,故不同耳。譙周古史考無康伯,而云子牟伯立,蓋以不宜父子俱諡康,故因其名雲牟伯也。康伯卒,子考伯立。考伯卒,子嗣伯立。嗣伯卒,子榅【集解】:史記音隱曰:“音捷。”伯立。【索隱】:系本作“摯伯”。榅伯卒,子靖伯立。靖伯卒,子貞伯立。【索隱】:系本作“箕伯”。貞伯卒,子頃侯立。
  頃侯厚賂周夷王,夷王命衞為侯。【索隱】:按:康誥稱命爾侯於東土,又云“孟侯,朕其弟,小子封”,則康叔初封已為侯也。比子康伯即稱伯者,謂方伯之伯耳,非至子即降爵為伯也。故孔安國曰“孟,長也。五侯之長,謂方伯”。方伯,州牧也,故五代孫祖恆為方伯耳。至頃侯德衰,不監諸侯,乃從本爵而稱侯,非是至子即削爵,及頃侯賂夷王而稱侯也。頃侯立十二年卒,子釐侯立。
  釐侯十三年,周厲王出餎於彘,共和行政焉。二十八年,周宣王立。
  四十二年,釐侯卒,太子共伯餘立為君。共伯弟和有寵於釐侯,多予之賂;和以其賂賂士,以襲攻共伯於墓上,共伯入釐侯羨【索隱】:音延。延,墓道。又音以戰反。恭伯名餘也。自殺。衞人因葬之釐侯旁,諡曰共伯,而立和為衞侯,是為武公。【索隱】:和殺恭伯代立,此説蓋非也。按:季札美康叔、武公之德。又國語稱武公年九十五矣,猶箴誡於國,恭恪於朝,倚幾有誦,至於沒身,謂之叡聖。又詩著衞世子恭伯蚤卒,不雲被殺。若武公殺兄而立,豈可以為訓而形之於國史乎?蓋太史公採雜説而為此記耳。
  武公即位,修康叔之政,百姓和集。四十二年,犬戎殺周幽王,武公將兵往佐周平戎,甚有功,周平王命武公為公。五十五年,卒,子莊公揚立。
  莊公五年,取齊女為夫人,好而無子。又取陳女為夫人,生子,蚤死。陳女女弟亦幸於莊公,而生子完。【索隱】:女弟,戴媯也。子桓公完為州籲所殺,戴媯歸陳,詩燕燕于飛之篇是。完母死,莊公令夫人齊女子之,【索隱】:子之,謂養之為子也。齊女即莊姜也。詩碩人篇美之是也。立為太子。莊公有寵妾,生子州籲。十八年,州籲長,好兵,莊公使將。石碏諫莊公曰:【集解】:賈逵曰:“石碏,衞上卿。”“庶子好兵,使將,亂自此起。”不聽。二十三年,莊公卒,太子完立,是為桓公。
  桓公二年,弟州籲驕奢,桓公絀之,州籲出餎。十三年,鄭伯弟段攻其兄,不勝,亡,而州籲求與之友。十六年,州籲收聚衞亡人以襲殺桓公,州籲自立為衞君。為鄭伯弟段欲伐鄭,請宋、陳、蔡與俱,三國皆許州籲。州籲新立,好兵,弒桓公,衞人皆不愛。石碏乃因桓公母家於陳,詳為善州籲。至鄭郊,石碏與陳侯共謀,使右宰醜進食,因殺州籲於濮,【集解】:服虔曰:“右宰醜,衞大夫。濮,陳地。”【索隱】:賈逵曰:“濮,陳地。”按:濮水首受河,又受汴,汴亦受河。東北至離狐分為二,俱東北至鉅野入濟。則濮在曹衞之間,賈言陳地,非也。若據地理志陳留封丘縣濮水受,當言陳留水也。而迎桓公弟晉於邢而立之,【集解】:賈逵曰:“邢,周公之胤,姬姓國。”是為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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