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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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一本名著以後,相信大家的視野一定開拓了不少,記錄下來很重要哦,一起來寫一篇讀後感吧。你想知道讀後感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15篇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1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講述了頑皮的小孩—尼爾斯與雄鵝以及大雁遊歷各地,四海為家的故事。

尼爾斯喜歡捉弄小動物,這次他竟然惹怒了小精靈,招上了麻煩,被小精靈變成了姆指大的小不點。他為了大阻止家養的大白鵝與大雁一起飛走,無意中被帶上了天,開始了他的.旅行生活。

在一場顛沛流離地旅行中,尼爾斯吃了不少苦,但也長了不少知識,改正了許多毛病。他為了大雁三番五次與狐狸思密爾鬥智鬥勇,為了自已許下的諾言四處尋找救命之人,為了保護朋友放棄了恢復原身。在危險的經歷中,也浙浙養成了他主動幫助動物朋友的習慣,後來、他終於成了一個熱愛動物、關心動物、樂意幫助他人的孩子。

讀了這本書,我覺得動物是人類的朋友,也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而且它們中有許多是對人類有益的,但至今仍有一些人為自已的利益去獵殺動物,殘忍地對待動物。我想如果有一天,世界上少了動物,我們人類該會多冷清,讓我們一起保護動物,保護大自然,讓這個世界充滿愛!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2

這兩天在家我讀了一本有趣的書——《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書中有兩個可愛的主人公:一個是尼爾斯,一個是雄鵝莫頓。

尼爾斯由於作弄小精靈,被小精靈變成了小人。於是他騎上雄鵝,和大雁們開始了奇妙的旅行。一路上,他在各種動物的幫助下,破壞了狐狸斯密爾的詭計;他阻止灰老鼠攻擊黑老鼠,還救了小松鼠一家,也幫山羊除掉壞蛋狐狸—。他經歷了很多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難,終於到達了拉普蘭。

後來,尼爾斯知道了變成人的方法,便和大雁一起飛回家,變成了正常的人,見到了爸爸媽媽。尼爾斯從一個調皮搗蛋的孩子,變成了一個勇敢和樂於助人的好孩子。

我非常喜歡這本書,因為它讓我懂得了許多道理,我知道了要尊重他人,要熱心幫助別人,自己也一定會有收穫的.。

我特別希望有人能讓我變小,我會十分高興地去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們,讓人們的世界變得更加美好。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3

寒假裏,我和媽媽一起去新華書店裏買書,我選了一本《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寒假裏我每天都會利用一會時間讀這本書。這本書很有趣,我非常喜歡看。

尼爾斯是一個調皮搗蛋的男孩子,一開始他因為自己的搗蛋和不守信用,惹惱了精靈而受到懲罰變成拇指大小。但是他在意爸爸媽媽的感受,當大白鵝要飛走時他立刻衝過去想要留住它,為了不讓雄鵝飛走,尼爾斯緊緊地抱住鵝的脖子,結果不但鵝飛走了,還把尼爾斯帶上了天空。從此尼爾斯就開始了自己的騎鵝旅行,他從南方一直飛到最北方的'拉普蘭省,歷時八個月才返回家鄉,當他重返家鄉時,不僅重新變回了原來的樣子,而且成了一個樂於助人且又勤勞的好孩子。

在驚險的旅行中,尼爾斯營救大雁時表現的非常勇敢和機智,最後戰勝了敵人。我們也要像尼爾斯一樣,不管是幫助別人還是自己遇到苦難,也要勇敢的去面對,並且用自己的智慧去解決問題。尼爾斯的堅強和毅力也值得我們向他學習,在生活中,我們小朋友也要用堅強和毅力去克服各種困難。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4

書籍鼓了我的智慧和心靈,他們幫助我從輔助的泥潭中脱身出來,如果沒有他們,我會膩死在那裏面會被愚笨的鄙陋的動物嗆住。這句話就是高爾基先生説的,為的是讓我們讀更多書,學習更多的知識 。

而今天我再一次讀了這本書27個旅行記,這本書是塞爾瑪拉格洛夫寫的。他是瑞典你作家一九零九年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他是世界上第一位獲得這一項獎的女性,曾任教師多年。

這本書講的是一位名叫尼爾斯的小男孩兒在父母去教堂時發現病捉弄了神通廣大的'精靈被小精靈變小了但就可以和動物們交流 ,他想要變回去,但是不知道小精靈住在哪裏,只好問動物們,但是在他還沒有變小之前經常欺負動物,早已臭名遠揚了,沒有動物想要幫助他,結果一次偶然他和白鵝,莫頓,還有大雁,阿卡大雁們一起去了南方,結果最後到了家變回去,但是他很懷念和他們旅行。

124的性格也有了很大的改變,他在之前很愛欺負動物,不喜歡學習,但當他回來的時候,就成為了一個樂於助人,善良勇敢,懂事的好孩子。

同學們,我相信無論你多麼調皮搗蛋,但是隻要自己努力,就一定會改變的,加油!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5

暑假,媽媽給我買了許多書。其中,我最感興趣的,非《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莫屬了。

這本書主要講了尼爾斯因為淘氣,被小精靈變成了小人兒。他騎在自家雄鵝的背上,跟隨大雁阿卡的雁羣來到拉普蘭。一路上尼爾斯看到了美麗的風景,聽到了有趣的故事,還與壞人鬥智鬥勇。最終他變成了一個善良勇敢,助人為樂的好孩子。

“他用小刀扎破了我的腳掌,流了好多血啊,媽呀,疼死我了!”這是可惡的狐狸讓水獺去抓大雁時被尼爾斯扎破後的語言。通過這句話變現出來尼爾斯很機智,勇敢。對狐狸斯米爾,大眼們也是恨之入骨。但是,能夠採取行動的只有尼爾斯一個。

再回頭想想我們,平時算得上聰明,但遇見真正困難時卻沒幾個人能夠站出來。尼爾斯這樣一個小小的人,身高不足五寸長的.人,能用他那很小很小的小刀,扎破水獺的腳。為了保護大雁們,三番五次地和狐狸斯米爾鬥智鬥勇。我們的機智算不了什麼,但我們的勇氣也需要鍛鍊。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6

最近,我讀了《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我很喜歡書中的主人公尼爾斯,這個童話故事主要講的是:從前,有一個小男孩叫尼爾斯,他從小不愛學習,喜歡惡作劇,經常欺負小動物,是一個頑皮的小男孩。有一天,他捉弄了一個小精靈,受到了懲罰,變成了一個只有大拇指大的小不點兒,並跟着家鵝飛上了天空,開始了一段有趣的旅行。一路上尼爾斯幫助了許多小動物,動物們都很喜歡他。最終,尼爾斯變成了一個機智、勇敢、友愛、樂於助人的.好孩子。

我一定學習尼爾斯的機智、勇敢、友愛、樂於助人的精神。在學習中,我遇到難題時,不要馬上去問別人,要多動腦,勤思考,使學習更上一層樓。在生活中,要善待小動物,比如,小動物們飢餓時,我會找食物給他們吃;我還要經常幫助他人,比如,坐公共汽車時給老人、殘疾人、孕婦讓座;扶老人過馬路;在學校時,我要和同學友好相處,互相幫助,同學忘記帶學習用品時,我要借給他們;同學受傷時,我要把他扶到醫務室。

送人玫瑰,手有餘香。只要有人需要幫助,我就會伸出雙手獻出愛心去幫助他們。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7

尼爾斯,這本書的主人公。一開始,我對他十分反感,因為他老是欺負動物、拽小貓的尾巴、用槍打小鳥啦……但是越到後面我越羨慕他,也越來越喜歡他了。因為他因欺負了小精靈,而被變成了小人兒,卻跟着雄鵝莫頓、大雁阿卡,飛過耕地,飛過青山綠水,和大雁一起去冒險,去幫助小動物了。他原來是一個頑皮、喜歡惡作劇的男孩,但自從他變小,和莫頓、阿卡一起開始了一段奇異的冒險之旅以後,他變成了一個勇敢、機智、善良、樂於助人的好孩子,他也從動物們的眼中越變越好,最後和它們成了朋友。

一路上他們經歷了許多挑戰:奸猾的狐狸斯密樂,兇猛的'大鳥高爾果,黑壓壓的黑老鼠羣……但是他們還是克服了這些困難,勇往直前,飛向了拉普蘭。

我要向尼爾斯,向大雁們學習,學習他們在困難面前不低頭,勇敢地突破它。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8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是一篇有趣的童話故事,裏面的主人公是一個叫尼爾斯的13歲小男孩,他又高又瘦,一頭金黃色的頭髮,十分好看。他非常的調皮,而且愛做惡作劇。

有一天早上,他被小精靈變成了小人,並和大鵝飛上了天,和一些大雁遊歷了許多地方,在這期間,他經歷了很多驚險而奇怪的事情。

我覺得尼爾斯和我都是淘氣包,都挺聰明的。我們兩人不相同的地方是尼爾斯不愛學習,愛折磨小動物,而我則相反了。後來尼爾斯和他家的大鵝莫頓一起走南闖北,做好事,突然變得很懂事了,他們幫助大雁用小石頭打死了紫貂,幫助小鹿打敗了無惡不作的毒蛇,在狐狸手中救走了大雁,看到尼爾斯的變化,我覺得我們也應該改掉身上的`壞毛病,做個好孩子。

讀了這本書,我從主人公尼爾斯身上學到了許多東西,尼爾斯在歷險中遇到了許多困難他都勇敢的一一克服了,並使一開始不願意相信他的大雁把他當做好朋友,他們還遇到了許多壞人,並且幫助自己的朋友打敗了壞人。

我想如果是我肯定會十分慌張,所以我要在以後的日子裏學習尼爾斯的不畏艱難險阻的精神。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9

這個暑假,我讀了一本非常有趣的書——《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講的內容是一個名叫尼爾斯的小男孩被小精靈變成了拇指大的小人兒,和一隻會飛的家鵝莫頓跟隨一羣大雁一起旅行的故事。

這本書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尼爾斯解救了一隻被狐狸斯密爾叼走的大雁。一天晚上,狐狸趁雁羣在睡覺,悄悄地把一隻大雁叼走了,可是聲響太大,把尼爾斯驚醒了。他急忙跑去追逐狐狸。終於,那隻大雁被救了出來,雁羣很感謝尼爾斯的幫助。後來,狐狸又襲擊了雁羣很多次,但被耍得暈頭轉向。但狐狸不抓到大雁不死心,繼續跟蹤雁羣,最後它被引到一户人家的院子裏,看門狗抓住了它,尼爾斯用鐵鏈綁住它並拴在柱子上。斯密爾成了看門“狗”。尼爾斯在這次旅行中經歷了各種危險,他都永不放棄,尋找解決方法,幫助了很多人和動物。他回到家後,變回了原樣。他改掉了調皮搗蛋、不愛護動物、不愛學習的缺點,成了樂於助人、愛護動物的人。我也要像尼爾斯一樣,在生活中積極向上,樂觀勇敢地面對一切事情。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10

最近我看了《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一打開這本書,我就被故事情節所深深吸引。

這本書講了一個名叫尼爾斯的小男孩,他任性又淘氣,還常常讓父母操心。有一天,尼爾斯因為捉弄小精靈,結果卻被小精靈捉弄成了一個小矮人。之後,尼爾斯騎在鵝背上,跟着大雁去旅行。於是尼爾斯開始了漫長而又危險的騎鵝旅行。一路上,尼爾斯碰到了許多趣味和冒險的事情,同時在旅行中,尼爾斯結交了很多朋友,他們之間相互幫忙,建立了深厚的`友誼。尼爾斯由一個任性又淘氣的小男孩,變成了一個勇敢、愛幫忙別人的小男孩。最終他回到了自我的家並變回了原形。

讀了這本書,我覺得樂於助人是最歡樂的事情。並且還要愛護動物,愛護大自然。應對困難,不要驚慌,要勇敢。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11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是瑞典女作家塞爾瑪·拉格洛夫創作的童話,首次出版於1907年。

尼爾斯不愛學習,一看到書本就會犯困;不愛牧鵝放鴨,會經常捉弄家裏飼養的小動物,以至於家禽看到他就會咬他。可是同住一個小村莊裏的還有一羣小妖精,尼爾斯有一天戲弄了一隻小妖精,受到懲罰變成一個拇指大的小人。還沒等他弄明白是怎麼回事,他已經騎在家鵝馬丁的脖子上,和一羣野鵝飛上了天空。馬丁決定和野鵝飛往北方,那是他嚮往己久的拉普蘭。途中尼爾斯發揮人的聰明機智和狡猾的狐狸做鬥爭,不畏艱險和困難智取烏鴉山的盜賊。

尼爾斯和野鵝羣一起主持正義,扶危濟困,在去往拉普蘭的路上,結交了很多好朋友。正是這些經歷使尼爾斯從一個頑皮搗蛋的孩子變成一名具有正義感、真誠、智慧、勇敢、善良的`小英雄。尼爾斯最終變成善良懂事的小男孩,他變回原形,回到家生活在父母身邊,從此也變成一名熱愛學習的好學生。

縱觀整部童話,可以看出奇妙動人的想象力是該作品魅力十足的很大因素。將幻想同現實交織在一起,把人類世界發生的故事搬到動物、植物的世界中,這便讓整個作品看起來感染力十足。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12

假期中,我看了不少書,其中最喜歡的就是《尼爾斯騎鵝旅行記》了。我覺得它寫的真有趣呀!

尼爾斯是個頑皮的孩子,整天不是捉弄一下雞,就是捉弄一下狗,也許不會惹太大的麻煩。可是,當他看到來到家裏的小精靈時,竟然也把小精靈關在箱子了。惹怒了小精靈,這下可麻煩了,他被小精靈變成了拇指大的小不點!這時,家裏養的大白鵝要飛走,想去追大雁,尼爾斯阻止不成,反而被帶上了天空。就此,他開始了自己的旅行生活。一路上顛沛流離,吃了不少苦,可是也長了不少見識,改掉了許多壞毛病。尼爾斯還曾經為了保護大雁,幾次三番與壞狐狸戰鬥;曾為了幫助黑老鼠保護家園,一個人隻身誘敵;曾經為了遵守諾言,四處尋找救命之人。最後,他不但回到了自己的.家,還成為了一個勇敢堅強的人。

文章中我對一點最為感動:一隻渡鴉告訴他,只要殺了大白鵝,就可以恢復人身,變成正常的男孩。但是尼爾斯寧可自己永遠不變大,也不願傷害朋友。他對朋友很忠心,很珍惜友誼,知道感恩。我覺得做人就要做這樣的人,只有對別人好,別人才會對你好。

讀完這本書,我很喜歡尼爾斯,他是個堅強、勇敢、樂觀、陽光,值得相交的朋友。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13

這幾天,我讀了一本非常有趣的童話書——《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的作者是一個叫塞爾瑪·拉格洛夫的外國大文豪,她也因這部《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而成為蜚聲世界的'童話作家,贏得了與丹麥童話作家安徒生齊名的聲譽。

書中講述了一個叫尼爾斯的小男孩,他非常調皮,喜歡瞎搗蛋。有一次,他用捕蟲網對小精靈做了一個惡作劇。小精靈生氣了,把尼爾斯變成了一個小人兒。這樣,尼爾斯只好去尋求幫助,可是沒有人理睬他。突然,與他玩耍的大雄鵝莫頓要跟大雁一起飛走,情急之中,尼爾斯只好跳到大雄鵝的背上,同大雄鵝一起飛上天空,到處旅行。旅行經歷中,還遇到了高爾果(雕)、阿卡(大雁)、鄧芬(灰雁)。他們團結一心,最終把尼爾斯送回家中。

我懷着好奇的心理,一口氣讀完了這本書。讀完後掩卷深思,非常佩服尼爾斯知錯就改而且有特別強的自救能力。從中我還明白了只要我們大家團結一心,就沒有辦不了的事。

希望我們小夥伴能做個像尼爾斯那樣的人。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14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的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爾瑪·拉格洛夫,這本書非常有意思,我讀完之後有很多感想。

這個故事主要講的是一個叫尼爾斯的小男孩,一開始他是一個調皮的`孩子,非常讓家長操心,而且他還經常捉弄家裏的家禽。有一天他發現家裏發現了一個拇指一樣大的小人,原來這個小人是一個小精靈,可尼爾斯用漁網將它網住並且戲耍了他。小精靈一生氣就將尼爾斯變成了小人。變成小人的尼爾斯收到了家禽的欺負,然後跟着家裏的大白鵝飛了起來,一路見到了很多人,經歷了很多事,受了不少苦。慢慢的,他變了,不再淘氣,不再貪玩了,最後他又回到爸爸媽媽身邊,還成了愛學習好孩子。

我十分喜歡這本書,它告訴我一個道理,小動物們都是有生命的,我們要懂得愛護他們。如果你虐待了它們,説不定哪天它們會老報復你。所有我們要好好保護小動物們,更好的保護這片自然。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15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相信大家一定都聽説過這本書的名字吧!這本書是科幻小説,是瑞典著名作家塞爾瑪.拉格洛夫所寫的。當我看完這本書後,心裏的感觸油然而生。

這本書的主人公是瑞典南部鄉村的一個14歲男孩尼爾斯。他生性粗野、非常頑皮、不喜歡讀書、還經常欺負小動物。一個初春,他在家捉弄小精靈,被小精靈變成了拇指大小的小人。之後跟隨雄鵝莫頓與雁羣走南闖北,遊遍瑞典的旖旎風光,直到最北部的拉普蘭省。他在途中幫助了許多小動物,做了許多好事,經歷了種種困難與危險。回到家,他變成了一個勇敢、善良、樂於助人、還十分勤勞的`男孩子。我在看書時都忘卻了自我。我坐在陽台上,抱着這本書專心致志地看。一邊讀這本書,我的腦海裏就一邊浮現出當時的場景。看累了,我放下書本,向蔚藍的天空眺望着。那藍天,那白雲,那雁羣,我還隱隱約約看見小精靈尼爾斯正坐在領頭大雁阿卡的身上。啊!雁羣朝我飛過來了,尼爾斯落在我身上!哈哈,雖然這一切是不可能發生的,但是我卻覺得跟真的一樣!這本書真讓我感觸頗深。我們一定要向尼爾斯一樣,做一個勇敢、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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