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四年級週記模板合集九篇

來源:文書谷 2.6W

時光如流水般匆匆流動,一個星期已經結束了,相信大家在這一週裏收穫不少吧,是時候認真地做好週記了。我們該怎麼寫週記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四年級週記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華】四年級週記模板合集九篇

四年級週記 篇1

今天早晨,睡的正香的我突然被一陣吵鬧的門鈴聲給驚醒了。

“誰呀!”我懶洋洋地問。

“我,張琦。”

原來是我的朋友張琦來叫我去奧語班報名呢。我換了鞋,興沖沖的與張琦去奧語班。

闊步走在街道上,我激動的心情難於言語。矗立在路兩旁的桂花樹搖擺着雙手像是在歡迎我們的到來,散發的香味沁人心脾。這時我仰頭一看,藍藍的天朝我微笑,潔白的雲在歡呼,陽光是那麼的燦爛。我總想高歌一曲,抒發我的豪情。

站在藝才培訓中心的樓下,我看到同學們陸陸續續的上樓去了。他們和我一樣,臉上帶着激動地微笑,渾身洋溢着努力拼博得氣息。我隨着人羣走上樓,坐在指定的座位上。參天的大樹聳立在窗外,為我們遮擋炎熱的`太陽,啊,多麼清爽!片片葉子正舒展着,像是為我們祝福。

上課了,吳老師首先宣講上下學的安全和教學計劃,我們聚精會神的聽着。接着講解了寫作的一般要領,我受益匪淺。

今天的學習激起了我努力學習的決心和信心,我想,我不能辜負老師對我的期望呀。

四年級週記 篇2

我“可愛”的國小同桌男男,他非常聰明,但是成績卻不是非常理想,創下了我班語文倒數第一名、數學正數第一名的成績。當然在我們班他也是個活寶。總是把我們逗的哈哈大笑,連我們的`班主任也拿他無可奈何,後來只得把他調到講桌旁邊,時時刻刻盯着他。到了國中,我想終於要離開國小開始新的生活了,沒想到,他也來到了這所學校,更不幸的是我和他竟分到了一個班。

他剛來到這了表現還算不錯,可剛一個月他就受不了原形畢露了。先是在英語課上,張老師説男生女生沒皮沒臉的笑,他就笑個不停,結果被老師教育了一頓。這件事剛過去沒多舊,他就又和沈奕希鬧了起來,打了她一巴掌。

今天老師終於沒辦法了,只好把他進行“拍賣”那一組願意要他並讓他保持安靜就給那一小組在亮話考核上加分。這一招果然有效,當時就有人把這個活領了下來。範思喬也舉了手,老師説一組一組來試。

現在一想起來就害怕。雖然這是件好事,但是我還是不太願意。真是討厭死了,我怎麼這麼倒黴呀!

四年級週記 篇3

森林裏,有一隻可愛而勤勞的小貓,它在河邊種了一些玉米,並經常給玉米澆水、施肥、鋤草,玉米一天天地長高了,結出了一個個玉米棒子。

一天,老鼠聞到了玉米味道,那淡淡的清香讓它垂涎三尺。它嗖嗖幾下,快速地躥上了一棵高大的樹,四處張望。突然,它眼前一亮,看見河邊那翠綠翠綠的玉米地,一根根挺拔的.玉米杆上斜躺着一個個胖娃娃,它們有着棕色的頭髮,穿了一件嫩綠的外套,在一片片狹長的葉子的簇擁下顯得個性誘人。老鼠見了,饞得直流口水。它做好了決定,明日就去偷玉米。

第二天早上,小貓要出去辦事,它又擔心玉米會被別人偷,所以就叫大象來幫它看守玉米地。老鼠悄悄地來到玉米地旁,它看見大象守在玉米地旁一步也沒離開,只好灰溜溜地回去了。

到了晚上,滿天的星星調皮地眨起了它那明亮的大眼睛,月亮姐姐笑吟吟地望着大地,夜靜極了,只有蟬偶爾發出一兩聲刺耳的尖叫。老鼠躺在牀上,翻來覆去怎樣也睡不着,它想到白天還未弄到手的玉米娃娃,心裏直癢癢。“嘿嘿,今晚月光這麼皎潔,小動物們該都睡着了吧,走,偷玉米去。”老鼠説動就動,它換了一身夜行衣,穿上了厚厚的棉鞋,還戴上一副黑色的眼鏡。它躡手躡腳地來到玉米地,看着一個個胖娃娃,老鼠摸摸這個,又摸摸那個,每個都讓他愛不釋手。最後,它挑了幾個最大的,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掰了下來,心想:“今晚最後能夠飽餐一頓了。”就在這時,小貓家的燈突然亮了。“糟糕,難道就是被發現了?”老鼠撒腿就跑,一邊跑玉米一邊掉,老鼠也沒敢回頭去看,一口氣就跑回了家,累得它上氣不接下氣。就這樣,老鼠可能就是驚嚇過度,在牀上躺了整整一週,才勉強緩過神來。

過了不久,小貓把玉米全掰了,它給每個動物都送了五根,老鼠也得到了玉米,它很難為情,紅着臉低下了頭。

從此,每到春天,老鼠就在地裏種下玉米種子,夏天就能吃到香噴噴的玉米棒了,秋天和冬天,也不會為食物發愁了,老鼠個性感謝小貓給自我送的那五根玉米。

四年級週記 篇4

今天是我去進入四年級的第一天,我非常開心的和媽媽一起去學校,不過從今天開始也就意味着我要開始度寄宿了。

來到學校,我們先去了寢室,媽媽給我鋪好牀,想到馬上就要開始一段新的,與以前完全不一樣的學習經歷,我心裏既緊張又有些嚮往。不過等媽媽處理好一切之後就要回去了,看着媽媽離去的背影,我終於意識到我要離開家,自己在學校待滿一個星期才能回去了。 我強忍着眼淚,好想和媽媽一起回去,不過想到我已經長大了,我應該學會堅強和獨立,不能太過依賴父母,我總要學着成長成熟,相信我會慢慢適應的。

到了下午的時候,我認識了新的.朋友,那點傷感雖然還在,不過我已經慢慢開始在改變了,相信不久的我,一定會學會獨立的。

四年級週記 篇5

清晨,當我還在睡夢中的時候,媽媽早就已經起來,在廚房裏叮叮噹噹地忙了起來,每次都是一陣濃濃的飯香把我的肚子叫醒,吃着媽媽做的飯,一陣幸福感湧上心頭,給我帶來一天充足的精力。

作業一直都是頭痛的`根源,每次都被母親像上刑一樣帶到了寫字桌上,我苦着一張臉極不情願的寫起作業,母親則像儈子手一樣在右邊,一有偷懶一巴掌就落在身上,搞得我提心吊膽的真不自在,不過 誰叫我自己不自覺呢?

熬過最艱難的幾個小時,便是我最幸福的時光,媽媽突如歸來,給我買了一個大西瓜,我迫不及待地撲了上去。我一刀斬開西瓜拿起一塊就狼吞虎嚥地吃起來,媽媽笑着對我説:“你呀,慢點吃,沒人 跟你搶。”

每在吃過晚飯,媽媽帶着我到草坪上散步,隔三五天還帶我游泳,回家空調一開洗完澡一頭扎進牀上,爽啊!

這就是我豐富有趣的暑假生活。哈哈,羨慕吧!

四年級週記 篇6

回到老家,有一件在我看來很重要的事:找小弟下象棋。因為聽説他報了一個象棋班,所以想找他切磋切磋。

小弟比我小五歲,所以我和他下棋時,總有一些輕視。可不,正是這種態度讓我創下了一個奇蹟——十步之內輸棋。

是怎麼一回事兒呢?且聽我慢慢道來。

當天的英語背完後,我打算和小弟下盤象棋。執紅旗的是小弟。他炮二平五,打了一個當頭炮。而我炮八平五,還以一個當頭炮。

到這一步還算正常,但是下一步棋,我走的就有點破天荒:小弟炮五進四,攻進我方大本營。身為後手的.我,沒撐士防禦,而是也炮五進四,和小弟對掉中卒。

這就不妙了,可惜,當時我還沒有察覺。

又過了幾招後,我才意識到局勢的不利。可惜大勢已去,無力迴天了。在一個大將都還未損失的情況下,竟被雙炮夾車硬生生的將死了。

事後,老爸諷刺我説:“著名的棄馬十三殺,將死對方還需十三步。你可不得了,十步之內就能被將死,高啊!”

我想,從這一次的失敗中可以得到一些教訓。小弟學象棋只有一兩個月,下棋時就能穩紮穩打。而我,從像小弟這麼大時,就開始下象棋,最後竟因麻痺大意而輸掉。在這裏,我要向小弟學習,以後做什麼事都要步步為營,穩中求成。

四年級週記 篇7

“哎,真討厭!”一背上書包我就開始抱怨起來。因為我們每天都要背很多的書、本。壓的我氣喘吁吁。我想:我們如果把該帶的書和本都帶到學校,既不用背書包,又不會累,那樣該有多好 啊!

因此,我發明了一台___“電腦課本”就能解決這個問題。這是一種理解課本,形狀是長方形,黑色的, 薄薄的。它的`壽命很長,終年可 用。

看書時,只要將要學的課本放在屏幕上,一按“△”鍵兩分鐘時間,課本上內容都會顯示在屏幕上。“

0”表示順翻,“△”連續按2次表示倒翻。

如果上學時想輕鬆一點,就按電腦課本上的長方形鍵,可以縮小,放在口袋裏都可以;要用時一按正方形鍵,可以變大。而且按幾下,就能變大、縮小多少倍。

寫作業呢,圓形連續按3次,這樣,一個長方形的盒子就會打開。裏面有一隻不同尋常的筆和一塊特別的橡皮。筆尖會發光,有點像瑩光筆。只要好好保存,也終年可用。

四年級週記 篇8

春天到了。萬物復甦,今天可是植樹的好時間。週六的上午學校組織我們整個四年級去植樹。這可是我第一次去植樹,我開心極了,晚上興奮得連睡覺都想植樹是怎麼回事呢?

第二天一早,我拿着我的媽媽為我準備好的鐵鍬和小水桶跟着叔叔上路了。

我來到山上,發現大家已經在山上忙來忙去,那可真是人山人海呀,我趕忙拿起一棵xx苗衝向山坡。我找到一塊空地,拿起我的小鐵鍬就開始挖坑,挖呀,挖呀,就聽見旁邊老師説要挖一個直徑80釐米深40釐米的大坑。我剛開始認為是件很容易事,不算什麼體力活,可慢慢地我發現發現,植樹其實是很難的,挖了不一小會兒我就不想挖了,我的.媽媽就幫助我挖,我的媽媽説:“這你還不算累呢!昨天下了一場雨,這地都濕透了,這己算是很好挖了。”

我們挖好了一個坑,在坑底鋪上一層鬆土,我把比我還高的xx苗放到坑裏,用手扶着,我的媽媽用鏟子將土填回坑裏,快填平時我的媽媽讓我把樹苗往上提一提然後用腳將鬆軟的土踩結實,我再子在坑的周圍壘起一道“城牆”這時把水倒入坑中。

看着自己親手種下的xx直直地站在那裏,我情不自禁地露出了滿足的笑容。

四年級週記 篇9

明天要去奶奶家吃分歲酒。我有新毛衣、新褲子都有了,但就是沒有新外套總不能不穿外套直接出去吧?於是媽媽打算給我買一件新外套。

下午,我和媽媽一起從阿外樓旁的天橋走過去,到達童貿市場。我們從一樓走到二樓,看到了許多家店鋪。我們最先進去的一家商鋪的主人比較冷淡,看見我們對一件玫瑰紅的衣服挺感興趣的,就説:“你喜歡就試一下吧。”我剛套進一隻右手,就感覺袖口那兒非常緊,心想:那我左手戴着手錶,不是套不進去了嗎?店主人彷彿看出了我的`想法,就讓我媽媽把手錶取下來。但最終我還是不喜歡,因為她説這是“150釐米”的,但我穿起來感覺好像“145釐米”大小。

在走了一圈後進入了第二家,媽媽第一眼就看到一件粉紅色的棉衣外套,而我的目光卻停留在它旁邊的玫紅色外套上。但是那件也是袖口很緊,我也穿不上。店主拿來了一件上黑下白的棉衣,説:“穿這件你可以下面穿打底褲。”但我覺得它太短了,不喜歡,就不要了。

再走了兩圈,當我們都快放棄時,一家店裏的幾件比較大的衣服吸引了我們。但那還是緊袖口的,正當我沮喪極了,準備離開時,突然看到牆上掛着一件粉紅色、帽子帶點灰的運動式棉衣。我喜歡極了,但店主開出了150元的價格。媽媽跟她討來討去,最終把價格壓到了110元,買到了這件衣服。

我終於買到了稱心的新外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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