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人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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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復一日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觸過作文吧,作文是人們把記憶中所存儲的有關知識、經驗和思想用書面形式表達出來的記敍方式。寫起作文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這個人的作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這個人的作文

這個人的作文1

我這個人喜歡在課堂上裝“淑女”一言不發,在課下卻當“小子”滿樓道跑,在生活中馬馬虎虎,“對付鍋鏟”時,卻也蠻認真。

説起馬虎,令我後悔的事可真不少。就拿那次考試來説吧,我認認真真地答卷,本以為與一百分不會再擦肩而過,誰知等待我的卻是用紅筆寫出的99。5。我發瘋似的翻着卷子,目光在一個逗號上定格,天哪!這裏應該寫的是句號,我為什麼沒有檢查標點符號呢?我有想撕掉這張卷子的衝動。

説起廚藝,我可不馬虎。燉湯、做包子、糖醋帶魚、清蒸鯉魚、樣樣都會!當然,主要是因為有個“大廚”媽媽。在我的廚房功績上最輝煌的一筆,就是那次做可樂雞翅了。那次姐姐要來家裏做客,不巧的是媽媽生病了,讓我和姐姐煮方便麪吃。我想:姐姐是客人,怎麼能讓客人吃方便麪呢?我來做飯吧!

我把米飯蒸上,想想家裏還有幾罐可口可樂,正想開一罐喝,猛然記起冰箱下層還有一袋雞翅呢!姐姐最愛喝可樂,不如……我用雞翅,可樂,葱薑蒜,還有基本的調味品,做了一盤色澤醬紅的可樂雞翅,姐姐吃了讚不絕口。

哦,差點忘了,我還很喜歡畫素描畫呢!記得第一次畫幾何素描的時候,我好不容易畫出來一個正方形的結構圖,推推坐在我旁邊的翟,問:“翟,我畫的還行吧?”恰巧經過我身後的老師説:“行什麼行呀?都畫成麪包啦!”原來,由於第一次畫的`緣故,我畫不直,把直線畫成曲線了。雖然現在的我已經可以畫更難的靜物素描了,但想到第一次畫出的“麪包”,還是忍不住想笑。

我這個人,有點小才藝,但不像別人那麼一絲不苟。不過我會很努力,努力做獨一無二的自己。

這個人的作文2

這個人平凡而普通,淳樸而善良;這個人每天都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辛勤地工作,做好自己該做的事。他的個子不是很高,話不多,但説起話來有着粗厚的嗓音。頭髮短短的,臉方方的,看上去十分和藹可親。

記得有一次,一位同學在操場上撿到了一串鑰匙,便交給了他。他走遍了學校的每一個角落,到每個班都伸長脖子問一句:“哪位同學的鑰匙丟了?快看看自己丟鑰匙了沒?”他走到我們班,手上舉着那串鑰匙大聲地問:“哪位同學丟了鑰匙?快看看自己的書包。”一聽這話,同學們都翻起了書包,突然,一個同學疑惑地問:“哎!我的.鑰匙呢?”話音剛落,他便一路小跑到那位同學身邊,並把鑰匙遞給他,説道:“快看看,這是不是你的鑰匙?”那位同學觀察了三秒鐘,激動地大叫:“對,這就是我的鑰匙。謝謝師傅!”“不客氣。小同學,千萬別再把鑰匙弄丟了。行了,你們上課吧,我走了。”他擺擺手,便走出了教室。

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教學樓一共四層,每層四個教室,他居然一個教室一個教室地尋找失主!要知道,他完全可以將鑰匙放到校門口,等待失主去認領。

説到這裏,也許你已經猜到這個人是誰了吧?沒錯,他就是我們學校的門崗保安。其實啊,他不只有熱心善良這一個優點,還有很多很多:他還風趣幽默、關愛學生、熱愛工作……同學們都很喜歡他,進校門時説一句:“爺爺好!”出校門時説一句:“爺爺再見!”

還記得曾在書上看到過一句話,“善良的行為使人的靈魂變得高尚”。我想,雖然門崗保安這份工作很平凡,但他因為有善良的品質而變得十分高尚。

這個人的作文3

這世界上總有那麼一個人,哪怕他不曾對我説過一言一語道,我能聽到他的聲音,他就是我的爸爸。

在七年級的時候我也是剛來的隴西,離開了父母,獨自一個人來到這個地方求學。因為剛開始不適應也沒有朋友,所以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學習上,學習成績也是很理想。

然而,八年級時,我的成績上下浮動,我媽就經常説我給我講講她所謂的道理,然後我爸他從來沒有説過他同事隔三差五的拿東西看我,為此我感到很慚愧。

在九年級時,我發現我徹底涼涼了,一次考試退步了整整二十個名次,正是因為這一次考試,我媽把我爸為我轉學求人的事告訴了我。他平時是一個十分要強,十分好勝的人,為了自己的女兒向別人低三下四,為此我感到十分慚愧。報答爸爸成為了我會考前一個月學習的動力,每當不想學習的'時候,我就會想到爸爸。然而經過一個月的學習,我考入了自己理想的高中,也考入了爸爸讓我想要考的高中。

在查成績的那一天,全家人都在等着羣裏發成績很難的那一刻。當一張張紅紙彈出的時候,我感覺我整個人都要暈了,太緊張了,當時只敢看名字,不敢看分數,當我猶豫不決的時候,我看到爸爸在向我笑,然後他給我豎起了一個大拇指。雖然説這次成績不是很理想,但在我會考前一個成績的基礎上,進步150分。看着爸爸,我覺得很愧疚,很後悔。

這世間沒有白下的功夫,也沒有白白的收穫,願我們為自己的家人努力一把吧!

這個人的作文4

他這個人吧,既平凡又不平凡。

鬱鬱葱葱的頭髮,秀氣的臉龐,讓人咋一看像個小姑娘。總是穿着一身黑或者白的行裝,淡淡的眉毛與他中等大的眼睛顯得極為不對稱。筆挺的鼻子,乾澀的.嘴脣和皮膚,以及每到冬天都會變紅的耳朵,這便是他了。

在學校裏見到他,不是在操場上奔跑,大汗淋漓,便是在樹蔭底下捧着一本書,靜靜地閲讀,偶爾嘴上還會抿着一片樹葉。用靜若兔子動若脱鬼來形容他一點也不為過。他這個人吧,在同齡人中也算得上高了,體型纖瘦,彷彿一陣風就能把他吹倒。每到陰雨天,他篤定在發呆,睡覺。他狂吃不胖,就為這一點,班裏有許多同學羨慕他。

會跳街舞的男生一般都很酷,他也不例外,參加大大小小的街舞比賽`、表演不計其數,他説自己很低調,實則不然,相反,他的性格很張揚,但他並非沒有張揚的資本,運動學習足以讓他驕傲。他當然也有缺點:科學課、音樂課上他就喜歡跟老師對着幹。記得期末考試,他門門課目九十五以上,就科學差點兒不及格。用音樂老師的話來説就是“屌絲”、“音痴”。記得有一次,英語課上有一句話是警察對一位丟失兒子的母親説:“你的兒子在我這兒”他卻硬説是:“你的兒子在我的手裏!”讓警察搖身一變,成了綁匪。

他是一個得過且過的人,唯一的抱負就是成為一名作家。他深藏不露,身邊幾乎沒有一個人懂他。就是這樣一個人,我覺得他像我,實際上,他即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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