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愛生命》讀後感合集15篇

來源:文書谷 2.7W

當認真看完一本名著後,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穫,何不寫一篇讀後感記錄下呢?怎樣寫讀後感才能避免寫成“流水賬”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熱愛生命》讀後感,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熱愛生命》讀後感合集15篇

《熱愛生命》讀後感1

今天,隨手翻閲《閲讀先鋒》國小中高年級版,看到了一篇感人的文章《熱愛生命》。文章記敍了一位在荒原中被朋友拋棄的受傷的淘金者,絕境中以不屈的毅力求生,用粗野的聲音,威風凜凜的樣子嚇跑黑熊;在生命奄奄一息時與狼展開殊死的搏鬥,最終戰勝了狼,獲得了人間最寶貴的東西――生命的故事。

讀罷此文,淘金者與狼殊死搏鬥的場面久久地縈繞在我的腦海中,淘金者對生命的熱愛,那種不屈的精神深深地打動了我,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

在我們身邊,經常聽到類似這樣的感歎:“活着太累了!活的沒勁!”就連鄰居家一個六歲的小男孩也很老成地慨歎這沒意思,那沒意思,與淘金者強烈的求生慾望相比,我們是否該感到羞愧,汗顏?

有一位哲人説過:“活着就是一種幸福。”是啊,人活在世上,可以感受父母之愛,手足之情;可以享受朋友之愛,夫妻之情;可以品味生活的浪漫、温馨;可以體驗事業的拼搏奮鬥、成功之喜悦……活着,真的很幸福!可我們為什麼常常感受不到這種幸福?是我們的生活太富裕,品嚐不到貧窮的滋味?是我們的事業太順利,感受不到生活的艱辛?還是我們的家庭太幸福,體驗不到骨肉分離,妻離子散的痛苦?我覺得都不是!究其根源,在我們思想里正是缺乏了象淘金者這種對生命的熱愛!

在我們身邊,也有許多同淘金者一樣的.人,他們追求人世間最寶貴的東西――生命。那些在逆境中崛起,攀登事業峯巔的創業者;那些在順境中努力,開創美好明天的守業人;那些為別人、為社會默默無聞奉獻着的人……不都在盡情地展示着自己對生命的熱愛嗎?

唯有熱愛生命之人才能熱愛自己的親人、朋友,才能熱愛自己的事業,熱愛自己的生活,才能為之拼搏、奮鬥、進取,讓我們熱愛自己的生命吧!

《熱愛生命》讀後感2

《熱愛生命野性的呼喚》這本書的作者是美國作家傑克·倫敦。他的文章我覺得就像是一篇篇的紀實文章,因為他本人擁有的坎坷人生閲歷,使得他的筆下人物生動形象,故事情節起伏跌宕,很有懸念,很有感染力。今天,我讀了文中的《北方的奧德賽》。

故事講的是印弟安酋長納斯,來自世界的邊緣阿卡屯,他對仇人的女兒恩卡一見鍾情。他即刻向恩卡的'母親提出聘禮,付出了他所能付出的一切,包括成堆的禮物,魚、皮毛和油、珍貴的玻璃珠子和大皮船。他成功了,然而在他的婚禮上,來了一羣在海上漂泊的人,為首的頭髮像海獅鬃毛的人搶走了恩卡。從此他踏上了一條尋找的漫漫長路。

他越過了奔騰的大海,穿過了暴風驟雨,經過了上千個城市,在捱了好多年的餓,受了各種各樣的苦難,歷盡千辛萬苦,碰見各種陌生的面孔,他終於找到了恩卡,但是恩卡早已忘掉了他,她寧願留在那個已經死了的人的身邊,也不願意跟隨納斯回去。

我覺得納斯很勇敢,能夠堅持自己的意願,為了找到恩卡,能夠面對各種各樣的困難,不退縮,不放棄。同時也覺得納斯很可憐,經過了那麼多年,遇到了那麼多的艱難險阻,終於遇見了自己心愛的人,但卻沒有得到完美的結局,而是悲慘地自己一個人孤零零地離開。

我不明白為什麼恩卡不願意和納斯一起離開,是忘記了他?還是已經不再喜歡他?我覺得納斯過得太悲慘,經過了那麼多的努力,卻沒有得到最美好的結局,這是一個悲劇。

同時,我希望納斯不要太悲傷,因為他畢竟努力過,堅持過,他對自己已經有了一個很好的交代,完成了自己的任務了,也是一個勝利者。

這個故事,給我的感覺是人生可能會有悲劇和喜劇,有時自己努力了,也可能會有不同預想的結果,這時候我們都要正確去面對,只要能證明自己努力了,那就是勝利者!

《熱愛生命》讀後感3

最近我迫不及待的讀完了美國作家傑克·倫敦寫的《熱愛生命》這本書。我被主人公敢於向死神抵抗的勇氣所深深震撼。

這本書主要寫了一位淘金者,他被好友比爾拋棄,流浪於荒無人煙的雪野。儘管他傷痛纏身,附近還有可怕的野狼在等待着他。但是他仗着求生的願望,勇敢地與死神對抗,終於最後逃出雪野,被捕鯨船救走。

當我讀到“他實在太餓了,給絆了一跤,正好摔到了一個松雞窩裏。那裏面有四隻剛孵出的小松雞,出世才一天光景——那些活蹦亂跳的'小生命只夠吃一口,他狼吞虎嚥,像嚼雞殼似的吃起來。”時。我的心顫了一下,如果讓我們現在這樣做完全是在發瘋。歷經了千難萬險,他竟然落到了如此地步!這更加證明了他想活下去的決心。

每一個人的一生都必定不會一帆風順的,當面對眼前的危機險情,很多絕望的人開始對活下去還是死了一走了之心裏產生了巨大的矛盾。這時,你要堅強地説,我一定要活下去!就像文中的主人公,他被好友拋棄,身負重傷,還飢餓交迫,他彷彿把所有的災難都承受了一番。但是他依然有勇氣向前衝,靠着一顆不屈不饒的心,勇敢的向死神挑戰,他是多麼想活下去。可見生命是多麼的珍貴,像在走萬里長征時,紅軍為活下去打敗敵人,在沒有糧食的時候,他們硬是吃樹皮野菜,堅持活下來有力氣打敗敵人,才最後給人民帶來了好日子。

人越是面臨絕境,才能真正理解生命的來之不易。所以請大家要向文中的主人公學習,面臨困難不退縮,要勇敢的向前衝,沒有什麼能打敗我們。陽光總在風雨後,接下來的人生一定會更加燦爛的。

《熱愛生命》讀後感4

米歇爾·埃康·蒙田是法國重要的思想家和散文家,他1533年出生於佩裏戈爾,從小進入教會學校學習,熟諳拉丁語和希臘語,還學習過法律和哲學。1554年起,他先後在法院任職多年,然後歸隱田園,潛心研究和思考。他曾在歐洲長時間旅行,成為“羅馬公民”,受到教皇格列戈裏十三世的接見,並且兩次當選波爾多市市長。

《熱愛生命》是蒙田的代表作之一。它篇幅短小,寥寥數語,卻道出了生命的真諦。文章開頭是:“我對某些詞語賦予特殊的含義。”這是一個簡潔的、引人入勝的開頭。緊接着道出了作者所關注的詞語———“度日”。他賦予它以雙重含義: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時候,“度日”無異於“消磨光陰”,打發時光。而“風和日麗”的時候,則要“慢慢賞玩、領略”這“美好的時光”。這一奇異的對比深深吸引了讀者的注意。接下來,作者詳細解説了這兩種生活態度。一是所謂“哲人”的頹廢習氣,二是“我”的積極的人生觀。“哲人”和“我”生活方式不同,根本原因在於對生命的看法不同。在“哲人”看來,生命是“苦事”,是“賤物”。“哲人”不尊重生命,所以活得毫無樂趣,百無聊賴,生命在無謂的損耗中悄然而去。相反,“我”認為生命“值得稱頌,富有樂趣”,它“受到自然的厚賜”,“是優越無比的”。“我”對生命心懷感謝,熱愛生命,所以“我”不會虛度時光,而是活得認真而灑脱,充分享受人生的樂趣。作者引用了古羅馬哲學家塞涅卡的.格言:“糊塗人的一生枯燥無味,躁動不安,卻將全部希望寄託於來世。”作者對這句話沒有作任何評論,但是他的意圖卻一目瞭然。隨便打發時光的人實際上並不是什麼“哲人”,而是真正的“糊塗人”。真正的希望不在於來世,不在於任何虛無縹緲的東西,而在於生命本身。

蒙田在文章結尾寫道:“我眼看生命的時光無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蒙田的《熱愛生命》就像一首莊嚴的歌曲,歌頌生命的美與愛,引起人們深深的思考。

《熱愛生命》讀後感5

今天,我看了一本由傑克·倫敦寫的名為《熱愛生命》的書籍。其中有9個故事,雖然簡短,但是震撼人心、引人深思,通過幾個簡短的故事,講述了生命的哲理。我今天就對《熱愛生命》這篇小故事,談一下我的感想。

嚴冬將至,那位淘金者為了能活着走出荒野,用盡全身力氣一步一步地向東南方趕去。他孤身一人,風餐露宿,歷經艱辛,在前進的路途中,他身邊沒有食物,也沒有可用的武器。難嚥的野草、辛辣的漿果和指頭大的生魚,都成了他充飢的食物;又潮又濕的地面和冰冷的巖石也成了他睡覺的牀鋪。

除了生活的'艱辛,他還要面對荒野上的野獸。大棕熊和野狼時刻威脅着他的生命,他已無法想象的毅力與它們進行着艱苦的周旋和搏鬥。

一開始,他還搖搖晃晃地行走,後來由於體力的減弱,他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後,他筋疲力盡,甚至連思維都幾乎處於混濁狀態,他只能用身子在地上蠕動着向前。

功夫不負有心人,憑着對生命的渴望,憑着頑強的意志力,他終於被救,活了下來。

讀了這篇文章,我覺得他那種頑強的生命力和不屈不撓的堅強意志,讓我們不得不感動,不得不熱血沸騰。也讓我更加堅定了對生命的看法。星期四,班長星説,她國小同學現在所在的中學,有人自殺。一個人死的話很容易,可是,一個人生下來本來就很不容易,為什麼不去珍惜這一段漫長但又短暫的時光呢?文中的那位淘金者,他憑着對生命的渴望,憑着頑強的意志力活了下來,那麼保住這個生命的過程雖然是苦不堪言的,但是他沒有放棄,因為他熱愛並珍惜生命。這本書中,每一篇的風格各異,卻都表達了作者對生命和生活的獨特見解,體現了一種非凡的個性。讀了,讓人感覺心潮澎湃,從而讓我們更加珍惜生活,熱愛生命。

《熱愛生命》讀後感6

讀完《熱愛生命》這首詩,我心中有些感觸,特別是關於最後一層,它使我對未來有了一些新的思考:假如未來佈滿荊棘,那麼我們是勇往直前還是畏懼妥協呢?假如前路一片灰暗,那麼我們是去尋找光,還是繼續沉浸在黑暗之中呢?

我想起了劉同的《向着光亮那方》,書中有一個人,他是劉同的大學同學小白。剛上大一的時候,小白就好像所有人心中最想成為的.人一樣:長得好看、家教好、成績好、字漂亮、文筆好、運動好、唱歌好等等……而且他樂於助人,在別人需要幫助時毫不含糊,有種不容拒絕的權威。在人羣中,第一眼便佔盡了便宜,就如眾人口中的“別人家的孩子”一樣,令人豔羨。

在大家都還在對未來充滿迷茫,沒有目標的時候,小白卻已經站在了人生的巔峯,前路一目瞭然:大學畢業後,娶了女友回老家,陪雙方父母,一切就如意了。雖然,在最後那個眾人以為是他命中註定的女孩沒有嫁給他,而是提出了分手,人生的規劃就此崩塌,但是在頹廢了一個學期後,小白還是振作了起來:去了部隊,重拾與“龜妹”的感情,成為了兩個孩子的爸爸……哪怕被老兵教訓,哪怕他曾經夢想開跑車如今卻是一輛商務麪包車。

好像未來的很多選擇,都是先去考慮別人。可是小白又與其他“先考慮別人”的人不同,他總是用自己的幽默化解尷尬,再不濟再不堪的事,被他一調侃,好像也沒那麼糟糕了。

就像汪國真的《熱愛生命》中的最後一段一樣,“我不去想未來是平坦還是泥濘,只要熱愛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哪怕前路的燈光熄滅,我們也要勇往直前。當我們遇到困難,深陷黑暗中,我們還能向着光亮前行,哪怕眼前暫時沒有光亮,我們也可以釋然一笑,對自己説:“來,讓我們看看光在哪吧!”

《熱愛生命》讀後感7

前段時間我讀了中心校所發的教師讀書中的蒙田試筆《熱愛生命》,我感覺大師在怎樣對待生命上和怎樣去度過組成生命中每一天上給我們這些凡夫庶子上了很好的一課。他説:“壞日子,要飛快去‘度’,好日子,要停下來細細品嚐。”對於生命,我是大多數人的想法,生命的時間過一天少一天,根本沒想過“想靠迅速抓緊時間,去留住稍縱即逝的日子;”更別説“想憑時間的有效利用去彌補匆匆流逝的光陰。”所以,我感覺我倒像個自己生命的劊子手,一天一天的在扼殺自己生命的激情,靈感,和活力。生命,原本是簡單的,可是一直以來在,人們的心中生命又是一個沉重的話題,這究竟是為什麼呢 ?原因是上天賜於人類的生命實在太短暫,正是其短暫所以生命變得可貴.生命對於每個人都只有一次,走過了,就沒有在重來的.機會.生命如此寶貴,我們該怎樣去對待屬於自己的人生?走進蒙田,品讀他的《熱愛生命》我們就會懂得如何去熱愛屬於我們自己的生命….

生命如舟,生命之舟載不了太多的物慾和虛榮,熱愛生命要着眼於現實,熱愛每一個眼前的現實生命;

生命不同於舞台採排,走的不好還可以重新再來。可上蒼絕不會給我們第二次生命。走過了就無法回頭,只留下遺憾,所以我們要學會享受生活,珍惜生命,做到心中有愛,愛自己,愛別人,學會發覺他人的閃光點。更重要的是關注生活,生活樂趣的大小是隨我們對生活的關心程度而定的,一個人關注自己的生活程度越深,他的生活就樂趣就越大,這是蒙田大師給我們的啟迪。

《熱愛生命》讀後感8

《熱愛生命》是一部很有魅力的作品,它為我們描述了一個神祕、充滿了傳奇色彩的北極。在這個神祕的土地上,有一批淘金者,他們在這裏奔波,在這裏與寒冷、飢餓、野獸抗爭,在這裏尋求着自己的財富夢,挖掘自己的理想。

主人公就是一個遠離家園到北方的淘金者,是下層人民的代表。在他身上,表現出勞動者的高尚品質和堅強的性格。在絕境中,他咬死了狼,喝了狼血,他獲救了。他與狼的戰鬥告訴我們,生命就是不放棄自己。

這本書吸引我的'地方很多,例如第五章:強者的力量。“吃肉人”的團結和“吃魚人”的不平等所引起的分裂,是多麼鮮明的對比啊。它告訴我們一個道理,那就是堅強的力量來自人與人之間的團結,這種力量是可以戰勝飢餓和疲勞,可以克服一切的。他們團結一致,一齊打獵,一齊打魚,一塊兒去打仗。雖然是原始的生活,但給人震撼的力量,而且告訴我們一個簡單的道理——團結就是力量,它可以克服一切的。

讀完這部書,我明白了:文章中的熱愛生命不是簡單的如何珍惜生命,應該是對生命的一種本能的追求。在生命面前,人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主人公在危險境遇時,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不怕路途的艱辛,不怕野獸的兇猛,他無所不能,堅持着,他咆哮着嚇退了熊咬死了狼,他獲救了。文章中説道:“驅使我前進的,不是我自己,是我的生命。”

這是對生命的一種本能的追求。他的勇敢堅強,不屈不撓,對生命的熱愛讓人感動。

生命是神奇而寶貴的,只有敬畏生命熱愛生命,才能讓生命光芒四射。

《熱愛生命》讀後感9

世界上總有一些文字讓你冥冥中為之感動。為什麼呢?因為他們歌誦的是人類的靈魂,這讓你的靈魂得到救贖,為與之共鳴。

美國作家“傑克。倫敦”筆下的《熱愛生命》就是這一類文字。故事講述了一個淘金者由於受了傷,被同伴拋棄在雪花飄揚的荒漠,但他憑着頑強的意志,克服了無衣無食、身體傷痛、野獸騷擾等困難,最後終於了病狼,贏回自己的生命。

讀完故事後,我感到的是文字背後透露出的生命的本能和頑強的靈魂。因為有生命的本能,他強迫自己吃無味的`漿果,植物的根莖,甚至活魚,剛出生的小松雞,小鹿的骨頭;因為有生命的本能,他不顧身體的疼痛,直至生命的盡頭,他也沒有放棄。

文中從始至終都在描述他在理智和麻木中轉換着。在瀕臨死亡的情況下,由於生命的本能,他活了下來,但靈魂也給了他可貴的品質。文中一處給我的印象深刻:“他扭頭離開了

,沒錯,是比爾離棄了他,但他不會拿那袋金子,也不會吮吸比爾的骨頭。”比爾在他最需要幫助的時候離棄了他,而且至死也不肯放下金錢,榮譽和物質。但就算是這樣,他也不會害比爾。因為他知道,這樣做只會徒勞地使自己的人性墜落,道德敗壞。他的人格也會變得扭曲,這樣的人,只能是“活着”,但他的靈魂已死去。所以,他選擇離開,選擇自己努力地生存下去。在生死未卜,下一餐在何時都不知道的情況下能如此從容,坦然,難道他不高尚嗎?

在生與死,殘忍與高尚中,你選什麼?他選擇的是生和高尚。

懷着高尚的靈魂和對生命的本能,未來生活的嚮往,他不僅活了下來,還告訴我們執着、堅持、堅忍的力量,不屈服,不放棄,對生命、生活有點無窮的希望和熱情。他可能是我們中的任何一人,也許我們不能經歷像他一樣的生死抉擇,但在我們的生活中,你總有一些夢想,有一些心底的渴望。我們要不斷追求,執著着、堅忍地去承受其帶來的一切,相信,你會像文中的他一樣,在生命的旅程上不停前進。

《熱愛生命》讀後感10

讀完這本書,我最大的感覺是,作為一個人,首先,我們必須熱愛自己的生活。

我欽佩這本書中的英雄。他在無邊無際的荒野上艱難地行走。她只是一個人走,沒有同伴。天氣不好,她又冷又餓。最使他害怕的是有一隻狼在他後面。病狼一直在舔他身後地上的`血跡。那個人和狼都活了下來。為了活着回來,這個人最終贏得了戰鬥。他對生命的熱愛就是戰勝了狼。儘管他又餓又累。但是他不想失去他的生命。最後,他去了海邊,被一艘漁船救起。最後,他安全回家了。

讀完這本書,我知道如果一個人想要成功,他必須熱愛自己的生活。如果他不愛自己的生活,他怎麼能成功呢?因此,朋友,我們必須愛和保護我們的生命,這樣人們才能快樂和成功。

今天,我讀了張海迪的故事。本文主要講述了1970年張海迪隨父母來到聊城農村的故事。張海迪非常想站起來。她有時看見會走路的人就會哭。但張海迪固執地學會了鍼灸,治好了很多人。但有時她會因為長時間的姿勢而感到疼痛,但她仍然選擇繼續鍼灸,為村民們做一些事情。

我覺得張海迪非常希望能夠像其他人一樣走路和跑步。她想從她的腿上跳起來,奔向那一萬公頃的麥田。我也覺得張海迪非常熱愛生活。多年來,她治療過一萬多人。“這是很棒的。當我看到這個數字時,我驚呆了!殘疾人比醫生更糟糕。我覺得她太愛生活了。她真的想為社會做貢獻。

與張海迪相比,我什麼都不是。因為有時候我是這樣想的:暑假先玩,然後去旅遊,最後一週做作業,但是我經常後退。去年暑假,我提前完成了作業,很舒服,無憂無慮。但張海迪仍然是我的榜樣。她的故事激勵我熱愛生活,不要浪費它。、

《熱愛生命》讀後感11

《熱愛生命》這篇文章主要講的是:有一名淘金者,在凱旋歸來的路上,被同伴拋棄,他揹着沉甸甸的金砂和金磚尋找來時的路,飢寒交迫,腳扭傷了,為了生存他不惜一切和大自然作鬥爭;為了生存他用全身的力氣追捕松雞;為了生存他勇敢的面對黑熊;為了生存他和一直追蹤他的'病狼鬥智鬥勇……最後他被科學考察隊的隊員救了,而他的同伴比爾卻被狼羣吃得只剩下一堆殘骸。

讀了這篇小説,我感觸很深,我要感謝文章中的主人公,他對生命的這份熱愛和麪對困難的這份堅強,也一直影響着我。記得有一次,我不小心下巴受傷了,裂開了一個大口子,不停的流血,媽媽把我送到醫院,醫生説:“不能打麻藥,還要縫三針。”我嚇得神魂顛倒,大哭起來。這時,我突然想到了《熱愛生命》這篇文章,我這小傷和主人公的飢寒交迫和隨時會被野獸吃了失去生命相比,簡直就是“小巫見大巫”。這樣一想我馬上就不哭了,勇敢地對醫生説:“能不能輕一點啊?”醫生笑着説:“好的,你閉上眼睛,很快就可以了。”接着我又打了破傷風針、掛了鹽水,雖然都很痛,但是我活了下來。

通過這篇文章我領悟到:生命是很寶貴的,我們要熱愛它,如果我們不珍惜它、不尊重它,它就會派死神來剝奪我們的自由。面對困難我們也要堅強的面對,我們也不能夠輕易的放棄生命。現在就有很多生着絕症和重病的人,他們就是這樣不放棄一分鐘、一秒鐘,配合着醫生的治療,並等待著名醫來醫治他們病,時時刻刻想着生命是寶貴的,這種熱愛生命的精神也是非常寶貴的。

革命烈士矍秋白曾經説過:“本來,生命只有一次,對於誰都是寶貴的。”我們要告誡那些準備吸毒、跳樓和自殺的中國人,讓他們要好好享受在這充滿陽光、快樂和幸福的人間。

在地球上多活一分鐘,多好的句子啊!生活也要這樣,天天要保持快樂的心態,去感受每一天。

《熱愛生命》讀後感12

美國小説家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講述了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因腳受了傷被朋友拋棄的情況下,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寒風夾着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非常艱難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匹病狼。於是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着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考驗着對方的意志。為了活着回去,最終在人與狼的戰鬥中人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病狼,喝了狼的血。最終被捕鯨船上的人救了過來。文章表現他堅強的意志,頑強的精神和對生命的熱愛。

文中有三次寫到他對金沙的處理。第一次他把金沙從鹿皮口袋裏倒下一半,然後把它包好,埋好後還做上記號以便出去後回來再取。第二次他把所剩的金沙又倒掉一半,但這一次是直接倒掉,雖然有些不捨,他還是依然選擇了放棄。第三次他把剩下的金沙連同鹿皮口袋一同扔了,這一次顯得是那樣的堅決,義無反顧。

人對金錢的追求本是無可厚非的,因為人要在這個社會中生存還離不開錢。但是如果我們為了錢而不顧一切,像淘金者的同伴比爾一樣,不但拋棄了同伴,致死也沒捨得丟掉那袋金沙,結果往往會使得其反,丟了性命。

現在社會上有一部分人對金錢的追求簡直到了瘋狂的地步。他們為了錢不惜利用各種卑鄙的手段,坑蒙拐騙偷,攔路搶劫,殺人劫貨。很多人因此進了監獄,被送上刑場。

大家都知道生命是寶貴的,無論有多大的誘惑,遇到多大的困難,我們首先要保住自己的生命,只要生命存在,其他的還可以重新獲取,如果丟掉了生命,那一切都不復存在了。

勇敢的戰勝困難,努力向前,熱愛生活,熱愛生命,珍惜我們眼前的時光,前面一定會有一個更加廣闊的天地。

《熱愛生命》讀後感13

讀完這本書,我有很多的感悟。在面臨疾病,意外,或者生命出現危機的時候,人有一種本能的求生,無限的湧現出來。這種體驗只有親身經歷過,無法想象。當我身體瘦骨嶙峋,疼痛難忍,生命即將枯萎之時,在不能堅持,又不甘願放棄,我還是挺過了這一關,因為,活着,哪怕一分鐘,也是生命的`意義所在。

四川地震,無數的生命被掩埋在廢墟之下,那牙牙學語的孩子,還未學會生命二字,就剝奪了生命;那學前班的孩子,還在練習人生的比劃,就終止了人生;那還未舉辦婚禮,享受生命中最美好的一課,就被地震奪去了生命——地震中出現的生命奇蹟,又是讓人感慨萬千,生命以最高價值而重生。

人的一生,總會遇到這樣那樣的苦難,苦難是一所大學,主要從中學到什麼。感恩,珍惜,熱愛生命。泰戈爾有一句詩,生如夏花之絢爛,死如秋葉之靜美。

萬物之中為此長存,活着,並經歷苦痛,能做到這一點,便是勝利,即使這場賭博已不再金光燦燦。詩人食指寫道———我能頑強的活着,屢經挫敗,決不輕從,活到現在,就是因為,相信未來,熱愛生命。只要熱愛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左右蒼茫時,總得有條路要走,這路又不能用腿去趟,便用筆去找——拿起手中的筆,我記錄着生活的每一天,當看到文字變成鉛字時,心裏是無限的欣慰。天空沒有鳥的痕跡,我已經飛過——只有懂得愛自己,才能去愛別人,愛整個世界。經歷過諸多的坎坷,我又迎來了生命的春天,親情無時不刻的滋潤,社會温暖的關懷,還有朋友的支持。坐在輪椅上,我像一株綠色的風信子,在春風中播撒,珍惜生命,共享人生,與天地同存,日月共輝!

《熱愛生命》讀後感14

這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充分展現出人性深處的閃光點,生動逼真地描寫出了生命的堅韌與頑強,奏響了一曲頑強的生命讚歌,可謂撼人心魄。

生命本身藴涵着巨大的潛在能量。生命有時極其脆弱,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可是生命有時又異常強大,強大得讓令人驚歎。這種能量讓你不管面對什麼,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獸,還是飢餓、疾病的折磨,都會支撐着你勇敢地戰勝它。而在背後支撐生命、提供能量的無疑就是堅定的信念。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還在,只要不輕易放棄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處逢生。另一方面來説,熱愛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當人們沒有了信仰,沒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軀殼,與一具行屍走肉何已?!

現實生活中,有人慨歎生不逢時、人生如夢,有人抱怨活着真沒意思,更有人説人生就是痛苦和無聊;於是在這種沒有信仰的人生觀唆使下,我們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虛和無聊,太多的遊戲人生,太多的頹廢和消沉以及百無聊賴……前些天看到一則報道,説我國目前每年自殺的案例中大多數在農村,而農藥又是罪魁禍首;這也多少從側面反映了我國目前農村人口總體素質相對城市有待進一步提高的問題。遇到生活中或工作上的些許困難、小事,不是想方設法去克服解決,而是“氣不打一處來”,小事鬧大,大事則要鬧得尋死覓活。這同小説中的主人公克服險阻、艱難求生的勇氣相比簡直是天壤之別。可能有不少人曾經看過殘疾人演出或殘疾人運動會,那些身殘志堅的勇士們克服着種種難以想象的困難甚至折磨,做出了連健全人都難以完成的任務。他們是熱愛生命、勇於同困難作鬥爭的典範。

《熱愛生命》讀後感15

讀一本好書,就像交上一個好朋友,讀書讓我插上了翅膀,在知識的海洋裏自由翱翔。

《熱愛生命》這本書收集了美國著名作家傑克·倫敦的八篇中篇小説。傑克·倫敦的這幾篇文章情節緊湊,語言精美,人物刻畫生動,能深深打動讀者的心。

《熱愛生命》描繪了一個孤獨的人在荒野上與飢餓、寒冷,並和野獸進行頑強鬥爭的故事。

一個在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途中被同伴比爾拋棄了,他的揹包裏裝着很多黃金,還有跟黃金一樣重要的火柴,他十分愛惜這些火柴,總怕弄丟了,所以經常把它們倒出來重新數。

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着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佈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發現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後,舔着他的血跡尾隨着他。就這樣,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着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着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最終在人與狼的戰鬥中人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並且通過冰天雪地的荒野掙扎來到了一望無際的海邊,終於被一艘捕鯨船救起。

換作是我,肯定早就疼得哇哇叫了。記得以前我和朋友一起出去玩,結果摔了膝蓋,就哭了老半天,後來發現原來只是輕微的擦傷而已。拿我和這個淘金者相提並論,真是相差太多了!

讀了《熱愛生命》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個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煩,多大的困難,都永遠要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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