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訴工作總結

來源:文書谷 1.27W

總結是把一定階段內的有關情況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導性結論的書面材料,它可以有效鍛鍊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因此十分有必須要寫一份總結哦。總結你想好怎麼寫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涉訴工作總結,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涉訴工作總結

涉訴工作總結1

上半年,我局全體幹部職工在市司法局和區委、區政府的領導與支持下,團結一致,羣策羣力,按照政治建局、業務興局、管理強局的工作思路,各項工作得以持續、穩定、健康開展。

一、措施與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設方面,第一加強了領導班子建設,完善和規範了黨委議事、廉政等規章制度。實行每週一例會,堅持重大事項黨委集體討論決策,保障了決策的執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強了機關隊伍建設。實行崗位責任制戰略,營造了熱情洋溢的競爭氛圍;實行規範化戰略,初步實現了物規人矩、責明權確的工作機制;實行人才引進戰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隊伍的綜合素質;實行人性化管理戰略,增強了司法隊伍的戰鬥力與凝聚力。第三加強了基層司法所建設。在所務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達標、監督、獎懲等各項工作制度;在隊伍建設方面,加強了對外的學習考察和對內的考核培訓;在業務工作方面,實行了輪崗交流,進一步統一了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領導,強化了司法工作觀念。第四加強了工作作風建設。局黨委倡導務實精神,堅持求實作風,面對公證律師等管理上出現的問題,以正確的態度對待,以妥善的方法解決,不隱瞞、不迴避、不護短。帶動全局上下日趨形成了嚴謹認真的辦事態度和敢作敢為的良好風氣。第五加強了硬件設施建設。為加強宣傳,局黨委投資近7xxxx元購置了宣傳車、電子顯示屏、筆記本電腦等等宣傳器材,有力地促進了宣傳工作的全面開展。為提高服務水平,又投資十萬餘元進行了辦公樓改造和設施更新,建立了全程辦事代理辦公大廳。提高了幹警的工作熱情、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開展。

同時,在其他方面,通過全局同志的積極進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傳、人民調解、兩勞幫教、社區矯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證、律師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問題與不足

半年來,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還存在着一些問題與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責任制建設雖初見成效,但有待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二是對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調研不足,有些工作處於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調研、實施和驗收有機結合起來,把真實效果反映上來,是我們當前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三是由於體制等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礎比較薄弱,不能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四是典型宣傳力度不足,沒有形成融系統性、連續性、成效性為一體的抓典型機制。五是由於管理上有疏忽,對個別律師事務所出現的一些問題,未能有效地加以防範,這需要我們認真的反思和總結。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綜合素質以政治、業務、道德、文化等素質為內涵,司法行政隊伍綜合素質的提速增高,關鍵在於責任制建設。加強和完善責任制建設,有利於創造公正有序的競爭環境,調動幹警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改變責任心不強和進取心不高的頹勢;有利於營造生動活潑的工作氛圍,激發幹警的創造力與戰鬥力,變死氣沉沉的工作局面為勃勃生機;有利於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風貌,挖掘幹警的潛能與智能,實現轉變工作態度到提高綜合素質的過渡,最終,使舊觀念、舊作風脱胎換骨,以人為本、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歷久彌堅。

因此,我們要加強責任制建設,做到六個統一。一是原則性與靈活性的統一,責任制既要符合發揮司法行政職能的總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勢利導,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與現實的統一,預期目標這個出發點要與客觀效果這個落腳點相契合,既防止脱離實際,好高騖遠,達不到制訂目的;又要防止囿於觀念,動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與考核的統一,考核反映出的問題是部署工作的依據,考核蜻蜓點水,部署就成了無的放矢,紙上談兵。要通過加強工作考核,為提高素質製造壓力,為轉變作風創造動力,為部署工作明確重點;四是權力(利)與責任的統一,既要明確工作人員的職責,又要賦予其相應的權力(利),既要避免責大於權、有責無權的不平衡現象,又要杜絕權大於責、有權無責的不公平現象,實現責權利的銜接明確,貫穿始終;五是行為與效果的統一,責任制制訂的公式按照什麼做什麼達到什麼結果,體現了行為與效果的有機結合,缺失了效果目標,會導致工作浮於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與整體的統一,個人的崗位職責要與所在科室處所的工作計劃和全局的管理目標和諧統一,這樣才能充分發揮每一個單位成員的才智與力量,建立內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體格局,形成科學化、規範化的管理機制,從而為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司法行政隊伍的綜合素質提供製度與環境支持。

四、創新舉措,務求實效

今年以來,我院堅持更新理念,創新工作機制,以源頭預防為主要抓手,努力破解涉訴信訪難題。截止至7月,我院共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31件(其中重信重訪20件),已辦結回覆18件,13件正在處理過程中。

(一)強化案結事了意識。案結事未了是涉法涉訴案件產生的主因素,以案結事了為辦案原則,積極開展判後釋疑、延伸服務等工作,促使當事人服判息訴息訪。

(二)創新工作舉措。一是將涉法涉訴案件納入檔案化管理範圍。按照訴訟案件檔案管理的要求,專門印製信訪案件卷宗,依照案件處理流程,對辦結案件進行裝訂。二是將排查摸底工作制度化、經常化。堅持每季度進行一次涉穩矛盾糾紛摸底排查,對發現的問題、苗頭登記造冊,及時上報院涉訴信訪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處理;三是完善接訪登記、記錄制度。對每一位來訪當事人或羣眾均進行登記,涉及到反映問題的,第一時間通知主管領導和辦案人進行現場處理,由接待人員對處理過程進行詳細記載。

(三)狠抓源頭預防。狠抓案件質量,從源頭上減少涉訴信訪案件的發生。進一步加強審判質量管理,加大案件質量評查力度,堅持案件質效一月一通報,一季一分析,半年一講評,年度一總結。貫徹能調則調、當判則判的原則,逐步提高調撤率,截止到七月份我院民商事案件調解撤訴率達到69%以上,有效地控制了信訪案件源頭。

(四)認真對待初次來信來訪問題。實踐證明,初次來信來訪問題解決不好,會導致一些當事人由信訪變為來訪,由初訪變為重訪,由逐級訪變為越級訪,嚴重擾亂信訪工作秩序。努力提高信訪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實現接待、登記、答覆、處理一條龍的崗位責任制,力爭將初信初訪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形成信訪工作的'良性發展的局面。

五、解決涉訴訪的經驗和教訓

1、緊緊依靠縣委領導和人大、政府的監督支持。涉訴信訪是十分複雜,調處難度大的突出問題,緊緊依靠縣委的正確領導和人大、政府的有力監督支持是扭轉被動局面有力保障。一要按照縣委、政府的統一安排部署,抓好措施的落實,確保重點案件妥善調處,及時化解。二要及時將法院處理涉訴信訪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困難向縣委彙報,主動與政府溝通情況,提出妥善解決的建議,按照縣委和政府的具體部署攻艱克難,及時調處化解一批重點案件。三要與屬地黨政機關相互配合,及時做好調處和穩控工作。

2、堅持以人為本。要按照有理推定的原則,對每起案件深入研究分析上訪的訴求,找準上訪的原因,理清是非曲直。對有理訪或合理部分,要加大解決力度,採取司法救助,人文關懷等措施,促使上訪人息訴罷訪。

3、提高司法能力。一是努力提高案結事了的能力。在處理案件中,按照調解優先的原則,能訴訟調解、執行和解的案件盡最大努力進行調處,減少因對裁判不服引發的新訪。二是努力提高減少質量瑕疵的能力。一些涉及上訪人的案件雖然實體處理沒有錯誤,便由於辦案人工作作風不端正,工作不負責任,出現案件質量瑕疵,引發上訪。要嚴格審判管理和監督,從細微處入手,最大限度減少質量瑕疵。三是增強處理複雜矛盾的能力。前題是要堅定信心,克服厭戰情緒,攻堅克難,為處理複雜矛盾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要把執法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增強預防涉訴訪的警覺性,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新訪發生,儘快使老訪息訴罷訪。四是增強程序引導能力。要通過程序引導,使上訪人從訪為訴,減少越級上訪和非正常訪發生。

4、落實責任制和追究制。要按照信訪責任制的要求,堅持一把手負總責,誰主管誰負責,誰辦案誰負責,把重點案件的責任落到實處。要嚴格落實信訪責任追究制,對工作不負責任,違法裁判等原因引發的信訪問題堅決追究政治責任和經濟責任,增強責任人的危機意識。

涉訴工作總結2

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和經濟、文化、地域等因素的制約,人的思想觀念變化發生了鉅變化,信訪問題逐漸凸現,特別是涉法涉訴案件呈逐年增多趨勢,自20xx年2月13日開展集中處理涉法上訪問題專項活動以來,我縣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省、市專項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以“公正執法樹形象”活動為載體,以促進社會穩定為最終目標,按照12346(一個統一、兩個深入、三個明確、四個結合、六種方法)的工作思路,不等不靠,認真紮實地開展工作,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自20xx年以來,我縣共發生涉法涉訴案件49件,已辦結49件,結案率高達100,有力地促進了全縣社會大局的穩定。

一、主要做法

我們認為要做好涉法涉訴工作,就要統一思想,樹立“大信訪”觀念。只有牢牢樹立起這個觀念,才能整合資源、凝聚力量,促進工作順利開展。因此,自去年2月13日省、市集中處理涉法上訪問題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後,我縣及時組織召開由縣政法委、信訪局、公、檢、法等部門主要領導參加的會議,分析我縣涉法上訪工作形勢,對我縣涉法信訪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縣集中處理涉法上訪問題工作實施方案》,從縣公、檢、法、司部門抽調精兵強將組成專項活動辦公室,各政法部門也成立了相應的分支機構。

由縣政法委牽頭,組織政法各部門廣大幹警認真學習上級文件精神,提高了思想認識,增強了做好處理涉法上訪工作的自覺性。落實了工作責任制,明確規定政法各部門一把手為涉法信訪工作第一責任人,把集中處理涉法上訪工作作為當前各部門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實抓緊抓好。工作中,全縣政法各部門統一了思想,樹立了“大信訪”觀念,密切協作,加強聯繫,妥善辦理每一起涉法上訪案件,確保了涉法上訪工作的有效開展。

二、以民為本,暢通信訪渠道

黨中央提出了要堅持以人為本,構造和諧社會的要求。暢通信訪渠道就是以以認為本的具體體現。做好當前涉法信訪工作,暢通羣眾反映問題的渠道是化解矛盾糾紛的基礎,也是定紛止爭的重要途徑。工作中,我縣堅持“重疏輕堵”原則,全方位多層次接待羣眾來訪,縣裏有公民懇談會,政法委成立了涉法信訪案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各行政部門均有專門人員負責信訪接待工作,真正為來訪羣眾營造一個良好的“信訪環境”,實現了接訪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和規範化。

1、堅持做好羣眾來訪的日常接待。

“羣眾利益無小事”。對待來訪羣眾,不管是有理來訪,還是無理上訪,我們要求全縣政法部門和廣大幹警都要認真耐心接訪,善待每一位來訪者,動之以情,曉之以法,給來訪羣眾一個明確答覆。特別在全國“大會”期間,要求政法部門每天都保證有一名班子成員公開接訪,把問題解決在基層,穩定在當地,較好地促進了全縣社會政治大局的穩定。20xx年以來,我縣沒有發生一起羣眾圍堵黨政機關大門現象,沒有發生一起因涉法案件處理不當而形成的集體上訪事件。

2、堅持深入開展公民懇談日活動。

為暢通羣眾信訪渠道,自20xx年6月份開始,我縣於每月25日定期召開公民懇談會,會前在每個行政村顯要位置張貼出告示,於懇談日前兩天在縣電視台公告懇談會召開的時間和地點,使羣眾反映的問題能夠在較短的時間內有處説、有人管、有人辦。每次懇談會前,我縣及時組織政法機關有關人員,針對上次接訪的案件進行分析研究,瞭解上訪人當前的思想狀況,做到心中有數,注意做好其思想工作,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重訪現象。懇談會上,縣主要領導同志按各自分管工作積極參加接訪,與羣眾面對面地交流,零距離對話,做到了訪必接,接必辦,辦必果。如鄉村村民代反映,其95年因違犯計生政策被鄉政府工作人員沒收身份證至今未還,因宅基地糾紛無法蓋房,且被人數次毆打無人解決。

首次接訪後,立即責成該鄉政府領導及相關人員到會,要求落實三點意見:

1、如身份證無法追回,鄉政府負責辦理新身份證。

2、如政策允許,鄉政府要解決好宅基地問題。

3、上訪人被打一事,當事是否有傷情鑑定,再派人詳細調查。要求鄉黨委、政府對以上意見要專門研究,並及時將情況反饋上來。上訪人聽了上述處理意見,表示非常滿意。問題雖然得到了圓滿解決,但我們認真分析看,代一案的形成,主要是由於特殊的原因,宅基糾紛調解未果,且被打後難以取證形成此上訪事件的。

三、深入摸排,加大整治力度

我們認為,要做好涉法涉訴工作,處置的涉法涉訴案件底數清、情況明,就必須深入摸排、加大整治力度。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堅持做到“兩個深入”,即深入排查、深入調查研究,我們從五個方面加強排查:

1、從各鄉鎮記錄的不安定因素排查;

2、從全縣公民懇談會案件卷宗排查;

3、從政法各部門信訪案件登記表排查;

4、從羣眾來信來訪登記排查;

5、從上級領導的涉法涉訴信訪案件中排查,在排查出的49起涉法涉訴案件中,上級督辦的案件13起,自查案件36起,49起案件中有赴京的6起,赴省的5起,赴市的1起。

對排查出來的涉法涉訴案件,我們逐案甄別,從基本案情、原處理結果、目前上訪人的反映和要求等方面深入調查研究,實行一案一表,按上訪性質和案件性質,分類整理,因案制宜,逐案制定處理方案,能及時解決的及時解決,力爭把問題解決在基層,穩定在當地。我縣公安局在集中處理涉法涉訴案件摸底排查工作中,積極做好息訴息訪工作,成功息訴一起涉法信訪案件,並從中帶出一網上搶劫在逃犯。

鄉村民周,曾多次到縣公安局控申科反映,其夫翟被本村xx打傷,xx不但沒有被追究,近期還多次到家中鬧事。周情緒激動,要求公安機關儘快處理,否則,將進京上訪。縣公安局控申科根據這一具體情況,在耐心做周思想工作的同時,向派出所及時通報了情況。

派出所經網上查詢,得知xx系負案在逃犯,遂周密部署,於近日一舉將xx抓獲,並依法將翟刑事拘留,周對該案處理結果十分滿意,表示不再上訪。當事人雖然表示不在上訪,但從此案來看,我們認為,周案件的形成,主要是案件發生後,當時難以取證,兇手認為公安機關無法處理,助長了兇手的威風,使上訪人連續受到傷害。因此,我們應加強對羣眾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覺悟,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取證,及時破案,使兇手及時歸案。這是對公安機關工作的支持,也是人民羣眾自己對自己保護的重要手段。

四、強化督導,提高案件辦結率

為使排查出的案件儘快得到解決,我們強調了“三個明確”即:“明確工作目標,明確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同時,將這些案件分解到政法各部門,規定各部門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包案副職和辦案人員為直接責任人,嚴格按照定人員、定案件、定時間、定結果的`“四定”要求進行認真處理。縣主要包案領導多次帶領有關部門負責人,深入到鄉鎮、村,逐案聽取彙報,現場進行協調,及時拿出處理意見。

如因鎮儲金會非法吸儲案及縣工商聯武金融詐騙案引發的上訪案件,涉及面較大,影響面較廣,極可能引起羣體性上訪事件,並已引起了市政法委領導的密切關注。為加快辦案進度,我縣多次召開案件協調會並深入到鎮和縣工商聯親自督導,與專案組人員一道分析案情,研究如何提高案件的審理效率及對贓款、髒物的追繳力度。同時,親自接見廣大儲户與其交換意見,做好思想工作。

為加快涉法涉訴案件的處理速度,我縣要求辦案單位和人員以及督導人員在工作中要做到“四個結合”和“四個見面”。“四個結合”即辦案人員:

1、要和省、市督導組結合,做好協調工作,把問題徹底解決。

2、要和涉案的鄉鎮或局委結合,解決當事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同時做好思想溝通工作。

3、要和上級本系統領導部門結合,多請示,多彙報,爭取上級領導部門的大力支持。

4、要和案件當事人結合,力爭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把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

5、要與市、縣下派的督導工作人員見面,瞭解他們所掌握的情況與辦案單位所説的是否一致。

“四個結合”與“四個見面”的實施,有效加快了辦案速度,提高了案件辦結率。信訪工作是一項龐大繁雜的系統工程,涉法涉訴工作更是這個工程中的重點和難點。解決這個難點,只有對症施治、選準工作切入點,有助於問題的迅速解決。為此,我們認真分析,潛心研究,採取化繁為簡,逐個破解的方法,以“三個步驟”為切入點,以“六種工作方法”為突破口,紮紮實實開展涉法涉訴案件的處置工作。

“三個步驟”即對49件涉法涉訴案件,按照案件複雜的程度進行三個層次的分類:

1、案情不復雜,經做工作可以結案除的;

2、案情比較複雜,需要做很多工作,有時單個部門不能完成,需要幾個部門共同辦理才能結案的;

3、案情比較清楚,處理結果也合理合法,只是由於上訪人主觀上的不懂法或客觀上的原因才上訪的。

按照上述標準,將全縣49起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分類排隊,採用六種不同的方法,對症下藥逐個破解。

1、“單刀直入法”。即對那些案情不復雜,經做工作就可以結案的,責令辦案單位和辦案人員限期結案,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通過法律渠道還當事人一個公正,還當事人一個明白。

2、“聯合辦公法”,即對比較複雜的案件,由縣政法委牽頭,公、檢、法、司“四長”參加,一起分析案情,共同協調處理。為使當事人心服口服,還應當事人要求,適時舉行上訪案件聽證會,讓上訪人反映的問題在近期內有處説、有人管、有人辦。

3、“説服教育法”。即對那些案情清楚,處理結果合法的涉法涉訴案件,靜下心來,耐心細緻地做好羣眾的説服教育工作。

4、“社會救助法”。即對那些想通過上訪途徑解決實際困難的羣眾,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用好社會保障制度,通過民政部門給予救助,幫助羣眾克服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困難。

5、“親情感動法”。即對那些上訪老户,在説服教育仍不起作用的情況下,辦案人員和工作人員要輕裝上陣,放下架子,緊緊貼上,真心以人民公僕的角色融入到羣眾中去,白天幫助幹農活,夜晚陪着聊天,以融融親情去感動羣眾,使之主動放棄上訪。

6、“嚴厲打擊法”。即對個別鑽政策和法律空子的無理上訪、纏訪、違犯信訪條例和法律法規的,在上述諸法均告無效的情況下,通過法律程序予以處置,絕不手軟。由於措施得力,市督辦的13起案件已全部結案,結案率達到了100,縣裏自查的36起案件,已結案36件,結案率達100。

五、開拓創新,探索工作新路子

隨着涉法信訪案件的增多,我縣政法機關的信訪工作已成為新的熱點和難點問題。針對工作中出現的新形勢、新問題,我們認真分析,潛心研究,積極探索涉法信訪工作新路子。在處理涉法問題中推行“四制”:

1、推行首接首辦制。哪個政法幹警首接的涉法上訪案件,就歸誰辦理,且要負責到底,不得中途無故換人,直到案件息訪為止。

2、推行案件倒查制。在哪個單位形成的涉法上訪案件由哪個單位主辦,不管將來人員如何變動都由原辦案單位責任人負責。

3、推行案件回訪制。要求辦案人員在案件辦結後,定時不定時回訪上訪人,及時瞭解其思想狀況,穩定其情緒,最大限度地避免重訪現象的發生。

4、推行定期召開信訪例會制。不論有無新發涉法上訪案件,政法各部門每月都要召開一次涉法信訪例會,及時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查找不足。隨着“四制”的落實,有效避免了工作推萎扯皮現象,提高了辦案效率和質量,促進了我縣涉法信訪工作規範化。

二、存在的問題

1、基層政法機關辦案人員素質低。某些涉法上訪案件的成因,追根溯源,就在於基層辦案人員素質低下。如某些派出所正式幹警過少,警力不足,思想及業務素質又跟不上,在首次接觸案件時就為羣眾上訪埋下了隱患。

2、政法機關辦案人員常被社會其他因素所左右。如行政干預,礙於人情和關係,致使處理信訪問題工作效率下降。

3、公、檢、法、司機關對某些個案存在分歧意見,工作不能達到協調一致。從不少上訪個案中可以看出,造成上訪的原因就是執法機關之間相互推諉所致。

4、法制宣傳不到位。許多上訪者法制觀念淡薄,不懂依法辦事,依法上訪。而我們所要做的不僅僅是表面的法制宣傳教育,而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耐心細緻、深入淺出地傾聽民聲,關乎民情,真正弄清上訪案件的來龍去脈,是非曲直,才能分辨出哪些是依法有理上訪,哪些是無理亂訪、纏訪。

5、由於沒有相關的政策與法律作依據,以至於遇到某些無理上訪、纏訪者,處理結果顯得不盡如人意。

涉訴工作總結3

涉訴信訪,一般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採用書信、電話、電傳、互聯網絡、來訪等形式,向各級人民法院、各級黨委、人大的信訪機構提出意見、建議和要求,依法由人民法院處理的活動。信訪事項一般包括:不服各級法院的生效判決、裁定和調解;檢舉、投訴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不當和違法亂紀行為;諮詢有關政策、法律和問題,尋求相關幫助;對相關司法問題提供各種建議、表達自己的意見和看法。涉訴信訪往往是與具體訴訟案件相聯繫,針對人民法院審判和執行案件的行為或結果,要求人民法院啟動司法程序、實施一定訴訟行為的人民羣眾的來信和來訪。涉及案件的實體處理問題,也涉及訴訟程序、案件執行、辦案效率、審判作風,以及法官的工作態度、方法和司法禮儀等問題。

一、當前涉訴信訪的主要特點

1、信訪總量居高不下,越級上訪增幅較快。

2、信訪老户痼疾不化,鬧訪、纏訪和暴力上訪呈上升趨勢。一些上訪户將纏訴作為討價還價的籌碼,為滿足自己的過分要求,天天上訪,到處上訪;少數無理上訪老户,為達非法目的,上訪時大吵大鬧,甚至以自殘、自殺相威脅。更有甚者,採取暴力傷害他人,危及接訪人員人身安全。

3、羣體性訴訟來訪增多,訴前信訪工作壓力增大。此類信訪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土地徵用、企業改制、房屋拆遷安置、企業破產、勞動保險、涉農糾紛等領域。

4、上級法院交辦案件增多、交辦力度不斷加大。中央有關部門和上級法院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轄”的原則,將一些越級上訪的案件直接交基層法院辦理。

二、涉訴信訪產生的主要原因

1、社會轉型過程中矛盾衝突加劇,各種利益關係此消彼長,各種價值觀念交互碰撞,各種矛盾錯綜複雜,人民法院事實上處於各種社會矛盾的最前沿,作為基層法院,更是處於各種矛盾交織的風口浪尖之上,有效地化解社會矛盾,成了人民法院在社會轉型時期所擔負的一項十分重要職能。

2、信訪人法律知識缺乏,法律意識不強。一些信訪人員在與政府、單位、他人等發生糾紛後,來到法院後要求解決問題,又不想打官司,將應當由政府解決的矛盾推向法院,增加了法院訴前信訪的壓力;一些案件當事人不是通過正常的司法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是故意放棄上訴權利,想利用上訪等非正常手段引起領導重視改變對自己的不利判決。

3、一些行政部門未能依法行政,或是行政程序違法,或是處理結果不公平,引起羣眾訴訟;有些案件難以通過訴訟程序解決,引起當事人的上訪;非訴行政執行案件中,政府在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能充分做好説服教育工作,工作方法簡單,引發矛盾。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執行後,矛盾轉移到法院。

4、對個別上訪人員一味遷就,上訪人嚐到了甜頭後,不斷提出非分要求,一旦不能得到滿足,他們就變本加厲,到處上訪、鬧訪、纏訪。極少數上訪户在要求得到滿足後,還到處慫恿其他上訪户,造成惡性循環。

三、涉訴信訪對法院發展的消極影響

信訪問題對法院發展的消極影響,主要表現在對審判工作、法官隊伍、法院形象和司法指導思想上的影響。

1、對審判工作的影響。涉訴信訪對審判工作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對案件數量的影響。信訪案件一是牽涉精力、耗費時間,影響結案數量。二是擴大支出。法院不想多收案、多辦案。該立的不立,出現新的“告狀難”。另一方面是對案件質量的影響。由於一些當事人長期信訪,使得一些案件經過一審、二審、再審、再再審等多道程序,案件結果改過來、改過去。由於有的當事人採用暴力威脅或冷暴力(自殺、喝藥、跳樓等)要挾,迫使法官按其意志辦案,造成為了解決信訪問題,無限期拖延結案或判決照顧上訪人,以不惜犧牲法律的公正性作為代價,直接影響了法院的審判質量。

2、對法官隊伍的影響。涉訴信訪對法官隊伍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對法官依法公正辦案意識的影響、對法官隊伍穩定性的影響。對法官依法公正辦案意識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一些法官,為了不產生信訪案件,違規採取一些訴訟措施,雖然一時起到了維護信訪人利益,不產生涉訴信訪的效果,但很多時候卻是以犧牲其他當事人合法權益或法律嚴肅性為代價的,有時還會造成雙方上訪。還有的情況下為了不產生信訪,對一起簡單的'案件,不敢直接進行判決,長期地進行調解,使裁判結果的時效性大大缺失,司法的公正性也大打折扣。各單位特別是政法機關都懼怕上訪,談“訪”色變。有些法官患上了“焦慮綜合症”。基層法院領導和法官不少人常常夜裏睡不好覺,總擔心哪個當事人又去上訪了。普遍存在較大的“心理壓力”、“心理不平衡”、“心理疲勞”、“浮躁”、“壓抑”、“焦慮”、“抑鬱”。究其原因,除競爭、責任追究、一票否決、績效考核評比、意外事件等工作與責任的雙重壓力外,還有現階段複雜的社會現象壓力,特別是頗具“中國特色”的信訪壓力。信訪工作已成為考核幹部 的重要標尺。無論哪一級法院的領導和法官,總擔心因信訪問題被點名、批評、免職、受處分。不得不高度重視信訪。從接待立案之初就開始擔心雙方是否會上訪,雙方的性格是否偏執,是否通情達理,是否與大多數當事人一樣。一旦發現當事人説話粗硬,看問題偏執,情緒易激動,就不敢接案,始終擔心不照顧他讓他滿意,他會上訪;如照顧他,處理偏頗有違法律。如果因法官態度、方法、執法過錯等自身原因引發上訪,被追究責任,領導和法官心理尚能接受。但對當事人無理上訪,整天纏訪不止,上級通報批評,追究責任不止,有理無理一樣,基層法院領導和法官就會心理不平衡,無形中就增添了無窮的心理壓力。有信訪苗頭跡象的案件,誰都不願立、不願管,互相推諉扯皮。無論上級如何要求,如何號召解決羣眾“告狀難”、“立案難”。法官們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不立的案不立,能不主辦的案不主辦,甚至連參加一下合議庭都不願意或不敢多參加,生怕有上訪或被追究責任。上述這些現象,使一些法官產生了對法律權威和嚴格依法公正辦案信仰的危機。在對法官隊伍穩定性的影響上,主要體現在由於法官特別是基層的法官,一方面要面對日益繁重的審判工作任務,另一方面還要時刻面對日益嚴峻的信訪形勢。本來做為法官只要對法律負責,公正高效地進行裁判即可,但由於信訪形勢的要求,使得他們不僅要對法律負責,還要對一些信訪當事人負責,包息訪、包穩控,敏感時期還得日夜看死盯牢,管吃、管住賓館、管去旅遊等。不然的話,一旦有人上訪,就有可能被通報、被處分。堂堂的專政執法機關是黨的“刀把子”,卻只有被動地捱打、捱罵受氣的份。在工作中必須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常常受誣陷、受誣告,自己的權益無從保護,何以有能力、有權威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無理非法上訪者得不到懲戒,誣告陷害法官的違法者受不到制裁,而公正執法者卻要因違法者的違法行為和無理取鬧的上訪行為而受到批評處分,這將會形成一種什麼樣的混亂無序的局面!有的上訪人公然聲稱:“案件你改不改,如果不改,我就進京上訪。讓你們花錢去接,還得挨批評受處分,吃不了兜着走!”肆無忌憚地對法官進行恫嚇。這是制度的缺憾,這是法院的遺憾,更是法律的悲哀!繁重的工作任務和信訪形勢壓力,再加上基層法官職業保障的不到位(如工資水平低、人身安全無保障、其他職業保障差等),使大批基層法官流失,直接影響了法官隊伍的穩定性。

3、對人民法院形象的影響。對人民法院形象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對法院公眾形象和司法權威的影響。法院做為司法機關,在社會公眾中應該具有良好的形象。可是由於一些長期信訪現象的存在,特別是一些在法院大吵大鬧、衝擊、圍堵、攻擊法院或法官,公然藐視法官、法庭、法院和法律等無理纏訪鬧訪現象的存在,使得法院在公眾中的形象受到嚴重損害。另一方面是一些信訪案件多次進行再審,對法院裁判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產生了直接挑戰,影響了法院裁判結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對信訪案件的“特事特辦”,“拿錢消災、買穩定”、“法外施恩”等情況和做法,直接影響到其他一些當事人對法院裁判不服,不是依法辦事,按照訴訟程序進行上訴、申訴或申請執行,而是直接去上訪,出現了“信訪不信法”的奇怪現象。一味地對法院工作人員追責,卻放棄或不主張制裁違法上訪和無理取鬧者。再追責施壓,法官也無辦法解決。如不想被追責,只有“違法”辦案,“法外施恩”,“拿錢買穩定”,這樣又會造成對方當事人上訪或其他當事人效仿。在案件處理上無法滿足上訪人時,為了不讓其上訪,法院出錢、法官個人出錢、甚至法官給當事人磕頭的心都有。一方是無理的重複上訪,一方是無奈的重複接訪。一方是上訪要求過高或不合法,一方是有本院或上級法院的生效判決,且已複查多次。當事人一上訪,法院就得去接,就得挨批受罰出錢,甚至還得捱打。有時警車還被砸毀公物被損壞。這倡導了什麼?助長了什麼?影響了什麼?結果會是什麼?

4、對司法指導思想的影響。對司法指導思想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對公平正義、公正高效司法指導思想的影響。做為法院,就應該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公正高效地裁判糾紛。可為了不產生信訪案件,一些法官在裁判時,不是以法律的公正性和案件的時效性做為第一考慮,而是把是否產生信訪作為處理案件的主要標準,出現了久調不決、久執不結等不良現象。

四、減少和化解涉訴信訪的對策

1、轉變觀念,提高認識,加強信訪工作的責任意識。每一名審判人員都要樹立大信訪意識,充分認識到信訪無小事,以高度的責任心處理好每一件案件,在提高質量的同時,注重化解社會矛盾,不能因法院的判決引起社會矛盾的激化,引起惡性信訪案件的發生。

2、加強調解,注重疏導,做好判前判中判後的服判息訴工作。在過去突出庭前、庭中調解的基礎上,開拓思路,走出案件審結法院工作就結束的誤區,將調解工作延伸到判決後,着力做好判後息訴工作。對當事人不服判決的,詳細詢問對哪些問題不服,有何理由,再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工作,使他們明白法院判決的道理,或者通過溝通使他們接受判決,不再纏訟,最大程度地減少申訴、上訪。

3、分工負責,責任落實,做好初信初訪接待處理工作。對初訪案件,法院各部門必須引起高度重視,不得推諉、延誤時機。對在辦案件或者未經複查的已結案件,初次來信來訪的,一律由原審判部門直接處理,在確定的時間內接待來訪者或給來信者覆函;全面推行原審承辦人法律釋明制度,凡裁判生效後一年內,當事人提出申訴的,由原審承辦人負責法律釋明工作,並要填寫《釋明情況反饋表》交立案庭。

4、構建科學、合理涉訴信訪工作制度。一是建立申訴複查制度,在立案時建立申訴程序告知制度,複查中要強化公開性和公正性,推行公開聽證制度和合議制度,每個駁回的案件都要有服判息訴工作記錄。二是完善信訪工作會辦商辦制度。加強與當地黨委、人大、政府的聯繫,全面建立同黨委、人大、政府等部門的會辦、協辦制度和定期聯絡制度,形成“法院管穩定,地方管穩控”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機制。三是加強信息通報制度。將涉訴信訪,特別是重大信訪事件及時向上級法院和同級黨委、政府、人大、政法委通報,取得他們的支持和指導。

5、保護合法上訪,防範控制無理上訪,打擊懲處違法上訪。對合法上訪的,應當依法糾正。對於無理上訪,應當加強教育説服和防範控制。對於違法上訪的,不能一味遷就,應當依法打擊懲處。

6、涉訴信訪問題需要通過法院發展來解決。涉訴信訪在對法院發展產生影響的同時,法院各項工作的發展也必將對涉訴信訪問題產生影響,許多涉訴信訪問題需要通過法院各項工作的發展來解決,需要在法院各項工作的不斷髮展中加以解決。涉訴信訪中暴露的“審判不公、立案難、申訴難、糾錯難、執行難、對法官監督不力、內部管理不嚴、亂收費”等問題也只有通過法院各項工作的發展,才能得到有效解決。

涉訴工作總結4

上半年,全縣政法各部門按照人要回去,事要解決的總要求,結合正在開展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和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活動,組織幹警認真學習貫徹第二次全國集中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精神,加強對幹警執法為民的思想教育,進一步樹立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觀念和羣眾利益無小事的思想,按照集中處理涉法涉訴上訪第二階段工作要求,大力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狠抓了涉法涉訴上訪案件的複查和處理工作。上半年共辦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x件,其中涉及公安機關的x件,即x、x信訪案,涉及法院的x件,即x信訪案,沒有中央、省交辦的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另外,順利辦結去年遺留的涉法涉訴信訪案件4起,即x案和x涉法涉訴信訪案。

一、注重宣傳教育,引導羣眾訴求

政法各部門把集中處理涉法涉訴上訪工作與正在開展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緊密結合起來,以先進性教育活動推動集中處理工作向縱深發展。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結合《信訪條例》的貫徹實施,在認真解決實際問題的基礎上,廣泛深入地宣傳《信訪條例》,深入開展了對上訪羣眾的法制宣傳和思想教育工作,引導上訪羣眾理性合法地通過正當渠道處理自己的訴求。在做好重點上訪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的同時,進一步加大對廣大人民羣眾的法制宣傳教育,不斷提高羣眾的法制意識,積極引導羣眾通過正當渠道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如x信訪案中,縣委政法委執法監督部門和縣法院立案庭多次做好周本人的思想工作,要求其依法申請強制執行,同時對被執行人x曉之以利,使周的安置補助費順利執行到位。

二、注重排查梳理,建立預警制度。

縣直政法單位負責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部門在做好接訪工作、處理涉法上訪案件的同時,建立了由縣聯席會議、縣委政法委統一牽頭、政法各單位具體負責的處理涉法上訪案件組織機制。縣委政法委先後2次組織縣直政法各單位開展了全面深入的摸底排查工作,採取清理信訪台帳、走訪鄉鎮和有關單位的方式,將清理出來的涉法涉訴信訪案件逐個建立個案台帳,實行動態管理。各單位加強與縣委、政府以及各鄉鎮的聯絡,實行信訪工作重心下移、重點前移,掌握上訪動態,建立預警制度,做到有的放矢。通過超前預測民意、暢聽民言、分擔民憂,使羣眾話有處説,理有處講,冤有處申,下情上達。特別是在重大節日、期間,增強信訪工作的主動性,把握信訪工作的規律性,堅持依法信訪、負責到底的原則,從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熱點、焦點、難點問題入手,本着什麼問題突出,就努力克服什麼問題,什麼問題棘手,就認真處理什麼問題,什麼問題難辦,就着力解決什麼問題,把焦點化解在萌芽,把矛盾解決在一線,把問題處理在基層,把法律政策落實到上訪人員的心坎裏。

三、注重齊抓共管,包乾穩控上訪

針對涉法涉訴上訪人員多在重要敏感時期上訪這一情況,縣聯席會議和縣委政法委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充分調動各涉案單位和上訪所在鄉鎮(單位)及其親屬共同參與涉法涉訴上訪的處理工作,嚴格實行五個一的包案處理制度。對每一起案件,縣直政法各單位均明確了一名副職領導專抓,一個部門專管,其他部門協助的齊抓共管、責任包乾的工作局面。如處理x信訪案件中,縣委政法委分管副書記x多次聽取縣公安局處理情況彙報,督促公安部門依法處理,同時多次帶領有關人員到上訪人所在地聽取意見,做好協調和勸訪工作。縣公安局、縣安監局、黃興鎮政府等有關單位相互協調,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分別做好依法處理、質量鑑定、包乾穩控等工作,最終使該案順利辦結,當事人息訪息訴。

四、注重實事求是,堅持依法處理

在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中,縣直政法各單位本着突出重點、注重實效、依法處理、逐案消化的原則,按照全錯全糾,部分錯部分糾,正確的維持,纏訪纏訴的予以依法打擊處理的要求,堅持實事求是,嚴格把握法律、法規和政策界限,嚴格落實依法維護上訪者權益的要求,認真做好案件處理工作。為確保涉法涉訴上訪案件所涉及的相關法律和政策落實到位,縣委政法委每季對縣直政法各單位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情況開展一次督查,對發現的問題督促限期整改。如處理x案中,縣委縣政府成立專門的班子,集中處理,堅持有錯就糾,對原治安案件予以撤銷,對3名被羈押的涉案人予以國家賠償,對涉案的原林業系統公職人員和龍家灘村的相關人員進行了處理,使歷時五年之久的信訪案件圓滿解決,得到了省、市聯席會議的充分肯定。7月5日,省聯繫會議下發第x期簡報,對我縣順利辦結該案予以通報。同時對x等通過依法處理仍纏訪纏訴,我們也擬按中政委有關規定向省市報結。

五、注重正面接觸,真情平息上訪

縣直政法各單位堅持實施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零距離接待制度。所謂零距離就是接訪幹部和上訪羣眾直接正面接觸,有話説在當面,有訴求答覆在當時,有問題解決在當場,與上訪人員交心、交談、交底,贏得上訪人信任,取得上訪人理解,博得上訪人支持。如建立信訪接待室(庭),明確專門的負責機構和負責人,制定一整套信訪處理工作程序等。縣法院、檢察均建立了院長接待日製度,縣公安局開展了大接訪活動,通過多種途徑向社會公佈,做到盡人皆知。在接待日和大接訪活動中,明確一名領導值班,要求值班人員要做到以五心對待來訪羣眾,即熱心、耐心、細心、關心、誠心,同時要求作為首辦責任人,依法受理,負責到底。對於涉法上訪案件,做到一案一檔(或一人一檔),定期回訪,消解矛盾,維護穩定。對問題已解決、羣眾反饋意見表示滿意的進行歸檔。對於雖然問題得以解決,但羣眾仍不滿意的,要繼續做好思想工作,直至羣眾滿意才能歸檔。如縣公安局通過大接訪共接訪50起,其中局長接訪15起,已辦結36起,停訪息訴16起。對未辦結的案件,由信訪辦公室、紀檢監察室和相關所隊對信訪問題的落實解決情況進行跟蹤回訪調查,直至問題徹底解決。

六、後段工作要求和建議

一是結合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活動,針對執法中的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整改,把問題解決在初信初訪階段。進一步加強對政法幹警執法為民的思想教育,加強執法工作的規範化建設,健全執法司法責任制,加強對執法權力行使的監督制約,提高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

二是基層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抓經濟、促發展、辦實事、暖人心、注實際、講誠信、重信訪、保穩定。提高羣眾對政府的信任度,把不穩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涉法信訪部門接訪人員要繼續堅持五心四一樣,做到四專一提高,即:接待熱心、交談誠心、詢問耐心、記錄細心、息訴有信心;初訪重訪一樣熱情,幹部羣眾一樣真誠,轄內轄外一樣認真,本地外地一樣對待;專人接待受理,專人審查分流,專人初查督辦,專人歸檔上報,提高息訴率。使本部門處訪的案件一次得到解決,把問題解決在基層。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