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申請書範文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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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不斷進步的今天,我們都會用到申請書,通過申請書,我們可以提出自己的請求。相信許多人會覺得申請書很難寫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取保候審申請書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取保候審申請書範文7篇

取保候審申請書 篇1

申請人:xxx,男,漢族,xx縣xx鄉xx村人,住xx縣xx鄉xx村芙蓉下xx號,聯繫電話:xxxxxxxx。系犯罪嫌疑人xxx之父。

被申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xxx,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xxxx,xx縣xx鄉xx村人,住xx縣xx鄉xx村xxx18號,美容美髮學徒,聯繫電話:xxxxxxxxx。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聚眾鬥毆罪,於20xx年4月24日被xx縣公安局從xxxxxxx處帶回,現關押在xx縣看守所。

申請事項:對犯罪嫌疑人xxx申請取保候審。

事實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xxx於xxxx年xx月xx日與xxx等人因瑣事發生口角,進而動手互毆,因xxx一方人多勢眾,xxx受傷較重,住院治療一個月左右,xxx一方人員基本沒有受傷。考慮到犯罪嫌疑人xxx所涉嫌罪名的性質以及案件有關情況,特別是xxx涉嫌犯罪的當時尚未滿18週歲,由於年少無知,法律意識淡薄,因一時衝動導致情緒失控,此前一貫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確係初犯、偶犯,且犯罪嫌疑人xxx現已誠心悔過,保證不再犯法,保證遵守取保候審的相關規定,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的條件,而且現在犯罪嫌疑人xxx之母身患重病,而申請人本人為家庭生計,不能長期停工照顧病妻,家中僅曾潮清一個小孩,十分需要其回家分擔農務,照顧重病的母親,幫助申請人共同解決家庭生活困頓的難題。因此,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為犯罪嫌疑人xxx提出取保候審申請,並願依法交納保證金或提供保證人。請貴局予以審查批准。

此致xx縣公安局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審申請書 篇2

在大多數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是被羈押的,辦理取保候審在刑事辯護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什麼情況下能辦理取保候審,這裏作一簡單介紹:

其實法律對於取保候審的規定是很寬泛的。按照《刑事訴訟法》第51條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從規定可以看出,其範圍涵蓋了除可能無期徒刑、死刑外的所有犯罪,而“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又是幾乎任何一個案件都可以套用的。

根據多年刑事辯護的司法實踐探索到,其實辦案單位還掌握着另一套沒有成文規定的標準。換言之,實踐中,除具備以上兩條規定之外,還具備以下條件的,更容易辦理取保候審:

(一)非暴力犯罪的。相對於暴力犯罪而言,盜竊、搶奪、詐騙等非暴力犯罪的案件在辦理取保候審時更容易一些;

(二)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實踐中90%以上審判時取保候審的被告人可能會被判緩刑,而緩刑的前提是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審理期間辦理了取保候審,而判決時因不能緩刑而判3年以上的實刑,之後再被收監,就會令被告人產生對法律的不理解、對法不可知的恐懼以及對法無定律的迷惑,也不利於其改造。所以,司法實踐中,有可能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也很難取保候審。

(三)存在重大疾病,嚴重危及生命健康的。司法實踐中,以這個理由申請取保候審的,只有嚴重到危及生命健康的,才會批准取保候審。

(四)懷孕的婦女。中國刑事辯護網趙荔律師

(五)認罪的。如果不認罪,一般很難取保候審。

(六)財產案件,退贓,積極交納罰金的。

(七)人身損害案件,積極賠償被害人,並爭取到被害人諒解的。

取保候審的方式

《刑事訴訟法)第53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據此,取保候審有保證人保證和保證金保證兩種方式。對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的,不能同時使用保證人保證和保證金保證。

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監督被保證人履行法律規定的被取保候審期間的義務;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時,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被保證人有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及時報告的,經查證屬實後,由縣級以上執行機關對保證人處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如果保證人與被保證人串通,協助被取保候審人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點而拒絕向司法機關提供,構成犯罪的,依據刑法有關規定對保證人追究刑事責任。對於取保候審保證人是否履行了保證義務,由公安機關認定,對保證人的罰款決定,也由公安機關作出。

附:家屬取保候審申請書:

申請人:

地址:

身份證號:

電話:

手機:

被申請人:

地址:

申請事項:

事實理由:

此致:

檢察院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

20xx年月日

取保候審申請書 篇3

申請人:xxx有限公司,住址:XXX。系犯罪嫌疑人xxx之工作單位。

被申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xxx,男,XX歲,工作單位:xxx有限公司。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於xxxx年x月x日被xxx公安局刑事拘留,現關押在xxx看守所。

Xxxx年x月x日晚,犯罪嫌疑人xxx駕駛車輛途徑xx村撞上李xx,造成李xx死亡。事故發生後,xxx家人、工作單位、朋友積極與被害人家屬商談賠償事宜並達成賠償協議並已支付賠償款,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申請人認為,xxx一貫遵紀守法,工作表現良好,且該次屬於過失犯罪,xxx已有悔過表現,對其採取取保候審措施不致危害社會治安,也不會在取保候審期間採取逃跑等行為,且單位工作繁忙,也急需xxx返回工作崗位繼續工作。

申請人為保證被申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xxx遵守有關規定,提出由申請人擔任保證人。保證人系在xx市註冊並正常經營的有限責任公司,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申請人和保證人保證監督被保證人xxx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做到:(1)保證不離開本市;(2)保證隨傳隨到;(3)保證不干擾證人作證;(4)保證不毀滅、偽造證據或串供。並且保證隨時向執行機關報告被保證人的情況。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20xx年x月xx日

取保候審申請書 篇4

申請人:xxx,女,漢族,年月日出生,系犯罪嫌疑人xxx之妻。

住址:xxx市xx區xxx小區xx樓xx單元xx室

身份證號:xxxx

電話:xxxx

手機:xxxx

被申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xxx,男,年月日出生,xx省xx市人,住xxx市xx區xxx小區xx樓xx單元xx室

申請事項:對犯罪嫌疑人xxx取保候審

事實理由:

xxxx年xx月x日xxx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tanwu罪對xxx刑事拘留,後被批准逮捕。現羈押於xx市看守所。申請人及xxx本人均向貴院提出了取保候審申請,但未得到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十條“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進行健康檢查,有下列情形的不與收押:……(二)患有其他嚴重疾病,在羈押中可能發生生命危險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惡極不羈押對社會有危險性的除外”。《看守所留所執行刑罰罪犯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了生活不能自理是指因病、傷殘或者年老體弱致使日常生活中起牀、用餐、行走、入廁等不能自行進行,必須在他人協助下才能完成。申請人認為,xxx目前的情況明顯屬於生活不能自理,符合不與收押、可以取保候審的條件。

案發前,xxx曾於20xx年5月、6月兩次入院治療。被診斷患有雙眼視網膜色素變異,雙眼視物不清已經2年多,在家裏生活起居都難以自理,並且需要長期不間斷用藥,而且,xxx還患有雙眼老年性白內障、糖尿病、原發型高血壓病、痛風、高脂血症,也需要長期用藥和照顧。(上述情況均有醫院的診斷證明並已經提交)同時,xxx在被羈押期間,仍然繼續不間斷的用藥,在羈押場所的生活起居均需要扶助。

案發前後xxx也能夠配合檢查機關説明情況,能夠積極配合調查,對其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51條、第52條之規定,特申請變更刑事強制措施,對xxx取保候審。

為此,申請人自願為xxx的擔保人,依法履行保證人的義務。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20xx年x月xx日

取保候審申請書 篇5

申請人:劉××,女,漢族,××市××村人,住××市××村,聯繫電話:1391××××。

系犯罪嫌疑人萬××之妻。

被申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

萬××,男,漢族,××市××村人,××廠××會計。因涉嫌挪用公款罪,於20xx年×月×日被××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現關押在××市看守所。

申請事項:對萬××申請取保候審。

事實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挪用公款一案,於20xx年××月××日經××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現公安機關的偵查完畢,已報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考慮到萬××挪用公款數額較小,無前科,無共犯、認罪態度好,贓款已經全部退還,有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為犯罪嫌疑人萬××提出取保候審申請,並願依法交納保證金或提供保證人。請貴院予以審查批准。

此致

××市人民檢察院

申請人:劉XX

20xx年1月21日

取保候審申請書 篇6

申請人:

xxx,男,漢族,生於x年x月x日,住濟南市歷城區x,系犯罪嫌疑人x之父。

被申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x,男,漢族,生於1994年x月x日,住濟南市歷城區x號。因涉嫌x被濟南市公安局歷城區分局刑事拘留,現羈押在歷城區看守所。

申請事項:

對犯罪嫌疑人x申請取保候審。

申請理由:

犯罪嫌疑人x因x一案,於20xx年x月x日被濟南市公安局歷城分局刑事拘留。該犯罪嫌疑人生於x年x月x日,系未成年人,該犯罪嫌疑人蔘與實施搶劫次數較少,涉案金額不大,危害社會後果較輕,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害性。

申請人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並願依法繳納保證金或者提供保證人。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51條、第96條的規定,特提出此申請,請予批准。

取保候審申請書 篇7

申請人:張xxx,男,1970年1月1日出生,漢族,住xxxxxxxxxxxx,系犯罪嫌疑人xx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電話:xxxxxxx

申請事項:為犯罪嫌疑人xxxx申請取保候審。

事實與理由:

犯罪嫌疑人xxxx因涉嫌盜竊一案,於20xx年1月1日由貴局依法刑事拘留。申請人xxxx系犯罪嫌疑人張三之父,現依據《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犯罪嫌疑人xxxx提出取保候審申請,法律依據和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xxxx系初犯偶犯,申請人願意以人保或財保的方式為犯罪嫌疑人xxxx提供保證。

二、犯罪嫌疑xxx涉嫌罪名為盜竊罪,系非暴力性犯罪,不具有社會危害性,屬於我國《刑事訴訟法》第xxxxx條關於:“可能判處刑期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之規定的情形,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xxxxxxxxxxxxxx條的各項規定,申請人願意以人保或財保的方式為犯罪嫌疑xxx提供保證。

三、保證人保證隨時向執行機關報告被保證人的情況並且保證監督犯罪嫌疑人xxx做到:1、遵紀守法;2、保證隨傳隨到;3、不干擾證人作證;4、不作毀滅、偽造證據和串供的行為;5、保證不離開自己所居住的縣市。

綜上,特提出取保候審申請,請予批准。

此致

  xxx市公安局

  申請人:張一

  20xx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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