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歡的書作文集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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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寫過作文吧,藉助作文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那麼你有了解過作文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我最喜歡的書作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我最喜歡的書作文集錦15篇

我最喜歡的書作文1

從小到大,我喜歡的書種類很多,比如有那些搞笑的阿衰和漫畫之類的書,還有神話版的西遊記和現在有了作文班老師的推薦,我發現最近喜歡的書是:《查理與巧克力工廠》看了這本書之後令我念念不忘,裏面的.故事告訴我,心中要有夢想就得努力實現夢想!

這本書最精彩的部分是:第五、六、七、八、九、十、十一這幾個小故事,這七個最精彩的故事分別是:金獎卷、金獎卷的頭兩名得主、查理生日、又有兩張金獎卷找到了、約瑟夫爺爺孤注一擲、一家人開始捱餓、奇蹟。

這本書讓我從一開始就喜歡上了他,查理一家從貧窮到幸福的一個過程,金獎卷五名得主,除了查理,其他人都愛貪吃,貪婪,邪惡而被懲罰,一個是被吸到了玻璃管裏,還有一個變成了烏飯漿果,第三個去了垃圾箱,第四個送到了電視台的傳送帶,最後查理有了吃不完的巧克力。

本書主要內容就是表現了,裏面的人笨和貪心,整部書故事告訴我們不要貪心,不要貪婪,不做邪惡事,就不會被懲罰,至少我是這樣理解的。

這就是我最喜歡這本書的原因,現在我還經常回憶裏面的故事情節,有時還會拿起翻閲看看,有點百看不厭的感覺。這本出名的書大概不少同學都看過,如果沒看過,我強烈給大家推薦這本書。自我感覺是書中的精品,值得大家閲讀。

我最喜歡的書作文2

在家裏,我讀過很多很多的課外書,這些課外書有的很搞笑,有的很刺激,還有的很感人,唯一有一本課外書是我最喜歡的一本課外書——《倒黴的男子漢馬鳴加》讓我來給你們介紹一下吧!

這本書既是《窗邊的小豆豆》男生版,又是《大頭兒子》的升級版,你們説,這樣的書是不是很特別呢?既然特別,那內容肯定也非常的有趣。

這本書裏面有很多角色,讓我來給你們介紹介紹吧:蘇多,個子跟馬鳴加一般高,看上去很可愛;周密,個子高高大大的,眼睛大大的,很帥,可能是因為個子太高大,看起來總像馬鳴加班上的留級生;丁轉轉,喜歡吃巧克力和巧克力餅乾,他只要聞到巧克力的'味道就會興奮的原地轉圈。

這本書裏面主要是介紹了馬鳴加童年時候的點點滴滴,馬鳴加跟我們一樣,有時候,馬鳴加非常的幸運,有時候非常的倒黴,還有的時候非常的難過,這一本書就介紹了馬鳴加的倒黴事件。

其中我覺得最好玩的一篇就是《植物園的廁所》,為什麼説這一篇好玩呢?讓我來慢慢跟你們講:馬鳴加他們班要去春遊,去植物園,馬鳴加和媽媽買了很多很多的零食,馬鳴加在集合的時候,還有坐車的時候一直在吃零食,終於,在下車的時候已經把零食吃完了,這下好了,零食吃完了,馬鳴加也完了,馬鳴加的肚子痛的不得了,老師讓丁轉轉陪馬鳴加去上一個廁所,等馬鳴加上完廁所了,肚子不疼了,馬鳴加正準備和同學們玩,這時,只聽老師一吹哨,集合了,在回家的車上,同學們都談論着自己記得的植物等等,馬鳴加記得什麼呢?馬鳴加只記得植物園裏的廁所。

這裏面還有很多很多好玩的故事,有機會你一定要看一下哦,保證你會笑翻天!

我最喜歡的書作文3

“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這是名人高爾基説的。是的,書讓我們人類進步了不少,而讓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就是《將遇良才,對手給我的力量》。

這本書是媽媽送我的。書到我手上時,我就迫不及待地打開看。這本書描述了一個人,因為有了對手,才不斷強大,不斷成長。書中有一句話讓我印像深刻。這句話是:“如果説沒有了對手,你就會失去危機感,警惕性變得‘不堪一擊’!如果沒有了對手,就像羊沒有了天敵狼一樣,不再有那種被狼追逐的.緊迫感,需要奮力奔跑的感覺,羊就會變得軟弱,變得懶散,沒有危機感。所以,我們不能沒有對手。

一次,我與朋友打球,那是個六年級的大哥哥,打球技術非常高明!開打了,我拍着球,衝到籃筐下準備投籃,可是那個大哥哥一個扣籃,把球搶走了,並迅速的跑向籃筐,我則負責攔截。可他左閃右躲,我根本摸不到球。最終,我以11:52輸給了他。心裏的那些不服氣,渴望贏的感覺統統湧了上來,併發誓一定要贏他。後來,我每天不管風吹日曬,都堅持練球。兩個月後,我又向他發起了挑戰。果然,“功夫不負有心人”,我贏了那個大哥哥,雖然我很高興,但是我更要感謝他,因為有了他這樣強的對手,我才能變強。

還有一次,我們班的考試卷發了下來,我十分緊張,腳不停地地抖,試卷發到我手裏時,我一看,才73分,而全班第一的竟然是林志章!我心裏暗暗想,下次一定要超過他。於是,我天天努力複習功課,每次累的時候,我都會想:我一定要贏他!當再一次考卷發下來時,我考了100分,全班第一,我一蹦三尺高,同時,我感激對手,是他讓我變強!

這本書給了我成功,還教了我一個道理:當你成功時,一定要感謝對手,因為他們是你成功的階梯。

我最喜歡的書作文4

在我成長的過程中,看過許許多多的書。可是如果你要問我最喜歡的一本書,那就是我前不久看的一本沈石溪寫的書—《神奇的警犬》,這本書看完後,讓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

這本書以警犬拉拉為主人公,通過《智破拐嬰案》、《死亡遊戲》、《沉重的追逐》等九個相對獨立的故事,非常傳神的描繪出一隻名叫拉拉的警犬精彩紛呈的世界,刻畫了它忠誠,機警、忍辱負重、自尊,勇於犧牲等多方面的優秀品質,令我對它不由自主地產生由衷的喜愛和敬意。

讀完後,我深深地被拉拉那些優秀品質感動了。令我記憶最深的是《智破拐嬰案》。犯罪分子裝作一位母親看護被拐男嬰,剃掉男嬰的頭髮,讓警官很難辨認,又把男嬰身上的尿騷味洗得一乾二淨,讓警犬也難以辨別。後來,拉拉不甘心,就去跟蹤犯罪分子,用機智的方法將犯罪分子給巧妙地捕到了。從這篇故事裏,我深刻感受到了拉拉的忠誠,機警和勇於犧牲的.品質。從其他幾篇故事中,我也充分感受到拉拉許多優秀品質。讀完後,我喜歡上了拉拉,喜歡上這本書的文筆,更喜歡這本書,它是一本激情而又動腦筋的書,讓我活躍了思維,感受了動物“狗”與人之間的世界。我由衷地喜愛這本沈石溪寫的書—《神奇的警犬》。聽了我的大概介紹,你們喜愛這本書嗎?希望你們能去細細品味書中的內容!

我最喜歡的書作文5

我讀過很多書,《裝在口袋裏的爸爸》《平凡的世界》《查理九世》等,可最讓我難忘的是那套有關魔法世界的書——《哈利·波特》

我很敬佩這本書的作者--J。K。羅琳。J。K。羅琳從1976年到至今20xx年一直在寫作,還寫了幾本書幫助貧困學生:《神奇動物在哪裏》《神奇的魅力星球》。這套《哈利·波特》總共有八冊,它讓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魔法”的趣味,也讓我時常有身臨其境的感覺,甚至有時候覺得自己就是一位巫師,能變出各種各樣的魔法。我很感謝作者,因為她讓我愛上了書,讓我知道了書的魅力,感受了人們異想天開的想象。

在這冊書中,我最喜歡的'第八部《哈利·波特與被詛咒的孩子》,這是她20xx年的作品,這冊書主要講述哈利長大後,因為覺得對不起一個人不想讓他死去,而用時間轉換器回到過去,改寫了歷史,因為沒注意,一不小心讓壞人統一了天下,世界變得不美了,於是,他們再次改造歷史,但是,又發生了難以接受的事實和不可改變的事情,後來,他們犧牲了自己,才讓世界變得美好了。這本書最讓我沉迷的是故事跌宕起伏,曲折迴環,出人意料。同時,結局哈利?波特犧牲自我來拯救世界的精神也讓我沉迷於故事的跌宕起伏,曲折迴環,出人意料。同時,也讓讓我深受震撼和感動!

《哈利?波特》的精彩,並非我三言兩語能説盡,要體會其中的神奇,請趕緊加入閲讀的行列吧!

我最喜歡的書作文6

俗話説的好: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是書,讓我的課餘生活變得豐富多彩;是書,讓我擁有更加淵博的知識;是書,讓我懂得生活的真諦。

媽媽每個季度都會給我買許多書,因此我們家的書架總是擺得滿滿的。有兒童文學類的,有科普類的,還有探案類的。而我最喜歡的是探案類的《大偵探。福爾摩斯》這套叢書。

這套書不僅講破案,還包含安全,科學及數學等等多方面的知識。比如在15冊《史上最強的女對手》一書中,福爾摩斯就是利用左右撇子的特點來解難題的,讓我驚歎不已。在13冊《智救李大猩》一書中,福爾摩斯抓住兇手的`關鍵,僅是一個生活小常識腳在水裏待時間長後會起皺。

這套書不僅故事精彩,情節更是跌宕起伏,扣人心絃。從打開書的那一刻起,我就會全神貫注地觀察案發現場,不落下一點細節,因為每一個細節都可能是破案的關鍵。我會跟着書中福爾摩斯的步伐順藤摸瓜尋找真相,直至最終破案,自己也才能安心地上牀睡覺。輕輕鬆鬆看完一本書就這麼簡單!

這套書不僅增加了我的閲讀量,還很好地鍛鍊了我的大腦邏輯思維能力。在每個案件裏,福爾摩斯都要對每個細節進行精準分析,再合理思考與推理,如同我們做數學題一樣的思路。因此,這套書對學習數學也會有很大的幫助。

不只我喜歡這套書,我們班的許多同學也喜歡這套書。有的同學甚至會把書帶到學校來看,還有一些同學因為故事太精彩,上課時也會不由自主地低頭瞄幾眼,結果呢?書就回不了家了。我可捨不得呢,我要在家慢慢享受!

我最喜歡的書作文7

每個人都有自己最喜歡的一本書,當然,我也不例外,你要是想知道的話,就不妨告訴你,我最喜歡的書就是沈石溪寫的動物小説《狼王夢》!

這本書大致內容是:一隻母狼紫嵐失去伴侶黑桑後,為了實現黑桑當狼王的夢想,訓練他的幼崽當狼王,然而,厄運不斷降臨這個家庭,它生下的狼崽無一成為狼王,三頭小公狼也都過早夭折了。到了老年,還被唯一的親人媚媚趕出了石洞,飽受孤獨之苦。

通過這本書,我看到了紫嵐身上的偉大母愛。在為了不讓藍魂兒落在獵人的手裏,不惜一口把它咬死;在雙毛從樹洞裏把狗熊鼻子咬破,跳出來時,紫嵐第一個衝過去,直到確認雙毛渾身上下沒有受傷的情況下,才安心下來;在黑仔進洞捕食草兔時,紫嵐都確保好安全才讓他進去;在為了媚媚不和吊吊在一起,勇敢和吊吊搏鬥,等等,這些都體現出了紫嵐偉大的母愛的表現。現實生活中,我們的母親也是這麼愛我們,我們也要去珍惜母愛。

我不僅敬佩紫嵐母愛的`偉大,更敬佩它遇到困難不退縮的精神。

紫嵐被雙毛打斷腿後,它不是放棄了,而是更加努力的培養雙毛。紫嵐的狼崽快餓死了,它不是消極等待,而是勇敢地去鹿場偷鹿。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應該向他學習。

記得有一次,那是個美術課,老師教我們用彩墨畫魚。老師教完我們,便讓我們自己練習,我不一會就畫完了。我一看,什麼呀:扁扁的魚又細又小。於是,我不準備學了。可是我忽然想起了紫嵐,於是,我又堅持下去,終於,我成功了!我心裏像吃了蜜一樣甜。

自從讀了《狼王夢》這本書,紫嵐的精神便時刻鞭策着我,鼓勵着我。我,也要成為一個強者。

我最喜歡的書作文8

一層層的書架,一列列的書櫃,五花八門、琳琅滿目的書籍,看得人心花怒放!濃郁的書香撲鼻而來,在那無聲無息的角落,收着我最喜歡的書——手斧男孩。

一個生長在都市,吃漢堡長大的布萊恩,正坐在一台單引擎的小飛機上,他是單引擎機上唯一的一個乘客。在飛行的途中,駕駛員突然心臟病發作,失去駕駛的飛機,開始迅速墬落,希望也跟着飛機一起下墜,墜機了!飛機摔落在一個杳無人煙的森林之中,而布萊恩居然奇蹟似的逃過了死神的追殺,但他卻必須在這無邊無際的森林荒野中,靠着一座湖泊,一個人獨自面對萬般的恐懼與飢餓,面對森林中的大黑熊和各種奇珍異獸,和那如轟炸機般的蚊子。

在無邊無境的森林中,面對着一個未知的大自然,環境所逼,自己也踏進了那個森林冒險着,學習着和大自然和平相處,微不足道的.一個小錯也能釀成大禍;但好玩的小錯就像滾雪球般,會讓你在還笑着覺得幽默的同時,赫然發現自己正面臨死神魔掌的玩弄中……

書中有一句令我印象深刻:“你是自己最有價值的資產,別忘記這一點。在你擁有的一切中,你是最有價值的。”每一個人的命運決定在自己,所以絕對不要放棄希望!現在的小孩只會依靠着爸爸媽媽,什麼事情都要爸爸媽媽幫助,所以我們應該要學會獨立,自給自足,自己幫助自己,用自己的手斧,為自己開拓一條新的——生命之路。

我最喜歡的書作文9

暑假裏,我讀了《水孩子》、《苦兒漂泊記》、《楊家將》、《格列弗行記》、《小王子》、《牀邊的小豆豆》、《父與子全集》等七本書,其間我最喜歡《水孩子》。

《水孩子》講得是一個叫湯姆的小男孩的故事。湯姆是個掃煙囱的狡猾小男孩,由於不愛讀書,不愛洗臉,不受人歡迎,師傅還常常優待他。

有一次,湯姆跟師傅到富人家掃煙囱,被誤認為是小偷,他在逃跑時掉進河裏,被仙女變成了水孩子。水孩子湯姆很孤單,他在尋覓其他水孩子的過程中,和龍蝦、蜻蜓成了好朋友,並被仙女帶到仙女島。在仙女島,湯姆通過以善待善仙女教訓,不斷改正缺陷,漸漸長大並英勇起來,能做最不樂意做的事,協助做不肯協助的人。為了能到世界上最美麗的當地也便是小艾麗的.家看一看,湯姆歷經含辛茹苦,抵達光芒城,見到慈悲媽媽,在慈悲媽媽的教訓下,下定決心一定要找到師傅格里姆斯。他持續往前走,通過廢紙山、金驢島、大頭娃娃島、與世隔絕國等八怪七喇的工作後,他總算見到了由三根警棍看守的師傅,並終究用愛心感化了師傅,使他得以擺脱。

水孩子跟我同齡,同我相同有許多缺陷,但終究都被他一點點戰勝,成為一個大科學家。而我有時仍然很貪玩、很狡猾、很能惹教師和媽媽氣憤,讀了《水孩子》今後,我要向湯姆相同改掉壞習慣,做英勇仁慈的孩子,長大也成為科學家。

我最喜歡的書作文10

姐姐經常告訴我,看書可以變聰明,讀書的樂趣就像登山一樣,山登得越高越是快樂。因為有愛看書的爸爸和姐姐,所以每次返台,爸媽都會帶我們去書店,偶然看到《波麗士餡餅》這本書,覺得餡餅就是餡餅,為何要叫“波麗士餡餅”,當下決定買回家研究研究,現在的它成為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故事的主角——亞蘋是一個小五的學生。她的父親因為金融風暴被裁員,在找不到工作的情形下,心情低落,常和太太惡言相向,而亞蘋的`母親因為經濟重擔的壓力和先生的頹廢不知振作,產生了輕生的念頭,一個沒有未來和希望的家庭,竟因亞蘋的機靈求助,警察林伯伯救了自殺的母親,使得悲劇沒有上演,危機化成轉機。林伯伯熱心地傳授祖傳的餡餅製作方法給這家人,幫助他們重新站起來,給他們生活帶來一線曙光。

原來“波麗士”就是警察的意思(用英文的諧音)!我終於懂了,亞蘋一家人為感謝林警察,才會想出這樣有趣的名字——警察餡餅。看到這裏,原本熱淚盈眶的我不禁發出會心的一笑,感謝老天給了亞蘋一家這麼一位熱心助人的貴人,否則這世界又要多一個破碎的家庭。

讀完這本書,讓我覺得我是一個很幸福的小孩,不愁吃穿的我更要懂得知福惜福,還應該盡一己之力造福人羣。它也讓我學習到面對事情時,應抱持正面積極的態度,天下無難事,只怕有心人。我更對警察先生有所改觀,原來鐵漢也有温柔的一面。我推薦《波麗士餡餅》,它是一本好書,值得大家細細品味珍藏。

我最喜歡的書作文11

莎士比亞説:“書是全世界的營養品。”所以我們要多讀書,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的書,而我最喜歡的書是明朝作者施耐庵的那本關於“官迫民反”的長篇小説——《水滸傳》。

《水滸傳》講述的'是梁山108好漢從聚義到招安最後走向滅亡的故事,講述了一個骯髒的金錢社會。其中有些人物讓我印象深刻:腹有韜略、眼光深遠的及時雨——宋江,有勇有謀的小李廣花榮,英雄形象的花和尚魯智深,還有武功高強的豹子頭林沖……這些人都描寫得栩栩如生,讀完也使我更加敬佩梁山好漢。

《水滸傳》中多次提到官人用錢收買工人來陷害好漢們,更加體現當時“官迫民反”用金錢來買良心的骯髒社會。最後許多好漢不得不上梁山落腳,為了生存也“打家劫舍”,但與平常的土匪有很大差異,他們個個武藝超羣,劫富濟貧,讓山寨名聲大振。好漢們聚義之後“替天行道”,直到宋江主張招安之後,就走向了滅亡。

我們今天的社會,沒有人敢欺壓百姓,人們安居樂業,但是在那時被官員們逼得無路才有了今天我們口中説的梁山好漢。就拿林沖來説吧,林沖原來是八十萬禁軍教頭,因被高俅欺騙誤入白虎堂,被判死罪,在其它人幫助下減輕了罪,可是又差點被三個人陷害,林沖一口氣殺了那三個人,因為殺了人,官府出三千貫錢捉拿林沖,因此林沖走投無路只好去梁山泊入夥。

這本“官迫民反”的長篇小説《水滸傳》講了在黑暗社會中,被逼無奈才淪為草寇的這麼有氣概的好漢們的故事,我很敬佩他們,因此《水滸傳》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我最喜歡的書作文12

這本書在文學史裏叱吒風雲,一説出來眾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滸傳》。

《水滸傳》以洪太尉請張天師時放出了一百零八個妖魔為一個完美的開頭。接下來,講的是一百零八個好漢聚集在一起,盡忠報國的`事。當時皇帝只聽一些奸詐小人的話,卻不去聽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個無惡不作、下流無恥的人,就因為蹴鞠踢得好當上了大官。談到高俅,大家第一反應就是覺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麼個善良法兒呢?原來,梁山好漢把高俅抓上了山,認為把高俅放了會得到朝庭招安。看到這裏,我不禁長歎一聲,宋江應該把目光放長遠。高俅這個人奸詐的很!他恩將仇報。當宋江等人南征方臘後回梁山,人數所剩無幾,傷亡慘重。武松雖活了下來,卻成了一位“獨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徵方臘回來之後賜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裏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兩人雙雙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盧俊義回京,把水銀放在御膳裏,盧俊義坐船回廬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盧俊義這種有勇有謀的“美男子”就如此與世界説Beybey了!

《水滸傳》裏有兩個人物被描繪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場的梁山泊頭兒晁蓋和神機妙算的軍師——吳用啦!晁蓋是一個為人正直,一心為別人着想的人。東村鬧鬼,他把石塔搬到了東村。東村不鬧鬼了,南村鬧鬼,他又把寶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稱。吳用在大多數故事情節裏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崗、鈎鐮槍破連環馬和三打祝家莊。

《水滸傳》引人入勝、特點突出。《水滸傳》就講到這兒,要反覆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讀這本叱吒風雲的文學寶庫,讀懂了就等於得到一大筆財富!

我最喜歡的書作文13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它可以讓我在知識的海洋中遨遊,它還可以讓我懂得一定的道理……這本書,可以讓我緩解壓力,感覺疲憊的時候,就捧起它,讀上幾頁,就會感到心裏舒暢許多。

然而,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看的書,那我喜歡看什麼書呢?我喜歡看的書很多,比如勵志版的書,關於歷史的書……然而,我最近迷上了一個系列的書,那就是世界聞名的“哈利·波特”,它是英國著名女作家——羅琳所寫。在這一系列書其中,我最喜歡看的一本,還是“哈利·波特與魔法石”這一本,它是整個故事開端,生動的講述了哈利從出生的那種與眾不同,還有他這樣的幸運,成為了大難不死的男孩,但是哈里唯一的願望,就是可以和父母一起生活。哈利的父母都是偉大的巫師,只要哈利一到年齡,他隨時都可以到霍格沃斯去上學。在通過哈利波特拿到魔法石並且打敗伏地魔的過程當中,那是段驚險又刺激的旅行。哈利·波特的聰明、勇敢與他天生的命運,緊緊的'聯繫在一起,但是,如果沒有他的兩個朋友羅恩和赫敏,他也並不能再一次打敗伏地魔。雖然他們三個好朋友,不能算是十全十美的,但是他們可以取長補短,羅恩的一手好棋,赫敏的聰明好學,再加上哈利的天生潛質和勇敢,真是一個很好的組合!如果他們每個人都努力一點,那麼就再也不怕伏地魔的來臨了!

俗話説:“三個臭皮匠,塞過諸葛亮”。所以説,這本書不僅讓我懂得了團結的力量,還讓我也感受到了讀書的樂趣。這本書,也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我最喜歡的書作文14

我愛看的書很多,有《愛的教育》、《智慧公主馬小嵐》、《淘氣包馬小跳》……但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裝在口袋裏的爸爸》,因為它給我帶來了許多快樂。

這本書裏面的主人公是楊歌和他拇指一樣的爸爸。楊歌的爸爸為什麼會變成一個拇指大的人?你一定會感到奇怪,其實,楊歌的爸爸原來和別人的爸爸一樣,是個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個兒,他之所以會變小,是因為楊歌的媽媽老是罵他,每罵他一次,他就縮小一釐米,再罵一次又縮小一釐米,久而久之,楊歌的爸爸就變成了一個拇指小人兒。爸爸變成拇指小人兒後,整天待在楊歌的口袋裏,當楊歌的`“教育部長”,隨時隨地監視楊歌的一舉一動。在這本書裏,楊歌的爸爸是個發明家,他發明的每一樣東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個普普通通的機器可以聽懂動物們的語言,一個小小的飛碟可以載人回到過去,去到未來……每一個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當我讀這本書時,總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歡上了《裝在口袋裏的爸爸》。

楊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發明,那就是身體調換機,楊歌可以隨便和別人調換身體,比如,和吳奶奶家的小豬調換身體,和數學老師調換身體,和尖子生陳雪虎調換身體。……這些,都讓我感到驚訝,心裏總想:這麼厲害的發明,如果把它借給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調換身體,再享受一下嬰兒時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鬧鬧,讓大人們整天圍繞着我,想方設法哄我……因為有了身體調換機,楊歌還保住了準備大戰的A國和B國,你説有趣不?

我喜歡這本書,因為它有着豐富動人的內容;我喜歡這本書,因為它讓我知道了許多有趣好玩的發明;我喜歡這本書,因為它帶給了我許多快樂。

我最喜歡的書作文15

“書籍是造就靈魂的工具。”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美國學者海倫·凱勒的自傳《假如給我三天光明》。這本書主要講述了:年僅一歲九個月的海倫·凱勒被一場大病無情的奪取了聽力和勢力,使本來健康活潑的她永遠與孤獨和黑暗相伴。她用消極的思想去面對生活,情緒非常激動,暴躁,常常發脾氣,她感覺現實生活沒有了希望。她是多麼期待能重新得到光明啊!直到莎莉又老師的來到改變了這個可伶小女孩的命運。這位老師成為了海倫新生活的引導者,使海倫對生活重新有了希望,有了嚮往。從此,小海倫在老師的指導下,在親人的關懷下,在自己的`不屈不撓的精神下,學會了説話,寫作。雖然這過程遇到了一些不開心的事情,但她並沒有放棄,終於,她的努力得到了回報,用自己的汗水實現了大學夢想,進入了哈佛大學。

讀了海倫·凱勒的《假如給我三天光明》,我感受到了作為一個視力正常的人是多麼幸福,海倫·凱勒所希望的不過是三天光明,而對於她來説這種希望不過是一種奢侈。而我們從生下來那天就一直擁有這份非常寶貴的禮物。可我們卻從來沒有感受到它對我們的重要性。從今以後我們要保護自己的眼睛,每天都做眼保健操,不熬夜,不長時間看電視玩電腦;不在燈光暗淡的地方看書,永遠不把各種矯正眼睛的東西戴到臉上,讓它們如出生之日一樣健康明亮!

馬克·吐温曾經説過:”19世紀出了兩個奇人,一個是拿破崙,一個是海倫凱勒。”我們要向海倫·凱勒學習,學習她那堅強樂觀,不屈不撓的精神。而我們在學習的同時,也要關心身邊的殘疾人。只要温暖與愛永駐,那麼每個人都會變的絢麗多彩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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