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傑明·哈里森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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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傑明·哈里森

本傑明·哈里森簡介

美國第23位總統(1889年3月4日--1893年3月3日)

姓名:本傑明·哈里森

綽號:"kidglovesharrison";"littleben"

出生:1833年8月20日,俄亥俄

死於:1901年3月13日,印第安納波利斯,印地安納州

父親:約翰·斯克特·哈里森

母親:伊麗莎白·拉姆齊·歐文·哈里森

夫人:卡羅琳·拉維尼婭·斯克特(1832-1892),於1853年10月20日;結婚

瑪莉·斯克特·迪米克(1858-1948),於1896年4月6日結婚

孩子:拉塞爾·本傑明·哈里森(1854-1936);

瑪莉·斯克特·哈里森(1858-1930);

伊麗莎白·哈里森(1897-1955)

宗教:長老會教

教育:畢業於邁阿密大學,牛津,俄亥俄(1852)

職業:律師

政黨:共和黨

其他政府位置:國家參議員,1881-87

總統年薪:50,000美元/年

本傑明·哈里森出身望族,曾祖父也叫本傑明·哈里森,為美國開國元老之一,曾任大陸會議代表,在著名的《獨立宣言》上籤過字;祖父威廉·亨利·哈里森是美國第九屆總統;父親是國會議員。哈里森是約翰·斯科特·哈里森與伊麗莎白·拉姆西的第六個孩子,連他父親與第一個妻子的三個孩子,哈里森共有兄妹九人。哈里森生於俄亥俄州,1833年。他受到良好的教育,畢業於俄亥俄州邁阿密大學,在辛辛那提讀法律專業,畢業後他移到印第安納波利斯,操律師職業並且參加共和黨運動。1853年,哈里森與卡羅琳·拉維尼姬·斯科特結婚,有一子一女。1892年卡羅琳病逝,四年後,哈里森與卡羅琳的侄女、寡婦瑪麗·斯科特·洛德·迪米克結婚,有一女。南北戰爭期間哈里森參加聯邦軍,獲將軍銜。

1881年,哈里森成為參議員。1888年,他被共和黨提名總統候選人並在竟選中獲勝。哈里森於1889年就任總統時正值紀念華盛頓總統就職總統。他是美國總統中首屈一指的演説家。上台時,美國工業化臻於完成,經濟結構發生了歷史性變革。哈里森為了內部的改進,海軍擴大和輪船線的補貼簽署了實際的撥款法案。哈里森順應潮流,制定了旨在穩定局勢、防止社會動盪的《謝爾曼反托拉斯法》。對外,哈里森積極擴大美國影響,組織召開了第一屆泛美會議,成立泛美聯盟。哈里森政府還與許多國家簽訂了貿易互惠協定。

任期期滿之後,他謀求連任失敗,返回印第安那州重操律師業並開始寫作。並且在1896年與寡居的瑪莉·迪米克太太結婚。他一位受尊敬的年長的政治家,哈里森於1901年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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