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史密勵志書籍:徐志摩高攀張幼儀?

來源:文書谷 1.24W

為什麼徐志摩對誰都彬彬有禮、仁愛有加,唯獨對她殘忍冷酷至斯?

探史密勵志書籍:徐志摩高攀張幼儀?

這種老生常談,早已説厭了,卻實在不堪忍受一遍又一遍地被扭曲的道德觀和歷史意識碾壓。

也不想多談徐志摩的本色行當究竟是什麼,中國式的讀書人,沒有哪一個是全職的文人,他們永遠有一個本色行當,這個行當的終極“職稱”是帝王師,終極目標是“為生民立命,為萬世開太平”,無論他們是居廟堂之高還是處江湖之遠,這個夢想都沒有忘掉過,也始終在實踐着,所謂“採菊東籬下”,那是心灰意冷之後的無奈。徐志摩是一個試圖在真正的中國文化(不是宋以後的中國)和現代西方文明之間尋求平衡點的人,他與張幼儀的哥哥們,正是在這種情況下結為至交,一輩子互相欣賞、扶持着的,至於後來拜梁啟超為師,與林長民亦師亦友,都是基於此。徐志摩在政治、文化方面的功績被全部掩蓋、抹殺,被描述成一個“全職”的文人,全是因為魯迅等人的派系看法。實際上,建國後很長一段時間,徐志摩連文學史都上不了,都是政治的原因,而不是私生活的原因。魯迅“拋棄”髮妻,郭沫若多次始亂終棄,投機變節,還不是穩坐現當代文學歷史頭把交椅。

徐志摩是個失意的讀書人,而張幼儀的哥哥們則是成功了的,尤其二哥張君勱。張家的公子們和徐志摩惺惺相惜,才把妹妹許配給他,才會在二人離婚後發出“張家失徐志摩如喪考妣”的回覆,張家圖徐志摩什麼?當然是他的才華和抱負,不喜歡原配在禮教中算什麼罪過?中國式的婚姻,從來都是兩個家族的利益結合,中國式的“愛情”,從來都是翁婿、郎舅之間的,新婦的感受,從來不在男權的考慮範圍內。

實際上,作為一個新儒家,張君勱對妹妹張幼儀的愛,已經頗有新時代的特色。首先,他在妹妹幼年不堪忍受纏足痛苦時,挺身而出保護妹妹,並聲稱妹妹嫁不出去就養她一輩子。然後,他堅持讓妹妹進新式學堂,蘇州的一個女子師範學校。再然後,他就計劃着給妹妹物色一個有進步性的青年,讓妹妹成為一個“新式”的賢妻良母。當他們物色到徐志摩之後,他們很高興,妹妹很高興,兩家的長輩都很高興,徐志摩有些不滿,但還是接受了,那麼問題就來了,哥哥們眼中的完美婚姻,怎麼就破碎了呢?責任到底在誰呢?

“蜕變”之前,張幼儀始終是以“賢妻良母”自居的,傳統社會對“賢妻良母”是什麼要求?是三從四德,所謂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德容言功。“三從”這一塊,姑且算她做到了,那麼四德呢?傳統社會講究儀表,換句話説,講究修飾,淡雅的修飾,目的是令人賞心悦目,女子尤其要梳洗打扮,取悦夫君,今天的“素顏”在當時是極其失禮的一件事。她出身名門,卻不知反省自己容貌上的缺陷,反而時時“賣弄”自己的不好看,比如回憶起林徽因臨終前要見她,“大概是看我不好看”,這絕不是一個閨秀該講的話。她的“小腳與西服不協調”,更是犯了禮儀的大忌,且毫無同情之心,自己吃夠了纏足的苦,卻嘲笑她人小腳,失言又失德。至於“女工”,管理家務她確實能幹,但能幹過了頭,成了王熙鳳那樣強勢的,按着徐志摩表弟的説法,她“主動、主張大、有主見”,這樣的女子,豈是一個“賢妻”?在那個社會裏,她進過新學堂卻不能具備新女性的素質,才智不足以匹配夫君,也是無“工”。所以在張家公子們的眼中,離婚當然不是徐志摩過激,而是妹妹身為人婦不能使丈夫愉悦,是妹妹失德,故“張家失徐志摩如喪考妣”,根本沒有張幼儀委屈的餘地。

而且,她不是朱安、江冬秀,她進過新學堂,完全應該有謀生的能力,也應該有獨立的思想,離婚不會掐斷她的經濟命脈,她何以要怨恨徐志摩,唯一充足的理由不過是他不愛她,而不是不為她考慮,但是,愛情是強求不了的!包辦婚姻裏求愛情更是無理取鬧到了極點。

很多人質疑徐志摩為什麼不喜歡她還跟生孩子,筆者實在覺得不通到可笑。看一件事,不能脱離它所在的歷史階段,不能關公戰秦瓊。任何一場傳統婚姻裏,生孩子都跟“愛情”毫無關係,是身為人子的義務,換句話説,傳統社會裏,生兒子這件事是對父母負責的,是討父母歡心,妻子只是一個生育工具,毫無發言權,而且,兒子是屬於夫家的,一旦她不是這家人的媳婦,她就失去了對兒子的所有權,更不要説帶走兒子單獨撫養。

有人説,徐家為離婚開出的條件是張幼儀“只做徐家的兒媳,但不做徐志摩的妻子”,或者説她成了徐家的義女,但都不過是安慰人的説法而已,不存在任何約束性的意義。而且無論她在宗法上算不算徐家兒媳,在傳統倫理道德中,她都無權帶走徐家唯一的血脈徐積鍇,她只可以把兒子留在徐家,讓徐家二老撫養,她這麼做,無疑是在掐斷二老的命根子,性質非常惡劣。但徐父不僅沒有生氣,反而搬去和她一起居住,不過是因為徐家的產業已經被她掌控了。

從徐家遺產的分配上來看,徐父也沒有顯示出所謂的獨特的疼愛來,財產分了三分,老夫妻留一份,徐志摩和陸小曼一份,張幼儀和徐積鍇一份,不要看這裏有她的名字,實際上在宗法制下,這種分法是指:祖父一份,父親一份,兒子一份,根本沒有張幼儀這個養女的份,她是沾了兒子的光,而不是像李紈那樣有年終分紅。

所以,為什麼徐志摩對誰都彬彬有禮、仁愛有加,唯獨對她殘忍冷酷至斯?實際上徐家都沒有對她多麼愛,只是怕,被她的強勢弄怕了,畏而生敬,她孃家的弟弟都看到她就怕,而一個閨秀所受的教育,無論是現代的還是傳統的,都沒有使親人害怕這一條,只有和善、歡愉。

如果,徐志摩活到了抗戰,他一定會後悔説出“C(張幼儀)是一個有志氣有膽量的人”這樣的話。張幼儀在離婚後確實展現了她“非凡”的經商手腕,囤積軍服染料,然後用賺來的錢投資棉花、黃金,這是抗戰的時期。請問那些為此高聲喝彩的“善良”人,您知道抗戰八年中國軍隊打得有多艱苦嗎?您知道老百姓的日子有多水深火熱嗎?您究竟是看過多少歷史資料還是您覺得電視劇就叫歷史?

軍隊打仗,首先當然是裝備和戰略,民國政府窮得只有三個師的德械,買飛機的錢都是牙縫裏省下來的,四大家族為抗戰捐光了家產,如此艱難的情況下,士氣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想一想,一個正規的軍隊連表明自己身份的服裝都沒有,哪怕一塊有顏色的布也沒有,這個時候,怎麼有士氣打仗?軍服是軍人的象徵啊!她囤積軍用染料,高價倒賣,這是一個“善良”人嗎?不説南京的公交公司都義務輸送物資,就是小老百姓,在淪陷區沒辦法逃難的,都想方設法支持勝利,在火車站檢票的,看到“可疑”的地下工作者都裝作不看見,能放行的儘量放行,她張幼儀沒有窮到吃不飽、穿不暖,至於要發國難財嗎?就是窮到連鋼筆都要賣、病得整晚汗透衣被的境地,林徽因還記着中國的學術,記着“門外就是揚子江”,寧死也要保全中國文化、保全讀書人的氣節,她張幼儀在做什麼?

孤島時期的上海,是冒險家的樂園,也是老百姓的地獄。因為奸商的倒買倒賣、哄抬物價,老百姓吃不飽、穿不暖,為了生計賣兒賣女,究竟是怎樣一種善良,才能使她和那些外國商人一樣投機倒把?淪陷區因為日軍、國民政府、GCD等各方勢力的角逐,幣值混亂不堪,老百姓常常因為一個新的金融政策而一夜赤貧,只有黃金和白銀(包括銀元)才是硬通貨,這個時候投資黃金,意味着什麼?我不標榜自己“善良”,因為我不會為了一隻狗的“狗權”去哭天搶地,我只知道這世界上還有很多人吃不飽飯、上不了學、安度不了晚年,我沒有能力為這些人一擲千金去改善生活,但我至少絕不會在國難當頭時用他們的性命、血淚去充實自己的荷包。

不好看和善良沒有絲毫的等同關係,她以為自己得不到愛情的原因是不好看,實際上,即使她美若天仙,這樣的心腸,也絕得不到任何一個有良知者的愛。日子安逸的時候,誰不愛花前月下、你儂我儂,而生死攸關的時刻,氣節和底線才是一個人最應該重視的。總有人喜歡説中國人怎麼怎麼劣根性了,魯迅們看到的中國人,確實普遍“劣”了,但當時還是有許多讀書人,甚至普通的老百姓,堅持着中國人的本色,有着先秦的剛烈、漢唐的胸襟、崖山的氣性,原本的中國人,毫不遜色於任何一個民族,為什麼到了魯迅的時代,中國人就如此地冷漠、麻木,不管是非對錯、不管生死存亡,只要賺錢看熱鬧,一面賺着窮人的血汗錢,一面在為國守節的學者去世後,還掐着腰拿少女時代的婚戀大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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