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七年級週記集錦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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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光匆匆,一個星期已經結束了,我們一定都積累了不少寶貴的經歷,是不是該好好寫一篇週記記錄一下呢?在寫之前,要先考慮好內容和結構喔!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七年級週記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實用】七年級週記集錦七篇

七年級週記 篇1

喝彩,這是多麼令人羨慕的字眼;喝彩,這是多麼令人快樂的詞彙,從小到大,有許許多多值得令人懷念、令人喝彩的事。

五年級時,我開始痴迷於滑板,看着男生們在各色的滑板上,那飛燕一般的身影,我的心中充滿了羨慕,摩拳擦掌地總想試一試,但媽媽總是説:“那是男孩子玩的東西,女孩子不要玩。”可媽媽的話從來沒有使我放棄過。

終於,在夏日炎炎的一天,我意外地收到了一個黑袋子,打開一看,黃與黑交錯的花紋,蝴蝶狀的樣式,灰色的輪子,構成了一個帥呆了的滑板,我興奮地尖叫起來:“啊!是滑板!滑板耶!真是太酷了!”拿起滑板,我立馬就往樓下衝,恨不得滑着滑板下樓才過癮。

剛開始時,我很緊張,看着滑板手足無措,不知道怎麼才能踩上滑板,媽媽站一旁,鼓勵我不要害怕,我顫抖着身體站上滑板,雙手死死的扶着媽媽,媽媽往前走一點,我就死命的摳住她,生怕摔下來,心想着:啊呀!這滑板可真嚇人哪,不像單車那麼四平八穩的。過了許久,我稍稍鬆了一點手,結果“撲通”一聲,屁股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哇!可真疼,這一摔,把我僅有的一點自信全摔沒了,我再也不敢站上滑板,媽媽在一旁再次鼓勵着我:“你就這樣放棄,什麼時候才能學會呀,做什麼事情半途而廢的話,可是什麼也做不成的`。”

被媽媽這麼一説,我揉揉屁股,重新把滑板放好,深吸了一口氣,將左腿踏上滑板的一邊,再把右腳分開,讓左腳站立在滑板上,右腳再配合地一蹬,站在了滑板的另一邊,哈哈!這下站穩了,1、2、3、4、5!我足足站了5秒!原來可是一秒也站不穩呢!不錯,媽媽對我豎起了大拇指鼓勵我,我也在心裏暗暗為自己加油鼓勁!

在站的基礎上,我慢慢找到了方法,先找到平衡點,再開始慢慢學會滑動起來,一遍又一遍,一次又一次,在摸索中,我漸漸的越滑越好,雖然其中也摔了好幾次,但是我不再害怕了,摔倒再滑,滑了又摔,就在多次反覆的練習中,我終於能獨自踩上滑板滑出幾十米遠了,耶!真棒!興奮不已的我不禁為自己喝起了彩。

七年級週記 篇2

大熊貓是一種胖乎乎的珍貴動物,很討人喜歡。它四肢笨拙,行動緩慢。圓嘟嘟的面孔上嵌着一對黑寶石般的大眼睛,身上黑白相間的毛對比非常強烈。一條毛茸茸的小尾巴總是那樣圓,顯得格 外漂亮。

大熊貓天性頑皮,喜歡打鬧。它們常常成雙地一起嬉戲打鬧。有時玩得開心時,還會爬到樹上歇息。有人説熊貓的眼睛是因為太頑皮,在相互打鬧時誤傷了自己的同伴。

大熊貓喜歡睡在竹林裏。熊貓睡覺時不老實,有時它用前爪輕輕拍着肚子;有時兩腿一伸,翻個身。睡醒了,先翻身起來,然後揉一揉眼睛,好奇地望一望周圍的人們。

大熊貓常吃的`食物是鮮嫩的竹葉和竹筍。它吃東西時直着身子盤腿坐下,用前爪抓住鮮嫩的竹葉或竹筍往嘴裏送。吃飽了走到水池邊,低着頭咕咚咕咚地喝起水來,喝足了水的熊貓像醉漢一樣 倒頭就睡。

大熊貓真是太可愛了!

七年級週記 篇3

陳大然而我的死黨好朋友,他個子不高,一個公雞頭,有一雙一見到電腦就會發光的眼睛。可別看他身型瘦小,實際上但然而個遊戲高手呢。

一天,我去他家玩電腦。進到他的亞比倉庫裏,發現昨日他的帝刃、大師兔、愛思若……還然而八十多級,咋這天全部就變成了一百級了呢?我疑惑不解的'問道,哦!原先他昨日一向在玩電腦,在經驗戰場上打Boss,還用一百多個星幣買了一套夜王飛行服裝呢。

還大膽的向我發起挑戰,我想他竟然主動向我挑戰,這手下敗將真然而活得不耐煩了。

戰鬥一開始,他就用夜王快速將我的幾隻亞比打倒,讓我有點措手不及,看來他真的有兩把刷子啊!真然而士別三日刮目相看。這樣來來去打了幾十個回合後,雙方都戰到筋皮力盡,只剩下一隻亞比的時候,他的冰系愛思若競然剋制了我的上古系聖盾奇凌王,並一舉將我拿下,讓我目瞪口呆,看來我不就應小瞧他了呀!

怎樣樣,他就然而我的死黨朋友—陳大。

七年級週記 篇4

在我的印象中,火車很慢,但現在我才發現火車的速度也很快。從車窗向外望去,一片綠色立即映入眼簾,讓人心曠神怡,但由於速度太快,美麗的風景立刻模糊了。我又向遠方眺望,那羣山被映成了青黑色,讓我不禁想起了唐代詩人韓琮的詩句“晚日低霞綺,晴山遠畫眉。",遠處那青黑的山好似美人濃密的眉毛。天灰濛濛的,襯托着山更增添了一番風韻。再向遠處看,山外還有山,但顏色卻大不相同,遠山是乳白色的,朦朦朧朧,好似被蒙上了白色的紗巾,又好似美人將臉遮住了半邊,可愛極了。

遠處那層巒疊翠的山固然吸引人的眼球,可眼下的小花小草更令我賞心悦目。地上的小草一片連着一片,手拉手不分開;零星的小花好似繡在錦緞上的花朵,形態各異。還有許多不知名的樹上吊着一串串花朵,五顏六色的,真像古代美女頭上的飾品,又像一串串掛在樹上的小鈴鐺在風中搖擺着,小巧玲瓏,精緻可愛。田野中的小路縱橫交錯,路邊還散落着幾座小屋,古色古香的別有一番風味。

家鄉的路讓人感到温馨,回家更令人感到親切無比……

我最早的作文是日記,那是我五歲的時候,現在看來,那簡直不是日記,每天僅一二句話,內容現在也覺得幼稚可笑。那是去泰山時,父母提出了寫日記的建議,我也沒把它當回事,玩着就記了。這樣卻引起我記日記的興趣,當然也需要父母的督促,一直堅持到了現在。現在,看看已有了七大本日記,便不由得想起那次泰山之行,因為第一步是從那橙紅色的小本,從那泰山的山道上開始的……

記日記不難,找些有意思的事、有樂趣的事、有收穫的`事記下來,不像是在作文,更像對自己説話,這樣大大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同時也提高了我觀察生活的能力,引起了我學習的興趣,這是更重要的。我一直覺得作文不是單打一的,我到現在也不是單喜歡作文,物理、化學、外語,也許比作文更喜歡呢,它們是互相促進的。

小時候,我愛養小動物,喜歡植物,日記的主角便多是小雞、小兔、各種樹葉……記得三四年級時養了一隻龍蝦,紅殼、長鬚、大螯,至今仍清晰可見。後來,它下了仔,可惜死了,龍蝦好像很傷心,不久也死了。我大哭一場,把它葬在了家後面公園的小山上。這豐富了我的感情,對獸猶是如此,對人更當怎樣呢?日記多記的是這樣有趣的事,現在看來是那樣讓人開心!我覺得,小孩應該和自然、生物接觸,它會使你的心靈變得純真些、清澈些,少受些社會的污染。日記使我有了記敍這樣生活的機會,它無形之中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更讓我的心得到舒展。日記,是一塊饃,你能嚼出它的香味來。

為了把日記記好,我常查辭典。記龍蝦那一篇時,我便查了《少年自然百科辭典》,對龍蝦有了一些瞭解,這樣提高了我學習的興趣。現在,多愛讀書,日記便多記的是如何逛書店,讀書後的感想。這不是很大的技巧嗎?可總覺得自己説出的話不如人家那樣有力,這便促使我讀更多的書,就這樣循循漸進。有時對社會一些事有了看法,也記下來,也想從書中找到同我一樣的論點,日記成了我替代不了的好朋友。我的好多作文就是從日記裏來的,因此我要説作文的提高,首先得歸功日記。

七大本日記,撒下我歪歪扭扭的足跡,記下我十年生活的經歷。魯迅説:“世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同樣可以説:世上本沒有路,走的日子多了,也便成了路。以下的故事,記下了父親教我學作文之路,更記下了我這十年學習、生活、思想、情感的一段路。從這一點來説,我真感謝父母對我的督促和幫助。

七年級週記 篇5

隨着時間的流逝,時光老人適時地將“青春”交給我們,我們的生活也從此增添花的芬芳、雨的朦朧。青春的我在活力與懵懂中曾刻畫出一道道亮麗風景,讓我如波浪般起伏。

個性

青春的我們渴望出眾,被人注意,渴望有屬於現代的性格與生活。我們隨着時代潮流而奔跑,隨着自己的執著而窮追不捨,隨着自己的個性而翩翩起舞。

時尚女孩穿着寬鬆的T—Shirt,在肩掛着流行的運動包,耳朵裏塞着mp3 耳塞,稻穗似的頭髮隨着頭的節奏而起伏,踏着“奧斯特”伴着晨曦在經過的地方流下青春活力的身影。

“哇,好Cool,好前衞!”“MM,交個朋友吧!”……對於大家的羨慕與搭訕,女孩依然裝扮Cool地沉醉音樂,隨着路人的目光輕盈前去。這就是瀟灑的我,絕對個性的我。

愛情

青春的我們的好奇心如洪水猛獸般強烈,我們渴望愛情,渴望被人關懷,渴望被人愛護,因此,戀愛被我們視為理所當然。

我曾在艱難、曲折的奮鬥中成為老師眼中的優秀生,而今的慘不忍睹源自他的出現。他是一位冷酷帥氣的男生。每當他高大的身軀從我身邊閃過,都會讓我抨然心動。日復一日,我對他的感情與日俱增,我便用一個時代女生的勇氣寫一封信給他。很驚訝的是,他竟然接受,就這樣我毫不準備地踏入戀愛之中。我們的相處是甜蜜的,彼此不能分離,也曾海誓山盟過永遠在一起。但令我痛苦與無奈的'是,我的成績也毫不留情地做直線下落運動,然而不懂事的我,為所謂的愛情放棄一切。

叛逆

青春的我們有過於激動的情感,在與上一輩存在代溝之間,常常會有很強的反叛之心。

“你看看你的成績,像什麼話。”媽媽手裏拿着成績單對吼道。

“你翻我的書包?”我很不高興地反問她。

“我是你媽,我為什麼不能看?你跟我解釋這麼差的成績是怎麼回事?”媽媽生氣。

“這是我的事,皇上不急,你太監急什麼?”我不耐煩地説道。

“你這是什麼態度,我養你這麼大,我有權利過問。”

“我已經長大,我有自己的思想,不用你管。”

“看來你是翅膀硬,既然你是我女兒,你做事就要經過我的同意。”媽媽氣得臉都紅。

“誰願當你的女兒,整天嘮嘮叨叨,煩死!”

“那你找別人認作媽媽!”媽媽實在忍無可忍。

“走就走,我就不信我不能活。”我鬥氣地揹着書包逃離家門。

七年級週記 篇6

蕭清站起身來,他沒有在意周圍的那種“鄉巴佬”的鄙夷目光,然後緩緩走向那家裝修並不是很豪華的飯店。

“嘿!表姐你看!”在蕭清身後不遠處有一個穿着粉色連衣裙的妙齡少女指着穿着破爛的蕭清笑道。

少女身旁有一個年齡看起來比較大一點的女子微微皺眉,似乎害怕這個看起來沒有素質的人會突然轉過身,對着她們發難。不過蕭清似乎根本沒有聽到妹妹的聲音,鬆了一口氣,然後又是帶着奇怪的目光看了蕭清幾眼。

看這人的衣服,身後髒兮兮的,而且露出的皮膚保養不好,衣服遮住的卻是很白,顯然是在烈日下暴曬過。由此基本可以斷定這個人是一個農民工。

她的眼中連她似乎也沒有發現,自己射在蕭清半袖的破口處,多了幾絲輕視和鄙夷。

蕭清恍若未覺,仍然自顧自的直往前走,不多時,他便來到了這家飯店。

“牛肉麪:5元。

炒麪:10元。

炸醬麪:12元。”

後面的蕭清都沒有看了,摸了摸口袋,然後拿出五張一塊的.錢,放在還在打遊戲的小夥子面前的桌子上,然後沙啞着嗓子,道:“一碗牛肉麪。”

那青年猛地一抬頭,然後嘴裏莫明其妙的嘀咕了一聲,遞給蕭清一張票,然後又一聲不吭的低下頭去玩手機了。

蕭清一愣,隨即面色淡然,捏着手中那張字跡有些模糊的紙條,蹭到了還在煙氣瀰漫的窗口。

“我在都市,這裏沒有親人,我一定要堅強——家裏還有要我供養的妹妹!”他的喉嚨中滾動着沉重的悲痛,然後身形一挺,繼續等待。

七年級週記 篇7

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高爾基

從2歲左右,我便開始牙牙學語,那時媽媽就給我買書讀,也時常給我講故事聽,那時起我也便愛上了讀書和聽故事,於是,每晚纏着媽媽講,那時候最愛聽《小紅帽》了。那兇惡的大灰狼要吃掉外婆時,我都會抖上三鬥。不知不覺我上一年級了,能讀一些帶拼音的故事書了,雖然比起現在已經太膚淺了,但想想那時我還真勤奮。今天的我已經十歲,能看一些名著、小説或報刊,還經常把文章發到博客上。

常言道: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

在我的課餘生活中,最重要的就是讀書了。有《同年在人間》、《羊脂球》、《紅樓夢》、《八十天環遊世界》、《安妮日記》等等,在《魯濱遜漂流記》中,主人公魯濱遜喜歡冒險,他旅行到過倫敦,經過非洲,換到過巴西,途中曾被海盜劫持做過奴隸,但最後終於化險為夷。書中寫到在一次去往非洲的航行中,遇到海上風暴,船都被淹沒了,僅魯濱遜一人倖存,最後流浪到了一座孤島生活了28年。在孤島上,魯濱遜勇敢、敢於冒險,在孤島上用雙手建立起了棲息地,自力更生,甚至把一些野生動物圈養起來,自己也種了很多農作物。

魯濱遜在孤島建立起自己的一片樂土,認識了野人星期五,叫他説話寫字。與星期天過着美滿幸福的生活,魯濱遜在困難面前沒有認輸,通過自己的努力,獲得了成功。

看完了這本書我深受感動,一個人身處險境,竟能這樣對生活充滿信心,勇敢的面對生活,創造生活實在是難能可貴的`。使我認識到人不論身處在何時何地,不管有多大的困難,都不能被困難嚇倒,要勇敢面對困難,克服困難,始終保持積極向上,從容樂觀的心去面對挑戰。只有這樣,才能像魯濱遜那樣永遠是一個勝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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