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觀漢記》東觀漢記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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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五
   吳漢
  吳漢,〔一〕字子顏,南陽人。〔二〕韓鴻為使者,使持節,降河北,拜除二千石,人為言:“吳子顏,奇士也,可與計事。”〔三〕書鈔卷七三
  吳漢為人質厚少文,造次不能以辭語自達,鄧禹及諸將多所薦舉。〔四〕再三召見,〔五〕其後勤勤不離公門,上亦以其南陽人,漸親之。〔六〕御覽卷四六四

上既破邯鄲,誅王郎,召鄧禹宿,夜語曰:“吾欲北發幽州突騎,〔七〕諸將誰可使者?”禹曰:“吳漢可。吳漢與鄧弘俱客蘇弘,〔八〕稱道之。禹數與語,其人勇鷙有智謀,諸將鮮能及者。”上於是以漢為大將軍。漢遂斬幽州牧苗曾,上以禹為知人。御覽卷四四二

《東觀漢記》東觀漢記卷十

吳漢與蘇茂、周建戰,〔九〕漢躬被甲持戟,告令諸部將曰:“
聞鼓聲皆大呼俱進,後至者斬。”遂鼓而進,賊兵大破。〔一0〕御覽卷三五二

北擊清河長垣及平原五里賊,皆平之。〔一一〕 范曄後漢書卷一八吳漢傳李賢注

吳漢擊富平、獲索二賊於平原。〔一二〕明年春,賊率五萬餘人夜攻漢營,軍中驚亂,漢堅卧不動。〔一三〕御覽卷三九三

公孫述大司馬田戎將兵下江關,〔一四〕至南郡,據浮橋於江水,〔一五〕吳漢鋸絕橫橋,大破之。初學記卷七

吳漢進逼成都,阻江北為營,使副將武威將軍劉禹將萬餘人屯於江南。〔一六〕范曄後漢書卷一八吳漢傳李賢注

吳漢伐蜀,分營於水南水北,〔一七〕北營戰不利,乃銜枚引兵往合水南營,大破公孫述。御覽卷三五七

吳漢兵守成都,公孫述將延岑遣奇兵出吳漢兵後,襲擊破漢,漢墮水,緣馬尾得出。〔一八〕御覽卷八九四

吳漢平成都,乘筏從江下巴郡,盜賊解散。〔一九〕書鈔卷一三八

吳漢性忠厚,篤於事上,〔二0〕自初從征伐,〔二一〕常在左右,〔二二〕上未安,則側足屏息,上安然後退舍。兵有不利,軍營不完,〔二三〕漢常獨繕檠其弓戟,〔二四〕閲其兵馬,激揚吏士。上時令人視吳公何為,還言方作戰攻具,上常曰:〔二五〕“吳公差強人意,〔二六〕隱若一敵國矣。”〔二七〕封漢廣平侯。〔二八〕御覽卷四一八

吳漢當出師,朝受詔,夕即引道,初無辦嚴之日,〔二九〕故能常任職,以功名終。〔三0〕類聚卷五九

吳漢嚐出徵,妻子在後買田業。漢還,讓之曰: “軍師在外,吏士不足,何多買田宅乎!”遂盡以分與昆弟外家。〔三一〕御覽卷四二九

吳漢爵位奉賜最尊重,然但治宅,〔三二〕不起巷第。〔三三〕夫人先死,〔三四〕薄葬小墳,不作祠堂,恭儉如此。疾篤,〔三五〕車駕親臨,問所欲言。對曰:“臣愚無所識知,唯願慎無赦而已。”病薨,奏諡曰:“有司議宜以為武。”〔三六〕詔特賜曰忠侯。〔
三七〕無後,國除。〔三八〕類聚卷四0

序曰:自古異代之忠,其詳不可得聞也。已近觀大漢高祖、世祖受命之會,建功垂名之忠,察其屈伸,固非鄉舉裏選所能拔也。吳漢起鄉亭,由逆旅假階韓鴻,發筴彭寵,然後遇乎聖王,把旄杖鉞,佐平諸夏,東征海嵎,北臨塞漠,西逾隴山,南平巴、蜀,遂斬公孫述、延岑、劉永、董憲之首,斯其跨制州域,竊號帝王,章章可數者。熛起糜沸之徒,其所灑掃眾矣。天下既定,將帥論功,吳公為大。覽其戰克行事,無知名,無勇功,令合於孫、吳。何者?建武之行師,計出於主心,勝決廟堂,將帥鹹承璽書,倚威靈,以治克亂,以智取愚,其勢然也。及漢持盈守位,勞謙小心,懼以終始,勒功帝佐,同名上古,盛矣哉!〔三九〕史略卷三

〔一〕 “吳漢”,范曄後漢書卷一八有傳。又見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華嶠後漢書卷一。“吳”字書鈔卷七三引時省,今補入。

〔二〕 “南陽人”,原無此句,聚珍本有,文選卷四張衡南都賦李善注、卷三八任昉為範尚書讓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卷五二韋曜博弈論李善注引亦皆有此句,今據增補。

〔三〕 “可與計事”,此條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七三引作“漢字子顏,更始立,使使者韓鴻徇河北。或謂鴻曰:‘吳子顏,奇士也,可與計事。’ 鴻召見漢,甚悦之”。唐類函卷五七引同。姚本、聚珍本皆據陳禹謨刻本書鈔輯錄。

〔四〕 “多所薦舉”,文選卷五二韋曜博弈論李善注引作“多舉漢者”。

〔五〕 “再三召見”,此下四句原無,聚珍本有,文選卷五二韋曜博弈論李善注引亦有,今據增補。

〔六〕 “漸親之”,此條文選卷三八任昉為範尚書讓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亦引,字句略於此。

〔七〕 “吾”,原無此字,御覽卷六三一引有,今據增補。“發”,聚珍本作“伐”,誤。御覽卷六三一引作“發”,尚不誤。范曄後漢書吳漢傳雲:“光武將發幽州兵,夜召鄧禹,問可使行者。”

〔八〕 “吳漢與鄧弘俱客蘇弘”,此下三句原無,御覽卷六三一引,今據增補。聚珍本亦有此三句,惟無 “吳”字,又“ 蘇弘”二字下有一“弘”字,餘同。

〔九〕 “吳漢與蘇茂、周建戰”,事在建武三年,見范曄後漢書光武帝紀和吳漢傳。

〔一0〕“破”,聚珍本作“敗”。

〔一一〕“北擊清河長垣及平原五里賊,皆平之”,范曄後漢書吳漢傳雲:建武四年,“又率陳俊及前將軍王樑,擊破五校賊於臨平,追至東郡箕山,大破之。北擊清河長直及平原五里賊,皆平之”。李賢注云:“東觀記及續漢書‘長直’並作‘長垣’。按長垣,縣名,在河南,不得言北擊,而範書作長直,當是賊號,或因地以為名。”可知東觀漢記載漢攻清河、平原事。此條即綜合李賢注與範書而成。

〔一二〕“吳漢擊富平、獲索二賊於平原”,事在建武五年,見范曄後漢書光武帝紀、通鑑卷四一。聚珍本注云:“此建武二年事。”誤。范曄後漢書吳漢傳載於建武四年,亦不確。

〔一三〕“漢”,原脱,依文義應有此字,聚珍本有,今據增補。

〔一四〕“公孫述大司馬田戎將兵下江關”,事在建武十一年。“下江關”三字原誤作“下江開”,聚珍本作“下江關”,玉海卷一七二引同,今據校正。

〔一五〕“水”,玉海卷一七二、記纂淵海卷八引同,姚本、聚珍本作“上”。

〔一六〕“使副將武威將軍劉禹將萬餘人屯於江南”,范曄後漢書吳漢傳雲:漢攻拔廣都, “遂自將步騎二 萬餘人進逼成都,去城十餘里,阻江北為營,作浮橋,使副將武威將軍劉尚將萬餘人屯於江南,相去二十餘里”。李賢注云: “東觀記、續漢書‘尚’字並作‘禹’。”是東觀漢記載漢與禹分屯江南北事。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字句輯錄。

〔一七〕“分營於水南水北”,與上條為同一事。

〔一八〕“緣馬尾得出”,此條事類賦卷二一亦引,文句稍異。姚本作“吳漢伐蜀,戰敗墮水,緣馬尾得出”。類聚卷九三引與姚本同。

〔一九〕“盜賊解散”,此條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一三八引作“吳漢平成都,乃乘桴沿江下巴郡,楊偉、徐容等惶恐解散”,下注“補”字,即謂已用他書改補,已非書鈔原貌。而姚本、聚珍本皆據陳禹謨刻本書鈔輯錄。按范曄後漢書吳漢傳雲:建武“十八年,蜀郡守將史歆反於成都,……而宕渠楊偉、朐□徐容等,起兵各數千人以應之。……漢率劉尚及太中大夫臧宮將萬餘人討之。漢入武都,乃發廣漢、巴、蜀三郡兵圍成都,百餘日城破,誅歆等。漢乃乘桴沿江下巴郡,楊偉、徐容等惶恐解散”。陳禹謨刻本書鈔所引顯然是依據範書改補。此條御覽卷七七一引作“吳漢教乘筏從江下巴郡,盜賊解散”。

〔二0〕“篤於事上”,原無此句,聚珍本有,御覽卷三三九引亦有,今據增補。

〔二一〕“初”,原脱,聚珍本有,御覽卷三三九、文選卷三八任昉為範尚書讓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引亦 有,今據增補。

〔二二〕“常”,原脱,聚珍本有,御覽卷三三九引亦有,今據增補。

〔二三〕“軍營不完”,此句聚珍本作“軍營不如意”,御覽卷三三九、文選卷三八任昉為範尚書讓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引同。

〔二四〕“其”,聚珍本無此字,文選卷三八任昉為範尚書讓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引亦無此字。“檠”,輔正弓弩的器具。淮南子修務訓雲:“ 弓待檠而後能調。”

〔二五〕“上常曰”,此三字聚珍本作“上賞嗟曰”,“賞”乃“嘗”字之訛。文選卷三八任昉為範尚書讓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引作“
上嘗嗟曰”。

〔二六〕“意”,原脱,文義不完。聚珍本有,書鈔卷一九引亦有,今據增補。

〔二七〕“隱若一敵國矣”,此句原作“隱若敵國”,聚珍本有“一”、“矣”二字,御覽卷二七五、卷三三六,文選卷三八任昉為範尚書讓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引同,今據增補。

〔二八〕“封漢廣平侯”,原無此句,聚珍本有,文選卷三八任昉為範尚書讓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引亦有此句,今據增補。此條聚珍本連綴於上御覽卷四四二所引“上既破邯鄲,誅王郎”條下,今據范曄後漢書吳漢傳編次。

〔二九〕“辦嚴”,即辦裝。明帝名莊,“裝”與“莊”同音,為避明帝諱,“辦裝”改作 “辦嚴”。

〔三0〕“以功名終”,此條御覽卷二七五亦引,文字全同。

〔三一〕“遂盡以分與昆弟外家”,此條書鈔卷一一五、御覽卷五一五亦引,字句稍略。

〔三二〕“然但治宅”,此句姚本同,聚珍本作“然但修裏宅”,范曄後漢書吳漢傳李賢注引與聚珍本同。

〔三三〕“巷”,此字姚本有,聚珍本無,范曄後漢書吳漢傳李賢注引亦無。

〔三四〕“夫人先死”,此下三句原無,姚本、聚珍本有,范曄後漢書吳漢傳李賢注引亦有,今據增補。

〔三五〕“疾篤”,此句至“唯願慎無赦而已”諸句原無,聚珍本有,類聚卷五二引亦有,今據增補。御覽卷六五二引此數句,文字小異。

〔三六〕“奏諡曰,有司議宜以為武 ”,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有司奏議以武為諡”,范曄後漢書吳漢傳李賢注引同。

〔三七〕“詔”,原誤作“昭”,姚本、聚珍本不誤,范曄後漢書吳漢傳李賢注引亦不誤,今據校正。

〔三八〕“無後,國除”,此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二0一引亦有,今據增補。聚珍本注云:“範書本傳:漢薨,子成嗣,至孫旦無子,國除。建國中,徙封旦弟筑陽侯盱為平春侯,奉漢後。盱卒,子勝嗣。與此異。”

〔三九〕“盛矣哉”,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蓋延
  蓋延,〔一〕字巨卿,漁陽要陽人,〔二〕身長八尺,彎弓三百斤,以氣勢聞。〔三〕御覽卷三八六
  延為幽州從事。范曄後漢書卷一八蓋延傳李賢注

圍劉永於睢陽,永驚懼,引兵走出魚門,延追擊,大破之。斬其魯郡太守樑丘壽。又破永沛郡太守陳脩,斬之。〔四〕范曄後漢書卷一八蓋延傳李賢注

時蓋延因齋戒祠高祖廟。〔五〕范曄後漢書卷一八蓋延傳李賢注

董憲將賁休舉蘭陵城降,憲聞之,自郯圍休。時延及龐萌在楚,請往救之。帝敕曰:“可直往擊郯,則蘭陵必自解。”〔六〕范曄後漢書卷一八蓋延傳李賢注

延上疏辭曰:〔七〕“臣幸得受天戈,誅逆虜,奉職未稱,久留天誅,常恐污辱名號,不及等倫。天下平定已後,曾無尺寸可數,不得預竹帛之編。明詔深閔,儆戒備具,每事奉循詔命,必不敢為國之憂也。”范曄後漢書卷一八蓋延傳李賢注

龐萌還攻蓋延,〔八〕延與戰,破之。〔九〕詔書勞延曰:“龐萌一夜反叛,相去不遠,營壁不堅,殆令人齒相擊,〔一0〕而將軍聞之,夜告臨淮、楚國,〔一一〕有不可動之節,吾甚美之。夜聞急少能若是。 ” 御覽卷四六九

永初七年,鄧太后紹封延曾孫恢為廬亭侯。〔一二〕范曄後漢書卷一八蓋延傳李賢注

〔一〕 “蓋延”,范曄後漢書卷一八有傳。又見汪文台輯華嶠後漢書卷一。

〔二〕 “漁陽要陽人”,此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三四七引亦有,今據增補。

〔三〕 “以氣勢聞”,此條書鈔卷一二五、類聚卷六0亦引,字句稍略。

〔四〕 “斬之”,范曄後漢書蓋延傳雲:“光武即位,以延為虎牙將軍。建武二年,…… 南伐劉永,先攻拔襄邑,進取麻鄉,遂圍永於睢陽。數月,盡收野麥,夜梯其城入。永驚懼,引兵走出東門,延追擊,大破之。永棄軍走譙,延進攻,拔薛,斬其魯郡太守,而彭城、扶陽、杼秋、蕭皆降。又破永沛郡太守,斬之。”“引兵走出東門”句下李賢注云:“東觀記雲:‘走出魚門。’然則東門名魚門也。”“斬其魯郡太守”句下李賢注云:“東觀記曰:‘魯郡太守樑丘壽’也。”“又破永沛郡太守”句下李賢注云:“東觀記曰:‘沛郡太守陳脩。’”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文句輯錄。

〔五〕 “時蓋延因齋戒祠高祖廟” ,延屢敗劉永,平定沛、楚、臨淮,修高祖廟,置嗇夫、祝宰、樂人。延齋戒祠高祖廟即在此時,見范曄後漢書蓋延傳。

〔六〕 “則蘭陵必自解”,范曄後漢書蓋延傳雲:建武“四年春,延又擊蘇茂、周建於蘄,進與董憲戰留下,皆破之。因率平狄將軍龐萌攻西防,拔之。復追敗周建、蘇茂於彭城,茂、建亡奔董憲,董憲將賁休舉蘭陵城降。憲聞之,自郯圍休。時延及龐萌在楚,請往救之。帝敕曰:‘可直往搗剡,則蘭陵必自解。’”李賢注云:“搗,擊也。東觀記作‘擊’字。”是東觀漢記載蓋延請救蘭陵賁休事。今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文句編定此條。

〔七〕 “延上疏辭曰”,延輕敵深入,光武數以書相誡,所以延有此奏。見范曄後漢書蓋延傳。

〔八〕 “龐萌還攻蓋延”,建武五年三月,平狄將軍龐萌反漢,殺楚郡太守孫萌而東附董憲。見范曄後漢書光武帝紀。

〔九〕 “延與戰,破之”,范曄後漢書蓋延傳雲:“及龐萌反,攻殺楚郡太守,引軍襲敗延,延走,北度泗水,破舟□,壞津樑,僅而得免。” 與此異。

〔一0〕“殆令人齒相擊”,“齒” 字下姚本、聚珍本有“欲”字,范曄後漢書蓋延傳李賢注、御覽卷三三五、通鑑卷四一胡三省注引亦有“欲” 字。

〔一一〕“而將軍聞之,夜告臨淮、楚國”,姚本、聚珍本脱“聞之”以下八字。

〔一二〕“鄧太后紹封延曾孫恢為廬亭侯”,范曄後漢書蓋延傳雲:“建武二年,更封安平侯。……十三年,增封定食萬户。十五年,薨於位。子扶嗣。扶卒,子側嗣。永平十三年,坐與舅王平謀反, 伏誅,國除。永初七年,鄧太后紹封延曾孫恢為蘆亭侯。”李賢注云:“
東觀記作‘廬亭’。”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文句輯錄。


陳俊〔一〕
  俊初調補曲陽長,上曰:“欲與君為左右,小縣何足貪乎?”俊即拜,解印綬,上以為安集掾。〔二〕范曄後漢書卷一八陳俊傳李賢注
  建武二年春,攻匡城賊,下四縣。〔三〕范曄後漢書卷一八陳俊傳李賢注

光武賜陳俊絳衣三百領,以衣中堅同心之士也。 文選卷二七王粲五言詩從軍李善注

〔一〕 “陳俊”,字子昭,南陽西鄂人,范曄後漢書卷一八有傳。又見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華嶠後漢書卷一。

〔二〕 “上以為安集掾”,范曄後漢書陳俊傳雲:“更始立,以宗室劉嘉為太常將軍,俊為長史。光武徇河北,嘉遺書薦俊,光武以為安集掾。 ”

〔三〕 “下四縣”,范曄後漢書陳俊傳雲:“建武二年春,攻匡賊,下四縣。”李賢注云:“東觀記作‘匡城 賊’。”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文句輯錄。


陳浮〔一〕
  詔書以祝阿益濟南國,〔二〕故徙浮封蘄春侯。范曄後漢書卷一八陳俊傳李賢注
〔一〕 “陳浮”,陳俊之子,范曄後漢書卷一八陳俊傳略載其事。

〔二〕 “祝阿”,建武十三年,陳俊定封為祝阿侯,食邑祝阿。二十三年卒,子浮嗣,即徙封蘄春侯。


臧宮
  臧宮,〔一〕字君翁,為輔威將軍,〔二〕將兵擊諸郡,至中盧,屯駱越。是時公孫述將田戎、任滿與徵南大將軍岑彭相距於荊門,〔三〕諸將戰,〔四〕數不利,越人謀欲畔漢附蜀。宮兵少,不足以制也。〔五〕會屬縣送委輸牛車三百餘兩至,〔六〕宮即設變,夜斷城門限,〔七〕令委輸車迴轉出入,隆隆至明。越人候伺者聞車聲不絕,而門限斷,以官兵大來,〔八〕乃奉牛酒勞軍,〔九〕由是遂安。書鈔卷一三九
  臧宮,字君公,〔一0〕以城門校尉轉左中郎將,〔一一〕徵武陵蠻。書鈔卷六三

有德之君,以樂樂民。無德之君,以樂樂身。〔一二〕書鈔卷二九

〔一〕 “臧宮”,潁川郟人,范曄後漢書卷一八有傳。又見汪文台輯華嶠後漢書卷一。

〔二〕 “為輔威將軍”,“輔”字原作“建”,聚珍本作“輔”,御覽卷二四0引雲:“ 光武以臧宮為輔威將軍。”今據改。范曄後漢書臧宮傳雲:建武五年,“帝使太中大夫持節拜宮為輔威將軍” 。

〔三〕 “與徵南大將軍岑彭相距於荊門”,此文原作“與漢軍相距於荊門”,御覽卷四九四引作“與徵南大將軍岑彭相距於荊門”,范曄後漢書臧宮傳與御覽所引同,今據改。

〔四〕 “諸將戰”,此句御覽卷四九四引作“彭等戰”,范曄後漢書臧宮傳與御覽所引同。

〔五〕 “不足以制也”,此句御覽卷四九四引作“力不能制”。

〔六〕 “會屬縣送委輸牛車三百餘兩至”,此句御覽卷四九四引作“會屬縣送委輸車數百 ”。

〔七〕 “夜斷城門限”,“夜”字下聚珍本有“使鋸”二字,御覽卷四九四引同。

〔八〕 “以官兵大來”,此句聚珍本作“以漢兵大來”,御覽卷四九四引作“以漢兵大至 ”。

〔九〕 “乃奉牛酒勞軍”,此句上御覽卷四九四引有“其帥”二字。

〔一0〕“公”,與“翁”字通。

〔一一〕“以城門校尉轉左中郎將” ,范曄後漢書臧宮傳載:建武十九年,單臣、傅鎮反,入據原武城,臧宮斬之。“宮還,遷城門校尉,復轉左中郎將。擊武溪賊,至江陵,降之”。

〔一二〕“以樂樂身”,建武二十七年,臧宮與楊虛侯馬武上書勸光武帝擊匈奴,光武帝下詔表示反對,此數語即詔中語,見范曄後漢書臧宮傳。姚本、聚珍本皆未輯此條。


耿況〔一〕
  太史官曰:耿況、彭寵俱遭際會,順時承風,〔二〕列為蕃輔,忠孝之策,千載一遇也。〔三〕文選卷四七袁宏三國名臣序贊李善注
〔一〕 “耿況”,范曄後漢書無傳,耿弇傳略載其事。

〔二〕 “承”,聚珍本作“乘”。按“承”字義長。

〔三〕 “千載一遇也”,此條文選卷四0任昉到大司馬記室箋李善注亦引,字句較略。由此條可以知道東觀漢記原有耿況傳,今全篇散佚,此存數句乃傳後史官論贊之語。


耿弇
  耿弇,〔一〕字伯昭,扶風人。更始使侍御史黃黨即封世祖為蕭王,上在邯鄲宮,〔二〕晝卧温明殿。耿弇入造牀下請間,因説曰:“今更始失政,天下可馳檄而定。今使者來欲罷兵,不可聽也。兵一罷,不可復會也。”上曰:“國家已都長安,天下大定,何用兵為? ”弇曰:“青、徐之賊,〔三〕銅馬、赤眉之屬數十輩,輩數十萬眾,皆東至海,所向無前,聖公不能辦也,〔四〕敗必不久。”帝起坐曰:“卿失言,我擊卿。” 〔五〕弇曰:“大王哀厚弇如父子,故披赤心為大王陳事。”上曰:“我戲卿耳。何以言之?”弇曰:“百姓患苦王莽苛刻日久,聞劉氏復興,莫不欣喜,望風從化,而去虎口就慈母,〔六〕倒戟橫矢不足以喻明。〔七〕公首事,南破昆陽,敗百萬師。今復定河北,以義征伐,表善懲惡,躬自剋薄以待士民,發號嚮應,望風而至。〔八〕天下至重,公可自取,無令他姓得之。”上曰:“卿若東得無為人道之。”弇曰:“此重事,不敢為人道也。”〔九〕御覽卷四六一
  耿弇討張步,與濟南王費邑合戰,〔一0〕大破之,斬邑首,傳詣行在。所斷賊頭入示巨裏,〔一一〕歸其親屬,外以執為思,內臣怖之。〔一二〕書鈔卷一三九

光武以耿弇為建威大將軍,從攻雒陽。〔一三〕 御覽卷二四0

張步都臨淄,〔一四〕使弟玄武將軍藍將兵守西安,去臨淄四十里,耿弇引軍營臨淄、西安之間。弇視西安城小而堅,藍兵又精,未易攻也。臨淄諸郡太守相與雜居,人不專一,其聲雖大而虛,易攻。弇內欲攻之,告令軍中治攻具,〔一五〕後五日攻西安,復縱生口令歸。藍聞之,晨夜守城。至其日夜半,〔一六〕令軍皆食,會明,求乞攻西安,臨淄不能救也。〔一七〕弇曰:“然吾故揚言欲攻西安,今方自憂治城具,而吾攻臨淄,一日必拔,何救之有?吾得臨淄即西安孤,必復亡矣,所謂一舉而兩得者也。〔一八〕且西安城堅,精兵二萬人,攻之未可卒下,卒必多死傷。正使得其城,張藍引兵突臨淄,更強勒兵,憑城觀人虛實,吾深入敵城,〔一九〕後無轉輸,旬月之間,〔二0〕不戰而困,諸軍不見是爾。”弇遂擊臨淄,至日中破之。張藍聞臨淄破,果將其眾亡。御覽卷三一七

張步攻耿弇營,合戰,弇升王宮環台望之。〔二一〕耿弇擊張步於東城,飛矢中弇股,以手中刀截之,〔二二〕軍中無知者。〔二三〕御覽卷三七二

張步攻耿弇,時上在魯,聞弇為步所攻,自往救之,未至,陳俊謂弇曰:“虜兵盛,可且閉營休士,〔二四〕以須上來。”弇曰:“
乘輿且到,臣子當擊牛釃酒以待百官,反欲以賊虜遺君父耶?”乃出大戰,自旦及昏,復大破之。後數日,車駕至臨淄,自勞軍也。御覽卷四一七

弇凡平城陽、琅邪、高密、膠東、東萊、北海、齊、千乘、濟南、平原、泰山、臨淄等郡。范曄後漢書卷一九耿弇傳李賢注

耿弇追張步,步奔平壽,乃肉袒負斧鑕于軍門,而弇勒兵入據其城,樹十二郡旗鼓,〔二五〕令步兵各以郡人詣旗下,眾尚十餘萬,輜重七千餘兩,〔二六〕皆罷歸鄉里。御覽卷三四0

耿弇少好學,習父業。常見郡試騎士,〔二七〕建旗鼓,肄馳射,〔二八〕由是好將帥之事。凡所平郡三十六,〔二九〕屠城三百,未嘗挫折。書鈔卷一一五

〔一〕 “耿弇”,耿況之子,范曄後漢書卷一九有傳。又見汪文台輯謝承後漢書卷一、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袁山鬆後漢書。此下三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三八九亦引。此三句當在傳首,今補入。

〔二〕 “上在邯鄲宮”,此句至“ 天下可馳檄而定”諸句原無,而有“罷兵,耿弇曰”五字。今刪去原有五字,而據御覽卷三九三所引增入“上在邯鄲宮”云云數句。聚珍本有此數句,惟“耿弇入造牀下請間”句“造”字誤作“告”,又脱“因説”二字。

〔三〕 “之”,聚珍本作“大”。

〔四〕 “辦”,范曄後漢書耿弇傳李賢注云:“辦猶成也。”

〔五〕 “擊”,聚珍本作“系”。

〔六〕 “而”,聚珍本作“如”。

〔七〕 “喻明”,聚珍本作“明喻 ”。

〔八〕 “至”,聚珍本作“止”。

〔九〕 “不敢為人道也”,此句下聚珍本有“上以弇為建威大將軍”一句,不知聚珍本輯自何書。范曄後漢書耿弇傳雲:“光武即位,拜弇為建威大將軍。……建武二年,更封好畤侯。”

〔一0〕“耿弇討張步,與濟南王費邑合戰”,事在建武五年。范曄後漢書張步傳雲:建武 “五年,步聞帝將攻之,以其將費邑為濟南王,屯歷下。冬,建威大將軍耿弇破斬費邑,進拔臨淄”。通鑑卷四一所載較詳,其文雲:“張步聞耿弇將至,使其大將軍費邑軍歷下,……費邑分遣弟敢守巨裏。弇進兵先脅巨裏,嚴令軍中趣修攻具,宣敕諸部,後三日當悉力攻巨裏城。陰緩生口,令得亡歸,以弇期告邑。邑至日,果自將精兵三萬人來救之。弇……即分三千人守巨裏,自引精兵上岡阪,乘高合戰,大戰之,臨陳斬邑,既而收首級以示城中,城中兇懼。費敢悉眾亡歸張步。”後漢紀卷五所載較通鑑稍略。

〔一一〕“所斷賊頭入示巨裏”,此句上當有“以”字。

〔一二〕“外以執為思,內臣怖之” ,此二句有訛誤。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一三〕“從攻雒陽”,此句聚珍本未輯錄。范曄後漢書光武帝紀載,建武元年六月,光武帝即皇帝位,七 月,以大將軍耿弇為建威大將軍,旋遣弇率彊弩將軍陳俊軍五社津,備滎陽以東,使吳漢率十一將軍圍朱鮪於雒陽。九月,朱鮪降。

〔一四〕“張步都臨淄”,范曄後漢書耿弇傳雲:“時張步都劇。”通鑑卷四一同。考之東觀漢記下文,範書、通鑑所載為是。當時張步都劇,使張藍率精兵二萬守西安,諸郡太守合兵萬餘守臨淄。三城西安在西,劇縣在東,臨淄居中。耿弇先擊破臨淄,使張步與張藍隔絕,張藍大懼,引兵亡歸劇。

〔一五〕“令”,聚珍本作“命”。

〔一六〕“其”,聚珍本作“期”,與范曄後漢書耿弇傳、後漢紀卷五同。

〔一七〕“會明,求乞攻西安,臨淄不能救也”,“會明”二字下有脱文。後漢紀卷五雲: “會明,至臨淄城,軍吏爭之,以為‘攻臨淄,而西安必救;攻西安,臨淄不能救’。”通鑑卷四一雲:“會明,至臨淄城,護軍荀樑爭之,以為‘攻臨淄,西安必救之;攻西安,臨淄不能救,不如攻西安’。”據此可知脱文大意。

〔一八〕“所謂一舉而兩得者也”,此句書鈔卷一一三引作“所以擊一而得兩也”。

〔一九〕“敵城”,聚珍本作“重地 ”,范曄後漢書耿弇傳作“敵地”。

〔二0〕“月”,聚珍本作“日”。

〔二一〕“張步攻耿弇營,合戰,盒升王宮環台望之”,此三句原無,首句御覽卷三四五、卷四三四引,據補。范曄後漢書耿弇傳雲:張步引兵至臨淄,“直攻弇營,與劉歆等合戰,弇升王宮壞台望之 ”。李賢注云:“臨淄本齊國所都,即齊王宮,中有壞台也。東觀記作‘
環台’。”“合戰,弇升王宮環台望之”二句,系據李賢注和範書酌補。

〔二二〕“以手中刀截之”,此句姚本、聚珍本作“以佩刀摧之”,類聚卷六0引同。御覽卷三四五、卷三四九、卷四三四引作“以佩刀截之”。

〔二三〕“軍中”,姚本、聚珍本作 “左右”,類聚卷六0,御覽卷三四五、卷三四九、卷四三四引同。

〔二四〕“士”,聚珍本作“事”,誤。范曄後漢書耿弇傳載陳俊言曰:“劇虜兵盛,可且閉營休士,以須上來。”

〔二五〕“十”,原誤作“下”,聚珍本作“十”,書鈔卷一二0引同,范曄後漢書耿弇傳、後漢紀卷五亦皆作“十”,今據改正。

〔二六〕“兩”,原誤作“而”,聚珍本作“兩”,范曄後漢書耿弇傳、後漢紀卷五同,今據改正。

〔二七〕“郡試”,姚本作“郡尉試 ”,范曄後漢書耿弇傳同。聚珍本作“都尉試”。範書李賢注引漢官儀雲:“歲終郡試之時,講武勒兵,因以校獵,簡其材力也。”

〔二八〕“肄馳射”,此句原無,姚本、聚珍本有,御覽卷三八九引亦有,今據增補。

〔二九〕“三十六”,姚本同,聚珍本作“四十六”,與范曄後漢書耿弇傳、通鑑卷四一相合。


耿國
  耿國,〔一〕字叔憲。〔二〕范曄後漢書卷一九耿國傳李賢注
  為大司農,曉邊事,能論議,數上便宜事,天子器之。〔三〕聚珍本

〔一〕 “耿國”,耿弇弟,范曄後漢書卷一九有傳。又見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 “字叔憲”,范曄後漢書耿國傳雲:“國字叔慮。”李賢注云:“東觀記‘慮’作 ‘憲’。”此條即據此輯錄。“憲”,初學記卷一二、御覽卷二三二引司馬彪續漢書皆作“慮”。

〔三〕 “天子器之”,此條不知聚珍本輯自何書。初學記卷一二、御覽卷二三二引司馬彪續漢書皆有此條文字,字句全同。按御覽卷二三二先引東觀漢記劉據事,下文即雲:“又曰:高詡字季回,… …又曰:羊融字子優,……”其下又引續漢書李固事,然後以“又曰”形式引徵四條續漢書文字,耿國為大司農事即為其中的一條。疑聚珍本輯者閲讀御覽時,忽略了夾置在“又曰”中的“續漢書”三字,誤把耿國為大司農一條繫於東觀漢記。


耿秉
  耿秉與竇固出白山擊車師,〔一〕后王安得震怖,從數百騎走出門,脱帽抱馬足乞降。〔二〕書鈔卷一二七
  耿秉為徵西將軍,鎮撫單于以下。〔三〕及薨,賜朱棺玉衣。〔
四〕南單于舉國發哀,〔五〕犁面流血。〔六〕御覽卷三六五

耿秉性勇壯,而簡易於事軍,行常自被甲在前,休止不結營部。然遠斥候,明要誓,有警,軍陣立成,士卒皆樂為死。〔七〕御覽卷二七九

〔一〕 “耿秉”,耿國之子,字伯初,范曄後漢書卷一九有傳。又見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華嶠後漢書卷一。袁宏後漢紀卷一三亦略載其事。

〔二〕 “脱帽抱馬足乞降”,此句范曄後漢書耿秉傳李賢注引作“
脱帽趨抱馬□”。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三〕 “鎮撫單于以下”,此句下聚珍本有“擊匈奴,封美陽侯”二句。姚本亦有此二句,聚珍本即據姚 本補綴。此二句不知輯自何書。范曄後漢書耿秉傳雲:“章和二年,復拜徵西將軍,副車騎將軍竇憲擊北匈奴,大破之。事並見憲傳。封秉義陽侯,食邑三千户。”

〔四〕 “賜朱棺玉衣”,此句原無,聚珍本有,書鈔卷九二、御覽卷五五一皆引,今據增補。

〔五〕 “南單于舉國發哀”,“哀 ”字御覽卷三七五引同,聚珍本作“喪”,御覽卷二三九引亦作“喪”。御覽卷二七九引雲:“匈奴聞秉死,舉國號哭。”

〔六〕 “犁”,聚珍本作“剺”。按二字古通。剺,割也。“面”,聚珍本作“而”,誤。

〔七〕 “士卒皆樂為死”,此條書鈔卷一一五、御覽卷四三四亦引,字句微異。依敍事先後,此條當置於上條“及薨”句上。


耿恭
  耿恭,〔一〕字伯宗。永平中,始置西域都護、戊己校尉,乃以恭為戊己校尉,屯后王部金蒲城。〔二〕謁者關寵為戊己校尉,〔三〕屯前王部柳中城。恭至部,移檄烏孫,示漢威德,大昆彌以下皆歡喜,〔四〕遣使獻名馬,願遣子入侍。書鈔卷三六
  匈奴破殺后王安得,〔五〕攻金蒲城,耿恭以毒藥傅矢,傳語匈奴:“漢家箭神,〔六〕中其瘡者必有異。”〔七〕因發強弩射之,虜中矢者,視瘡皆沸,〔八〕並大驚。相謂曰:“漢兵神,真可畏也。”遂解去。〔九〕御覽卷三四九

耿恭以疏勒城傍有水,徙居之。匈奴來攻,絕其澗水。城中穿井十五丈,無水。吏士渴乏,笮馬糞汁飲之。〔一0〕恭曰:“聞貳師將軍拔佩刀刺山而飛泉出,〔一一〕今漢德神靈,豈有窮乎!”乃正衣服,向井拜,為吏請禱,身自率士負籠,有頃,飛泉湧出,吏士驚喜,皆稱萬歲。於是令士且勿飲,先和泥塗城,並揚示之。〔一二〕類聚卷九,御覽卷六九、卷五四二、卷七六四,范曄後漢書卷一九耿恭傳李賢注

耿恭在疏勒,救兵不至,〔一三〕車師復叛,與匈奴共攻恭。數月,〔一四〕食盡窮困,乃□鎧弩,〔一五〕食其筋革。恭與士眾推誠,〔一六〕共同死生,〔一七〕故無二心。書鈔卷一一九

恭發疏勒時尚有二十六人,隨路死沒,三月至敦煌,唯餘十三人。恭母先卒,及還,追行喪制,有詔使五官中郎將馬嚴齎牛酒釋服。〔一八〕范曄後漢書卷一九耿恭傳李賢注

車師太子比特訾降。〔一九〕范曄後漢書卷一九耿恭傳李賢注

恭坐將兵不憂軍事,肆心縱慾,飛鷹走狗,遊戲道上,虜至不敢出,得詔書怨懟,徵下獄。〔二0〕聚珍本

耿氏自中興以後訖建安之末,大將軍九人,卿十三人,〔二一〕尚公主三人,列侯十九人,中郎將、護羌校尉及刺史、二千石數十百人,〔二二〕遂與漢興衰。御覽卷四七0

〔一〕 “耿恭”,耿國弟耿廣之子,范曄後漢書卷一九有傳。又見汪文台輯謝承後漢書卷一、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袁宏後漢紀卷一0亦略載其事。此句至“乃以恭為戊己校尉”諸句,原僅有“耿恭為戊己校尉”一句,今所增改,全據御覽卷二四二所引。

〔二〕 “屯后王部金蒲城”,“后王部”原誤作“後主部”,下“
前王部”原誤作“前主部”,今皆據范曄後漢書耿恭傳改正。此下三句聚珍本未加輯錄。

〔三〕 “關寵”,原作“門寵”。范曄後漢書耿恭傳作“關寵”,御覽卷一九二引司馬彪續漢書與範書同,又續漢書五行志有“戊己校尉關寵” ,是“門寵”乃“關寵”之訛,今據改正。

〔四〕 “歡喜”,此二字及下“遣使獻名馬,願”六字原無,聚珍本有,書鈔卷六一引亦有,今據增補。

〔五〕 “殺”,原誤作“離”,今據聚珍本、范曄後漢書耿恭傳校正。

〔六〕 “箭神”,書鈔卷一二五引作“神箭”。

〔七〕 “中其瘡者必有異”,書鈔卷一二五引作“其中創者必有異”。

〔八〕 “瘡”,書鈔卷一二五引作 “創”。

〔九〕 “遂解去”,范曄後漢書耿恭傳雲:“匈奴遂破殺后王安得,而攻金蒲城。恭乘城搏戰,以毒藥傅 矢,傳語匈奴曰:‘漢家神箭,其中瘡者必有異。’因發彊弩射之。虜中矢者,視創皆沸,遂大驚。會天暴風雨,隨雨擊之,殺傷甚眾。匈奴震怖,相謂曰:‘漢兵神,真可畏也。 ’遂解去。”

〔一0〕“笮”,壓榨。

〔一一〕“貳師將軍”,漢書李廣利傳雲:“太初元年,以廣利為貳師將軍,發屬國六千騎及郡國惡少年數萬人以往,期至貳師城取善馬,故號‘ 貳師將軍’。”貳師城屬大宛,故址在今蘇聯吉爾吉斯西南部馬爾哈馬特。

〔一二〕“並揚示之”,類聚卷九引雲:“耿恭為校尉,居疏勒,匈奴來攻,城中穿井十五丈,無水。恭曰:‘聞貳師將軍拔佩刀刺山而飛泉出,今漢德神靈,豈有窮乎!’乃正衣服,向井拜,為吏請禱。有頃,井泉濆出。”御覽卷六九引雲:“耿恭以疏勒城傍有水,徙居之。匈奴來攻,絕其澗水,吏笮馬糞汁飲之。”又卷五四二引雲:“
耿恭於疏勒城穿井十五丈不得水,恭乃正衣服,向井再拜,為吏士禱水,身自率士挽籠,有飛泉湧出,大得水。吏士警喜,皆稱萬歲。”又卷七六四引雲:“耿恭於疏勒城穿井十五丈不得水,恭乃正衣冠,向井再拜,為吏士禱水,身自率士負籠,有飛泉湧出,吏士驚喜,皆稱萬歲。”范曄後漢書耿恭傳李賢注引雲:“恭親自挽籠,於是令士且勿飲,先和泥塗城,並揚示之。”此條即綜合以上各書所引輯成。書鈔卷八五、卷一四四亦引,字句均未超出上引各段文字。

〔一三〕“救兵不至”,范曄後漢書耿恭傳雲:“時焉耆、龜茲攻歿都護陳睦,北虜亦圍關寵於柳中。會顯宗崩,救兵不至。”

〔一四〕“數月”,此句原無,姚本、聚珍本有,御覽卷四八六引亦有,今據增補。

〔一五〕“乃□鎧弩”,此句上御覽卷三四八引有“士”字。

〔一六〕“恭”,此字原無,姚本、聚珍本有,御覽卷三四八引亦有,今據增補。

〔一七〕“共”,姚本、聚珍本皆無此字,御覽卷三四八引同。按無“共”字,文氣較順。

〔一八〕“有詔使五官中郎將馬嚴齎牛酒釋服”,范曄後漢書耿恭傳雲:建初元年,恭“發疏勒時尚有二十六人,隨路死沒,三月至玉門,唯餘十三人。……恭母先卒,及還,追行喪制,有詔使五官中郎將齎牛酒釋服”。李賢於“三月至玉門”句下注雲: “玉門,關名,屬敦煌郡,在今沙州。臣賢按:酒泉郡又有玉門縣,據東觀記曰‘至敦煌’,明即玉門關也。 ”又於“五官中郎將”下注雲:“據東觀記,馬嚴。” 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文句輯錄。通鑑卷四六胡三省注曾轉引李賢注“玉門,關名”云云。

〔一九〕“車師太子比特訾降”,范曄後漢書耿恭傳載,章帝初即位,遣徵西將軍耿秉救耿恭,建初元年正月,擊車師,攻交河城,多所斬獲,匈奴驚走,“車師復降”。其下李賢引東觀漢記此語作注。

〔二0〕“徵下獄”,此條不知聚珍本從何書輯出。聚珍本注云:“
範書本傳,恭是時為長水校尉,副馬防 徵西羌,忤防,謁者李譚奏恭以罪。”

〔二一〕“大將軍九人,卿十三人” ,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大將軍二人,九卿十三人” ,初學記卷一八引同。按范曄後漢書耿恭傳雲:“耿氏自中興已後迄建安之末,大將軍二人,將軍九人,卿十三人。”是御覽卷四七0所引“大”字下脱“將軍二人 ”四字,其下“將軍九人,卿十三人”八字不誤。

〔二二〕“中郎將”,原脱“中”字,姚本、聚珍本有,初學記卷一八引同,今據增補。“ 數十百人”,姚本作“數百人”,初學記卷一八引同。聚珍本作“數十人”。按當作“數十百人”,范曄後漢書耿恭傳雲:“中郎將、護羌校尉及刺史、二千石數十百人。”可證。


銚期
  銚期,〔一〕字次況,〔二〕為光武賊曹掾,從平河北。上至薊,時王郎檄書到,〔三〕薊中起兵應王郎。上趨駕出,百姓聚觀,喧呼滿道,遮路不得行。期騎馬奮戟,瞠目大呼左右曰:“蹕。”大眾披闢。〔四〕後上即位,上笑曰:“卿欲遂蹕耶?” 御覽卷六八0
  光武使鄧禹發房子兵二千人,以銚期為偏將軍,別攻真定宋子餘賊,拔樂陽、稿、肥累者也。〔五〕水經注卷一0

銚期從擊王郎將兒宏、劉奉於鉅鹿下,期先登陷陣,手殺五十餘人,創中額,〔六〕攝幘復戰,〔七〕遂大破之。 御覽卷三六四

銚期為太中大夫,從到雒陽,拜為衞尉。是時隴蜀未降,麻賦往□□屯。〔八〕上輕與期門近出。〔九〕期當車前叩頭曰:“臣聞古今之戒,變生不意,誠不願陛下微行數出。”有詔車騎罷還。〔一0〕書鈔卷一三九

期疾病,使使者存問,加賜醫藥甚厚。其母問期當封何子?期言:“受國家恩深,常慚負,如死,不知當何以報國,何宜封子也!”上甚憐之。范曄後漢書卷二0銚期傳李賢注

〔一〕 “銚期”,潁川郟人,范曄後漢書卷二0有傳。又見汪文台輯謝承後漢書卷一。

〔二〕 “字次況”,原脱“字”字,“況”又誤“貺”,今據姚本、聚珍本和范曄後漢書銚期傳校正。

〔三〕 “時王郎檄書到”,此句至 “瞠目大呼左右曰”數句原作“
薊中應王郎,上驚去,吏民遮道不得行,期瞠目道左曰”。初學記卷一七引雲:“銚期從光武略地,時王郎檄書到,薊中起兵應王郎。上趨駕出,百姓聚觀,喧呼滿道,遮路不得行。期騎馬奮戟,瞠目大呼左右曰:‘走。’眾皆披靡。”今據初學記所引增改。

〔四〕 “闢”,姚本作“避”,書鈔卷一三0引同。按二字古通。范曄後漢書銚期傳作“ 靡”,與初學記卷 一七所引相合。

〔五〕 “拔樂陽、稿、肥累者”, “拔”字聚珍本誤作“援”。“
稿”字水經注原誤引作“稟”,聚珍本不誤,今據改正。“肥累”,水經注原引作“肥壘 ”,聚珍本作“肥累”者是,今據改。范曄後漢書銚期傳雲:“期為裨將,與傅寬、呂晏俱屬鄧禹。徇傍縣,又發房子兵。禹以期為能,獨拜偏將軍,授兵二千人,寬、晏各數百人。還言其狀,光武甚善之。使期別徇真定宋子,攻拔樂陽、稿、肥累。”

〔六〕 “創”,原誤作“瘡”,聚珍本作“創”,與范曄後漢書銚期傳同,今據改正。

〔七〕 “幘”,原誤作“情”,聚珍本作“幘”,與范曄後漢書銚期傳同,今據改正。

〔八〕 “麻賦往□□屯”,此句有脱誤,無從校正。“賦”字疑當作“賊”。

〔九〕 “期門”,漢武帝時選拔隴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等六郡良家子組成。武帝微行遊獵,則執兵扈從,期諸殿門。其長曰僕射,屬光祿勛。范曄後漢書銚期傳李賢注云:“武帝將出,必與北地良家子期於殿門,故曰‘期門’。”

〔一0〕“有詔車騎罷還”,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王霸〔一〕
  袓父為詔獄丞。〔二〕范曄後漢書卷二0王霸傳李賢注
  上為大司馬,以王霸為功曹令史,從渡河北,賓客隨者數十人,稍稍引去,上謂霸曰:〔三〕“潁川從我者皆去,〔四〕而子獨留,始驗疾風知勁草。” 御覽卷四一八

王郎起,上在薊,郎移檄購上。上令王霸至市中募人,將以擊郎。市人皆大笑,舉手●揄之,〔五〕霸慚而去。〔六〕御覽卷八二七

光武發邯鄲,〔七〕晨夜馳騖,傳聞王郎兵在後,〔八〕吏士惶恐。南至下曲陽呼□河,〔九〕導吏還言河水流澌,〔一0〕無船,不可渡。官屬益懼,〔一一〕畏為王郎所及。〔一二〕上不然也,遣王霸往視之,實然。王霸恐驚眾,〔一三〕雖不可渡,且臨水止,尚可為阻,〔一四〕即還曰“冰堅可渡”。士眾大喜。上笑曰:“果妄言也。”〔一五〕比至河,河流澌已合可履。〔一六〕上令霸護渡,馬欲僵,以囊盛沙布冰上,〔一七〕遂得渡。渡未畢軍,冰解。〔一八〕上謂霸曰:“安吾眾能濟者,卿力也。”謂官屬曰:“王霸從我勞苦,前遇冰變,權時以安吏士,是天瑞也。為善不賞,〔一九〕無以勸後。”即日以霸為軍正,賜爵關內侯。御覽卷四四八

劉文及蘇茂臣於劉永,〔二0〕上遣王霸討之。霸至,遂閉門堅守,勞賜吏士,作倡樂,〔二一〕賊歡呼,〔二二〕雨射營中,中霸前酒樽,霸安坐不動。〔二三〕類聚卷七三

光武以王霸為討虜將軍,〔二四〕擊董憲。〔二五〕御覽卷二四0

王霸為上谷太守,脩飛狐道至平城,〔二六〕堆石布土,三百餘里。初學記卷二四

〔一〕 “王霸”,字元伯,潁川潁陽人,范曄後漢書卷二0有傳。

〔二〕 “詔獄”,奉詔系治罪犯之所。續漢書百官志雲:“左平一人,六百石,掌平決詔獄。”

〔三〕 “上”,原脱,依文義當有此字,聚珍本未脱,今據增補。

〔四〕 “去”,聚珍本作“逝”,書鈔卷一九引亦作“逝”,范曄後漢書王霸傳同。

〔五〕 “●”,説文作“歋”,釋雲:“人相笑,相歋愈。”“●揄”,即“歋愈”。聚珍本作“揶揄”,御覽卷四九一引作“耶榆”,卷四九八引作“耶歈”,卷四六六引作“邪揄”,范曄後漢書王霸傳同。按字雖歧異,皆音同字通。

〔六〕 “霸慚而去”,御覽卷四九一引同,卷四六六引作“霸慚懅而還”,卷四九八引作 “霸慚遽而返”。按“遽”乃“懅”之訛。“
懅”,慚也。

〔七〕 “光武發邯鄲”,此句姚本、聚珍本作“上從邯鄲避王郎兵”,類聚卷一0、御覽卷八七三引同,惟“上”作“光武”。

〔八〕 “傳聞王郎兵在後”,此句原脱誤作“傳聞後”,今據范曄後漢書王霸傳校補。

〔九〕 “南”,此字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八七三引有,今據增補。

〔一0〕“言”,原脱,姚本、聚珍本有,書鈔卷一三九、類聚卷一0、御覽卷八七三引亦有此字,今據 增補。

〔一一〕“官屬益懼”,此句聚珍本作“左右皆惶”,類聚卷一0、御覽卷八七三引同。書鈔卷一三九引作“左右皆惶懼”。

〔一二〕“畏為王郎所及”,此句原無,御覽卷八七三引有,今據增補。聚珍本亦有此句,惟無“王”字。

〔一三〕“遣王霸往視之,實然,王霸恐驚眾”,此三句姚本、聚珍本作“上令王霸前瞻水,霸欲如實還報,恐驚官屬”,書鈔卷一三九引同。

〔一四〕“雖不可渡,且臨水止,尚可為阻”,此三句原無,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一0引亦有,今據增補。御覽卷八七三引亦有此三句,惟脱 “可為”二字。

〔一五〕“言”,原脱,聚珍本有,類聚卷一0、御覽卷八七三引亦有,今據增補。

〔一六〕“可履”,此二字原無,書鈔卷一三九、類聚卷一0、御覽卷八七三引有,今據增補。

〔一七〕“馬欲僵,以囊盛沙布冰上 ”,原脱上句,下句又誤作“以沙土汾冰上”,今據御覽卷八七三引校補。姚本、聚珍本作“馬欲僵,各以囊盛沙布冰上”,書鈔卷一五九引同。

〔一八〕“渡未畢軍,冰解”,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渡未畢數車而冰陷”,類聚卷一0引同,惟“車而”二字互倒。書鈔卷一三九引作“未畢數車而冰還陷”,御覽卷八七三引作“既度,未數裏,冰陷也”。此二句以上事類賦卷八引作“光武自邯鄲避王郎兵,南至豐,曲陽吏言:‘滹沱河流澌,無船,不 可渡。’左右皆怖。上令王霸前視之,實然。霸念還言驚眾,且白曰:‘冰堅可渡。’上大笑曰:‘
果妄言也。’比至河,冰已合,上乃渡,未畢數車冰陷也”。

〔一九〕“為善不賞”,“不”字下原衍“費”字,聚珍本無,今據刪。

〔二0〕“劉文及蘇茂臣於劉永”,此句原脱誤為“劉文及蘇茂易永”,今據聚珍本校正。

〔二一〕“倡”,原誤作“冒”,聚珍本作“倡”,御覽卷七六一引同,今據改正。

〔二二〕“賊歡呼”,“賊”字上原衍“賦”字,今刪去。“賊”字下聚珍本有“眾”字。

〔二三〕“霸安坐不動”,此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三九三引亦有,今據增補。御覽卷七六一引作“霸坐不動”。此條御覽卷三九三引作“上幸譙,使王霸攻周建,賊雨射城中,中霸前酒□,霸安坐不動”。王霸攻蘇茂、周建,事在建武四年,詳見范曄後漢書王霸傳。

〔二四〕“王霸為討虜將軍”,建武五年,王霸拜討虜將軍。

〔二五〕“擊董憲”,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二六〕“王霸為上谷太守,脩飛狐道至平城”,建武九年,王霸拜上谷太守。十三年,為防禦盧芳與匈奴、烏桓連兵擾邊,霸與杜茂治飛狐道,堆石布土,築起亭障,自代至平城三百餘里。見范曄後漢書王霸傳。


祭遵〔一〕
  上過潁陽,〔二〕祭遵以縣吏數進見,上愛其容儀,署為門下吏。御覽卷三八九
  祭遵從徵河北,為軍市令。舍中兒犯法,遵格殺之。上怒,命收遵。時主簿陳副諫曰:〔三〕“明公常欲眾軍整齊,今遵奉法不避,是教令行也。”上乃貸之,〔四〕以為刺奸將軍。語諸將曰:“當備祭遵,吾舍中兒犯令尚殺之,必不私諸卿也。”〔五〕御覽卷二三二

祭遵為徵虜將軍,〔六〕將兵北入箕關,與弘農、厭新、柏華聚、蠻中賊合戰,〔七〕中弩矢,入口洞出,舉袖掩口,血流袖中。眾見遵傷,卻退。遵呵吏士,吏士進戰,皆一擊十,大破之。御覽卷四三四

祭遵襲略陽,〔八〕遣護軍王忠皆持滷刀斧伐樹開道。至略陽,襲隗囂。御覽卷三四五

隗囂破,〔九〕上從長安東歸過□,幸祭遵營,勞之,〔一0〕士眾作黃門武樂,〔一一〕至夜御燈火。時遵有疾,〔一二〕詔賜重茵,覆以御蓋。御覽卷八七0

時遵屯□。〔一三〕詔書曰:“將軍連年距難,眾兵即卻,復獨按部,功勞爛然。兵退無宿戒,糧食不豫具,今乃調度,恐力不堪。國家知將軍不易,亦不遺力。今送縑千匹,以賜吏士。”范曄後漢書卷二0祭遵傳李賢注

祭遵奉公,賞賜與士卒,〔一四〕家無私財,身衣布衣韋葱,〔
一五〕卧布被終身,〔一六〕夫人裳不加彩,士以此重之。〔一七〕類聚卷七0

祭遵病薨,喪至河南,詔遣百官皆詣喪所。上車駕素服往吊,望城門舉音,遂哭而至哀慟。復幸城門,閲過喪車,〔一八〕瞻望涕泣。上親臨祠以太牢,儀如孝宣帝臨霍將軍故事。御覽卷五六一

時下宣帝臨霍將軍儀,令公卿讀視,以為故事。 范曄後漢書卷二0祭遵傳李賢注

祭遵薨,喪至河南,博士範升上疏曰:“遵為將軍,取士皆用儒術,〔一九〕對酒娛樂,必雅歌投壺。又建為孔子立後,奏置五經大夫。雖在軍旅,心存王室,不忘俎豆,〔二0〕可謂守死善道者也。”乃贈將軍,給侯印綬,朱輪容車,〔二一〕遣校尉發騎士四百人,被玄甲、兜鍪,兵車軍陣送葬。〔二二〕御覽卷三五六

祭遵死後,每至朝會,上常歎曰:“安得憂國奉公之臣如祭徵虜者!”〔二三〕御覽卷六二一

上數嗟歎,衞尉銚期見上感慟,對曰:“陛下至仁,哀念祭遵不已,羣臣各懷慚懼。”〔二四〕范曄後漢書卷二0祭遵傳李賢注

潁陽侯祭遵無子,〔二五〕國除。御覽卷二0一

〔一〕 “祭遵”,字弟孫,潁川潁陽人,范曄後漢書卷二0有傳。又見汪文台輯謝承後漢書卷一、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華嶠後漢書卷一。

〔二〕 “上過潁陽”,光武破王尋等,還過潁陽,時值更始元年,王莽地皇四年。

〔三〕 “陳副”,此二字姚本、聚珍本同,范曄後漢書祭遵傳亦作“陳副”,而御覽卷四二七引作“陳嗣”。

〔四〕 “貸”,聚珍本同,書鈔卷三七引亦同。姚本作“貰”,書鈔卷五五、御覽卷四二七引亦作“貰”。按二字於義皆通。貸,寬免。貰,赦免。

〔五〕 “必不私諸卿也”,御覽卷二四0、卷八二七亦引此條中一二語。

〔六〕 “祭遵為徵虜將軍”,建武二年春,祭遵拜徵虜將軍。

〔七〕 “柏華聚、蠻中賊”,原無 “聚”字,范曄後漢書祭遵傳李賢注、通鑑卷四0胡三省注引有,又無“中”字,聚珍本有,範書祭遵傳亦有,今據增補。通鑑卷三二胡三省注引酈道元雲:“河南新城縣,故蠻子國也,縣有鄤聚,今名蠻中。”

〔八〕 “祭遵襲略陽”,此句御覽卷七六三引同,聚珍本未輯錄。

〔九〕 “隗囂破”,此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七0二引亦有,今據增補。

〔一0〕“勞之”,此二字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七0二引亦有,今據增補。

〔一一〕“黃門武樂”,後漢書祭遵傳王先謙集解引沈欽韓雲:“黃門,即黃門鼓吹,天子所以宴樂羣臣。武樂,即短簫鐃歌軍樂也。”

〔一二〕“時遵有疾”,此下三句原無,聚珍本有,書鈔卷一三四、御覽卷七0二引亦有,今據增補。此條御覽卷四七四、卷七0八亦引,字句較略。

〔一三〕“時遵屯汧”,此句聚珍本改作“遵獨留汧”,其上又據范曄後漢書祭遵傳增補“ 公孫述遣兵救隗囂,吳漢、耿弇等悉奔還”二句。

〔一四〕“賞賜與士卒”,此句書鈔卷一二九引作“賞賜與士共之”。

〔一五〕“韋葱”,此二字原無,聚珍本有,書鈔卷一二九引亦有,今據增補。

〔一六〕“終身”,此二字原無,聚珍本有,書鈔卷一二九引亦有,今據增補。

〔一七〕“士以此重之”,此句原無,聚珍本有,書鈔卷一二九引亦有,今據增補。

〔一八〕“閲過”,此二字原誤作“ 遇”,姚本、聚珍本作“閲過”,范曄後漢書祭遵傳李賢注引同,今據改。

〔一九〕“取士皆用儒術”,此下五句原無,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七四引亦有,今據增補。

〔二0〕“心存王室,不忘俎豆”,此二句聚珍本作“不忘王室”,非原書舊貌。

〔二一〕“朱輪容車”,此句原無,姚本、聚珍本亦未輯錄,御覽卷三五五引有,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祭遵傳雲:遵卒,“贈以將軍、侯印綬,朱輪容車,介士軍陳送葬”。

〔二二〕“兵車軍陣送葬”,此條書鈔卷一一五、類聚卷五九、御覽卷七五三、合璧事類後集卷七四、翰苑新書卷五一、范曄後漢書祭遵傳李賢注亦引,字句皆較簡略。

〔二三〕“安得憂國奉公之臣如祭徵虜者”,此條書鈔卷一九、卷二九、卷三八,御覽卷二三九,記纂淵海卷五八亦引,字句大同小異。

〔二四〕“羣臣各懷慚懼”,范曄後漢書祭遵傳雲:“其後會朝,帝每歎曰:‘安得憂國奉公之臣如祭徵虜者乎!’遵之見思若此。”其下李賢即引此段文字作注。

〔二五〕“潁陽侯祭遵”,建武二年,祭遵封為潁陽侯。


祭肜
  祭肜,〔一〕字次孫,早孤,以至孝稱。值天下亂,野無煙火,而祭肜獨在冢側。〔二〕每賊過,見其尚幼而有志節,奇而哀之。〔
三〕御覽卷五五七
  祭肜為襄賁令,〔四〕是時盜賊尚未悉平,而襄賁清靜。詔書增秩一等,賜縑百疋,策書勉勵。〔五〕 御覽卷八一八

祭肜為遼東太守,〔六〕至則厲兵馬,遠斥候。肜有勇力,能貫三百斤弓,虜每犯塞,〔七〕常為士卒先鋒,數破之。御覽卷三四七

祭肜為遼東太守,鮮卑奉馬一疋,貂裘二領。御覽卷六九四

祭肜為遼東守,撫夷狄以恩信,皆畏而愛之。〔八〕書鈔卷三五

祭肜為遼東太守,肜之威聲揚於北方,胡夷皆來內附,〔九〕野無風塵,乃悉罷緣邊屯兵。及肜卒,〔一0〕烏桓、鮮卑追思無已,每朝京師,過肜冢拜謁,仰天號泣乃去。御覽卷二六0

祭肜素清儉,在遼東三十年,衣無儲副。〔一一〕帝嘉其功效,賜錢百萬,〔一二〕衣服刀劍,〔一三〕下至杯案食物,大小重沓。〔一四〕書鈔卷一三三

祭肜膂力過人,常貫三百斤弓,入為太僕。從帝至魯,〔一五〕過孔子講堂,帝指子路室曰:“此太僕室也。〔一六〕太僕,吾之禦侮也。”〔一七〕御覽卷二三0

〔一〕 “祭肜”,范曄後漢書卷二0有傳。又見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袁宏後漢紀卷一0亦略載其事。“祭肜”二字原誤作“□刐”,此條下同,聚珍本則誤作“□刪”。

〔二〕 “冢”,原誤作“家”,今據范曄後漢書祭肜傳改正。

〔三〕 “奇而哀之”,范曄後漢書祭肜傳雲:“肜字次孫,早孤,以至孝見稱。遇天下亂,野無煙火,而獨在冢側。每賊過,見其尚幼而有志節,皆奇而哀之。”與此大同小異。因為聚珍本“祭肜” 二字誤作“□刪”,遂以此條文字入□刪傳,並雲□刪時代不明,誤甚。

〔四〕 “祭肜”,原誤作“祭彤” ,以下各條同誤,皆據范曄後漢書祭肜傳改正。“肜” 與“融”字通。事類賦卷一三引東觀漢記雲:“祭肜貫三百斤弓。”“肜”字尚不誤。

〔五〕 “策書勉勵”,此條書鈔卷七八亦引,字句較略。

〔六〕 “祭肜為遼東太守”,肜於建武十七年為遼東太守。

〔七〕 “虜每犯塞”,此下三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四三四引亦有,今據增補。

〔八〕 “皆畏而愛之”,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九〕 “胡夷”,文選卷二0陸雲大將軍宴會被命作詩李善注引同,聚珍本作“諸夷”。

〔一0〕“及肜卒”,按時間順序,此下諸句當在本篇末。

〔一一〕“儲副”,初學記卷二0、御覽卷七一0、萬花谷後集卷一八引同,姚本、聚珍本作“副儲”,不知何據。

〔一二〕“錢百萬”,此三字原無,姚本、聚珍本有,書鈔卷一九、初學記卷二0、六帖卷四九、御覽卷七一0、萬花谷後集卷一八、合璧事類後集卷六引亦有此三字,今據增補。祭肜被賜,時在永平十二年。范曄後漢書祭肜傳雲:永平“十二年,徵為太僕。肜在遼東幾三十年,衣無兼副。顯宗既嘉其功,又美肜清約,拜日,賜錢百萬,馬三匹,衣被刀劍,下至居室什物,大小無不悉備”。

〔一三〕“衣服刀劍”,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及衣冠刀劍”。

〔一四〕“沓”,御覽卷七一0引同,姚本、聚珍本作“□”。按“
沓”字義長。

〔一五〕“至魯”,此二字原無,姚本、聚珍本有,書鈔卷五四、御覽卷三八六引亦有,今據增補。

〔一六〕“此太僕室也”,此句原無,姚本、聚珍本有,書鈔卷一九、卷五四,類聚卷四九,御覽卷三八六引亦有,今據增補。

〔一七〕“吾之禦侮也”,尚書大傳卷二殷傳西伯戡耆雲:“孔子曰:‘文王得四臣,丘亦得四友焉。自吾得回也,門人加親,是非胥附與?自吾得賜也,遠方之士日至,是非奔輳與?自吾得師也,前有輝,後有光,是非先後與?自吾得由也,惡言不入於門,是非禦侮與?文王有四臣以免虎口,丘亦有四友以禦侮。’”由字子路。


祭參〔一〕
  鮮卑千餘騎攻肥如城,殺略吏人,祭參坐沮敗,下獄誅。〔二〕范曄後漢書卷四和帝紀李賢注
〔一〕 “祭參”,祭肜子,范曄後漢書卷二0祭肜傳略載其事。

〔二〕 “下獄誅”,范曄後漢書和帝紀雲:永元九年“八月,鮮卑寇肥如,遼東太守祭參下獄死”。


郭況
  郭況謹慎,〔一〕上書,〔二〕除黃門侍郎,年十六。〔三〕書鈔卷五八
  郭況為城門校尉。〔四〕況,皇后弟,貴重,賓客輻湊,而況恭儉謙遜,遵奉法度,不敢驕奢。〔五〕 御覽卷五一五

郭況遷大鴻臚,上數幸其第,飲酒,賞賜金帛甚盛,〔六〕京師號況家為金穴,言其貴極也。〔七〕初學記卷一八

〔一〕 “郭況”,真定稿人,為光武郭皇后之弟,其事見范曄後漢書卷一0光武郭皇后紀。

〔二〕 “上書”,疑此二字為衍文。范曄後漢書光武郭皇后紀雲:建武元年,“帝善況小心謹慎,年始十六,拜黃門侍郎”。

〔三〕 “年十六”,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四〕 “郭況為城門校尉”,建武十四年,況遷城門校尉。

〔五〕 “驕”,聚珍本作“一”。

〔六〕 “飲酒,賞賜金帛甚盛”,原無“飲酒,賞”三字,“飲酒”二字系據聚珍本和六帖卷七五引增補,“賞”字系據御覽卷八一0引增補。

〔七〕 “言其貴極也”,此句聚珍本作“言富實也”,御覽卷八一0、事類賦卷九引作“ 言其富貴”。此條萬花谷別集卷一六亦引,字句大同小異。


鄧讓〔一〕
  讓夫人,光烈皇后姊也。范曄後漢書卷一七岑彭傳李賢注
〔一〕 “鄧讓”,范曄後漢書無傳。


孫鹹〔一〕
  讖曰:“孫鹹徵狄。”今以平狄將軍孫鹹行大司馬事。鹹以武名官,應圖讖雲。〔二〕書鈔 卷五一
〔一〕 “孫鹹”,范曄後漢書無傳。

〔二〕 “應圖讖雲”,此條文字當是詔命中語。類聚卷四七、御覽卷二0九、范曄後漢書景丹傳李賢注亦引,字句皆略於此。範書景丹傳雲:“ 世祖即位,以讖文用平狄將軍孫鹹行大司馬,眾鹹不悦。”


蔣翊
  蔣翊,〔一〕字元卿,後母憎之,伺翊寢,操斧斫之,值翊如廁。御覽卷七六三
〔一〕 “蔣翊”,范曄後漢書無傳。“翊”字當作“詡”。漢書王貢兩龔鮑傳雲:“始隃麋郭欽,哀帝時為丞相司直,奏免豫州牧鮑宣、京兆尹薛修等,又奏董賢,左遷盧奴令,平帝時遷南郡太守。而杜陵蔣詡元卿為兗州刺史,亦以廉直為名。王莽居攝,欽、詡皆以病免官,歸鄉里。”范曄後漢書楊震傳雲:“父寶,習歐陽尚書。哀、平之世,隱居教授。居攝二年,與兩龔、蔣詡俱徵,遂遁逃,不知 所處。”李賢注云:“蔣詡,字元卿。”皆可證。聚珍本亦作蔣翊,以為所處時代不詳。據漢書、範書所載,詡生活於王莽時和東漢初年,聚珍本失考。


楊正
  楊正為京兆功曹,〔一〕光武崩,京兆尹出西域,賈胡共起帷帳設祭,尹車過帳,胡牽車令拜。尹疑止車,正在前導曰:“禮,天子不食支庶,況夷狄乎!”□ 壞祭,遂去。御覽卷二六四
〔一〕 “楊正”,不見范曄後漢書。


耿嵩
  耿嵩,〔一〕字文都,鉅鹿人。履清高之節,髫童介然特立,〔
二〕不隨於俗,鄉黨大人莫不敬異之。〔三〕王莽敗,盜賊起,宗族在兵中,〔四〕穀食飢貴,人民相食,〔五〕宗家數百人,升合分糧。時嵩年十二三,宗人長少鹹共推令主廩給,〔六〕莫不稱平。御覽卷四二九
〔一〕 “耿嵩”,不見范曄後漢書。

〔二〕 “髫”,聚珍本作“□”,類聚卷二二引同。

〔三〕 “大人”,聚珍本同,類聚卷二二引作“士大夫”。

〔四〕 “兵”,聚珍本同,類聚卷二二引作“草”。

〔五〕 “人民相食”,此句原無,聚珍本有,書鈔卷一五八、類聚卷二二引亦有,今據增補。

〔六〕 “給”,此字原無,聚珍本有,書鈔卷一五八、類聚卷二二引亦有,今據增補。


張重
  張重,〔一〕日南計吏,形容短小,明帝問雲:“ 何郡小吏?”答曰:“臣日南計吏,非小吏也。” 御覽卷三七八
〔一〕 “張重”,范曄後漢書未載張重事蹟。御覽卷四引後漢書雲:“張重字重篤,明帝時舉孝廉。帝曰:‘何郡小吏?’答曰:‘臣日南吏。 ’帝曰:‘日南郡人應向北看日。’答曰:‘臣聞雁門不見壘雁 為門,金城郡不見積金為郡。臣雖居日南,未嘗向北看日。’”所述張重事蹟稍詳於御覽卷三七八所引。


姜詩
  姜詩,〔一〕字士遊,廣漢雒人。遭值年荒,〔二〕與婦傭作養母。賊經其裏,〔三〕束兵安步,雲“不可驚孝子”。母好飲江水,兒常取水溺死。夫婦痛,恐母知,詐雲行學,歲作衣投於江中,〔四〕俄而湧泉,出於舍側,味如江水,井旦出鯉魚一雙。〔五〕御覽卷四一一
  賊經姜詩裏,不敢驚孝子,致米肉而去。詩埋之。後吏譴詩,掘出示之。〔六〕書鈔卷一四五

〔一〕 “姜詩”,范曄後漢書卷八四有姜詩妻傳,詩事即見傳中。

〔二〕 “遭”,聚珍本作“適”。按二字於義皆通。

〔三〕 “賊經其裏”,此句御覽卷三八九引作“赤眉賊經其裏落”。

〔四〕 “歲”,此字聚珍本重,御覽卷三八九引亦重。按當作“歲歲”。

〔五〕 “井旦出鯉魚一雙”,“井 ”,御覽卷九三六引作“並”,餘同。此句姚本、聚珍本作“日生鯉一雙”。事類賦卷二九亦引作“
日生鯉一雙”。

〔六〕 “掘出示之”,此條御覽卷八六三亦引,字有訛脱。

傳五
   吳漢
  吳漢,〔一〕字子顏,南陽人。〔二〕韓鴻為使者,使持節,降河北,拜除二千石,人為言:“吳子顏,奇士也,可與計事。”〔三〕書鈔卷七三
  吳漢為人質厚少文,造次不能以辭語自達,鄧禹及諸將多所薦舉。〔四〕再三召見,〔五〕其後勤勤不離公門,上亦以其南陽人,漸親之。〔六〕御覽卷四六四

上既破邯鄲,誅王郎,召鄧禹宿,夜語曰:“吾欲北發幽州突騎,〔七〕諸將誰可使者?”禹曰:“吳漢可。吳漢與鄧弘俱客蘇弘,〔八〕稱道之。禹數與語,其人勇鷙有智謀,諸將鮮能及者。”上於是以漢為大將軍。漢遂斬幽州牧苗曾,上以禹為知人。御覽卷四四二

吳漢與蘇茂、周建戰,〔九〕漢躬被甲持戟,告令諸部將曰:“
聞鼓聲皆大呼俱進,後至者斬。”遂鼓而進,賊兵大破。〔一0〕御覽卷三五二

北擊清河長垣及平原五里賊,皆平之。〔一一〕 范曄後漢書卷一八吳漢傳李賢注

吳漢擊富平、獲索二賊於平原。〔一二〕明年春,賊率五萬餘人夜攻漢營,軍中驚亂,漢堅卧不動。〔一三〕御覽卷三九三

公孫述大司馬田戎將兵下江關,〔一四〕至南郡,據浮橋於江水,〔一五〕吳漢鋸絕橫橋,大破之。初學記卷七

吳漢進逼成都,阻江北為營,使副將武威將軍劉禹將萬餘人屯於江南。〔一六〕范曄後漢書卷一八吳漢傳李賢注

吳漢伐蜀,分營於水南水北,〔一七〕北營戰不利,乃銜枚引兵往合水南營,大破公孫述。御覽卷三五七

吳漢兵守成都,公孫述將延岑遣奇兵出吳漢兵後,襲擊破漢,漢墮水,緣馬尾得出。〔一八〕御覽卷八九四

吳漢平成都,乘筏從江下巴郡,盜賊解散。〔一九〕書鈔卷一三八

吳漢性忠厚,篤於事上,〔二0〕自初從征伐,〔二一〕常在左右,〔二二〕上未安,則側足屏息,上安然後退舍。兵有不利,軍營不完,〔二三〕漢常獨繕檠其弓戟,〔二四〕閲其兵馬,激揚吏士。上時令人視吳公何為,還言方作戰攻具,上常曰:〔二五〕“吳公差強人意,〔二六〕隱若一敵國矣。”〔二七〕封漢廣平侯。〔二八〕御覽卷四一八

吳漢當出師,朝受詔,夕即引道,初無辦嚴之日,〔二九〕故能常任職,以功名終。〔三0〕類聚卷五九

吳漢嚐出徵,妻子在後買田業。漢還,讓之曰: “軍師在外,吏士不足,何多買田宅乎!”遂盡以分與昆弟外家。〔三一〕御覽卷四二九

吳漢爵位奉賜最尊重,然但治宅,〔三二〕不起巷第。〔三三〕夫人先死,〔三四〕薄葬小墳,不作祠堂,恭儉如此。疾篤,〔三五〕車駕親臨,問所欲言。對曰:“臣愚無所識知,唯願慎無赦而已。”病薨,奏諡曰:“有司議宜以為武。”〔三六〕詔特賜曰忠侯。〔
三七〕無後,國除。〔三八〕類聚卷四0

序曰:自古異代之忠,其詳不可得聞也。已近觀大漢高祖、世祖受命之會,建功垂名之忠,察其屈伸,固非鄉舉裏選所能拔也。吳漢起鄉亭,由逆旅假階韓鴻,發筴彭寵,然後遇乎聖王,把旄杖鉞,佐平諸夏,東征海嵎,北臨塞漠,西逾隴山,南平巴、蜀,遂斬公孫述、延岑、劉永、董憲之首,斯其跨制州域,竊號帝王,章章可數者。熛起糜沸之徒,其所灑掃眾矣。天下既定,將帥論功,吳公為大。覽其戰克行事,無知名,無勇功,令合於孫、吳。何者?建武之行師,計出於主心,勝決廟堂,將帥鹹承璽書,倚威靈,以治克亂,以智取愚,其勢然也。及漢持盈守位,勞謙小心,懼以終始,勒功帝佐,同名上古,盛矣哉!〔三九〕史略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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