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觀漢記》東觀漢記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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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九
   宣秉
  宣秉建武元年拜御史中丞,〔一〕上特詔御史中丞與司隸校尉、尚書令會同並專席而坐,故京師號曰“三獨坐”。〔二〕御覽卷二二五
〔一〕 “宣秉”,字鉅公,馮翊雲陽人,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又見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袁宏後漢紀卷六亦略載其事。

〔二〕 “故京師號曰‘三獨坐’” ,此條書鈔卷六一、卷一三三,類聚卷六九,御覽卷七0九亦引,文字微異。


《東觀漢記》東觀漢記卷十四

宣彪
  宣彪官至玄菟太守。〔一〕范曄後漢書卷二七宣秉傳李賢注
〔一〕 “宣彪”,事附見范曄後漢書卷二七宣秉傳。


張湛
  張湛,〔一〕字子孝,右扶風人。以篤行純淑,鄉里歸德,雖居幽室闇處,自整頓,〔二〕三輔以為儀表。御覽卷四0三
  張湛為馮翊,〔三〕見府寺門即下。主簿進曰: “位尊德重,不宜自輕。”湛曰:“禮,下公門,〔四〕何謂輕哉?” 類聚卷二一

張湛為光祿勛,〔五〕帝臨朝,或有惰容,湛輒諫其失。常乘白馬,上每見湛,輒言“白馬生且復諫矣 ”。〔六〕類聚卷九三

張湛,字子孝,為光祿大夫,〔七〕數正諫威儀不如法度者。湛常乘白馬,上有異政,輒言“白馬生且復諫矣”。〔八〕書鈔卷五六

張湛,字子孝,為太子太傅,及郭後廢,〔九〕因稱疾不朝,〔
一0〕拜太中大夫,病居中東門候舍,〔一一〕故時人號中東門君。帝數存問賞賜。後大司徒戴涉被誅,〔一二〕帝強起湛以代之。至朝堂,遺失溲,〔一三〕因自陳疾篤,不能復任朝事,遂罷之。〔一四〕御覽卷二四四

〔一〕 “張湛”,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又見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袁宏後漢紀卷七亦略載其事。

〔二〕 “自整頓”,“自”字上聚珍本有“必”字。按當有“必”字,范曄後漢書張湛傳雲:“居處幽室,必自修整。”

〔三〕 “張湛”,原誤作“張堪” 。張堪,字君遊,南陽宛人,未曾為馮翊。而張湛於建武初年為左馮翊,見范曄後漢書本傳、袁宏後漢紀卷七。此條下文“湛”字原亦誤作“堪”,今一併校正。

〔四〕 “禮,下公門”,禮記曲禮雲:“大夫士下公門,式路馬。”鄭玄注:“皆廣敬也。”

〔五〕 “張湛為光祿勛”,建武五年,張湛為光祿勛。見范曄後漢書本傳。

〔六〕 “輒言白馬生且復諫矣”,此條御覽卷八九四亦引,文字全同。

〔七〕 “為光祿大夫”,建武七年,張湛為光祿大夫。見范曄後漢書本傳。

〔八〕 “輒言白馬生且復諫矣”,此條類聚卷二四、卷四九,御覽卷二四三亦引,字句稍略。

〔九〕 “郭後”,名聖通,建武二年,立為皇后。十七年,廢為中山王太后。見范曄後漢書光武郭皇后紀。

〔一0〕“不朝”,此二字原無,書鈔卷六五引有此二字,今據增補。

〔一一〕“中東門候舍”,范曄後漢書張湛傳李賢注云:“漢官儀曰:‘洛陽十二門,東面三門,最北門名上東門,次南曰中東門。每門校尉一人,秩二千石;司馬一人,秩千石;候一人,秩六千石。 ’‘
候舍’,蓋候之所居。”

〔一二〕“大司徒戴涉被誅”,建武十五年,戴涉為大司徒。二十年,下獄死。見范曄後漢書光武帝紀。

〔一三〕“遺失溲”,“溲”字下聚珍本有“便”字,范曄後漢書張湛傳同。

〔一四〕“遂罷之”,此條書鈔卷五六亦引,字句較略。


王丹
  王丹,〔一〕字仲回,京兆人也。每歲農時,載酒餚,便於田頭大樹下飲食勸勉之,因留其餘酒餚而去。 范曄後漢書卷二七王丹傳李賢注
  王丹閭里有喪憂,輒度其資用,教之儉約,因為其制日定葬,其親喪不過留殯一月,其下以輕重為差。 御覽卷五五三

王丹資性清白,疾惡豪強。〔二〕時河南太守同郡陳遵,關西之大俠也。其友人喪親,遵為護喪事,〔三〕賻助甚豐。〔四〕丹乃懷縑一疋,陳之於主人前,曰:“如丹此縑,出自機杼。”遵聞而有慚色。御覽卷八一八

更始時,遵為大司馬護軍,出使匈奴,過辭于丹。〔五〕丹曰:“俱遭世反覆,〔六〕唯我二人為天地所遺。〔七〕今子當之絕域,無以相贈,贈子以不拜。 ”遂揖而別,遵甚悦之。〔八〕范曄後漢書卷二七王丹傳李賢注

鄧禹平三輔,糧乏,王丹上麥二千斛。禹高其節義,表丹領左馮翊。〔九〕御覽卷八三八

王丹為太子少傅,蹇蹇正直。〔一0〕翰苑新書卷二八

司徒侯霸欲與王丹定交,〔一一〕丹被徵,霸遣子昱往。〔一二〕昱道遇丹,拜於車下,丹答之。昱曰:“家公欲與君投分,何為拜子孫耶?”丹曰:“君房有是言,〔一三〕王丹未之許。”〔一四〕御覽卷五四二

王丹子有同門生喪親,家在中山,白丹欲往奔慰。結侶將行,丹怒撻之五十,〔一五〕令寄縑二匹以祠焉。〔一六〕或問其故,丹曰:“交道之難,未易言也。” 御覽卷八一八

王丹,字仲回,初有薦士于丹者,丹選舉之,而後所舉者陷罪,丹免,〔一七〕客慚自絕。〔一八〕俄而徵丹復為太子太傅,乃呼客見之,謂曰:“何量丹之薄?”不為設食以罰之,〔一九〕相待如舊。御覽卷六三一

〔一〕 “王丹”,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又見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袁宏後漢紀卷五亦略載其事。此下四句原無,御覽卷四三一引雲: “王丹,字仲因,每歲農時,輒載酒餚于田間,候勤者與而勞之。”“仲因”乃“仲回”之訛。今據增補“王丹,字仲回”、“
每歲農時”三句。“京兆人也”一句,系據御覽卷四九一增補。聚珍本有此四句。

〔二〕 “資性清白,疾惡豪強”,此二句聚珍本連綴在首條“京兆人也”句下,敍事次序舛亂。此二句是概括語,下即敍述“資性清白,疾惡豪強”的具體事例,文理自當如此。御覽卷四九一引與此相同,范曄後漢書王丹傳敍事次序亦與此相同。

〔三〕 “遵為護喪事”,“遵”字下記纂淵海卷五八引有“親”字。

〔四〕 “豐”,記纂淵海卷五八引作“厚”。

〔五〕 “過辭于丹”,此條初學記卷一八兩引,一引此句下有“臨訣”二字。

〔六〕 “俱遭世反覆”,“世”字原脱,類聚卷二九、御覽卷五四二、合璧事類續集卷四六引有,今據增補。聚珍本作“時”,與御覽卷四七八引同。此條初學記卷一八兩引,一引此句作“俱遭時變 ”。

〔七〕 “地”,此字原脱,聚珍本有,初學記卷一八,類聚卷二九,御覽卷四七八、卷五四二,合璧事類續集卷四六引亦有,今據增補。

〔八〕 “遵甚悦之”,此條書鈔卷八五、六帖卷三四、鳴沙石室古籍叢殘所收古類書亦引,文字較簡。

〔九〕 “表丹領左馮翊”,范曄後漢書王丹傳雲:“禹表丹領左馮翊,稱疾不視事,免歸。後徵為太子少傅。”

〔一0〕“蹇蹇正直”,此條合璧事類後集卷四五亦引,字有訛誤。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一一〕“司徒侯霸欲與王丹定交” ,此句原舛誤為“司徒侯覆欲王丹者定交”,聚珍本作 “司徒侯霸欲與王丹定交”,書鈔卷八五引作“侯霸欲與王丹定交”,今據以釐正。

〔一二〕“往”,聚珍本作“候”,書鈔卷八五亦引作“候”,范曄後漢書王丹傳同。

〔一三〕“君房”,侯霸字。

〔一四〕“王丹”,書鈔卷八五引作 “我”。

〔一五〕“丹怒撻之五十”,此句原作“丹怒而撻之”,今據范曄後漢書王丹傳李賢注引校改。

〔一六〕“令寄縑二匹以祠焉”,此句原無“二匹”二字。范曄後漢書王丹傳李賢注引作“ 寄帛二匹以祠 焉”,今據增補“ 二匹”二字。

〔一七〕“丹免”,聚珍本作“丹坐免”。

〔一八〕“慚”,原誤作“暫”,聚珍本不誤,今據改。范曄後漢書王丹傳亦作“慚”。

〔一九〕“設食”,范曄後漢書王丹傳同,聚珍本作“設席食”。


陳遵
  陳遵破匈奴,〔一〕詔賜駮犀劍。〔二〕書鈔卷一二二
〔一〕 “陳遵”,字孟公,杜陵人,漢書卷九二有傳。范曄後漢書卷二七王丹傳、本書王丹傳皆略載其事。

〔二〕 “詔賜駮犀劍”,“駮犀劍 ”三字原誤作“駭犀劍”,姚本作“駮犀劍”,陳禹謨刻本書鈔同,今據改正。按范曄後漢書馮石傳雲:石“ 為安帝所寵。帝嘗幸其府,留飲十許日,賜駮犀具劍、佩刀、紫艾綬、玉玦各一”。可證字當作“駮”。“駮犀劍”,即以斑犀為裝飾的劍。此條編珠卷二引作“光武賜陳導駭犀劍”,御覽卷三四二引作“光武有駭犀之劍,以賜陳遵”,所引皆有訛誤。 聚珍本有陳導傳,輯有“光武賜陳導駭犀劍”一條文字。 “陳導”即“陳遵”之訛。


王良
  王良,〔一〕字仲子,〔二〕東海人。少清高。為大司徒司直,〔三〕在位恭儉,妻子不入官舍,布被瓦器。時司徒吏鮑恢以事到東海,〔四〕過候其家,〔五〕而良妻布裙徒跣曳柴,〔六〕從田中歸。恢告曰:“ 我司徒吏也,〔七〕故來受書,〔八〕欲見夫人。”妻曰:“妾是也。”恢乃下拜,歎息而還。〔九〕御覽卷四三一
  王良以疾歸,一歲復徵,至滎陽,疾篤,不任進道,乃過其友人。友人不肯見,曰:“不有忠言奇謀而取大位,何其往來屑屑不憚煩也!”〔一0〕遂拒之。良慚,自後連徵,輒稱疾。〔一一〕類聚卷七五

〔一〕 “王良”,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又見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袁宏後漢紀卷六亦略載其事。

〔二〕 “字仲子”,此下三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四一0引亦有,今據增補。

〔三〕 “司直”,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雲:“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錄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

〔四〕 “司徒吏”,聚珍本同,姚本作“司徒史”,類聚卷七0亦引作“司徒史”,與范曄後漢書王良傳相合。司徒屬官有長史一人,令史及御屬三十六人。當時鮑恢為長史還是令史,不詳。範書王良傳載,建武六年,王良代宣秉為大司徒司直。袁宏後漢紀卷六作“司徒掾”。

〔五〕 “過”,原無此字,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七0引亦有,今據增補。

〔六〕 “徒跣”,此二字原無,姚本、聚珍本有,書鈔卷一二九、御覽卷六九六、范曄後漢書王良傳李賢注引亦有,今據增補。

〔七〕 “司徒吏”,姚本、聚珍本同,類聚卷七0引亦同,范曄後漢書王良傳作“司徒史 ”。袁宏後漢紀卷六作“司徒掾”。

〔八〕 “受”,原作“授”,姚本、聚珍本作“受”,類聚卷七0亦引作“受”,今據改。

〔九〕 “歎息而還”,此條御覽卷七0七亦引,文字較簡略。

〔一0〕“屑屑”,忙碌不安定貌。

〔一一〕“輒稱疾”,此條御覽卷四一0引,文字微異。永樂大典卷二0三一一亦引,字句全同。


杜林
  杜林於河西得漆書古文尚書經一卷,〔一〕每遭困厄,握抱此經。〔二〕御覽卷六一九
  杜林寄隗囂地,〔三〕終不降志辱身,至簪蒿席草,不食其粟。〔四〕囂乃出令曰:〔五〕“杜伯山天子所不能臣,諸侯所不能友,蓋伯夷、叔齊恥食周粟。令且從師友之位,〔六〕須道開通,使順其志。”林雖拘於囂,而終不屈節。建武六年,弟成物故,囂乃聽林持喪東歸。既遣而悔,追令刺客楊賢於隴坻遮殺之,賢見林身推鹿車,〔七〕載致弟喪,〔八〕乃歎曰:“當今之世,誰能行義?我雖小人,何忍殺義士。”因亡去。御覽卷七七五

杜林,字伯山,扶風人。為侍御史。〔九〕先與鄭興同寓隴右,乃薦之。上乃徵興為太中大夫。御覽卷六三一

杜林上疏曰:〔一0〕“臣聞營河、雒以為民,刻肌膚以為刑,封疆畫界以建諸侯,井田什一以供國用,三代之所同。及至漢興,因時宜,趨時務,省煩苛,取實事,不苟貪高亢之論。是以去土中之京師,就關內之遠都。除肉刑之重律,用髡鉗之輕法。郡縣不置世祿之家,農人三十而税一。〔一一〕政卑易行,禮簡易從。民無愚智,〔
一二〕思仰漢德,樂承漢祀。基業特起,不因緣堯。堯遠於漢,民不曉信,言提其耳,終不悦諭。后稷近於周,民户知之,世據以興,基由其祚,本與漢異。郊祀高帝,誠從民望,得萬國之歡心,天下福應,莫大於此。民奉種祀,且猶世主,不失先俗。羣臣僉薦鯀,考績不成,九載乃殛。宗廟至重,眾心難違,不可卒改。詩云:‘不愆不忘,率由舊章。’明當尊用祖宗之故文章也。宜如舊制,以解天下之惑,合於易之所謂‘先天而天不違,後天而奉天時’義。方軍師在外,祭可且如元年郊祭故事。”司馬彪續漢書祭祀志劉昭注

建武八年間,郡國比大水,〔一三〕湧泉盈溢。杜林以為倉卒時兵擅權作威,張氏雖皆降散,〔一四〕猶尚有遺脱,長吏制御無術,令得復熾,元元侵陵之所致也。上疏曰:“臣聞先王無二道,明聖用而治。見惡如農夫之務去草焉,芟夷藴崇之,絕其本根,勿使能殖,畏其易也。古今通道,傳其法於有根。狼子野心,奔馬善驚。成王深知其終卒之患,故以殷氏六族分伯禽,七族分康叔,懷姓九宗分唐叔,撿押其奸宄,又遷其餘於成周,舊地雜俗,旦夕拘錄,所以挫其強御之力,詘其驕恣之節也。及漢初興,上稽舊章,合符重規,徙齊諸田,楚昭、屈、景,燕,趙,韓,魏之後,以稍弱六國強宗。邑里無營利之家,野澤無兼併之民,萬里之統,海內賴安。後輒因衰粗之痛,脅以送終之義,故遂相率而陪園陵,無反顧之心。追觀往法,政皆神道設教,強幹弱枝,本支百世之要也。是以皆永享康寧之福,無怵惕之憂,繼嗣承業,恭己而治,蓋此助也。其被災害民輕薄無累重者,兩府遣吏護送饒谷之郡。或懼死亡,卒為傭賃,亦所以消散其口,救贍全其性命也。昔魯隱有賢行,將致國於桓公,乃留連貪位,不能早退。況草創兵長,卒無德能,直以擾亂,乘時擅權,作威玉食,狙猱之意,徼倖之望,曼延無足,張步之計是也。小民負縣官不過身死,負兵家滅門殄世。陛下昭然獨見成敗之端,或屬諸侯官府,元元少得舉首仰視,而尚遺脱,二千石失制御之道,令得復昌熾從橫。比年大雨,水潦暴長,湧泉盈溢,災壞城郭官寺,吏民廬舍,潰徙離處,潰成坑坎。臣聞水,陰類也。易卦‘地上有水比’,言性不相害,故曰樂也。而猥相毀墊淪失,常敗百姓安居。殆陰下相為蠹賊,有小大勝負不齊,均不得其所,侵陵之象也。詩云:‘畏天之威,於時保之。’唯陛下留神明察,往來懼思,天下幸甚。”司馬彪續漢書五行志劉昭注

杜林,字伯山,遷大司徒司直。〔一五〕百僚知林以明德用,甚尊憚之。書鈔卷六二

杜林,字伯山,〔一六〕為光祿勛,〔一七〕周密敬慎,選舉稱平,郎有好學,輒見誘進。書鈔卷五三

杜林,字伯山,與馬援同鄉裏,〔一八〕素相親厚。援從南方還,時林馬適死,援令子持馬一匹遺林,曰:“朋友有車馬之饋,可具以備乏。”林受之。居數月,林遣子奉書曰:“將軍內施九族,外有賓客,〔一九〕望恩者多。林父子兩人食列卿祿,常有盈,今送錢五萬。”援受之,謂子曰:“人當以此為法,是伯山所以勝我也。”〔
二0〕御覽卷八九四

王又以師數加饋遺,〔二一〕林不敢受,常辭以道上稟假有餘,苦以車重,無所置之。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杜林傳李賢注

杜林代張純為大司空,〔二二〕務於無為。〔二三〕類聚卷四七

〔一〕 “杜林”,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又見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 “握抱此經”,此條書鈔卷一0一亦引,字句較略。

〔三〕 “杜林寄隗囂地”,“地” 字原脱,姚本、聚珍本有,御覽卷九九七、范曄後漢書杜林傳李賢注引亦有此字,今據增補。此下二句事類賦卷一六引作“杜林寄隗囂而終不屈節”。

〔四〕 “至簪蒿席草,不食其粟” ,此二句原竄至下文“杜伯山天子所不能臣”句下,今據姚本、聚珍本和御覽卷九九七、范曄後漢書杜林傳李賢注所引校正。文選卷五九任昉劉先生夫人墓誌李善注引雲:“樑統與杜林書曰:‘君非隗囂,不降志辱身,至簪蒿席草,不食其粟。’”以“至簪蒿席草”云云為樑統與杜林書中語,與此不同。

〔五〕 “囂”,原無此字,據文義當有“囂”字,聚珍本有,今據增補。

〔六〕 “令”,聚珍本同,范曄後漢書杜林傳作“今”。

〔七〕 “鹿車”,一種小車。御覽卷七七五引風俗通義雲:“鹿車窄小,裁容一鹿也。或雲樂車,乘牛馬者,銼斬飲飼達曙,今乘此雖為勞極,然入傳舍,偃卧無憂,故曰樂車。無牛馬而能行者,獨一人所致耳。”

〔八〕 “弟”,御覽卷四二0引同,范曄後漢書杜林傳亦同,聚珍本作“成”。

〔九〕 “為侍御史”,原脱“侍” 字,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五三引亦有此字,范曄後漢書杜林傳同,今據增補。

〔一0〕“杜林上疏曰”,司馬彪續漢書祭祀志雲:建武“七年五月,詔三公曰:‘漢當郊堯。其與卿大夫、博士議。’”杜林認為漢業特起,功不緣堯,遂上此疏。范曄後漢書杜林傳亦載此事。

〔一一〕“税”,姚本、聚珍本作“ 取”。

〔一二〕“民無”,姚本作“無有” ,聚珍本作“人無”,范曄後漢書杜林傳李賢注引同。

〔一三〕“比”,聚珍本作“七”,誤。

〔一四〕“張氏雖皆降散”,“張氏 ”謂張步。建武初,步據有齊地,後光武帝討步,步降,封為安丘侯,與家屬居洛陽。八年夏,步攜妻子逃奔臨淮,與弟弘、藍欲招其舊部,乘船入海,被琅邪太守陳俊追殺。事詳范曄後漢書張步傳。

〔一五〕“大司徒司直”,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雲:“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錄諸 州,建武十八年省也。”

〔一六〕“字伯山”,原誤作“字仲子”。

〔一七〕“為光祿勛”,建武十一年,杜林代郭憲為光祿勛。見范曄後漢書杜林傳。

〔一八〕“同”,原脱此字,聚珍本有,范曄後漢書杜林傳李賢注引亦有此字,今據增補。

〔一九〕“有”,事類賦卷二一引作 “存”。按二字於義皆通。“存”,恤養。

〔二0〕“是伯山所以勝我也”,此條類聚卷六六、御覽卷八三五亦引,字句大同小異。

〔二一〕“王又以師數加饋遺”,建武十九年,皇太子彊廢為東海王,以杜林為王傅。此所謂“王”,即指東海王彊。此句姚本、聚珍本作“王以師故數加饋遺”,其上又有“林為東海王傅”一句。二本所增,系據范曄後漢書杜林傳。

〔二二〕“杜林代張純為大司空”,此文有誤。據范曄後漢書光武帝紀,建武二十二年冬十月,大司空朱浮免,光祿勛杜林為大司空。二十三年秋八月,杜林卒。冬十月,太僕張純為大司空。又杜林傳雲:建武二十二年,“代朱浮為大司空”。張純傳雲:建武“二十三年,代杜林為大司空”。與光武帝紀相合。

〔二三〕“務於無為”,此條御覽卷二0八亦引,字句全同。


郭丹
  郭丹,〔一〕字少卿,南陽人。累世千石,父稚為丹買田宅居業。丹為司徒,〔二〕視事五年,薨。賜送甚寵,〔三〕百官會朝,詔問丹家,時宗正劉匡對曰: “郭丹為三公,典牧州郡,田畝不增。”御覽卷八二一
  郭丹從師長安,買符入函谷關,〔四〕乃慨然歎曰:“丹不乘使者車,終不出關。”既至京師,嘗為都講,諸儒鹹欽重之。〔五〕更始二年,三公舉丹賢能,徵為諫議大夫,持節使歸南陽,安集受降。丹自去家十有二年,〔六〕果乘高車出關,如其志。〔七〕書鈔卷一三九

郭丹為更始諫議大夫,使南陽,安集受降。更始敗,〔八〕丹無所歸節傳,以弊布纏裹節,如擔負狀,晝伏夜行,求謁更始妻子,奉還節傳,因歸鄉里。書鈔卷一三0

郭丹為郡功曹,薦陰□、程胡、魯歆自代。太守杜詩曰:“古者卿士讓位,今功曹稽古經,〔九〕可為至德。編署黃堂,〔一0〕以為後法。”〔一一〕御覽卷二六四

郭丹師事公孫昌,敬重,常持蒲編席,人異之。〔一一〕御覽卷七0九

郭丹為司徒,在朝名清廉公正。〔一二〕類聚卷四七

〔一〕 “郭丹”,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又見汪文台輯謝承後漢書卷一。袁宏後漢紀卷九亦略載其事。

〔二〕 “丹為司徒”,此下各句當在郭丹傳篇末。

〔三〕 “賜送甚寵”,此下二句原無,路子復藏明抄本、徐氏明抄本、五川居士藏明抄本、傅增湘藏明抄本、清四錄堂抄本書鈔卷三八引皆有此二句,今據增補。

〔四〕 “符”,書鈔卷四0、卷五六,初學記卷一二,御覽卷二二三、卷七七三引同。御覽卷七七八引作“傳”,卷八二八引作“繻”。按“傳 ”即符信,“繻”亦為符信。漢書終軍傳記載:“初,軍從濟南當詣博士,步入關,關吏予軍繻。軍問:‘以此何為?’吏曰:‘為復傳,還當以合符。’軍曰:‘ 大丈夫西遊,終不復傳還。’棄繻而去。”顏師古注引張晏雲:“繻,符也。書帛裂而分之,若券契矣。”又引蘇林雲:“繻,帛邊也。舊關出入皆以傳。傳煩,因裂繻頭合以為符信也。”漢代關符制度大略如此。

〔五〕 “欽”,范曄後漢書郭丹傳作“敬”。

〔六〕 “丹自去家十有二年”,御覽卷七七八引同,范曄後漢書郭丹傳亦同,書鈔卷四0引僅無“有”字,聚珍本無“丹”、“有”二字。而書鈔卷五六引作“自去家十有三年”,姚本和初學記卷一二、御覽 卷二二三引作“自去家十三年”。

〔七〕 “如其志”,此條合璧事類別集卷八引作“郭丹初之長安,過宛,從宛人陳兆買入關符,以入函谷關。既入,封符乞人,曰:‘
不乘使車不出關。’丹自入關後,十二年不歸,後如關,竟如本志”。六帖卷九、類聚卷六所引與合璧事類別集卷八文字稍有不同,初學記卷七、范曄後漢書郭丹傳李賢注所引較為簡略。“陳兆”,六帖卷九引同,類聚卷六、范曄後漢書郭丹傳李賢注皆引作“陳洮”,聚珍本亦作“陳洮”。

〔八〕 “更始敗”,此下二句御覽卷六八一引作“更始敗,諸將軍悉歸上,普獲封爵,丹無所歸節傳”,聚珍本同,惟“獲”字作“賜”。

〔九〕 “今功曹稽古經”,“稽” 字下聚珍本有“含”字,文選卷四六任昉王文憲集序李善注引同。按史記周本紀正義引括地誌雲:“
詩云:‘虞、芮質厥成。’毛萇雲:‘虞、芮之君相與爭田,久而不平,乃相謂曰:“西伯仁人,盍往質焉。”乃相與朝周。入其境,則耕者讓畔,行者讓路。入其邑,男女異路,斑白不提挈。入其朝,士讓為大夫,大夫讓為卿。二國君相謂曰:“我等小人,不可履君子之庭。”乃相讓所爭地以為閒原。’ ”杜詩説郭丹“稽古經”,即指此。

〔一0〕“黃堂”,太守處理公務之所。

〔一一〕“以為後法”,六帖卷七七也引有以上一段文字,但較此簡略。

〔一二〕“常持蒲編席,人異之”,此二句聚珍本作“常待重編席,顯異之”。按“常”,與“嘗”字通。古人席地而坐,蒲席厚軟,“
持蒲編席”,表示敬重。“重編席 ”,即雙層的席子。用這種席子相待,也是敬重的表示。

〔一三〕“在朝名清廉公正”,此條御覽卷二0七亦引。書鈔卷三八、卷五二引僅無“名” 字,餘全同。


吳良
  吳良,〔一〕字大儀,齊國臨淄人,以清白方正稱於鄉里。為郡議曹掾,正旦掾入賀,〔二〕太守門下掾王望前言曰:“齊郡敗亂,遭離盜賊,人民飢餓,不聞雞鳴狗吠之音。〔三〕明府視事五年,土地開闢,盜賊滅息,五穀豐熟,家給人足。今日歲首,誠上雅壽。” 掾皆稱萬歲。〔四〕良跪曰:〔五〕“門下掾佞諂,〔六〕明府無受其觴。〔七〕盜賊未弭,〔八〕人民睏乏,〔九〕不能家給人足。於今議曹掾尚無葱,〔一0〕寧為家給人足耶?”望曰:〔一一〕“議曹惰寙,自無葱,寧足為不家給人足邪?”太守曰:“此生言是。” 遂不舉觴,賜鰒魚百枚。宴罷,〔一二〕教署功曹,良恥以言受官,不拜。御覽卷四二七
  良習大夏侯尚書。〔一三〕范曄後漢書卷二七吳良傳李賢注

吳良以清白方正稱,東平王蒼闢為西曹掾,數諫正蒼,多善策。蒼上表薦良。御覽卷二四九

東平王蒼薦吏吳良,〔一四〕上以章示公卿,曰:“前見良頭須皎然,〔一五〕衣冠甚偉,求賢助國,宰相之職,蕭何薦韓信,〔一六〕設壇即拜,不復考試,以良為議郎。”〔一七〕御覽卷六三一

永平中,車駕出,信陽侯陰就幹車騎,突鹵簿。車府令齊國徐匡鈎就車,〔一八〕收奴送獄。〔一九〕詔書遣匡,自系。〔二0〕吳良上書言:“信陽侯驕慢,幹突車騎,〔二一〕無人臣禮,大不敬,〔二二〕匡執法守正而下獄,臣恐政化由是墮矣。”〔二三〕於是詔出匡,左遷即丘長。〔二四〕書鈔卷五五

吳良為司徒長史,以清白方正稱。〔二五〕書鈔卷三七

〔一〕 “吳良”,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

〔二〕 “正旦掾入賀”,此句姚本、聚珍本作“歲旦與掾吏入賀”,書鈔卷三七、御覽卷二六四皆引作“歲旦與掾史入賀”,范曄後漢書吳良傳同。此“掾”指郡中諸曹掾史。

〔三〕 “狗”,姚本、聚珍本和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引皆作“
犬”。

〔四〕 “掾”,姚本和御覽卷五三九、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引作“掾史”,聚珍本作 “掾吏”。

〔五〕 “良跪曰”,此句書鈔卷一二九,御覽卷五三九、卷九三八引同,姚本、聚珍本和范曄後漢書吳良 傳李賢注引皆作 “良時跪曰”,書鈔卷三七引作“良終於下坐勃然作進曰”,御覽卷二六四引作“
良於下席勃然進曰”。

〔六〕 “門下掾佞諂”,此句御覽卷五三九、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引皆同,姚本、聚珍本作“門下掾諂佞”,書鈔卷一二九引作“
門下掾侮諂”。御覽卷九三八引作 “門下侯諂”,字有訛脱。書鈔卷三七引作“望,佞邪之人,欺諂無狀”,御覽卷二六四引同,僅無“
望”字。按以上諸書所引,字句間有異同,似以書鈔卷三七所引接近原貌。

〔七〕 “明府無受其觴”,此句書鈔卷三七、御覽卷二六四皆引作“願勿受其觴”。

〔八〕 “弭”,書鈔卷一二九引同,姚本、聚珍本作“盡”,御覽卷五三九、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亦引作“盡”。

〔九〕 “民”,御覽卷五三九引同,姚本、聚珍本和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引作“庶” 。

〔一0〕“於今議曹掾尚無葱”,此句姚本、聚珍本和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引作“今良曹掾,尚無葱”,書鈔卷一二九引同,僅無“
良”字,御覽卷五三九引亦同,僅無“今”字。

〔一一〕“望曰”,此下四句原無,姚本、聚珍本和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引有,今據增補。

〔一二〕“宴罷”,此下四句御覽卷二六四引作“宴罷,轉良為功曹,恥以言受進,終不肯謁”。書鈔卷三七引“恥”上有“良”字,末句無“肯 ”字,餘與御覽卷二六四引同。聚珍本無“宴罷”二字,“
恥”上有 “良 ”字,餘與御覽引全同。御覽卷九三八引作“教署功曹,良恥以言受官,遂不肯謁”。

〔一三〕“良習大夏侯尚書”,此句聚珍本在上條“為郡議曹掾”句前。按范曄後漢書吳良傳載東平王劉蒼上疏薦吳良雲:“躬儉安貧,白首一節,又治尚書,學通師法。”此處李賢注引東觀漢記“良習大夏侯尚書”一句。據此,“良習”云云也可能是劉蒼疏中之語。

〔一四〕“東平王蒼薦吏吳良”,“ 蒼”字下書鈔卷五六引有“上疏”二字。

〔一五〕“前見良頭須皎然”,此下四句原無,聚珍本有,又御覽卷三七四引雲:“吳良為東平王所薦,詔曰:‘前見良頭須皎然,衣冠甚偉,求賢助國,宰相之職,今以良為議郎。’”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吳良傳載顯宗語,與此略同。

〔一六〕“薦”,書鈔卷五六引作“ 舉”。

〔一七〕“以良為議郎”,“以”字上聚珍本和書鈔卷五六、御覽卷三七四引有“今”字,范曄後漢書吳良傳同,當據增補。此條類聚卷五三亦引,字有脱漏。

〔一八〕“鈎”,范曄後漢書吳良傳李賢注云:“留也。”王先謙集解引惠棟雲:“王幼學雲:‘古兵有鈎有鑲,引來曰鈎,推去曰鑲。’”

〔一九〕“收奴送獄”,此句聚珍本作“收御者送獄”,范曄後漢書吳良傳同。書鈔卷三七、御覽卷二三0引作“收送獄”。按此句當以聚珍本為是。

〔二0〕“自系”,此句有脱字。聚珍本作“匡自繫獄”,范曄後漢書吳良傳同。書鈔卷三七引作“自繫獄”,御覽卷二三0引作“自系不出”。

〔二一〕“幹突車騎”,此句原無,御覽卷二三0引有,今據增補。

〔二二〕“大不敬”,此句原無,御覽卷二三0引有,今據增補。

〔二三〕“臣恐政化由是墮矣”,此句聚珍本作“恐政化由是而墜”,書鈔卷三七引作“恐政化由是而隳矣”,御覽卷二三0引作“臣恐陛下政化由是隳矣”。范曄後漢書吳良傳作“臣恐聖化由是而弛 ”。文字雖異,意思相同。

〔二四〕“即丘”,縣名,屬東海郡。書鈔卷三七引作“昴丘”,誤。按范曄後漢書吳良傳載:“帝雖赦匡,猶左轉良為即丘長。”是左遷者為吳良,而不是徐匡,“左遷即丘長”句上有脱文。

〔二五〕“以清白方正稱”,此條書鈔卷六八、御覽卷二0九亦引。


承宮
  承宮,〔一〕字少子,琅邪姑幕人。〔二〕少孤,年八歲,人令牧豕。〔三〕鄉里徐子盛明春秋經,授諸生數百人。宮過其廬下,見諸生講誦,好之,因棄豬而聽經。〔四〕豬主怪不還,行索,見宮,〔五〕欲笞之。〔六〕門下生共禁止,因留精舍門下,〔七〕拾薪,〔八〕執苦數年,〔九〕遂通經。御覽卷九0三
  承宮遭王莽篡位,天下擾攘,盜賊並起,宮遂避世漢中。建武四年,將妻子之華陰山谷,〔一0〕耕種禾黍,臨熟,人就認之,宮悉推與而去,由是顯名。類聚卷二一

永平中,徵承宮為博士,遷左中郎將。〔一一〕數納忠諫,論議切直,名播匈奴。時單于遣使求欲得見宮,詔□宮自整飾。宮對曰:“夷狄炫名,非識實也。臣狀醜,不可以示遠,宜選長大威容者。”帝乃以大鴻臚魏應代之。御覽卷三八二

〔一〕 “承宮”,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又見汪文台輯謝承後漢書卷一、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袁宏後漢紀卷一0亦略載其事。

〔二〕 “姑幕”,二字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三八四引作“姑蘇”,字雖然訛誤,然而可證原書有“姑幕”二字,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承宮傳雲:宮“琅邪姑幕人也”。

〔三〕 “人令牧豕”,此句姚本、聚珍本和類聚卷六四、御覽卷三八四引皆作“為人牧豬 ”。

〔四〕 “棄”,御覽卷三八四引同,御覽卷六一一、范曄後漢書承宮傳李賢注引續漢書亦作“棄”。姚本、聚珍本作“忘”,類聚卷六四引作“ 亡”。按三字於義皆通。

〔五〕 “行索,見宮”,此二句類聚卷六四引作“行求索,見宮”,文氣較順。御覽卷三八四引作“來索,見宮”,“來”乃“求”字之訛。姚本、聚珍本作“行求索,見生”,“生”乃“宮”字之訛。

〔六〕 “之”,原無此字,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六四、御覽卷三八四引亦有,今據增補。

〔七〕 “精舍”,精廬,學舍。

〔八〕 “拾薪”,聚珍本作“樵薪 ”,御覽卷三八四引同。

〔九〕 “執苦數年”,范曄後漢書承宮傳、御覽卷六一一引續漢書同。聚珍本作“執苦數十年”。

〔一0〕“華陰山谷”,姚本、聚珍本同,御覽卷四二四、卷八二二引亦同。類聚卷八五引作“蒙陰山谷”,范曄後漢書承宮傳作“蒙陰山”。按華陰為弘農郡屬縣,在華山之北。蒙陰為泰山郡屬縣,境內有蒙山。

〔一一〕“左中郎將”,原脱“將” 字,聚珍本有,范曄後漢書承宮傳亦有此字,今據增補。左中郎將,隸屬光祿勛,秩比二千石,主左署郎。


鄭均
  鄭均,〔一〕字仲虞,任城人也。治尚書,好黃老,澹泊無慾,清靜自守,不慕遊宦。兄仲,為縣遊徼,頗受禮遺。均數諫止,不聽,即脱身出作。〔二〕歲餘,得數萬錢,歸以與兄,曰:“錢儘可復得,為坐吏贓,終身捐棄。”兄感其語,遂為廉潔,稱清白吏。〔三〕御覽卷五一五
  均失兄,養孤兄子甚篤,〔四〕已冠娶,出令別居,並門,盡推財與之,使得一尊其母,然後隨護視振給之。范曄後漢書卷二七鄭均傳李賢注

鄭均,字仲虞,拜侍御史,引見極問,乃上封事。上甚悦,賜車馬衣服。〔五〕書鈔卷六二

均遣子英奉章詣闕,〔六〕詔召見英,問均所苦,賜以冠幘錢布。范曄後漢書卷二七鄭均傳李賢注

賜羊一頭,〔七〕酒二斗,終其身。范曄後漢書卷二七鄭均傳李賢注

鄭均,字仲虞,為尚書,淡泊無慾。章帝東巡,過任城,乃幸均舍,敕賜尚書祿,以終其身,〔八〕故時人號為“白衣尚書”。書鈔卷六0

〔一〕 “鄭均”,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又見汪文台輯謝承後漢書卷一。

〔二〕 “作”,原無此字,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六六、御覽卷八三五引亦有,今據增補。有“作”字,於義較長。

〔三〕 “稱清白吏”,此條范曄後漢書鄭均傳李賢注亦引,然僅有“兄仲”二句。

〔四〕 “均失兄,養孤兄子甚篤” ,御覽卷五一二引作“鄭均好義篤實,事寡嫂,收兒,恩禮甚至”。“收兒”句有脱文,疑當作“收孤兒”。

〔五〕 “上甚悦,賜車馬衣服”,書鈔卷六二另引東觀漢記無此二句,而有“月餘,遷尚書”二句。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加輯錄。

〔六〕 “均遣子英奉章詣闕”,此句上姚本有“均屢闢不詣,公車特徵,再遷尚書,肅宗敬重之,後以病告歸”五句,聚珍本“再遷尚書”一句作“月餘,遷尚書”,其上又有“拜侍御史”一句,餘與姚本同。按姚本、聚珍本增出的文字似據范曄後漢書鄭均傳刪補,為使文義完整,置於此句之上。

〔七〕 “終其身”,此條上姚本、聚珍本有“元和元年,與毛義”七字。按范曄後漢書鄭均傳雲:“元和元年,詔告廬江太守、東平相曰:‘議郎鄭均,束脩安貧,恭儉節整,前在機密,及病致仕,守善貞固,黃髮不怠。又前安邑令毛義,躬履遜讓,… …其賜均、義谷各千斛,常以八月長吏存問,賜羊酒,顯茲異行。’明年,帝東巡過任城,乃幸均舍,□賜尚書祿,以終其身。”由此可以看出範書李賢注所引大意。姚本、聚珍本所增七字,系撮取範書大意綴補。

〔八〕 “以終其身”,原無此句,姚本、聚珍本有,鳴沙石室古籍叢殘古類書、類聚卷四八、御覽卷二一二引亦皆有此句,今據增補。


趙温〔一〕
  趙典兄子温,〔二〕初為京兆郡丞,〔三〕歎曰: “大丈夫生當雄飛,安能雌伏!”〔四〕遂棄官而去。後官至三公。〔五〕御覽卷二五三
〔一〕 “趙温”,字子柔,蜀郡成都人,范曄後漢書卷二七趙典傳略載其事。又見汪文台輯謝承後漢書卷一、華陽國志卷一巴志。

〔二〕 “趙典兄子温”,聚珍本無此句,而有“趙温,字子柔,蜀郡成都人”三句。此句六帖卷四一引作“趙温子柔”,“温”字下脱“字”字。

〔三〕 “初為京兆郡丞”,姚本無 “郡”字,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三二、唐類函卷六三引同。孔廣陶校注本書鈔卷三二、六帖卷四一引有“郡”字。按兩漢時人皆不稱京兆為郡,此“郡”字當系衍文。

〔四〕 “大丈夫生當雄飛,安能雌伏”,書敍指南卷一一飢寒貧賤下雲:“賤貧曰雌伏。 ”即本此。其下注雲:“東觀記趙温。”

〔五〕 “後官至三公”,范曄後漢書趙典傳雲:“典兄子謙,謙弟温,相繼為三公。…… 温字子柔,初為京 兆丞,歎曰: ‘大丈夫當雄飛,安能雌伏!’遂棄官去。……獻帝西遷都,為侍中,同輿輦至長安,封江南亭侯,代楊彪為司空,免,頃之,復為司徒,錄尚書事。”據獻帝紀,初平四年,太常趙温代楊彪為司空,旋免。興平元年,由衞尉為司徒,錄尚書事,建安十三年免。


桓譚
  桓譚,〔一〕字君山,〔二〕少好學,遍治五經,能文,有絕才,喜非毀俗儒,由是多見排抑。哀、平時,位不過郎。書鈔卷一00
  光武即位,拜議郎。〔三〕文選卷五劉峻辯命論李善注

中家子為之保役,〔四〕受計上疏,趨走俯伏,譬若臣僕,坐而分利。〔五〕范曄後漢書卷二八桓譚傳李賢注

賈人多通侈靡之物,羅紈綺繡,雜彩玩好,以淫人耳目,而竭盡其財。是為下樹奢媒而置貧本也。求人之儉約富足,何可得乎?夫俗難卒變,而人不可暴化。宜抑其路,使之稍自衰焉。范曄後漢書卷二八桓譚傳李賢注

矯稱孔丘,為讖記以誤人主。〔六〕范曄後漢書卷二八桓譚傳李賢注

桓譚譏訕圖讖,〔七〕有詔會議靈台所處,〔八〕上謂桓譚曰:“天下事吾欲以讖決之,〔九〕何如? ”譚默然良久,曰:“臣不讀讖。”上問其故,譚復極言讖之非經。上大怒,曰:“桓譚非聖無法,將下斬之。”譚叩頭流血,良久得解。由是失旨,〔一0〕遂不復轉遷,出為六安郡丞。之官,意忽忽不樂,道病卒,時年七十餘。御覽卷四八三

光武讀之,□言卷大,令皆別為上下,凡二十九篇。〔一一〕范曄後漢書卷二八桓譚傳李賢注

琴道未畢,但有發首一章。〔一二〕范曄後漢書卷二八桓譚傳李賢注

桓譚,字君山,沛人。章帝元和中,行巡狩,至沛,令使者祠譚冢,鄉里以為榮。〔一三〕御覽卷五二六

〔一〕 “桓譚”,范曄後漢書卷二八有傳。又見汪文台輯謝承後漢書卷一。袁宏後漢紀卷四亦略載其事。

〔二〕 “字君山”,此下三句原無,文選卷五四劉峻辯命論李善注引,今據增補。

〔三〕 “拜議郎”,此條文字之下原引有詔會雲台,桓譚非讖事,為避免與下文重複,今刪去。

〔四〕 “中家”,貲產為中等之家。

〔五〕 “坐而分利”,桓譚拜議郎,上疏陳時政所宜。此條文字與下條文字皆為疏中語。此疏范曄後漢 書桓譚傳載之較詳。

〔六〕 “為讖記以誤人主”,光武帝信讖,多以決嫌疑。桓譚上疏抨擊讖記,此段文字即疏中語。

〔七〕 “桓譚譏訕圖讖”,原無此句,聚珍本有,書鈔卷九六兩引亦有此句,今據增補。

〔八〕 “處”,原無此字,姚本、聚珍本有,書鈔卷七七、御覽卷二五三引亦有,今據增補。

〔九〕 “以”,原脱此字,聚珍本有,書鈔卷七七、卷九六,文選卷五四劉峻辯命論李善注亦有,今據增補。

〔一0〕“由是失旨”,此下諸句原無,僅有“出為六安郡丞”一句。文選卷五四劉峻辯命論李善注引雲:“譚叩頭流血,乃貰,由是失旨,遂不復轉遷,出補六安太守丞。之官,意不樂,道病卒。” 書鈔卷七七引雲:“帝怒,出為六安郡丞,意不樂,道病卒。”御覽卷二五三引雲:“……上大怒曰:‘桓譚非聖無法,將下斬之。’譚叩頭流血,良久乃得解。出為六安郡丞。意忽忽不樂,病卒,時年七十餘。”今據三書所引增補。

〔一一〕“凡二十九篇”,范曄後漢書桓譚傳雲:“初,譚着書言當世行事二十九篇,號曰新論,上書獻之,世祖善焉。”其下李善引此條文字作注。聚珍本已摘取範書文字補於此條文字之上,以使文義完整可讀。據李賢注,新論諸目次第為一本造,二王霸,三求輔,四言體,五見徵,六譴非,七啟寤,八袪蔽,九正經,十識通,十一離事,十二道賦,十三辨惑,十四述策,十五閔友,十六琴道。 本造、述策、閔友、琴道各一篇,其餘分為上下兩篇,總計二十八篇。大概在新論原本中,本造、述策、閔友三目中有一目分為上下兩篇。

〔一二〕“但有發首一章”,此條玉海卷一一0亦引,文字全同。

〔一三〕“鄉里以為榮”,此條類聚卷三八亦引,文字略有不同。


馮衍〔一〕
  其先上黨潞人,曾祖父奉世徙杜陵。范曄後漢書卷二八馮衍傳李賢注
  野王生座,襲父爵為關內侯,座生衍。范曄後漢書卷二八馮衍傳李賢注

馮衍説吳漢曰:〔二〕“得道之兵,鼓不振塵。 ” 文選卷一0潘岳西征賦李善注

衍更始時為偏將軍,與鮑永相善。更始即敗,固守不以時下。建武初,為揚化大將軍掾,闢鄧禹府,數奏記於禹,陳政言事。〔三〕曰:“衍聞明君不惡切愨之言,以測幽冥之論;忠臣不顧爭引之患,以達萬機之變。是故君臣兩興,功名兼立,銘勒金石,令問不忘。今衍幸逢寬明之日,將值危言之時,〔四〕豈敢拱默避罪,而不竭其誠哉!伏念天下離王莽之害久矣。始自東郡之師,〔五〕繼以西海之役,〔六〕巴、蜀沒於南夷,〔七〕緣邊破於北狄,〔八〕遠征萬里,暴兵累年,禍拿未解,兵連不息,刑法彌深,賦斂愈重。眾彊之黨,橫擊於外,百僚之臣,貪殘於內,元元無聊,飢寒並臻,父子流亡,夫婦離散,廬落丘墟,田疇蕪穢,疾疫大興,災異蜂起。於是江湖之上,海岱之濱,風騰波湧,更相駘藉,〔九〕四垂之人,肝腦塗地,死亡之數,不啻太半,殃咎之毒,痛入骨髓,匹夫僮婦,鹹懷怨怒。皇帝以聖德威靈,龍興鳳舉,率宛、葉之眾,將散亂之兵,歃血昆陽,長驅武關,破百萬之陣,摧九虎之軍,〔一0〕雷震四海,席捲天下,攘除禍亂,誅滅無道,一期之間,海內大定。繼高祖之休烈,修文、武之絕業,社稷復存,炎精更輝,〔一一〕德冠往初,功無與二。天下自以去亡新,就聖漢,當蒙其福而賴其願。樹恩佈德,易以周洽,其猶順驚風而飛鴻毛也。然而諸將虜掠,逆倫絕理,殺人父子,妻人婦女,燔其室屋,略其財產,飢者毛食,〔一二〕寒者裸跣,冤結失望,無所歸命。今大將軍以明淑之德,秉大使之權,統三軍之政,存撫幷州之人,惠愛之誠,加乎百姓,高世之聲,聞乎羣士,故其延頸企踵而望者,非特一人也。且大將軍之事,豈得珪璧其行,束脩其心而已哉?〔一三〕將定國家之大業,成天地之元功也。昔周宣中興之主,齊桓霸彊之君耳,猶有申伯、召虎、夷吾、吉甫攘其蝥賊,安其疆宇。況乎萬里之漢,明帝復興,而大將軍為之樑棟,此誠不可以忽也。且衍聞之,兵久則力屈,人愁則變生。今邯鄲之賊未滅,〔
一四〕真定之際復擾,〔一五〕而大將軍所部不過百里,守城不休,戰軍不息,兵革雲翔,百姓震駭,奈何自怠,不為深憂?夫幷州之地,東帶石陘關,〔一六〕北逼彊胡,年穀獨熟,人庶多資,斯四戰之地,攻守之場也。如其不虞,何以待之?故曰‘德不素積,人不為用。備不豫具,難以應卒’。今生人之命,縣於將軍,將軍所杖,必須良才,宜改易非任,更選賢能。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無謂無賢,路有聖人。〔一七〕審得其人,以承大將軍之明,雖則山澤之人,無不感德,思樂為用矣。然後簡精鋭之卒,發屯守之士,三軍既整,甲兵已具,相其土地之饒,觀其水泉之利,制屯田之術,習戰射之教,則威風遠暢,人安其業矣。若鎮太原,撫上黨,收百姓之歡心,樹名賢之良佐,天下無變,則足以顯聲譽,一朝有事,則可以建大功。惟大將軍開日月之明,發深淵之慮,監六經之論,觀孫、吳之策,省羣議之是非,詳眾士之白黑,以超周南之跡,垂甘棠之風,令夫功烈施於千載,富貴傳於無窮。伊、望之策,何以加茲。”范曄後漢書卷二八馮衍傳李賢注

西歸故里。〔一八〕書鈔卷三二

款子喬於中野兮,遇伯成而定慮。〔一九〕范曄後漢書卷二八馮衍傳李賢注

伏朱樓而四望兮,採三奇之華靈。〔二0〕范曄後漢書卷二八馮衍傳李賢注

揵八枳而為籬兮,築蕙若而為室。〔二一〕范曄後漢書卷二八馮衍傳李賢注

馮敬通廢於家,娶北地任氏女為妻,〔二二〕忌不得畜媵妾,兒女常自操井臼也。文選卷三八任昉為範尚書讓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

馮敬通少有淑儻之志,明帝以為衍材過其實,〔二三〕抑而不用,遂陷□失志,〔二四〕以壽終於家。 文選卷五四劉峻辯命論李善注

〔一〕 “馮衍”,字敬通,京兆杜陵人,范曄後漢書卷二八有傳。又見汪文台輯華嶠後漢書卷一。

〔二〕 “馮衍説吳漢曰”,原脱“ 説”字,聚珍本有,今據增補。聚珍本注云:“範書,更始二年,吳漢為大將軍,斬更始幽州牧苗曾,衍時為更始立漢將軍。”

〔三〕 “陳政言事”,范曄後漢書馮衍傳雲:“更始二年,遣尚書僕射鮑永行大將軍事,安集北方。衍因以計説永曰:‘衍聞明君不惡切愨之言,以測幽冥之論’”云云。李賢引東觀漢記“衍更始時為偏將軍”至“陳政言事”一段文字作注,李賢注又云:“自‘明君’以下,皆是諫鄧禹之詞,非勸鮑永之説,不知何據,有此乖違。”從此注來看,範書馮衍傳所載“衍聞明君不惡切愨之言”云云,在李賢看到的東觀漢記傳本中,係為馮衍諫鄧禹之詞。下面所輯馮衍諫詞,就是根據李賢注從範書中輯錄的。聚珍本亦輯有馮衍諫詞。而姚本馮衍傳未輯,注云:“相其詞義,説永為近。”文選卷一一王逸魯靈光殿賦李善注引雲:“馮衍説鮑永曰:‘社稷復存,炎精更輝。’”又卷五九王巾頭陀寺碑文李善注引雲:“馮衍説鮑永曰:‘衍珪璧其行,束脩其心。’”與姚本註文相合。

〔四〕 “危言之時”,謂有道之時。“危”,正也。或雲高也。論語憲問雲:“子曰:‘ 邦有道,危言危行。’”

〔五〕 “東郡之師”,王莽居攝二年,東郡太守翟義起兵於東郡討莽,莽遣孫建、王邑等八將軍擊義。事詳漢書王莽傳、翟義傳。

〔六〕 “西海之役”,漢書王莽傳雲:居攝元年,“西羌龐恬、傅幡等怨莽奪其地作西海郡,反攻西海太守程永,永奔走。莽誅永,遣護羌校尉竇況擊之”。

〔七〕 “巴、蜀沒於南夷”,漢書西南夷傳雲:“王莽篡位,改漢制,貶鈎町王以為侯。王邯怨恨,牂牁大尹周欽詐殺邯。邯弟承攻殺欽,州郡擊之,不能服。三邊蠻夷秋擾盡反,復殺益州大尹程隆。莽遣平蠻將軍馮茂發巴、蜀、犍為吏士,賦斂取足於民,以擊益州。出入三年,疾疫死者什七,巴蜀騷動。莽徵茂還,誅之。更遣寧始將軍廉丹與庸部牧史熊大發天水、隴西騎士,廣漢、巴、蜀,犍為吏民十萬人,轉輸者合二十萬人,擊之。始至,頗斬首數千,其後軍糧前後不相及,士卒飢疫,三歲餘死者數萬。而粵嶲蠻夷任貴亦殺太守牧根,自立為邛谷王。”

〔八〕 “緣邊破於北狄”,漢書匈奴傳雲:王莽始建國三年,烏珠留單于“遣左骨都侯、右伊秩訾王呼盧訾及左賢王樂將兵入雲中益壽塞,大殺吏民。……是後,單于歷告左右部都尉、諸邊王,入塞寇盜,大輩萬餘,中輩數千,少者數百,殺雁門、朔方太守、都尉,略吏民畜產不可勝數,緣邊虛耗”。

〔九〕 “駘”,史記天官書雲:“ 兵相駘藉,不可勝數。”漢書天文志作“跆藉”,是“ 駘”與“跆”通。“駘藉”,猶言踐踏。

〔一0〕“摧九虎之軍”,王莽地皇四年,下江兵鄧曄、於匡攻武關,莽拜將軍九人,皆以 “虎”為號,號曰“九虎”,率軍拒曄、匡。後六虎敗走,其中二虎自殺,四虎逃亡;三虎郭欽、陳翬、成重收散卒,保京師倉。事詳漢書王莽傳。

〔一一〕“炎精”,謂火德。漢代一些學者根據五德終始説,認為漢承堯後,以火德而王。

〔一二〕“毛”,草也。四庫全書考證雲:“衍集作‘無’。”

〔一三〕“豈得珪璧其行,束脩其心而已哉”,范曄後漢書馮衍傳李賢注云:“言當恢廓規摹,不可空自清潔,徒約束脩身而已。”

〔一四〕“邯鄲之賊”,謂王郎。

〔一五〕“真定之際復擾”,謂真定王劉揚起兵附王郎事。更始元年,更始以光武帝行大司馬事,北定河北時,王郎起兵,據邯鄲,自立為天子。當時真定王劉揚起兵以附王郎,眾十餘萬。見范曄後漢書劉植傳。

〔一六〕“東帶石陘關”,范曄後漢書馮衍傳原作“東帶名關”。李賢注云:“東觀記作‘ 石陘關’。”今據校改。

〔一七〕“無謂無賢,路有聖人”,范曄後漢書馮衍傳無此二句,李賢注引東觀漢記有。

〔一八〕“西歸故里”,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范曄後漢書馮衍傳雲:“衞尉陰興、新陽侯陰就以外 戚貴顯,深敬重衍,衍遂與之交結,由是為諸王所聘請,尋為司隸從事。帝懲西京外戚賓客,故皆以法繩之,大者抵死徙,其餘至貶黜。衍由此得罪,嘗自詣獄,有詔赦不問。西歸故郡,閉門自保,不敢復與親故通。”

〔一九〕“款子喬於中野兮,遇伯成而定慮”,范曄後漢書馮衍傳載,建武末年,衍上書自陳,仍不被起用。衍不得志,撰顯志賦以明己志。賦見範書。其中有二句雲:“款子高於中野兮,遇伯成而定慮。”李賢注云:“莊子曰:‘伯成子高,唐虞時為諸侯,至禹為天子,乃去而耕。禹往見之,曰:“堯理天下,吾子立為諸侯。堯授舜,舜授予,子去而耕,其故何也?”子高曰:“昔堯理天下,至公無私,不賞而人勸,不罰而人畏。今子賞而不勸,罰而不威,德自此衰,刑自此作。夫子盍行,無留吾事。”耕而不顧。’‘ 款’,誠也。真人即謂子高。……東觀記‘高’字作‘ 喬’,謂仙人王子喬也,義亦通。”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文句輯錄。

〔二0〕“伏朱樓而四望兮,採三奇之華靈”,范曄後漢書馮衍傳載衍顯志賦雲:“伏朱樓而四望兮,採三秀之華英。”李賢注云:“前書曰:‘ 仙人好樓居。’故云‘伏朱樓而四望’也。楚詞曰:‘ 採三秀于山間。’王逸曰:‘謂芝草也。’東觀記及衍集‘秀’字作‘奇’,‘英’字作‘靈’。按下雲‘食五芝之茂英’,此若是‘芝’,不宜重説,但不知三奇是何草也。範改‘奇’為‘秀’,恐失之矣。”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文句輯錄。

〔二一〕“揵八枳而為籬兮,築蕙若而為室”,范曄後漢書馮衍傳載衍顯志賦雲:“揵六枳而為籬兮,築蕙若而為室。”李賢注云:“‘
揵’,立也。‘枳’,芬木也。晏子曰:‘江南為橘,江北為枳。’枳之為木,芳而多刺,可以為籬。此雲‘六枳’,東觀記作‘八枳’。按周書小開篇曰:‘嗚呼!汝何敬非時?何擇非德?德枳維大人,大人枳維公,公枳維卿,卿枳維大夫,大夫枳維士,登登皇皇,君枳維國,國枳維都,都枳維邑,邑枳維家,家枳維欲無疆。’言上下相維,遞為藩蔽也。其數有八,與東觀記同,此為六。”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文句輯錄。

〔二二〕“娶北地任氏女為妻”,范曄後漢書馮衍傳李賢注引衍集載衍妻事甚詳。

〔二三〕“材”,文選卷一六江淹恨賦李善注引作“才”。按二字同。

〔二四〕“陷□”,不遇貌。


馮豹
  馮豹,〔一〕字仲文,後母惡之,嘗因豹夜卧,引刀斫之,正值其起,〔二〕中被獲免。御覽卷七0七
  馮豹,字仲文,好儒學,以詩傳教授,〔三〕鄉里為之語曰:“
道德斌斌馮仲文。”御覽卷六 一四

馮豹每奏事未報,常服省閣下,〔四〕或從昏至明。天子默使小黃門持被覆之,曰:“勿驚之。”御覽卷七0七

豹為武威太守,視事二年,河西稱之。〔五〕聚珍本

〔一〕 “馮豹”,馮衍子,范曄後漢書卷二八有傳。又見汪文台輯華嶠後漢書卷一。

〔二〕 “正值其起”,此句聚珍本作“豹正起”。

〔三〕 “以詩傳教授”,范曄後漢書馮豹傳雲:“長好儒學,以詩、春秋教麗山下。”書鈔卷九七引此上數句,文字全同。

〔四〕 “省閣”,聚珍本作“省門 ”。按“省閣”二字是。范曄後漢書馮豹傳雲:“舉孝廉,拜尚書郎,忠勤不懈。每奏事未報,常俯伏省閣,或從昏至明。”

〔五〕 “河西稱之”,此條不知聚珍本從何書輯錄。范曄後漢書馮豹傳雲:“和帝初,數言邊事,奏置戊己校尉,城郭諸國復率舊職。遷武威太守,視事二年,河西稱之,復徵入為尚書。”


田邑〔一〕
  邑,馮翊蓮芍人也。其先齊諸田,父豐,為王莽着威將軍。邑有大節,涉學藝,能善屬文。〔二〕范曄後漢書卷二八馮衍傳李賢注
  田邑,字伯玉,為上黨太守。時更始遣鮑永、馮衍屯太原,永、衍恐其先降,説之曰:“晏嬰臨盟,擬以曲戟,不易其辭。”〔三〕御覽卷三五二

鄧禹使積弩將軍馮愔將兵擊邑,愔悉得邑母弟妻子。〔四〕范曄後漢書卷二八馮衍傳李賢注

遣騎都尉弓裏遊、諫大夫何叔武,〔五〕即拜邑為上黨太守。范曄後漢書卷二八馮衍傳李賢注

衍與邑素誓刎頸,俱受重任。〔六〕范曄後漢書卷二八馮衍傳李賢注

邑書曰:〔七〕“愚聞丈夫不釋故而改圖,哲士不徼倖而出危。今君長故主敗不能死,〔八〕新帝立不肯降,擁眾而據壁,欲襲六國之從。與邑同事一朝,內為刎頸之盟,興兵背畔,攻取涅城。破君長之國,壞父母之鄉,首難結怨,輕弄兇器。人心難知,何意君長當為此計。昔者韓信將兵,無敵天下,功不世出,略不再見,威執項羽,名出高帝,不知天時,就烹於漢。智伯分國,即有三晉,欲大無已,身死地分,頭為飲器。〔九〕君長銜命出征,擁帶徒士,上黨阨不能救,河東畔不能取,朝有顛沛之憂,國有分崩之禍,上無仇牧之節,〔一0〕下無不佔之志。〔一一〕天之所壞,人不能支。君長將兵不與韓信同日而論,威行得眾不及智伯萬分之半,不見天時,不知厭足。欲明人臣之義,當先知故主之未然;欲貪天下之利,宜及新主之未為。今故主已敗,新主既成,四海為羅網,天下為敵人,舉足遇害,動搖觸患,履深泉之薄冰不為號,〔一二〕涉千鈞之發機不知懼,何如其知也?絕鮑氏之姓,廢子都之業,誦堯之言,服桀之行,悲夫命也。張舒內行邪孽,不遵孝友,疏其父族,外附妻黨,已收三族,將行其法。能逃不自詣者舒也,能夷舒宗者予也。”永、邑遂結怨焉。范曄後漢書卷二八馮衍傳李賢注

為漁陽太守,未到官,道病,徵還,為諫議大夫,病卒。范曄後漢書卷二八馮衍傳李賢注

邑年三十,歷卿大夫,號歸罷,〔一三〕厭事,少所嗜慾。〔一四〕史記卷八高祖本紀索隱

〔一〕 “田邑”,范曄後漢書無傳,其事略見範書卷二八馮衍傳。

〔二〕 “能善屬文”,此句下尚有 “為漁陽太守,未到官,道病,徵還,為諫議大夫,病卒”數句,已移後。

〔三〕 “晏嬰臨盟,擬以曲戟,不易其辭”,晏子春秋內篇雜上雲:“崔杼既弒莊公而立景公,杼與慶封相之,劫諸將軍大夫及顯士庶人於太宮之坎上,令無得不盟者。為壇三仞,陷其下,以甲千列環其內外,盟者皆脱劍而入。維晏子不肯,崔杼許之。有敢不盟者,戟拘其頸,劍承其心,令自盟曰: ‘ 不與崔、慶而與公室者,受其不祥。言不疾,指不至血者死。’所殺七人。次及晏子,晏子奉杯血,仰天歎曰:‘嗚呼!崔子為無道,而弒其君,不與公室而與崔、慶者,受此不祥。’俛而飲血。崔子謂晏子曰:‘子變子言,則齊國吾與子共之;子不變子言,戟既在脰,劍既在心,維子圖之也。’晏子曰:‘
劫吾以刃,而失其志,非勇也;回吾以利,而倍其君,非義也。崔子!子獨不為夫詩乎!詩云:“莫莫葛藟,施於條枝。愷愷君子,求福不回。 ”今嬰且可以回而求福乎?曲刃鈎之,直兵推之,嬰不革矣。’崔杼將殺之,或曰:‘不可,子以子之君無道而殺之,今其臣有道之士也,又從而殺之,不可以為教矣。’崔子遂舍之。”又見新序義勇篇。

〔四〕 “愔悉得邑母弟妻子”,范曄後漢書馮衍傳雲:“及世祖即位,遣宗正劉延攻天井關,與田邑連戰十餘合,延不得進。邑迎母弟妻子,為延所獲。”與此所載不同。

〔五〕 “遣騎都尉弓裏遊、諫大夫何叔武”,范曄後漢書馮衍傳雲:“邑聞更始敗,乃遣使詣洛陽獻璧馬,即拜為上黨太守。”其下李賢引此文作注。此句上姚本、聚珍本有“後邑聞更始敗,乃歸世祖,世祖”十二字,系據範書馮衍傳文義增補。

〔六〕 “俱受重任”,謂馮衍與田邑俱受更始重任。

〔七〕 “邑書曰”,更始死後,田邑降於光武帝,拜上黨太守。馮衍忿邑背叛,遺書邑責之。邑報書於衍,勸衍降,衍不從。當時訛傳更始隨赤眉在北方,衍信之,與鮑永屯兵界休,移書上黨,雲更始 在雍。鮑永遣弟升及子婿張舒誘降涅城。張舒家在上黨,邑悉系之,又為此書勸永降。事詳范曄後漢書馮衍傳。

〔八〕 “君長”,鮑永字。

〔九〕 “頭為飲器”,通鑑卷一載:“三家分智氏之田,趙襄子漆智伯之頭,以為飲器。 ”

〔一0〕“仇牧之節”,春秋莊公十二年雲:“秋八月甲午,宋萬弒其君捷及其大夫仇牧。 ”公羊傳雲:“萬嘗與莊公戰,獲乎莊公。莊公歸,散舍諸宮中,數月然後歸之。歸反,為大夫於宋。與閔公博,婦人皆在側。萬曰:‘甚矣,魯侯之淑、魯侯之美也!天下諸侯宜為君者,唯魯侯爾。’閔公矜此婦人,妒其言。顧曰:‘此虜也。爾虜焉故?魯侯之美惡乎至?’萬怒,搏閔公,絕其脰。仇牧聞君弒,趨而至,遇之於門,手劍而叱之。萬臂摋仇牧,碎其首,齒着乎門闔。仇牧可謂不畏彊禦矣。”又見新序義勇篇。

〔一一〕“不佔之志”,新序義勇篇雲:“齊崔杼弒莊公也,有陳不佔者,聞君難,將赴之。比去,餐則失匕,上車失軾。御者曰:‘怯如是,去有益乎?’不佔曰:‘死君,義也;無勇,私也。不以私害公。’遂往,聞戰鬥之聲,恐駭而死。人曰‘不佔可謂仁者之勇也’。”

〔一二〕“泉”,聚珍本作“淵”。按當作“淵”,後人避唐高祖李淵諱,改作“泉”。

〔一三〕“號歸”,與“告歸”義同。

〔一四〕“少所嗜慾”,范曄後漢書馮衍傳載田邑報馮衍書雲:“邑年三十,歷任卿士,性少嗜慾,情厭事為。”字句相近。


申屠剛
  申屠剛,〔一〕字巨卿,扶風人。性剛直忠正,志節抗厲,常慕史□、汲黯之為人。〔二〕涉獵書記,果於行義。元始中,舉賢良對策:“昔周公豫防禍首,〔三〕先遣伯禽守封於魯,離斷至親,以義割恩,使己尊寵,不加其後。”言甚切直。建武初,徵拜侍御史,遷尚書令,謇謇多直言,〔四〕無所屈撓。時隴蜀未平,上嘗欲近出,剛諫上不聽,剛以頭軔乘輿車輪,〔五〕馬不得前。〔六〕御覽卷四二七
〔一〕 “申屠剛”,范曄後漢書卷二九有傳。又見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華嶠後漢書卷一。袁宏後漢紀卷七亦略載其事。

〔二〕 “史□”,字子魚,春秋時衞大夫。韓詩外傳卷七載:“昔者衞大夫史魚病且死,謂其子曰:“我數言蘧伯玉之賢而不能進,彌子瑕不肖而不能退。為人臣生不能進賢而退不肖,死不當治喪正 堂,殯我於室足矣。”衞君問其故,其子以父言聞。君造然召蘧伯玉而貴之,而退彌子瑕,徙殯於正堂,成禮而後去。生以身諫,死以尸諫,可謂直矣。”賈子新書胎教篇、新序雜事亦載此事。論語衞靈公篇雲:“子曰:‘直哉史魚!邦有道,如矢;邦無道,如矢。’”“汲黯”,字長孺,漢武帝時官主爵都尉,任氣節,行修潔,直言敢諫,事詳漢書本傳。

〔三〕 “昔周公豫防禍首”,此下六句原無,范曄後漢書申屠剛傳李賢注引有,今據增補。

〔四〕 “言”,原脱此字,姚本、聚珍本有,書鈔卷三七、類聚卷四八、御覽卷二一0引亦有,今據增補。

〔五〕 “軔”,阻止車輪轉動的木頭,車起時要撤去此木。這裏指申屠剛以頭充軔,阻止車輪轉動。

〔六〕 “馬不得前”,此條合璧事類後集卷二五亦引,文字較簡略。


鮑永
  鮑永,〔一〕字君長,上黨人也。少有志操,治歐陽尚書,〔二〕事後母至孝,妻嘗於母前叱狗,而永即去之。〔三〕初學記卷一七
  鮑永為郡功曹,時有稱侍中止傳舍者,太守趙興欲出謁。永以不宜出,當車拔佩刀,興因還。後數日,詔書下捕之,果矯稱使者,由是知名。〔四〕御覽卷二六四

鮑永,字君長,拜僕射,行將軍事,〔五〕將兵安集河東。永好文德,雖行將軍,常衣皂襜褕,〔六〕路稱鮑尚書兵馬。〔七〕初學記卷一一

時永得置偏裨將五人。〔八〕范曄後漢書卷二八馮衍傳李賢注

光武即位,遣諫議大夫儲大伯持節徵永詣行在所。永疑不從,乃收系大伯,封大伯所持節於晉陽傳舍壁中,〔九〕遣信人馳至長安。范曄後漢書卷二九鮑永傳李賢注

永遣升及舒等謀使營尉李匡先反涅城,〔一0〕開門內兵,殺其縣長馮晏,立故謁者祝回為涅長。范曄後漢書卷二八馮衍傳李賢注

昔更始以鮑永行大將軍,更始沒,永與馮欽共罷兵,幅巾以居,降於上。書鈔卷一二七

上謂鮑永曰:“我攻懷三日兵不下,關東畏卿,且將故人往。”即拜永諫大夫。至懷,謂太守曰:“足下所以堅不下者,未知孰是也。今聖主即位,天下以定,不降何待?”即開城降。永説下懷,〔一一〕上大喜,與永對食。御覽卷四六七

賜洛陽上商裏宅。范曄後漢書卷二九鮑永傳李賢注

鮑永,字君長,為魯郡太守。時彭豐等不肯降。後孔子闕里無故荊棘自闢,從講室掃除至孔裏。永異之,召郡府丞謂曰:“方今阨急而闕里無故自滌,意豈夫子欲令太守大行饗,〔一二〕誅無狀也?”〔一三〕乃修學校禮,請豐等會,手格殺之。御覽卷一五七

鮑永為司隸校尉,〔一四〕時趙王良從上送中郎將來歙喪還,〔
一五〕入夏城門中,〔一六〕與五官將軍相逢,〔一七〕道迫,良怒,召門候岑尊,叩頭馬前。永劾奏良曰:“今月二十七日,〔一八〕車駕臨故中郎將來歙喪還,車駕過,須臾趙王良從後到,與右中郎將張邯相逢城門中,道迫狹,叱邯旋車,又召門候岑尊詰責,使前走數十步。按良諸侯藩臣,蒙恩入侍,知尊帝城門候吏六百石,〔一九〕而肆意加怒,令叩頭都道,奔走馬頭前,〔二0〕無藩臣之禮,大不敬也。”御覽卷二五0

鮑永為司隸校尉,矜嚴公正,平陵鮑恢為從事,〔二一〕恢亦抗直不避強御。〔二二〕詔曰:“貴戚且斂手,〔二三〕以避二鮑。”〔二四〕御覽卷二六五

鮑永,字君長,為司隸校尉,行縣到京兆灞陵,過更始冢,引車入陌,欲下,從事諫止之。永曰:“親北面事人,何忍車過其墓。〔
二五〕雖以獲罪,司隸不辭也。”〔二六〕遂下車,哭盡哀。西至右扶風,〔二七〕椎牛上苟諫冢。〔二八〕上聞之,〔二九〕問公卿曰:“奉使如此,何如?” 時太中大夫張堪對曰:“仁者百行之宗,忠者禮義之主也。〔三0〕仁不遺舊,忠不忘君,行之高者也。”上悦。御覽卷四二0

詔書迎下永曰:〔三一〕“君晨夜冒犯霜露,精神亦已勞矣。以君帷幄近臣,其以永為兗州牧。”范曄後漢書卷二九鮑永傳李賢注

〔一〕 “鮑永”,范曄後漢書卷二九有傳。又見汪文台輯謝承後漢書卷一、司馬彪續漢書卷三。

〔二〕 “治歐陽尚書”,此句原無,姚本、聚珍本亦未輯錄。類聚卷九四引有此句,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鮑永傳作“習歐陽尚書”。

〔三〕 “而永即去之”,此條六帖卷二0、御覽卷四一二、永樂大典卷一0八一二亦引,字句稍略。

〔四〕 “由是知名”,此條書鈔卷七七亦引,字句簡略。

〔五〕 “拜僕射,行將軍事”,范曄後漢書鮑永傳雲:“更始二年徵,再遷尚書僕射,行大將軍事,持節將兵,安集河東、幷州、朔部,得自置偏裨,輒行軍法。”

〔六〕 “常衣皂襜褕”,此句原作 “常皂襜”,御覽卷二一一引同。姚本、聚珍本作“常衣皂襜褕”,范曄後漢書鮑永傳李賢注引同,今據校改。

〔七〕 “馬”,原無此字,御覽卷二一一引同。姚本、聚珍本有此字,范曄後漢書鮑永傳李賢注引同,今據增補。

〔八〕 “時永得置偏裨將五人”,范曄後漢書馮衍傳雲:“永既素重衍,為且受使得自置偏裨,乃以衍為立漢將軍。”其下李賢引此句作注。當時鮑永行大將軍事,得自置偏裨將。

〔九〕 “封大伯所持節於晉陽傳舍壁中”,范曄後漢書鮑永傳李賢注僅引此下二句,其上 “光武即位”云云四句,系據範書鮑永傳增補,以使文義完足。

〔一0〕“永遣升及舒等謀使營尉李匡先反涅城”,范曄後漢書馮衍傳雲:“及世祖即位,遣宗正劉延攻天井關,與田邑連戰十餘合,延不得進。 ……後邑聞更始敗,乃遣使詣洛陽獻璧馬,即拜為上黨太守。因遣使者招永、衍,永、衍等疑不肯降。……或訛言更始隨赤眉在北,永、衍信之,故屯兵界休,方移書上黨,雲皇帝在雍,以惑百姓。永遣弟升及子婿張舒誘降涅城。”其下李賢引“永遣升及舒等”云云作注。李賢注原無“永遣”二字,今據範書增補,以使文義完足。姚本增“鮑永遣”三字,聚珍本增“永遣”二字。

〔一一〕“永説下懷”,此句原無,聚珍本有,范曄後漢書鮑永傳李賢注引亦有,今據增補。通鑑卷四0載:建武二年,“鮑永、馮衍審知更始已亡,乃發喪,出儲大伯等,封土印綬,悉罷兵,幅巾詣河內”。通鑑考異雲:“鮑永傳稱‘永等降於河內,時攻懷未拔,帝謂永曰:“我攻懷三日而城不下,關東畏服卿,可且將故人自往城下譬之。”即拜永諫議大夫。至懷,乃説更始河內太守,於是開城而降’。按光武未都洛陽以前屢幸懷,又祠高祖於懷宮,並無更始河內太守據懷事。本紀亦無攻懷一節。按田邑書稱‘主亡一歲,莫知所定’。則永、衍之降必在此年。而帝紀光武此年不曾幸河內,但有幸脩武事。然則永、衍實降於脩武。脩武,亦河內縣也。其稱降懷等事,當是史誤。故皆略之。”

〔一二〕“意”,聚珍本無此字。

〔一三〕“誅無狀也”,范曄後漢書鮑永傳載永言云:“方今危急而闕里自開,斯豈夫子欲令太守行禮,助吾誅無道邪?”“也”與“邪”通。

〔一四〕“鮑永為司隸校尉”,建武十一年,鮑永為司隸校尉。見范曄後漢書鮑永傳。

〔一五〕“趙王良從上送中郎將來歙喪還”,范曄後漢書來歙傳載,建武十一年,來歙擊公孫述,遇刺身亡。光武帝“使太中大夫贈歙中郎將、徵羌侯印綬,諡曰節侯,謁者護喪事。喪還洛陽,乘輿縞素臨吊送葬。”與此可以互相印證。“趙王良”,光武帝叔父,事詳範書本傳。

〔一六〕“夏城門”,洛陽伽藍記序雲:洛陽“北面有二門,西頭曰大夏門,漢曰夏門,魏晉曰大夏門”。

〔一七〕“五官將軍”,後漢書鮑永傳王先謙集解引劉攽雲:“五官無將軍之稱,蓋‘軍’ 字本是‘車’字。”中華書局點校本後漢書鮑永傳李賢注亦引東觀漢記此文,已改“軍”作“車”。

〔一八〕“今月二十七日”,據通鑑卷四二所載,“今月”當指六月。

〔一九〕“知尊帝城門候吏六百石” ,此句上聚珍本有“宜”字。“
門”字下原有“使”字,從文義看,應為衍文,聚珍本無此字,今據刪。

〔二0〕“奔”,此字原無,聚珍本有,范曄後漢書鮑永傳李賢注引亦有此字,今據增補。

〔二一〕“平陵鮑恢為從事”,此句聚珍本作“以平陵鮑恢為都官從事”。范曄後漢書鮑永傳雲:永為司隸校尉,“乃闢扶風鮑恢為都官從事”。

〔二二〕“恢亦抗直不避強御”,原無“不避強御”四字。此句聚珍本作“並伉直不避強御 ”,書鈔卷三七引作“並抗直不避強御”,今據增補“ 不避強御”四字。

〔二三〕“貴戚且斂手”,“且”字下聚珍本有“當”字。范曄後漢書鮑永傳雲:“貴戚且宜斂手。”

〔二四〕“以避二鮑”,此句下聚珍本有“其見憚如此”一句,范曄後漢書鮑永傳同。

〔二五〕“何忍車”,此三字原無,聚珍本有,初學記卷一七、御覽卷四一八引亦有,今據增補。

〔二六〕“辭”,御覽卷四一八引同。聚珍本作“避”,范曄後漢書鮑永傳同,初學記卷一七引作“闢”。按“避”、“闢”二字古通。

〔二七〕“西”,范曄後漢書鮑永傳同。聚珍本作“而”,御覽卷四一八引同。

〔二八〕“椎”,原誤作“推”,御覽卷四一八引同誤。聚珍本作“
椎”,范曄後漢書鮑永傳同,今據改正。“苟諫”,鮑永父宣,哀帝時任司隸校尉,為王莽所殺。永為郡功曹,王莽欲滅宣子孫,都尉路平承風望旨,欲加害於永。苟諫為太守,以永為吏,常置府中,加以保護。苟諫卒,永送諫喪至扶風。事詳範書鮑永傳。

〔二九〕“聞之”,此二字原脱,聚珍本有,初學記卷一七、御覽卷四一八引亦有此二字,今據增補。

〔三0〕“主”,原誤作“至”。聚珍本作“主”,御覽卷四一八引同,范曄後漢書鮑永傳亦作“主”,今據改正。

〔三一〕“詔書迎下永曰”,范曄後漢書鮑永傳雲:“後大司徒韓歆坐事,永固請之不得,以此忤帝意,出為東海相。坐度田不實,被徵,諸郡守多下獄。永至成皋,詔書逆拜為兗州牧,便道之官。” 其下李賢引“詔書迎下永曰”云云作注。此句上姚本、聚珍本皆有“永以度田不實,被徵”二句,系取範書文字增補。


鮑昱
  鮑昱為沘陽長,〔一〕縣人趙堅殺人繫獄,〔二〕其父母詣昱,自言年七十餘唯有一子,適新娶,今繫獄當死,長無種類,涕泣求哀。昱憐其言,令將妻入獄,解械止宿,遂任身有子。范曄後漢書卷二九鮑昱傳李賢注
  光武二十三年,太尉鮑昱兼衞尉。〔三〕類聚卷四九

鮑昱,字文淵,拜司隸校尉,〔四〕詔昱詣尚書,使封胡降檄。上遣小黃門問昱有所怪不?對曰:“臣聞故事通官不着姓,又當司徒露布,〔五〕怪使司隸而着姓也。”帝報曰:“吾欲令天下知忠臣之子復為司隸。” 御覽卷四一八

時司徒辭訟久者至十數年,〔六〕比例輕重,非其事類,錯雜難知。昱奏定辭訟七卷,〔七〕決事都目八卷,以齊同法令,息遏人訟也。范曄後漢書卷二九鮑昱傳李賢注

〔一〕 “鮑昱”,鮑永子,范曄後漢書卷二九有傳,雲字文泉,而御覽卷四一八引東觀漢記雲字文淵,書鈔卷六一引續漢書雲昱字守文。按“文淵”二字是,為避唐高祖李淵諱,“淵”字改作“泉” 。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袁宏後漢紀卷一一亦略載其事。“鮑昱為沘陽長”,此句原無,今據御覽卷六四三引增補。“沘陽”,御覽引作“泚陽”,聚珍本雲 “鮑昱,字文淵,泚陽長”,亦作“泚陽”。按“泚陽 ”乃“沘陽”之訛。東漢縣無泚陽,而有沘陽,或作“ 比陽”,屬南陽郡,因地處比水之陽,故名,故治所在今河南泌陽縣。範書鮑昱傳雲昱“為沘陽長”,字尚不誤。

〔二〕 “縣人”,原作“沘陽人” ,今從御覽卷六四三引改。聚珍本作“邑人”。

〔三〕 “太尉鮑昱兼衞尉”,此條御覽卷二三0引同。按范曄後漢書、袁宏後漢紀皆不載昱為太尉和衞衞尉,疑此文有誤。

〔四〕 “拜司隸校尉”,光武帝中元元年,鮑昱拜司隸校尉。見范曄後漢書鮑昱傳。

〔五〕 “故事通官不着姓,又當司徒露布”,范曄後漢書鮑昱傳李賢注引漢官儀雲:“羣臣上書,公卿校尉諸將不言姓。凡制書皆璽封,尚書令重封。唯赦贖令司徒印,露布州郡。”

〔六〕 “時司徒辭訟久者至十數年 ”,“時”字玉海卷六五引作“
建國中”。明帝永平十七年,鮑昱為司 徒。見范曄後漢書鮑昱傳。

〔七〕 “辭訟七卷”,玉海卷六五引作“辭訟比七卷”。


郅惲
  郅惲,〔一〕字君章,上書諫王莽,令就臣位。莽大怒,即收系惲。難即害之,〔二〕使黃門脅導惲,令為狂疾惚恍,不自知所言。惲曰:“所言皆天文,非狂人所造作。”御覽卷七三九
  郅惲之友董子張父及叔為鄉里盛氏一時所殘害,〔三〕子張病困將終,惲往候子張。〔四〕子張視惲,歔欷不能言,〔五〕惲曰:“
吾知子不悲天命長短,而痛二父讎不復也。”子張但目擊而已。〔六〕惲即將客遮仇人,取其頭以示子張,子張□,氣因絕。〔七〕惲見令,以狀首。令應之遲,趨出詣獄。令跣追之,不及,即自入獄謝惲,〔八〕拔刃自向以要惲曰:“子不從我出,敢不以死明心乎!” 惲遂出。御覽卷四七三

汝南太守歐陽歙召郅惲為功曹,〔九〕汝南舊俗,十月饗會,百里內皆齎牛酒到府飲宴。時臨饗禮畢,歙教曰:〔一0〕“西部督郵繇延,〔一一〕天資忠貞,不嚴而治。今與眾儒共論延功,顯之於朝。”〔一二〕惲於下座愀然前曰:“案延資性貪邪,外方內員,朋黨構奸,罔上害民。明府以惡為善,〔一三〕以直從曲,此既無君,又復無臣。〔一四〕惲敢奉觥。”歙色慚,不知所為。門下掾鄭敬進曰:“君明臣直,功曹言切,明府德也。”歙意少解,曰:“實歙罪也”。御覽卷二六四

郅惲,字君章,汝南人也。鄭次都隱於弋陽山中。惲即去,從次都止,漁釣甚娛,留數十日。惲喟然歎曰:“天生俊士,以為民也。鳥獸不可與同羣,子從我為伊尹乎?將為許、巢而去堯、舜也?”〔
一五〕次都曰:“吾年耄矣,安得從子?子勉正性命,勿勞神以害生。”告別而去。惲客於江夏,郡舉孝廉為郎。〔一六〕文選卷四二應璩與從弟君苗君胄書李善注

郅惲為上東城門候。〔一七〕上嘗夜出,還,〔一八〕拒關,詔開門欲入,惲不納。上令從門間識面。惲曰:“火明遼遠。”〔一九〕惲遂不開。〔二0〕明日,惲上書曰:“昔文王不敢盤於遊田,以萬民惟憂。而陛下遠獵山林,以夜繼晝,其如社稷宗廟何?誠小臣所竊憂也。”由是上特重之。御覽卷四五三

郅惲為長沙,〔二一〕長沙有義士古初,遭父喪未葬,□人火起,及初舍。棺不可移,初冒火伏棺上,會火滅。〔二二〕御覽卷五五一

坐前長沙太守張禁多受遺送千萬,〔二三〕以惲不推劾,故左遷芒長。〔二四〕范曄後漢書卷二九郅惲傳李賢注

芒守丞韓龔受大盜丁仲錢,阿擁之,加笞八百,不死,入見惲,稱仲健。惲怒,以所杖鐵杖捶龔。龔出怨懟,遂殺仲,惲故坐免。范曄後漢書卷二九郅惲傳李賢注

〔一〕 “郅惲”,范曄後漢書卷二九有傳。又見汪文台輯華嶠後漢書卷一。袁宏後漢紀卷七、風俗通義過譽篇亦略載其事。

〔二〕 “難即害之”,范曄後漢書郅惲傳載,惲上書王莽,引經據讖,勸説王莽下就臣位。王莽劾以大逆,收系詔獄。但由於郅惲據經讖,所以不便立刻害之。

〔三〕 “叔”,姚本、聚珍本作“ 叔父”,御覽卷五一二、范曄後漢書郅惲傳李賢注引同。

〔四〕 “往候子張”,原作“往候張”,姚本作“候子張”,類聚卷三三引同,今據增“ 子”字。聚珍本作“往候之”,御覽卷四0七、卷五一二引同。御覽四八一引作“候之”。下文“取其頭以示子張,子張□”二句,原亦脱“子”字。

〔五〕 “不能言”,此三字原無,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三三,御覽卷四0七、卷四八一引同,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郅惲傳亦有此三字。

〔六〕 “子張但目擊而已”,此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四0七引同,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郅惲傳亦有此句。

〔七〕 “子張□,氣因絕”,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子張見而氣絕”,類聚卷三三,御覽卷四0七、卷四八 一引同,范曄後漢書郅惲傳亦同。御覽卷五一二引作“子張見之,悲喜,因絕”。

〔八〕 “惲”,聚珍本作“之”。

〔九〕 “汝南太守歐陽歙”,光武帝建武七年繼寇恂任汝南太守,見范曄後漢書歐陽歙傳。

〔一0〕“教”,諭告之詞,其義與 “令”同。文選傅亮為宋公修張良廟教李善注:“秦法,諸公王稱教。教者,教示於人也。”漢代郡中下令謂之“教”。

〔一一〕“西部督郵”,督郵為郡之佐吏,掌管監察屬縣,考課殿最,分東、南、西、北、中部,統稱五部督郵。

〔一二〕“朝”,漢代郡守府寺亦可稱“朝”。范曄後漢書法真傳雲:真“性恬靜寡慾,不交人間事。太守請見之,真乃幅巾詣謁。太守曰:‘… …太守虛薄,欲以功曹相屈,光贊本朝,何如?’風俗通義十反篇安定太守胡伊條雲:“郡以伊為主薄,迎新太守,曰:‘我是宰士,何可委質於二朝乎!’”皆稱郡守治所為“朝”。

〔一三〕“明府”,范曄後漢書張湛傳李賢注:“郡守所居四府。明府者,尊高之稱。”漢人又有明公、明使君、明太子之稱,加“明”字,以示尊崇。

〔一四〕“此既無君,又復無臣”,漢代制度,郡縣可以自闢屬吏,地位與古代的陪臣相類似,所以太守於功曹,得蒙君父之稱。

〔一五〕“許、巢”,“許”指許由,莊子讓王篇雲:“堯以天下讓許田,許由不受。”潛夫論交際篇雲:“許由讓 其帝位。”“巢”,指“巢父”,皇甫謐高士傳捲上雲:“巢父者,堯時隱人也。山居不營世利,年老,以樹為巢而寢其上,故時人號曰巢父。”堯以天下相讓,不受。

〔一六〕“郡舉孝廉為郎”,此條文選卷六0任昉齊竟陵文宣王行狀李善注亦引,文字極簡。

〔一七〕“上東城門”,洛陽伽藍記序雲:洛陽“東面有三門,北頭第一門曰建春門,漢曰上東門,阮籍詩曰‘步出上東門’是也。”太平寰宇記卷三雲:“上東門,洛陽東面門也。”

〔一八〕“上嘗夜出,還”,此二句水經注卷一六引作“光武嚐出夜還”。太平寰宇記卷三引作“光武夜還”。

〔一九〕“惲曰:‘火明遼遠’”,此二句原無,水經注卷一六引有,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郅惲傳雲:惲“為上東城門候。帝嚐出獵,車駕夜還,惲拒關不開。帝令從者見面於門間。惲曰:‘火明遼遠。’遂不受詔。”

〔二0〕“惲遂不開”,此句水經注卷一六引作“遂拒不開”,太平寰宇記卷三引作“惲不納”。

〔二一〕“郅惲為長沙”,此句原無,類聚卷八0、合璧事類外集卷五五引有,今據增補。 “為長沙”,即為長沙太守。

〔二二〕“會火滅”,此句姚本作“ 俄而火滅”,類聚卷二0引同。聚珍本作“會火滅”,合璧事類外集卷五五引同。此句下聚珍本又有“以為孝感所致雲”一句。御覽卷八六八、記纂淵海卷五引作“ 火乃滅”。姚本、聚珍本皆立有“古初”一目,只收錄此條文字。范曄後漢書郅惲傳載:“惲再遷長沙太守。先是長沙有孝子古初,遭父喪未葬,鄰人失火,初匍匐柩上,以身扞火,火為之滅。惲甄異之,以為首舉。” 可見此條文字當入郅惲傳,今依範書編次。

〔二三〕“坐前長沙太守張禁多受遺送千萬”,此承上文郅惲為長沙太守為言。

〔二四〕“芒長”,原無此二字,聚珍本有,與范曄後漢書郅惲傳相合,今據增補。


蘇竟
  蘇竟與劉歆子恭書曰:〔一〕“前世以磨研編簡之才,與國師公從事出入者硯耳。”〔二〕書鈔卷一0四
〔一〕 “蘇竟”,范曄後漢書卷三0有傳。“子恭”,此二字上聚珍本有“兄”字,當據增補。按漢書董仲舒傳贊雲:“向曾孫龔。”恭與龔為一人。范曄後漢書蘇竟傳雲:“初,延岑護軍鄧仲況擁兵據南陽陰縣為寇,而劉歆兄子龔為其謀主。竟時在南陽,與龔書曉之。”李賢注:“前書及三輔決錄並雲向曾孫,今言歆兄子,則不同也。”

〔二〕 “與國師公從事出入者硯耳 ”,此句聚珍本作“與國右史公從事出者惟硯也”,類聚卷五八引作“與國右史公從事出入”。按王莽時劉歆為國師,“國右史公”即“國師公”之誤。“者硯耳” 三字當系衍文,范曄後漢書蘇竟傳無。


郭伋
  郭伋為潁川太守,〔一〕辭去之官,〔二〕光武詔曰:“郡得賢能太守,去帝城不遠,河潤九里,〔三〕冀京師並蒙其福也。” 御覽卷二六0
  郭伋,字細侯,河南人也。在幷州素結恩德,〔四〕行部到西河美稷,有童兒數百,各騎竹馬,於道次迎拜。〔五〕伋問曰:“兒曹何自遠來?”對曰:“聞使君到,喜,故迎。”〔六〕諸兒復送到郭外,〔七〕問“使君何日當還”。伋語別駕從事計日告之。〔八〕行部還入美稷界,先期一日。伋念負諸童兒,〔九〕遂止於野亭,須期乃入。〔一0〕御覽卷二五六

郭伋為幷州,伋知盧芳夙賊,〔一一〕難卒以力制,常嚴烽候,明購賞,以結寇心。御覽卷三三五

〔一〕 “郭伋”,范曄後漢書卷三一有傳。又見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華嶠後漢書卷一、張璠漢記。

〔二〕 “辭去之官”,此下二句聚珍本作“召見辭謁,帝勞之曰”,文選卷六0任昉齊竟陵文宣王行狀李善注引同。范曄後漢書郭伋傳亦作“召見”云云八字。

〔三〕 “河”,原誤作“何”,聚珍本作“河”,書鈔卷一一、文選卷六0任昉齊竟陵文宣王行狀李善注引同,今據改。范曄後漢書郭伋傳李賢注引莊子雲:“河潤九里,澤及三族。”

〔四〕 “在幷州素結恩德”,此句下聚珍本有“老小相攜道路”一句。據范曄後漢書郭伋傳,建武十一年,省朔方刺史屬幷州,以伋為幷州牧。

〔五〕 “於道次”,原無此三字,聚珍本有,御覽卷四六七引同,今據增補。

〔六〕 “聞使君到,喜,故迎”,此三句聚珍本作“聞使君始到,喜,故奉迎”。御覽四六七引作“聞使君到,喜,故來奉迎”。

〔七〕 “到”,聚珍本作“出”。

〔八〕 “語”,原誤作“曰”,御覽卷二六三引作“語”,今據改。聚珍本作“使”,似依文義校改。

〔九〕 “伋念負諸童兒”,此句聚珍本作“伋謂違信”。

〔一0〕“須期乃入”,水經注卷三引雲:“郭伋,字細侯,為幷州牧。前在州素有恩德,老小相□道路。行 部到西河美稷,數百小兒各騎竹馬迎拜。伋問兒曹何自遠來,曰:‘ 聞使君到,喜,故迎。’伋謝而發去。諸兒復送郭外,問‘使君何日還’。伋計日告之。及還,先期一日,念小兒,即止野亭,須期至乃往。”字句稍略於此。事又見史通暗惑篇。

〔一一〕“夙”,此字原無,聚珍本有,類聚卷八0引亦有,今據增補。


杜詩
  杜詩,〔一〕字君公。建武元年,杜詩為侍御史,安集洛陽。時將軍蕭廣放縱兵士,暴橫民間。〔二〕詩敕曉不改,遂格殺廣,還以狀聞。上召見,賜以棨戟,〔三〕復使之河東,誅降逆賊楊異等。御覽卷六八一
  杜詩,字君公,為南陽太守,〔四〕性節儉而治清平,以誅暴立威信,善於計略,省愛民役。造作水排,〔五〕鑄為農器,用力省,見功多。時人方於召信臣,故南陽人為之語:“前有召父,後有杜母。”〔六〕 御覽卷二六0

南陽太守杜詩坐遣客為弟報仇,被徵,會病卒,喪無所歸,詔使持喪郡國邸,賻絹千疋。〔七〕御覽卷八一七

〔一〕 “杜詩”,此下二句原無,聚珍本有,書鈔卷三六引亦有,今據增補。杜詩,范曄後漢書卷三一有傳。又見汪文台輯謝承後漢書卷一、張璠漢記。

〔二〕 “暴橫”,聚珍本作“猝暴 ”。

〔三〕 “棨戟”,范曄後漢書杜詩傳李賢注引漢雜事雲:“漢制,假棨戟以代斧鉞。”古今注捲上雲:“棨戟,殳之遺象也。詩所謂‘
伯也執殳,為王前驅’。殳,前驅之器也,以木為之,後世滋偽,無復典刑,以赤油韜之,亦謂之油戟,亦謂之棨戟。”

〔四〕 “為南陽太守”,光武帝建武七年,杜詩由汝南都尉遷南陽太守,見范曄後漢書杜詩傳。

〔五〕 “水排”,范曄後漢書杜詩傳李賢注:“冶鑄者為排以吹炭,今激水以鼓之也。‘ 排’當作□’,古字通用也。”箋註倭名類聚抄卷五雲:“‘□’,東觀漢記作‘排’。則知‘□’,俗‘排 ’字。”

〔六〕 “後有杜母”,此條書鈔卷三六亦引,文字極為簡略。

〔七〕 “千疋”,范曄後漢書杜詩傳同,聚珍本作“七千疋”,不知何據。“七”字疑為衍文。


孔奮
  竇融請孔奮署議曹掾,〔一〕守姑臧長。天下擾亂,唯西河獨安,而姑臧稱為富邑,通貨胡羌,市日四合,〔二〕每居縣者,不盈數日,〔三〕輒致豐積。御覽卷八二七
  孔奮,字君魚,右扶風茂陵人。守姑臧長。七年,〔四〕詔書以為奮在姑臧治有絕跡,賜爵關內侯。奮素孝,供養至謹,在姑臧唯老母極膳,妻子飯食葱芥,時人笑之。或嘲奮曰:“置脂膏中,不能自潤。”而奮不改其操。〔五〕御覽卷二六七

孔奮為武都郡丞,時郡為隗囂餘黨所攻,〔六〕殺太守,得奮妻子。奮追賊,賊推奮妻子于軍前。奮年五十,惟有一子,不顧,遂擒賊,而其子見屠。帝嘉其忠,遷武都太守。御覽卷三一0

孔奮篤於骨肉,弟奇在雒陽為諸生,分祿奉以供給其糧用,四時送衣,下至脂燭,每有所食甘美,輒分減以遺奇。〔七〕御覽卷四一六

〔一〕 “孔奮”,范曄後漢書卷三一有傳。又見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華嶠後漢書卷一。光武帝建武五年,河西大將軍竇融署孔奮為議曹掾,見範書孔奮傳。

〔二〕 “市日四合”,周禮地官司市雲:“大市日昃而市,百族為主。朝市朝時而市,商賈為主。夕市夕時而市,販夫販婦為主。”是古代集市一日三合。此雲“市日四合”,足見其人貨殷繁。

〔三〕 “數日”,聚珍本作“數月 ”,與范曄後漢書孔奮傳相合。按當作“數月”。

〔四〕 “七年”,范曄後漢書孔奮傳雲:建武“八年,賜爵關內侯”。

〔五〕 “而奮不改其操”,此條文字聚珍本作“奮在姑臧四年,財物不增,惟老母極膳,妻子但菜食。或嘲奮曰:‘直脂膏中,亦不能自潤。’ 而奮不改其操。詔書以奮在姑臧治有絕跡,賜爵關內侯 ”。書鈔卷三八引作“孔奮,字君魚,右扶風人。為姑臧長,老母珍膳,妻子但食葱菜,為眾所笑,謂之弱劣。嘲奮曰:‘置脂膏中,不能自潤。’而奮不改其操也 ”。御覽卷九七七引作“孔奮,字君魚,為姑臧長,時天下亂,河西獨安。前長居官數月,輒致貲產。奮在姑臧四歲,財物不增,唯老母極膳,妻子但食葱菜。或嘲奮曰:‘置脂膏中,不能不潤。’”又類聚卷八三、御覽卷四二五亦引,文字互有異同。按御覽卷二六七所引敍事次序與范曄後漢書孔奮傳相同,而聚珍本連綴失次,不可據。

〔六〕 “時郡為隗囂餘黨所攻”, “時”字下原有“在”字,文義扞格難通。按范曄後漢書孔奮傳雲:奮“除武都郡丞。時隴西餘賊隗茂等夜攻府舍,殘殺郡守,賊畏奮追急,乃執其妻子,欲以為質。奮年已五十,唯有一子,終不顧望,遂窮力討之。… …賊窘懼逼急,乃推奮妻子以置軍前,冀當退卻,而擊之愈厲,遂禽滅茂等,奮妻子亦為所殺。世祖下詔褒美,拜為武都太守。”所敍事極為清楚。今參酌範書刪“ 在”字,文義始通。聚珍本作“妻時在郡,為隗囂餘黨所攻殺,太守得奮妻子”。雖然增補“妻”字,與下文連讀,義亦不可解,聚珍本不足為據。

〔七〕 “輒分減以遺奇”,此條初學記卷一七、御覽卷五一五、續編珠卷一亦引,文字稍有不同。


張堪
  張堪,〔一〕字君遊,年六歲,〔二〕受業長安,治樑丘易,才美而高,京師號曰“聖童”。御覽卷三八四
  張堪為蜀郡,〔三〕公孫述遣擊之。堪有同心之士三千人,相謂曰:“張君養我曹,為今日也。”乃選習水軍三百人,〔四〕遂斬竹為箄渡水,餘人擊蜀,〔五〕遂免大難。〔六〕書鈔卷一三八

張堪,字君遊,南陽人。試守蜀郡,與吳漢併力討公孫述,遂破蜀。漢先遣堪入成都,〔七〕鎮撫吏民。時珍寶珠玉委積無數,堪錄簿上官,秋毫無所取。〔八〕書鈔卷三八

堪字君遊,南陽人,去蜀郡乘折轅車,白布被囊。 書鈔卷三八

張堪,字君遊,試守蜀郡太守,遷漁陽太守,有惠政,〔九〕開治稻田八千餘頃,教民種田,〔一0〕百姓以殷富。〔一一〕童謠歌雲:“桑無附枝,麥穗兩岐。張君為政,樂不可支。”〔一三〕視事八年,匈奴不敢犯塞。〔一三〕類聚卷五0

光武詔曰:“平陽丞李善稱故令範遷於張堪,〔一四〕令人面熱汗出,其賜堪家雜繒百疋,以表廉吏。 ”〔一五〕御覽卷三八七

上嘗召見諸郡計吏,問其風土,及前後守令能否。蜀郡計掾樊顯進曰:“漁陽太守張堪昔在蜀,其仁以惠下,威能討奸。前公孫述破時,珍寶山積,卷握之物,足富十世,而堪去職之日,乘折轅車,布被囊而已。 ”上聞歎息。以顯陳堪行有效,即除魚復令。〔一六〕 類聚卷七0

〔一〕 “張堪”,范曄後漢書卷三一有傳。又見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華嶠後漢書卷一。袁宏後漢紀卷六亦略載其事。

〔二〕 “年六歲”,聚珍本同,范曄後漢書張堪傳作“年十六”。

〔三〕 “張堪為蜀郡”,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堪守蜀郡”。聚珍本注云:“範書本傳不載堪為蜀守。”按范曄後漢書張堪傳雲:“世祖……即位,中郎將來歙薦堪,召拜郎中,三遷為謁者。使送委輸縑帛,並領騎七千匹,詣大司馬吳漢伐公孫述,在道追拜蜀郡太守。”聚珍本誤注。此句御覽卷七七一引作 “張堪為陪義長”。

〔四〕 “習”,姚本同,聚珍本作 “擇”。

〔五〕 “餘人擊蜀”,姚本、聚珍本無此句。

〔六〕 “大”,姚本、聚珍本無此字。

〔七〕 “堪”,原無此字,姚本、聚珍本有,今據增補。

〔八〕 “秋毫無所取”,此句上原有“稱”字,顯系衍文。姚本、聚珍本無此字,今據刪。

〔九〕 “有惠政”,原無此句,聚珍本有,書鈔卷三五引亦有,今據增補。

〔一0〕“教民種田”,姚本同,聚珍本作“教民種作”,書鈔卷三五兩引亦作“教民種作 ”,編珠卷四,類聚卷一九、卷八五,御覽卷二六0、卷八三八,文選卷三六王融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李善注引作“勸民耕種”,初學記卷二七、御覽卷四六五引作 “勸人耕種”。

〔一一〕“以殷富”,“以”字下編珠卷四,初學記卷二七,類聚卷一九、卷八五,御覽卷四六五、卷八三八,文選卷三六王融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李善注引皆有“致”字,當據增補。

〔一二〕“支”,原作“為”,姚本同,聚珍本作“支”,編珠卷四,書鈔卷三五,類聚卷八五,御覽卷二六0、卷四六五、卷八三八,文選卷三六王融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李善注皆引作“支”。按“ 支”字是,與上文“岐”字韻相協,范曄後漢書張堪傳亦作“支”,今據校改。

〔一三〕“匈奴不敢犯塞”,此條書鈔卷三九亦引,文字較此簡略。

〔一四〕“丞”,聚珍本誤作“稱” 。

〔一五〕“以表廉吏”,此事范曄後漢書張堪傳未載,就此條文字內容來看,也無從確定年代。聚珍本系於張堪傳末。

〔一六〕“以顯陳堪行有效,即除魚復令”,此二句原無,書鈔卷七九引雲:“上常召見諸郡計吏,問太守誰最能者,及蜀郡計掾樊顯,進曰:‘ 張堪仁惠清廉,無與為比。’上以顯陳堪行有效,即除魚復令。”今據增補。姚本、聚珍本作“以顯陳堪行有效,即除漁陽令”。按“魚復令”三字是,范曄後漢書張堪傳雲:“拜顯為魚復長。”李賢注:“魚復,縣,屬巴郡。”又按姚本、聚珍本立有樊顯一目,系以此條文字。據范曄後漢書,此條文字當在張堪傳中,今從範書編排。此條文字書鈔卷三九引作“張堪,世祖召見諸郡計吏,問前後太守能否。蜀郡計掾樊顯曰:‘張堪昔在蜀,其仁足惠下,威能討奸。’”卷一三九亦引,字句大同小異。


廉範
  廉範,〔一〕字叔度,京兆人也。父客死蜀漢,〔二〕範與客步負喪歸。〔三〕至葭萌,舡觸石破沒,範持棺柩,遂俱沈溺。眾傷其義,鈎求得之,僅免於死。太守張穆持筒中布數篋與範,〔四〕範曰:“石生堅,蘭生香,前後相違,不忍行也。”遂不受。御覽卷四一二
  廉範為雲中太守,始到,烽火日通。故事,虜出度五千人,〔五〕乃移書旁郡求助。吏白今虜兵度出五千,請移警檄。範不聽,遂選精兵,自將出至近縣,令老弱城守而追之。類聚 卷八0

廉範,字叔度,為蜀郡太守。成都邑宇逼側,〔六〕舊制,禁民夜作以防火,而更相隱蔽,燒者日日相屬。範乃毀削前令,但嚴使儲水,百姓為便。乃歌之雲:“廉叔度,來何暮?不禁火,民安堵。昔無襦,今五葱。”〔七〕類聚卷五0

廉範為蜀郡守,令民不禁火,百姓皆喜,家得其願,時生子皆以廉為名者千。御覽卷三六二

肅宗崩,〔八〕廉範奔赴敬陵。時廬江郡嚴麟奉章吊國,〔九〕俱會於路。麟乘小車,塗深馬死,不能自進。範見而愍然,命從騎下馬與之,不告而去。麟事畢,不知馬所歸,緣路訪之。或謂麟曰:“
故蜀郡太守廉叔度,好賙人窮,今奔國喪,當是耳。 ”麟亦素聞範名,以為然,即牽馬造門,謝而歸之。世伏其好義。御覽卷四二0

〔一〕 “廉範”,范曄後漢書卷三一有傳。又見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華嶠後漢書卷一。袁宏後漢紀卷九亦略載其事。

〔二〕 “父”,御覽卷五五0引同,聚珍本作“祖父”。按“父”字是。范曄後漢書廉範傳雲:“範父遭喪亂,客死於蜀漢,範遂流寓西州。西州平,歸鄉里。年十五,辭母西迎父喪。”所述極為明確。範 祖父丹,為王莽所倚重,率軍與赤眉交戰,敗死無鹽,事見范曄後漢書劉玄劉盆子傳、馮衍傳,丹絕無“客死蜀漢”之事。袁宏後漢紀卷九亦云:“範字叔度,杜陵人。祖父丹,王莽時為大司馬。範父遭亂,客死於蜀。”

〔三〕 “範與客步負喪歸”,“範 ”字下聚珍本有“年十五”三字。按御覽卷四二五引有 “廉範年十五至蜀迎祖母喪”一句,卷八二0引同,惟 “至”字作“入”,是知原書有“年十五”三字,當據增補。

〔四〕 “太守張穆持筒中布數篋與範”,此下各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四二五、卷八二0引亦有,今據增補。

〔五〕 “度”,估計。

〔六〕 “成都邑宇逼側”,此句至 “百姓為便”各句姚本、聚珍本全同,類聚卷八0引作 “成都地迫屋狹,百姓夜作,以供衣食。又禁火,民復弊之,失火者日屬。範令夜作,但使儲水,百姓皆悦” 。“
弊”字誤,當作“蔽”。事類賦卷八引作“成都地迫屋狹,百姓夜作,以供衣食。又禁火,民覆蔽之,失火者日屬。範放令夜作,但使儲水,百姓皆悦”。御覽卷八六八引與類聚大體相同。

〔七〕 “昔無襦,今五葱”,此二句姚本、聚珍本同,事類賦卷八引亦同。徐氏明抄本書鈔卷三九引作“生平無一襦,今有五葱”。蔣光□藏清抄本書鈔卷三九引作“平生無衣襦,今有五葱”。御覽卷四六五引作“平生無襦,今五葱”,范曄後漢書廉範傳同,書鈔卷一二九引亦與御覽同,僅“五”字 誤作“乃”。御覽卷八六八引作“昔日無襦,今五葱”。此條書鈔卷三五、類聚卷一九、御覽卷六九五亦引,文字節刪較多。

〔八〕 “肅宗崩”,范曄後漢書廉範傳同。聚珍本作“章和二年,帝崩”,書鈔卷一三九引同。

〔九〕 “時廬江郡嚴麟奉章吊國” ,此句至“不能自進”一段文字,姚本、類聚卷九三引大同小異,范曄後漢書廉範傳所載也大體相同。聚珍本作“還入城,見道中有諸生乘小車馬頓死泥中,諸生立旁,不能自進。時範問為誰,所從來。生白廬江太守掾嚴麟為太守奉章來吊”。所引內容稍詳。書鈔卷一三九引作“還入城,見道中有諸生乘小車,馬預死泥中,諸生立旁。時範問為誰,所從來,生曰廬江太守掾嚴麟,為太守奉章來吊”。“預”乃“頓”之訛。聚珍本即從書鈔中輯出,並參考御覽卷四二0所引補入“不能自進 ”一句。


王堂
  王堂為汝南太守,〔一〕教掾吏曰:“其憲章朝右,委功曹陳蕃。”〔二〕聚珍本
〔一〕 “王堂”,字敬伯,廣漢郪人,范曄後漢書卷三一有傳。又見汪文台輯張璠漢記。

〔二〕 “委功曹陳蕃”,此條不知聚珍本從何書輯錄。文選卷二五盧諶贈劉琨李善注引張璠漢記字句與此全同。范曄後漢書王堂傳雲:王堂“遷汝南太守,搜才禮士,不苟自專,乃教掾史曰:‘古人勞於求賢,逸於任使,故能化清於上,事緝於下。其憲章朝右,簡核才職,委功曹陳蕃。匡政理務,拾遺補闕,任主簿應嗣。庶循名責實,察言觀效焉。’”

傳九
   宣秉
  宣秉建武元年拜御史中丞,〔一〕上特詔御史中丞與司隸校尉、尚書令會同並專席而坐,故京師號曰“三獨坐”。〔二〕御覽卷二二五
〔一〕 “宣秉”,字鉅公,馮翊雲陽人,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又見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袁宏後漢紀卷六亦略載其事。

〔二〕 “故京師號曰‘三獨坐’” ,此條書鈔卷六一、卷一三三,類聚卷六九,御覽卷七0九亦引,文字微異。


宣彪
  宣彪官至玄菟太守。〔一〕范曄後漢書卷二七宣秉傳李賢注
〔一〕 “宣彪”,事附見范曄後漢書卷二七宣秉傳。


張湛
  張湛,〔一〕字子孝,右扶風人。以篤行純淑,鄉里歸德,雖居幽室闇處,自整頓,〔二〕三輔以為儀表。御覽卷四0三
  張湛為馮翊,〔三〕見府寺門即下。主簿進曰: “位尊德重,不宜自輕。”湛曰:“禮,下公門,〔四〕何謂輕哉?” 類聚卷二一

張湛為光祿勛,〔五〕帝臨朝,或有惰容,湛輒諫其失。常乘白馬,上每見湛,輒言“白馬生且復諫矣 ”。〔六〕類聚卷九三

張湛,字子孝,為光祿大夫,〔七〕數正諫威儀不如法度者。湛常乘白馬,上有異政,輒言“白馬生且復諫矣”。〔八〕書鈔卷五六

張湛,字子孝,為太子太傅,及郭後廢,〔九〕因稱疾不朝,〔
一0〕拜太中大夫,病居中東門候舍,〔一一〕故時人號中東門君。帝數存問賞賜。後大司徒戴涉被誅,〔一二〕帝強起湛以代之。至朝堂,遺失溲,〔一三〕因自陳疾篤,不能復任朝事,遂罷之。〔一四〕御覽卷二四四

〔一〕 “張湛”,范曄後漢書卷二七有傳。又見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袁宏後漢紀卷七亦略載其事。

〔二〕 “自整頓”,“自”字上聚珍本有“必”字。按當有“必”字,范曄後漢書張湛傳雲:“居處幽室,必自修整。”

〔三〕 “張湛”,原誤作“張堪” 。張堪,字君遊,南陽宛人,未曾為馮翊。而張湛於建武初年為左馮翊,見范曄後漢書本傳、袁宏後漢紀卷七。此條下文“湛”字原亦誤作“堪”,今一併校正。

〔四〕 “禮,下公門”,禮記曲禮雲:“大夫士下公門,式路馬。”鄭玄注:“皆廣敬也。”

〔五〕 “張湛為光祿勛”,建武五年,張湛為光祿勛。見范曄後漢書本傳。

〔六〕 “輒言白馬生且復諫矣”,此條御覽卷八九四亦引,文字全同。

〔七〕 “為光祿大夫”,建武七年,張湛為光祿大夫。見范曄後漢書本傳。

〔八〕 “輒言白馬生且復諫矣”,此條類聚卷二四、卷四九,御覽卷二四三亦引,字句稍略。

〔九〕 “郭後”,名聖通,建武二年,立為皇后。十七年,廢為中山王太后。見范曄後漢書光武郭皇后紀。

〔一0〕“不朝”,此二字原無,書鈔卷六五引有此二字,今據增補。

〔一一〕“中東門候舍”,范曄後漢書張湛傳李賢注云:“漢官儀曰:‘洛陽十二門,東面三門,最北門名上東門,次南曰中東門。每門校尉一人,秩二千石;司馬一人,秩千石;候一人,秩六千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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