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觀漢記》東觀漢記卷十二

來源:文書谷 1.1W

傳七
   竇融〔一〕
  以軍功封寧武男。〔二〕范曄後漢書卷二三竇融傳李賢注
  河西太守竇融遣使獻□駝。〔三〕初學記卷二九

遣司馬虞封間行通書。〔四〕范曄後漢書卷二三竇融傳李賢注

《東觀漢記》東觀漢記卷十二

竺曾弟嬰報怨,殺屬國侯王胤等,曾慚而去郡,融承製拜曾為武鋒將軍。〔五〕范曄後漢書卷二三竇融傳李賢注

竇融將兵牧敍州。〔六〕書鈔卷三二

詔封竇融曰:“行河西五郡大將軍、敍州牧、張掖屬國都尉竇融,執志忠孝,〔七〕扶微救危,仇疾反虜隗囂,率厲五郡精兵,羌胡畢集,兵不血刃,而虜土崩瓦解,功既大矣。篤意分明,斷之不疑,吾甚嘉之。其以六安安豐、陽泉、蓼、安風凡四縣封融為安豐侯。 ”〔八〕御覽卷二00

竇融光武時數辭爵位,不許,〔九〕因上疏曰: “臣融年五十三,有一子,年十五,質性頑鈍,臣融朝夕教導以經藝,不得令觀天文,見讖記,誠欲令恭肅畏事,恂恂脩道,〔一0〕不願其有才能,〔
一一〕何況乃當傳以連城廣土,享侯國哉!”〔一二〕他日會見,〔
一三〕迎詔曰:“公欲讓職還土,〔一四〕今相見,不宜論也。”類聚卷二一

竇融嗣子穆尚內黃公主,而融弟顯親侯竇友嗣子固尚沮陽公主,〔一五〕穆長子勛尚東海恭王女。〔一六〕竇氏一公,〔一七〕兩侯,三公主,四二千石,相與並代,〔一八〕自祖至孫,官府□第相望,〔一九〕奴婢千數,雖親戚功臣,莫與為比。初學記卷一八

融年老,〔二0〕子孫驕慢,乞骸骨歸第,詔許之。融卒,謁者奏穆父子自謂失勢,帝令將家屬歸本郡。〔二一〕書鈔卷三二

〔一〕 “竇融”,字周公,扶風平陵人,范曄後漢書卷二三有傳。又見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華嶠後漢書卷一。

〔二〕 “以軍功封寧武男”,范曄後漢書竇融傳雲:“王莽居攝中,為強弩將軍司馬,東擊翟義,還攻槐裏,以軍功封建武男。”李賢注云:“ 東觀記、續漢書並雲‘寧武男’。”本條即據此輯錄。

〔三〕 “河西太守竇融遣使獻□駝 ”,此條御覽卷九0一亦引,文字全同。范曄後漢書竇融傳雲:建武“五年夏,遣長史劉鈞奉書獻馬”。與此當為同一事。

〔四〕 “遣司馬虞封間行通書”,范曄後漢書竇融傳雲:融“復遣鈞上書曰:‘……謹遣同產弟友詣闕,口陳區區。’友至高平,會囂反叛,道絕,馳還,遣司馬席封間行通書”。李賢注:“東觀記及續漢書‘席’皆作‘虞’字。”本條即據此輯錄。聚珍本作“令弟友詣闕,道絕,馳還,遣司馬虞封間行通書”,亦據李賢注和範書輯錄。

〔五〕 “融承製拜曾為武鋒將軍” ,范曄後漢書竇融傳雲:建武“
七年夏,酒泉太守竺曾以弟報怨殺人而去郡,融承製拜曾為武鋒將軍,更以辛肜代之”。其下李賢即引此段文字作注。李賢注首句原無“
竺”字,又無“融承製”一句,為使文義完足,今據範書增補。通鑑卷四二亦引此條,僅有“曾弟嬰報怨,殺屬國侯王胤等”二句。

〔六〕 “竇融將兵牧敍州”,此句下原有“竇憲兄弟並列位,威鎮四海”二句,為竇憲傳中語,今刪去,移入竇憲傳。

〔七〕 “執志”,聚珍本同,姚本作“允執”,書鈔卷四七引同。

〔八〕 “六安安豐、陽泉、蓼、安風”,聚珍本無“六安”二字,范曄後漢書竇融傳同。姚本有,類聚卷五一引亦有。按六安舊為侯國,安豐、陽泉、蓼、安風四縣皆屬六安國。“陽泉”原誤作“陽原”,“安風”原脱“風”字,姚本、聚珍本皆不誤,類聚卷五一引亦不誤,今據校正。

〔九〕 “不許”,此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四二四引亦有,今據增補。此句上聚珍本尚有“不欲傳子”一句,不知據何書所引輯錄。

〔一0〕“脩”,姚本、聚珍本同,御覽卷四二四引作“循”,范曄後漢書竇融傳亦作“循 ”。按二字於義皆通。

〔一一〕“願”,原誤作“顯”,聚珍本作“願”,御覽卷四二四引同,今據改正。

〔一二〕“享侯國哉”,此句類聚卷五一引作“享諸侯之國哉”,御覽卷二0一引同,惟“ 哉”字作“也”,御覽卷四二四引作“享諸侯國哉”。

〔一三〕“他日會見”,此下五句原無,類聚卷五一引,今據增補。聚珍本亦有此五句,“ 迎詔曰”作“迎詔融曰”,餘與此同。路子復藏明抄本書鈔卷四八引此五句與聚珍本同。御覽卷二0一亦引,字句微異。

〔一四〕“公”,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二0一引亦有,今據增補。

〔一五〕“沮陽公主”,姚本、聚珍本同,御覽卷四七0引作“涇陽公主”。按當作“涅陽公主”,范曄後漢書竇融傳雲:“友子固,亦尚光武女涅陽公主。”又皇后紀載:光武帝五女,“皇女中禮,十五年封涅陽公主,適顯親侯大鴻臚竇固,肅宗尊為長公主”。李賢注云:“涅陽,屬南陽郡。”

〔一六〕“東海恭王”,御覽卷四七0引同,姚本、聚珍本皆誤作“
東海公主”。范曄後漢書竇融傳雲:“穆子勛,尚東海恭王彊女沘陽公主。”

〔一七〕“一公”,姚本同,初學記卷二四、御覽卷四七0引亦同,聚珍本作“一王”。

〔一八〕“相與並代”,此句原無,初學記卷二四引有,今據增補。

〔一九〕“□”,初學記卷二四引作 “邸”,於義較長。

〔二0〕“融年老”,此句上原有“ 竇融長子穆,穆子勛,並尚公主”三句,因與上重複,今刪去。

〔二一〕“帝令將家屬歸本郡”,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竇固
  竇固,〔一〕字孟孫,少為黃門郎,謙讓有節操。 書鈔卷五八
  中元二年,〔二〕以竇固為中郎將,監羽林左騎。破西羌還,〔
三〕是時竇氏公、侯、二千石並在朝廷,門內尚三公主,賞賜恩寵榮於當世,親戚功臣無與為等也。御覽卷四七0

明帝欲徵匈奴,竇固議曰:“塞外草美,馬不須谷。”類聚卷九三

竇固為奉車都尉,〔四〕與駙馬都尉耿秉等北征匈奴,遂滅西域,開通三十六國。在邊數年,羌胡親愛之。羌胡見客,〔五〕炙肉未熟,人人長跪前割之,血流指間,進之於固,固輒為啖,不穢賤之,是以愛之如父母也。〔六〕御覽卷四七五

竇固,字孟孫,為衞尉,〔七〕奉兩宮宿衞。上而見重當世,仁厚恭謹;下而賑施宗族,甚有名稱。〔八〕書鈔卷五三

〔一〕 “竇固”,竇融弟竇友之子,范曄後漢書卷二三有傳。又見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 “中元二年”,原脱“二” 字,聚珍本作“中元元年”。按范曄後漢書竇固傳雲: “中元元年,襲父友封顯親侯。顯宗即位,遷中郎將,監羽林士。”顯宗即位時為中元二年,此時竇固為中郎將。今據範書增補“二”字。

〔三〕 “破西羌還”,此為明帝永平末年時事。按時間順序,當敍於下“竇固為奉車都尉 ”云云一條之後。

〔四〕 “竇固為奉車都尉”,時在明帝永平十五年,見范曄後漢書明帝紀、竇固傳。

〔五〕 “羌胡見客”,此句以下一段文字原作“炙肉未熟,人人長跪前割,血流指間,進之於固,固輒為啖,不穢賤也,是以親之如父”。凡與此不同處,皆據范曄後漢書竇固傳李賢注所引校改。

〔六〕 “是以愛之如父母也”,羌胡愛竇固事書鈔卷一四五兩引,字句皆較此簡略。

〔七〕 “為衞尉”,章帝建初八年,代馬防為衞尉。見范曄後漢書竇固傳。

〔八〕 “甚有名稱”,此條書鈔卷五三兩引,另一處所引字句較此簡略。


竇憲
  竇憲恃宮掖聲勢,〔一〕遂以賤直奪沁水公主園田,〔二〕公主不敢訴。後肅宗駕出過園,指以問憲,憲陰嗚不得對。〔三〕發覺,帝大怒,召憲切責曰:“今貴主尚見枉奪,何況小臣乎!”〔四〕御覽卷四八三
  章帝崩,竇太后臨政,竇憲為大將軍,食邑二萬户,弟景執金吾,瑰將作大匠、光祿勛。〔五〕初學記卷一八

竇憲作大將軍,置長史、司馬員吏官屬,位次太傅。〔六〕司馬彪續漢書百官志劉昭注

大將軍竇憲封武陽侯,〔七〕食邑二萬户,憲固辭封。詔曰:〔
八〕“大將軍憲前歲出徵,克滅北狄,朝加封賞,固辭不受。舅氏舊典,並蒙爵土。〔九〕其封憲冠軍侯,邑二萬户。” 御覽卷二0一

竇憲兄弟並列位,〔一0〕威鎮四海。書鈔卷三二

竇憲以特進見禮依三公,〔一一〕並未開封。書鈔卷五二

〔一〕 “竇憲”,字伯度,竇融曾孫,范曄後漢書卷二三有傳。又見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 “沁水公主園田”,原僅存 “沁園”二字,今據聚珍本和范曄後漢書竇憲傳增補。 “沁水公主”,名致,明帝女,永平三年封沁水公主,適高密侯鄧幹。

〔三〕 “陰嗚”,聚珍本作“陰喝 ”,范曄後漢書竇憲傳同。按“
陰嗚”、“陰喝”,義皆為噎塞。範書李賢注云:“喝”字“或作‘
嗚’”。是李賢時範書有作“喝” 者,也有作“嗚”者。

〔四〕 “小臣”,聚珍本作“小民 ”,范曄後漢書竇憲傳作“小人”。

〔五〕 “瑰將作大匠、光祿勛”,此條御覽卷四七0亦引,文字全同。

〔六〕 “位次太傅”,范曄後漢書竇憲傳雲:“舊大將軍位在三公下,置官屬依太尉。憲威權震朝廷,公卿希旨,奏憲位次太傅下,三公上;長史、司馬秩中二千石,從事中郎二人六百石,自下各有增。”

〔七〕 “武陽侯”,原作“舞陽侯 ”,聚珍本作“武陽侯”,今據校改。范曄後漢書竇憲傳載,和帝永元元年,竇憲出擊匈奴,登燕然山,刻石勒功而還。“詔使中郎將持節即五原拜憲大將軍,封武陽侯,食邑二萬户”。通鑑卷四七胡三省注云:“郡國志東郡有東武陽縣,泰山郡有南武陽侯國,憲其封南武陽歟?”

〔八〕 “詔曰”,此詔在永元二年。

〔九〕 “舅氏舊典,並蒙爵土”,西漢時,帝舅一般皆封為侯,故和帝詔中有此語。

〔一0〕“竇憲兄弟並列位”,此句上原有“竇融將兵牧涼州”一句,為竇融傳中語,今刪去,移入竇融傳。此下二句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一一〕“見禮”,原誤倒作“禮見 ”,聚珍本不誤,今據改正。


竇章〔一〕
  時謂東觀為老氏藏室。〔二〕聚珍本
  竇章女初入掖庭為貴人,〔三〕早卒。帝追思之,詔史官樹碑頌德,帝自為之辭。〔四〕書鈔卷一0二

〔一〕 “竇章”,字伯向,竇融玄孫,竇萬全少子,范曄後漢書卷二三有傳。又見汪文台輯華嶠後漢書卷一。

〔二〕 “時謂東觀為老氏藏室”,此條不知聚珍本從何書輯錄。范曄後漢書竇章傳雲:“ 永國中,三輔遭羌寇,章……講讀不輟。太僕鄧康聞其名,請欲與交,章不肯往,康以此益重焉。是時學者稱東觀為老氏臧室,道家蓬萊山,康遂薦章入東觀為校書郎。”此條上下皆有闕文。

〔三〕 “女”,原誤作“從母”。范曄後漢書竇章傳雲:“順帝初,章女年十二,能屬文,以才貌選入掖庭,有寵,與樑皇后併為貴人。”今據校正。

〔四〕 “帝自為之辭”,范曄後漢書竇章傳作“章自為之辭”。此條聚珍本未輯錄。


馬援
  馬援,〔一〕字文淵,扶風茂陵人。〔二〕世説新語言語篇、御覽卷二六0
  遠祖徙茂陵成歡裏。〔三〕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李賢注

通生賓,〔四〕宣帝時以郎持節,號使君,使君生仲,仲官至玄武司馬;仲生援。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李賢注

援三兄,〔五〕況字長平,〔六〕餘字聖卿,員字季主。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李賢注

受齊詩,師事潁川滿昌。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李賢注

援以況出為河南太守,次兩兄為吏京師,見家用不足,乃辭況欲就邊郡畜牧。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李賢注

馬援外類倜儻簡易,而內重禮,事寡嫂,雖在閫內,〔七〕必幘然後見之也。〔八〕書鈔卷一二七

馬援為郡督郵,送囚至府,囚有重罪,援哀而縱之,亡命北地,遇赦留。御覽卷六四二

馬援歎曰:“凡殖產,〔九〕貴其能施民也,〔一0〕否則守錢奴耳。”〔一一〕乃盡散以班昆弟故舊,身衣羊裘皮葱。書鈔卷一二九

隗囂甚重馬援,以為綏德將軍。時公孫述稱帝,囂使援往觀之。援素與述同鄉裏,相善,以為至當握手迎如平生,而述方盛陳陛衞,〔一二〕以延援入,〔一三〕交拜禮畢,就館,更為援制荅布單衣、交讓冠,〔一四〕會百官於宗廟,立舊交之位。述鸞旗旄騎,警蹕就車,禮甚盛,欲以援封侯,食大將軍位。〔一五〕賓客皆樂留,援曉之,因而辭歸,謂囂曰:“子陽井底蛙耳,〔一六〕不如專意東方。”囂乃使援奉書洛陽。〔一七〕援初到,〔一八〕敕令中黃門引入,時上在宣德殿南廡下,但幘坐。上迎,笑謂之曰:“卿遨遊二帝間,見卿,使人慚。”援頓首謝曰:“當今之世,非獨君擇臣,臣亦擇君。臣與公孫述同縣,少小相善。〔一九〕臣前至蜀,述陛戟而後進臣。今臣遠來,〔二0〕陛下何知非刺客而簡易如此?”於是上覆笑曰:“卿非刺客,顧説客耳。”援乃曰:“天下反覆,自盜名字者不可勝數。今見陛下,恢廓大度,同符高祖,乃知帝王自有真也。”帝甚壯之。〔二一〕御覽卷七七八

援説囂曰:“前到朝廷,上凡十四見。開心見誠。”〔二二〕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李賢注、書鈔卷九

馬援與楊廣書曰:〔二三〕“車丞相高祖園寢郎,〔二四〕一月九遷為丞相者,知武帝恨誅衞太子,上書訟之。” 文選卷三八任昉為範尚書讓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

上自徵隗囂,〔二五〕至漆,諸侯多以王師之重,不宜遠入險阻,計未決。會召馬援,因説隗囂側足無所立,〔二六〕將帥土崩之勢,兵進必破之狀,於上前聚米為山川,指畫地勢,〔二七〕上曰:“
虜在吾目中矣。”〔二八〕囂眾大潰。〔二九〕御覽卷二七五

馬援為隴西太守,〔三0〕擊羌,中矢貫腓脛,〔三一〕上聞,賜羊三千、牛三百頭以養病。御覽卷三七二

帝從援議,詔武威太守樑統,悉還金城客民。〔三二〕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李賢注

馬援,字文淵,扶風人。為隴西太守,務開寬信,恩以待下,〔
三三〕任吏以職,但總大體而已。賓客故人,日滿其門。諸曹時白外事,輒曰:“此丞、掾任,何足相煩。若大姓侵小民,黠羌欲旅距,〔三四〕此乃太守事耳。 ” 御覽卷二六0

馬援從隴西太守遷虎賁中郎將。〔三五〕御覽卷二四一

馬援在隴西,上書曰:“富民之本,在於食貨,宜如舊鑄五銖錢。”三府凡十三難,〔三六〕援一一解之,條奏其狀。帝從之,天下賴其便。〔三七〕類聚卷六六

馬援自還京師,數被進見。援長七尺五寸,〔三八〕色理髮膚眉目容貌如畫。閒進對,〔三九〕尤善述前事,每言及三輔長者至閭里少年皆可觀,皇太子、諸王聞者,莫不屬耳忘倦。御覽卷三七九

馬援擊尋陽山賊,上書曰:“除其竹木,譬如嬰兒頭多蟣蝨而剃之,蕩蕩然蟣蝨無所復依。”書奏,上大悦,出尚璽書,數日,黃門取頭蝨章持入,〔四0〕因出小黃門頭有蝨者,皆剃之。〔四一〕御覽卷九五一

光武以馬援為伏波將軍。〔四二〕御覽卷二四0

援上書:“臣所假伏波將軍印,書‘伏’字,‘ 犬’外向。城皋令印,‘皋’字為‘白’下‘羊’;丞印‘四’下‘羊’;尉印‘白’下‘人’,‘人’下‘ 羊’。即一縣長吏,印文不同,恐天下不正者多。符印所以為信也,所宜齊同。”薦曉古文字者,事下大司空正郡國印章。奏可。〔四三〕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李賢注

馬援好事,〔四四〕至荔浦,見冬筍名笣筍,上言:“禹貢‘厥笣橘柚’,疑謂是也,其味美於春夏筍。”〔四五〕御覽卷九六三

馬援擊交址,〔四六〕從容謂官屬曰:“吾從弟少遊嘗哀吾慷慨多大志,曰:‘士生一世,但取衣食裁足,乘下澤車,〔四七〕御款段馬,〔四八〕為郡掾吏,守墳墓,鄉里稱為善人,斯可矣。致求盈餘,〔四九〕但自苦耳。’當吾在浪泊、西里、烏間,〔五0〕虜未滅之時,下潦上霧,毒氣燻蒸,〔五一〕仰視烏鳶跕跕墮水中,〔五二〕卧念少遊平生時語,何可得也!”  書鈔卷一三九

馬援與兄子嚴敦書雲:〔五三〕“學龐伯高不就,〔五四〕猶為謹敕士,所謂刻鵠不成尚類鶩者。效杜季良而不成,〔五五〕陷為天下輕薄子,所謂畫虎不成反類狗也。”〔五六〕御覽卷九一九

馬援平交址,上言太守蘇定張眼視錢,〔五七〕 ●目討賊,〔五八〕怯於戰功,宜加切敕。後定果下獄。御覽卷四九一

馬援於交址鑄銅馬,奏曰:“臣聞行天者莫如龍,行地者莫如馬。臣援師事楊子阿。〔五九〕孝武帝時,善相馬者東門京鑄作銅馬法獻之,立馬於魯班門外,更名曰金馬門。臣既備數家骨法,以所得駱越銅,鑄以為馬,高二尺五寸,〔六0〕圍四尺五寸,謹獻。”詔置馬德陽殿下。類聚卷九三

馬援振旅還京師,賜衣服、酒、牀、什器,粟五百斛,侯車一乘,朝見位次隨九卿之□。〔六一〕書鈔卷一三九

馬援曰:“方今匈奴、烏桓尚擾北邊,欲自請擊之。男兒要當死於邊野,以馬革裹屍還墓耳,〔六二〕何能卧牀上在兒女子手中耶?”故人孟冀曰:“諒為烈士,當如此矣!”〔六三〕御覽卷四三八

馬援行亭鄣,到右北平,詔書賜援鉅鹿縑三百疋。 御覽卷八一八

馬援,字文淵,建武二十四年,威武將軍劉尚擊武陵五溪蠻夷,〔六四〕深入,軍沒。援因復請行。時年六十二,帝愍其老,未許之。援自請曰:“臣尚能被甲上馬。”帝令試之。援據鞍顧眄,以示可用。帝笑曰:“矍鑠哉是翁也!”〔六五〕遂遣援。御覽卷二七四

二月到武陵臨鄉。〔六六〕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李賢注

〔一〕 “馬援”,范曄後漢書卷二四有傳。又見汪文台輯謝承後漢書卷一、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 “扶風茂陵人”,世説新語言語篇引東觀漢記雲:“馬援,字文淵,茂陵人”云云。又御覽卷二六0引雲:“馬援,字文淵,扶風人”云云。此條即據二書所引輯錄。

〔三〕 “遠祖徙茂陵成歡裏”,原無“遠祖”二字。范曄後漢書馬援傳雲:“其先趙奢為趙將,號曰馬服君,子孫因為氏。武帝時,以吏二千石自邯鄲徙焉。”其下李賢注引東觀漢記“徙茂陵成歡裏 ”一語作注。為使文義完足,今據範書大意增補“遠祖 ”二字。此條姚本、聚珍本作“遠祖以吏二千石自邯鄲徙茂陵成歡裏”,亦據李賢注和範書輯錄。

〔四〕 “通”,馬援曾祖,以功封重合侯,因兄馬何羅反,通受牽連被誅。

〔五〕 “援三兄”,此句原無,姚本、聚珍本有,系據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增補。為使文義完足,今亦補入。

〔六〕 “長平”,姚本、聚珍本作 “君平”。

〔七〕 “閫”,御覽卷六八七、文選卷四0任昉奏彈劉整李善注引作“閨”。

〔八〕 “必幘然後見之也”,御覽卷六八七引同,惟無“也”字。文選卷四0任昉奏彈劉整李善注引作“必冠然後入見”。

〔九〕 “凡殖產”,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凡殖貨財產”,系據陳禹謨刻本書鈔,與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同。

〔一0〕“民”,姚本、聚珍本作“ 賑”,系據陳禹謨刻本書鈔,與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同。

〔一一〕“奴”,姚本作“滷”,聚珍本作“虜”。“滷”、“虜”二字通。陳禹謨刻本書鈔作“虜”,與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同。

〔一二〕“方”,聚珍本作“乃”。

〔一三〕“以延”,此二字聚珍本作 “引”。

〔一四〕“荅布”,原作“都布”,書鈔卷一二八引同,聚珍本作“
荅布”,范曄後漢書馬援傳作“都布”,李賢注云:“東觀漢記‘都’作‘荅’。”今據聚珍本和李賢注改。漢書貨殖傳雲:“荅布皮革千石。 ”顏師古注云:“粗厚之布也。……荅者,厚重之貌。 ”

〔一五〕“欲以援封侯,食大將軍位 ”,此二句聚珍本作“欲授以封侯大將軍位”,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同,惟“授”字下有“援”字。

〔一六〕“子陽”,公孫述字子陽。

〔一七〕“囂乃使援奉書洛陽”,時在建武四年冬。

〔一八〕“援初到”,此句至“但幘坐”數句原無,而有“援至,引見於宣德殿”二句。今刪去原有二句,據范曄後漢書馬援傳李賢注補入“援初到”至“但幘坐”數句。聚珍本有此數句,“但”誤作 “袒”。御覽卷六八七引雲:“馬援初見,帝令中黃門引入,上在宣德殿南廡下,但幘坐。”與範書李賢注所引文字微異。

〔一九〕“臣與公孫述同縣,少小相善”,原無“同縣少小”四字,聚珍本有,御覽卷三五二引亦有,今據增補。

〔二0〕“臣”,原無此字,聚珍本有,御覽卷三五二引亦有,今據增補。

〔二一〕“帝甚壯之”,原無此句,世説新語言語篇引有,今據增補。此條書鈔卷四、卷八、卷九,初學記卷二六,御覽卷九0、卷六八四,事類賦卷一二亦引,字句極為簡略。

〔二二〕“開心見誠”,范曄後漢書馬援傳雲:“建武四年冬,囂使援奉書洛陽。……太中大夫來歙持節送援西歸隴右,……援説囂曰:‘前到朝廷,上引見數十,每接宴語,自夕至旦,才明勇略,非人敵也。且開心見誠,無所隱伏,闊達多大節,略與高帝同。經學博覽,政事文辯,前世無比。’”“上引見數十”句下李賢注云:“東觀漢記曰凡十四見。”書鈔卷九引雲:“開心見誠。”此條即據李賢注和書鈔卷九所引,又酌取範書文句輯錄。

〔二三〕“馬援與楊廣書曰”,隗囂遣子恂入質於漢,援攜家屬隨恂歸洛陽。後隗囂狐疑,發兵拒漢。援為漢謀畫滅囂,遊説囂將叛囂,又為書與囂將楊廣,使廣勸囂歸漢。見范曄後漢書馬援傳。

〔二四〕“車丞相高祖園寢郎”,“ 車丞相”即車千秋。漢書本傳雲:“千秋為高寢郎,會衞太子為江充所譖敗,久之,千秋上急變訟太子冤,曰:‘子弄父兵,罪當笞;天子之子過誤殺人,當何罪哉!臣嘗夢見一白頭翁教臣言。’是時,上頗知太子惶恐無他意,乃大感悟,召見千秋。……立拜千秋為大鴻臚。數月,遂代劉屈犛為丞相,封富民侯。千秋無他材能術學,又無伐閲功勞,特以一言寤意,旬月取宰相封侯。”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備載援與楊廣書,然無“車丞相高祖園寢郎”云云一段文字,是被范曄所刪。

〔二五〕“上自徵隗囂”,事在建武八年。

〔二六〕“因説隗囂側足無所立”, “側足”五字原無。文選卷二0曹植五言詩送應氏李善注引東觀漢記雲:“馬援曰:‘隗囂側足無所立。’” 今據文義摘取“側足”五字補綴於此。此句聚珍本作“ 因説囂側足而立”。

〔二七〕“於上前聚米為山川,指畫地勢”,此二句原脱“川”字、“地勢”二字,聚珍本有,今據增補。類聚卷七二引雲“聚米為山川地勢”,有“川地勢”三字,然“地”字上又脱“指畫”二字。

〔二八〕“上曰,虜在吾目中矣”,此二句原無,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七二引亦有,今據增補。文選卷五七潘岳哀永逝文李善注引作“世祖曰:‘虜在吾目中。’”

〔二九〕“囂眾大潰”,范曄後漢書馬援傳雲:建武“八年,帝自西征囂,至漆,諸將多以王師之重,不宜遠入險阻,計冘豫未決。會召援,夜至,帝大喜,引入,具以羣議質之。援因説隗囂將帥有土崩之勢,兵進有必破之狀。又於帝前聚米為山谷,指畫形勢,開示眾軍所從道徑往來,分析曲折,昭然可曉。帝曰:‘虜在吾目中矣。’明旦,遂進軍至第一,囂眾大潰”。與此可以互參。

〔三0〕“馬援為隴西太守”,時在建武十一年。

〔三一〕“脛”,原誤作“脹”,聚珍本作“脛”,今據改。范曄後漢書馬援傳雲:“援中矢貫脛。”

〔三二〕“悉還金城客民”,范曄後漢書馬援傳雲:“朝臣以金城破羌之西,塗遠多寇,議欲棄之。援上言,破羌以西城多完牢,易可依固,其田土肥壤,灌溉流通。如令羌在湟中,則為害不休,不可棄也。帝然之,於是詔武威太守,令悉還金城客民。” “於是詔武威太守”句下李賢注云:“東觀記曰樑統也。”此條即據李賢注,又參酌範書輯錄。

〔三三〕“務開寬信,恩以待下”,此二句聚珍本作“務開恩信,寬以待下”。從文義來看,聚珍本為是。范曄後漢書馬援傳舊刻本亦作“務開寬信,恩以待下”,中華書局點校本已改作“務開恩信,寬以待下”。

〔三四〕“旅距”,范曄後漢書馬援傳李賢注云:“不從之貌。”王先謙集解雲:“旅距,聚眾相拒耳。注非。”

〔三五〕“馬援從隴西太守遷虎賁中郎將”,馬援為隴西太守六年,徵入為虎賁中郎將。見范曄後漢書馬援傳。

〔三六〕“三府凡十三難”,此句至 “帝從之”數句原無,范曄後漢書馬援傳雲:“初,援在隴西上書,言宜如舊鑄五銖錢。事下三府,三府奏以為未可許,事遂寢。及援還,從公府求得前奏,難十餘條,乃隨牒解釋,更具表言。帝從之,天下賴其便。” 李賢注云:“東觀記曰:‘凡十三難,援一一解之,條奏其狀也。’”此數句即據李賢注,又參酌範書增補。

〔三七〕“天下賴其便”,此條聚珍本連綴為“在隴西上書曰:‘富民之本,在於食貨,宜如舊鑄五銖錢。’天下賴其便。三府以為未可,凡十三難,援一一解之,條奏其狀”。“天下賴其便”句不應置於“宜如舊鑄五銖錢”句下,當移在本條末。

〔三八〕“援長七尺五寸”,此下二句原作“為人明白,眉目如畫”,今據范曄後漢書馬援傳李賢注引校改。類聚卷一七、永樂大典卷一九六三六引雲:“馬援眉目如畫。”御覽卷三六五引雲:“馬援自還京師,數被進見,為人鬚髯眉目如畫。”

〔三九〕“閒”,聚珍本作“嫻”。按二字通,義為熟練。

〔四0〕“出尚璽書,數日,黃門取頭蝨章持入”,此三句原無,御覽卷五九四引,今據增補。“出尚璽書”句有訛誤。聚珍本作“出尚書,盡數日,敕黃門取頭蝨章特入”,首句、末句皆有訛誤。後漢書馬援傳王先謙集解引作“出付尚書,盡數日,敕黃門取頭蝨章持入”,“出付尚書”一句,文義可通,似無誤。

〔四一〕“皆剃之”,此條記纂淵海卷一00、合璧事類別集卷九三亦引,字句微異。

〔四二〕“光武以馬援為伏波將軍” ,建武十七年,以援為伏波將軍,南擊交址徵側。事詳范曄後漢書馬援傳、通鑑卷四三。

〔四三〕“奏可”,此條書鈔卷一三一、御覽卷六八三、玉海卷八四、東漢會要卷九亦引,字句稍異。

〔四四〕“好事”,此二字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九六六引亦有,今據增補。

〔四五〕“其味美於春夏筍”,此條記纂淵海卷九六亦引,字句較略。

〔四六〕“擊交址”,此三字原無,類聚卷九二、卷九三,御覽卷九二三、記纂淵海卷九七引有,今據增補。

〔四七〕“下澤車”,利於在澤間行走的短轂車。周禮冬官考工記雲:“車人為車,……行澤者欲短轂,行山者欲長轂,短轂則利,長轂則安。”

〔四八〕“款段”,馬行遲緩貌。范曄後漢書馬援傳李賢注:“款猶緩也,言形段遲緩也。 ”

〔四九〕“致求盈餘”,此句姚本、聚珍本作“求益盈餘”,類聚卷九三引同。

〔五0〕“當吾在浪泊、西里、烏間 ”,此句以下一段文字原無,御覽卷三九0引有,今據增補。姚本、聚珍本亦有此段文字,又書鈔卷一五一,類聚卷二、卷九二,御覽卷一五、卷九二三,記纂淵海卷九七,文選卷二八鮑照苦熱行李善注皆引此段文字,字句互有同異。此句原脱“西”字、“烏”字。按姚本雲:“吾在浪泊、西里、烏間。”聚珍本雲:“吾在浪泊、西里、塢間。”書鈔卷一五一引雲:“吾在浪泊、西里、塢間。”類聚卷二引雲:“吾在浪泊、西里、烏閒。”今據增補“西”字、“烏”字。四庫全書考證雲:“馬援謂官屬曰:‘吾在浪泊、西里、烏間。’按‘ 烏間’,太平御覽及範書本傳俱無‘烏’字。恐是地名。”考證所謂太平御覽,係指御覽卷一五。卷一五引雲:“吾在浪泊、西里間。”

〔五一〕“薰”,類聚卷九二、御覽卷九二三、記纂淵海卷九七、文選卷二八鮑照苦熱行李善注引作“上”。

〔五二〕“烏鳶”,書鈔卷一五一引作“鳶飛”,范曄後漢書馬援傳作“飛鳶”。“跕跕” ,範書李賢注云:“墮貌也。”

〔五三〕“馬援與兄子嚴敦書雲”,馬援兄子嚴、敦並喜譏議,交通俠客。援時在交址,遂遣書相誡。

〔五四〕“龐伯高”,聚珍本作“龍伯高”,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同。範書馬援傳載援書雲: “龍伯高敦厚周慎,口無擇言,謙約節儉,廉公有威,吾愛之重之,願汝曹效之。”據範書馬援傳,伯高名述,京兆人,為山都長,後擢為零陵太守。

〔五五〕“杜季良”,范曄後漢書馬援傳載援書雲:“杜季良豪俠好義,憂人之憂,樂人之樂,清濁無所失,父喪致客,數郡畢至,吾愛之重之,不願汝曹效也。”季良名保,京兆人,為越騎司馬,見範書馬援傳。

〔五六〕“所謂畫虎不成反類狗也” ,此條御覽卷七五0亦引,字句較略。

〔五七〕“蘇定”,為交址太守,逼反交址女子徵側,事見范曄後漢書南蠻西南夷傳。

〔五八〕“●目”,眇目細視。“討 ”,原誤作“計”,聚珍本作“
討”,今據改正。

〔五九〕“臣援師事楊子阿”,此文義未完,其下當有闕文。范曄後漢書馬援傳載援表雲: “臣援嘗師事子阿,受相馬骨法。”此句下當據範書增補“受相馬骨法”一句。

〔六0〕“二”,聚珍本作“三”,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同。

〔六一〕“朝見位次隨九卿之囗”,疑“之”字下脱“列”字。此條聚珍本作“援振旅還京師,賜車一乘”。書鈔卷一九引作“馬援振旅京師,賜車一乘”。范曄後漢書馬援傳雲:建武“二十年秋,振旅還京師,軍吏經瘴疫死者十四五。賜援兵車一乘,朝見位次九卿”。

〔六二〕“墓”,御覽卷四三四引同,聚珍本作“葬”。按“葬”字是,范曄後漢書馬援傳作“葬”。

〔六三〕“當”,原誤作“尚”,聚珍本作“當”,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同,今據改正。

〔六四〕“劉尚”,原誤作“劉向” 。聚珍本作“劉禹”。按類聚卷五九、御覽卷三五五引皆作“劉尚”,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同。又範書光武帝紀、公孫述傳、來歙傳、祭遵傳、馬成傳、宋均傳、南蠻西南夷傳,司馬彪續漢書天文志、五行志,袁宏後漢紀卷八亦皆作“劉尚”。然範書來歙傳李賢注云:“東觀記、續漢書‘尚’字並作‘禹’。”

〔六五〕“矍鑠哉是翁也”,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同,李賢注云:“東觀記作‘●哉是翁’。 ”聚珍本從之。然類聚卷一八、卷五九,御覽卷三五五、卷三八三引皆作“矍鑠哉是翁也”。

〔六六〕“二月到武陵臨鄉”,據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建武二十四年,援率軍擊武陵五溪蠻,“明年春,軍至臨鄉”。是此“二月”當在建武二十五年。


馬廖〔一〕
  廖少習易經,清約沈靜。援擊武溪無功,卒於師,廖不得嗣爵。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廖傳李賢注
  馬廖、任傀皆從羽林監遷虎賁中郎將。〔二〕御覽卷二四一

馬廖上疏長樂宮曰:〔三〕“夫改政移風,必有其本。長安語曰:‘城中好高髻,〔四〕四方高一尺。城中好廣眉,四方過半額。〔
五〕城中好廣袖,〔六〕四方用疋帛。’” 御覽卷三六四

司隸校尉樑鬆奏特進防、光、廖、廖子豫,〔七〕三家奴婢千人,〔八〕兄弟父子並受爵土,榮顯冠世,多買京師膏腴美田,作大廬,近帶城郭,妨困小民。 御覽卷八二一

〔一〕 “馬廖”,字敬平,馬援長子,范曄後漢書卷二四有傳。又見謝承後漢書卷一。

〔二〕 “馬廖、任傀皆從羽林監遷虎賁中郎將”,范曄後漢書馬廖傳雲:“少以父任為郎。明德皇后既立,拜廖為羽林左監、虎賁中郎將。”“ 任傀”,即任隗,事詳范曄後漢書本傳。

〔三〕 “長樂宮”,此三字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三七三引亦有,今據增補。

〔四〕 “城中好高髻”,此下二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三七三引亦有,今據增補。

〔五〕 “過”,聚珍本作“且”,范曄後漢書馬廖傳同。

〔六〕 “城中好廣袖”,此下二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八一八亦有,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馬廖傳作“城中好大袖,四方全疋帛”。

〔七〕 “司隸校尉樑鬆奏特進防、光、廖、廖子豫”,聚珍本注云:“範書樑鬆歿於顯宗永平四年,馬氏之敗在肅宗建初八年,於時鬆歿已久,此文有誤。”

〔八〕 “三家奴婢千人”,此句原無,御覽卷五00引雲:“司隸校尉樑鬆奏特進馬防兄廖、廖子孫三家奴婢千人。”今據增補。“兄”當為“ 光”之訛,“孫”當為“豫”之訛。所謂“三家”,係指馬援子廖、防、光三家。聚珍本未輯此句。范曄後漢書馬防傳雲:“防兄弟貴盛,奴婢各千人已上。”御覽卷四七0引東觀漢記馬防傳亦云防“兄弟奴婢各千人已上”。


馬防〔一〕
  永平十五年,〔二〕上始欲徵匈奴,與竇固等議出兵調度,皆以為塞外草美,可不須馬谷,〔三〕其各以。〔四〕固等將兵到燉煌,當出塞上,請馬谷。上以固言前後相違,怒不與谷。皆言按軍出塞,無谷馬故事。馬防言:“當與谷。”〔五〕上曰:“何以言之?”防對曰:“宣帝時,五將出徵,按其奏言:〔六〕‘匈奴候騎得漢馬矢,見其中有粟,知漢兵出,以故引去。’ 以是言之,馬當與谷。”上善其用意微致,〔七〕敕下調馬谷,防遂見親近。〔八〕御覽卷八九四
  馬防徵西羌,〔九〕上喜防功,〔一0〕令史官作頌,頌其功伐。書鈔卷一0二

章帝建九年級年,〔一一〕馬防為車騎將軍、城門校尉,置掾史,位在九卿上,絕席,班同三事。〔一二〕詔封兄弟二人各六千户,防為潁陽侯,〔一三〕特以前參醫藥,懃勞省闥,綏定西羌,〔一四〕以襄城羹亭千二百五十户增防,〔一五〕身帶三綬,寵貴至盛。〔一六〕御覽卷六八二

馬防,字公平,〔一七〕為光祿勛,宿衞宮省。上數幸防府,賞賜飲食,行每日出。〔一八〕書鈔卷五三

大予丞鮑鄴等上作樂事,下防。防奏言:“建八年級年七月鄴上言,天子食飲,必順於四時五味,而有食舉之樂。所以順天地,養神明,求福應也。今官雅樂獨有黃鐘,而食舉樂但有太簇,皆不應月律,恐傷氣類。可作十二月均,各應其月氣。公卿朝會,得聞月律,乃能感天,和氣宜應。詔下太常評焉。太常上言,作樂器直錢百四十六萬,奏寢。今明詔復下,臣防以為可須上天之明時,因歲首之嘉月,發太簇之律,奏雅頌之音,以迎和氣。”時以作樂器費多,遂獨行十月迎氣樂也。〔一九〕隋書音樂志

馬防,字孝孫,拜執金吾,〔二0〕性矜嚴公正,上言孝章,〔
二一〕議多見用。〔二二〕書鈔卷五四

馬防子鉅,為常從小侯,六年正月齋宮中,上欲冠鉅,夜拜為黃門侍郎,〔二三〕御章台下殿,陳鼎俎,自臨冠之。防兄弟奴婢各千人已上。〔二四〕御覽卷五四0

馬防多牧馬畜,賦斂羌胡。〔二五〕帝不喜之,數加譴敕,所以禁遏甚備,由是權勢稍損,賓客亦衰。 御覽卷六二七

〔一〕 “馬防”,馬援第三子,范曄後漢書卷二四有傳。又見華嶠後漢書卷一、張璠漢記。

〔二〕 “永平十五年”,此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八三七引亦有,今據增補。

〔三〕 “馬谷”,聚珍本作“谷馬 ”,御覽卷八三七引同。

〔四〕 “其各以”,此下有脱文,無從校補。

〔五〕 “當與谷”,此句至“對曰 ”諸句原無,姚本、聚珍本亦未輯錄,御覽卷八三七引,今據增補。“當”字原誤作“常”,依文義校改。

〔六〕 “按其奏言”,此句原無,御覽卷八三七引,今據增補。姚本、聚珍本作“其奏言 ”,類聚卷九三引同。

〔七〕 “微致”,原作“微動”,不成辭。御覽卷八三七引作“微致”,當是,今據改正。聚珍本作“微至”。

〔八〕 “防遂見親近”,此條類聚卷八五亦引,字句較簡略。

〔九〕 “馬防徵西羌”,事在章帝建八年級年。

〔一0〕“喜”,姚本同,聚珍本作 “嘉”。

〔一一〕“章帝建九年級年”,此句原無,姚本、聚珍本有,書鈔卷五二引亦有,今據增補。據范曄後漢書馬防傳,肅宗即位,拜防中郎將,稍遷城門校尉。建八年級年,金城、隴西羌皆反,拜防行車騎將軍事,率軍擊羌。明年,詔徵防還,拜車騎將軍,城門校尉如故。

〔一二〕“班同三事”,此句原無,書鈔卷五二引雲:“馬防,章帝建九年級年,防為車騎將軍,班同三事。”翰苑新書卷三六引雲:“馬防班同三事。”今據增補。姚本有此句,聚珍本脱。水經注卷二二引雲:“漢封車騎將軍馬防為侯國,防城門校尉,位在九卿上,絕席。”字句省略頗多。

〔一三〕“詔封兄弟二人各六千户,防為潁陽侯”,原無“兄弟二人各六千户,防為”十字,姚本、聚珍本有,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馬防傳雲:建初“四年,封防潁陽侯,光為許侯,兄弟二人各六千户”。此二句類聚卷五一引作“馬防兄弟三人各六千户,防為潁陽侯”,御覽卷一九九引作“封馬防兄弟三人各六千户,為潁陽侯”,卷四七0引作“詔封防兄弟三人各三千户,防為潁陽侯”,卷五一五引作“
馬防兄弟二人皆各六千户”,皆有訛脱。

〔一四〕“綏定西羌”,原無此句,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五一、御覽卷一九九引亦有,今據增補。

〔一五〕“羹亭”,原作“美亭”,御覽卷一九九引同。姚本、聚珍本作“羹亭”,類聚卷五一引同,今從改。水經注卷二一雲:汝水又東南流徑不羹城南,其地為亭,“東觀漢記曰:‘車騎馬防以前參藥,勤勞省闥,增封侯國襄城羹亭千二百五十户。’ 即此亭也”。“千二百五十户”,姚本、聚珍本作“一千二百户”,類聚卷五一、御覽卷一九九引同。范曄後漢書馬防傳作“千三百五十户”。

〔一六〕“身帶三綬,寵貴至盛”,記纂淵海卷七一引此二句。

〔一七〕“字公平”,范曄後漢書馬防傳雲防字江平,書鈔卷五四、御覽卷二三七、翰苑新書卷三三引東觀漢記又云防字孝孫。

〔一八〕“行每日出”,此句有脱誤。其下原有“上征討四方,令防居守京師,撫百姓,治宮室,起學官”數句。按書鈔卷五三下條註文雲:“續漢書:‘李通字次元,為光祿勛。時上征討四方,令通居守京師,撫百姓,治宮室,起學官。’”是書鈔卷五三所引東觀漢記“
上征討四方”云云,系由下條誤入,今刪去不錄。

〔一九〕“時以作樂器費多,遂獨行十月迎氣樂也”,此二句原無,范曄後漢書章帝紀李賢注引東觀漢記雲:“馬防上言:‘聖人作樂,所以宣氣致和,順陰陽也。臣愚以為可因歲首發太簇之律,奏雅頌之音,以迎和氣。’時以作樂器費多,遂獨行十月迎氣樂也。”今據增補。“十月迎氣樂”,範書馬防傳作 “十二月迎氣樂”。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據範書章帝紀李賢注所引輯錄。玉海卷六、卷一二、卷一0四亦引此條文字,卷六據隋書音樂志引,卷一二所引與範書李賢注同,卷一0四亦同李賢注,然又略有增補。

〔二0〕“拜執金吾”,據范曄後漢書馬防傳,防未曾拜執金吾,其弟光曾自越騎校尉遷執金吾。

〔二一〕“上言孝章”,此句有訛誤。御覽卷二三七引作“上事處”,亦有誤。

〔二二〕“議多見用”,“議”原誤作“義”,今據御覽卷二三七、翰苑新書卷三三引改正。此條姚本作“馬防,字孝孫,拜金吾,性矜嚴公正,數言政事,多見採用”,系據陳禹謨刻本書鈔輯錄。聚珍本僅取姚本末三句,首句上補“防”字。萬花谷續集卷三亦引此條,字句較略。

〔二三〕“黃門侍郎”,原無“侍” 字,初學記卷一二,御覽卷二0一、卷四七0引有,今據增補。

〔二四〕“防兄弟奴婢各千人已上” ,此句原無,聚珍本有,今據增補。御覽卷四七0引有此句,僅無“防”字。此條書鈔卷五八、初學記卷一四亦引,字句大同小異。

〔二五〕“賦斂羌胡”,書鈔卷四一僅引此一句。


馬光〔一〕
  光遭母喪,哀慟感傷,形骸骨立。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防傳李賢注
  馬光,字叔山,為衞尉,上以光謹敕畏慎,特親異之。〔二〕書鈔卷五三

馬光,字叔山,監越騎校尉。視事,帥厲吏士,〔三〕教習有方。〔四〕時五校尉令在北軍營中,光以為五校尉主禁兵武備,〔五〕所以宿衞兩宮,不宜在一處,表請二校尉附北宮。詔書許越騎、射聲等治北宮。〔六〕書鈔卷六一

章帝與舅馬光詔曰:“朝送鹿膾,寧用飯也。”  御覽卷八六二

馬光,字叔山,拜太僕,視事減省諸費,歲千萬以上。書鈔卷五四

光前坐黨附竇憲,〔七〕歸國,為憲客奴所誣告。奴名玉當。初,竇氏有事,玉當亡,私從光乞,不與。恨去,懷挾欲中光。官捕得玉當,因告言光與憲有惡謀,光以被誣不能自明,乃自殺。光死後,憲他奴郭扈自出證明光、憲無惡言,光子朗上書迎光喪葬舊塋,詔許之。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防傳李賢注

〔一〕 “馬光”,馬援第三子,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馬防傳略載其事。

〔二〕 “特親異之”,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三〕 “視事,帥厲吏士”,此二句原無,聚珍本有,書鈔卷六一凡四引東觀漢記馬光傳,其中兩引亦有此二句,今據增補。

〔四〕 “教習有方”,原無此句,姚本、聚珍本有,今據增補。書鈔卷六一有一處引作“ 教習吾兵”。按姚本、聚珍本系據陳禹謨刻本書鈔。

〔五〕 “主禁兵武備”,此五字原無,姚本、聚珍本有,書鈔卷六一有一處引東觀漢記亦有此五字,今據增補。

〔六〕 “等”,姚本、聚珍本作“ 寺”。

〔七〕 “光前坐黨附竇憲”,此下三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李賢注引,今據增補。此三句下李賢注尚引有“乃自殺”一句,因與下文重複,今刪去。據範書和帝紀,光自殺於永元六年二月。


馬客卿〔一〕
  馬援子客卿,〔二〕幼而歧嶷,年六歲,能應接諸公,專對賓客。嘗有死罪亡命者來過,客卿逃匿不令人知。外若訥而內沉敏。〔三〕援甚奇之,〔四〕以為將相器,故以客卿字焉。御覽卷三八四
〔一〕 “馬客卿”,馬援第四子,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附載其事。客卿為字,依史例當以名標目。因客卿名不可考,姑以字立目。袁宏後漢紀卷九雲:“客卿幼而奇嶷。初,援南定百越,北征匈奴,謀議之士集於門下。客卿年六歲,能應接諸公,專對賓客。嘗有死罪亡命者,客卿逃匿之,不令人知。援甚奇之,以為壯大必任將相,故以秦時官號字焉。”

〔二〕 “子”,原誤作“字”,聚珍本不誤,今據改正。

〔三〕 “內”,原脱,聚珍本有,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馬援傳雲:客卿“外若訥而內沉敏”。

〔四〕 “援”,原誤作“兄”,聚珍本不誤,范曄後漢書馬援傳亦作“援”,今據改正。


馬嚴〔一〕
  餘卒時,嚴七歲,依姊婿父九江連率平阿侯王述。〔二〕明年,母復終,會述失郡,居沛郡。建武三年,餘外孫右扶風曹貢為梧安侯相,迎嚴歸,養視之。至四年,叔父援從車駕東征,過梧安,乃將嚴兄弟西。嚴年十三至雒陽,留寄郎朱仲孫舍,大奴步護視之也。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嚴傳李賢注
  嚴從其故門生肆都學擊劍,習騎射。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嚴傳李賢注

從司徒祭酒陳元受春秋左氏。〔三〕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嚴傳李賢注

帝詔馬嚴留仁壽闥,與校書郎杜撫、班固定建武註記。〔四〕御覽卷一八四

顯宗拜馬嚴持兵長史,將北軍五校士、羽林兵三千人,屯西河美稷,衞護南單于,聽置司馬、從事。牧守謁敬,同之將軍。敕嚴過武庫,〔五〕祭蚩尤,帝親御阿閣,〔六〕觀其士眾,時人榮之。御覽卷五二六

馬嚴拜御史中丞,〔七〕賜冠幘衣服車馬。嚴為司馬,職典蘭台,外營州牧,舉劾按章,申明舊典,奉法察舉,無所迴避,百寮憚之。〔八〕書鈔卷六二

馬嚴,字威卿,為五官中郎將,邊境每有事,輒下嚴處便宜。上初立,汲汲欲知下情,引納嚴,敕有所聞見輒言。帝令自今以往,諸上便宜封表,遣子以往,都使詣省門,帝自勞以手書。書鈔卷六三

馬嚴為陳留太守。〔九〕建國中,嚴病,遣功曹史李龔奉章詣闕。上親召見龔,〔一0〕問疾病形狀,以黃金十斤、葛縛佩刀、書刀、革帶付龔,〔一一〕賜嚴,遣太醫送方藥。〔一二〕類聚卷六0

〔一〕 “馬嚴”,字威卿,馬援兄馬餘之子,范曄後漢書卷二四有傳。又見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

〔二〕 “依姊婿父九江連率平阿侯王述”,據漢書元后傳載,成帝河平二年,王譚被封為平阿侯。譚卒,子仁嗣。仁卒,子術嗣,時為平帝元始三年。“王述”與“王術”為一人。范曄後漢書馬援傳雲:“援兄子婿王磐子石,王莽從兄平阿侯仁之子也。 ”則王述當為馬嚴姊婿之昆弟,此雲姊婿父,不可據。

〔三〕 “從司徒祭酒陳元受春秋左氏”,范曄後漢書馬嚴傳雲:嚴“從平原楊太伯講學,專心墳典,能通春秋左氏”。李賢注云:“東觀記曰從司徒祭酒陳元受之。”此條即據李賢注,又參酌範書輯錄。

〔四〕 “與校書郎杜撫、班固定建武註記”,原脱“郎”字,聚珍本未脱,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馬嚴傳雲:“明德皇后既立,嚴乃閉門自守,猶復慮致譏嫌,遂更徙北地,斷絕賓客。永平十五年,皇后敕使移居洛陽。顯宗召見,……有詔留仁壽闥,與校書郎杜撫、班固等雜定建武註記。”此條玉海卷一六九亦引,文字微異。

〔五〕 “武庫”,為藏兵器之所,令一人,秩六百石。

〔六〕 “阿”,范曄後漢書馬嚴傳李賢注云:“曲也。”

〔七〕 “馬嚴拜御史中丞”,此句合璧事類後集卷二五、翰苑新書卷一三引作“馬嚴,字威卿,拜中丞”。范曄後漢書馬嚴傳雲:“肅宗即位,徵拜侍御史中丞。”

〔八〕 “百寮憚之”,此條姚本未輯錄,聚珍本作“拜中丞,嚴舉劾按章,申明舊典,奉法察舉,無所迴避,百寮憚之”,脱漏頗多。

〔九〕 “馬嚴為陳留太守”,時在建八年級年。

〔一0〕“親”,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三四五、卷八一九引亦有,今據增補。

〔一一〕“書刀”,姚本、聚珍本作 “書帶”,誤。御覽卷三四五引雲:“以黃金十斤、佩刀、書刀、革帶付龔。”玉海卷一五一引雲:“建國中,以佩刀、書刀賜馬嚴。”又引雲:“建國中,以書刀賜馬嚴。”皆可證“書刀”二字是。

〔一二〕“遣太醫送方藥”,原無此句,御覽卷三四五引,今據增補。聚珍本亦有此句,句末增一“也”字。書鈔卷一九引雲:“馬嚴病,並送方藥。”


馬融〔一〕
  馬融與伯世書曰:〔二〕“憒憒愁思,猶不解懷。思在竹間,放狗逐麋。晚秋涉冬,大蒼出籠。〔三〕黃棘下菟,芼以幹蔡。以送餘日,茲樂而已。”御覽卷九二六
  馬融才高博洽,為通儒,教養諸生,常有千數。涿郡盧植、北海鄭玄,皆其徒也。善鼓瑟,好吹笛,達生任性,不拘儒者之節。居宇器服,多存侈飾。常坐高堂,施絳紗帳,前授生徒,後列女樂,弟子以次相傳,鮮有入其室者。〔四〕御覽卷四九三

〔一〕 “馬融”,字季長,馬嚴第五子,范曄後漢書卷六0有傳。又見汪文台輯謝承後漢書卷三、司馬彪續漢書卷四、華嶠後漢書卷二。袁宏後漢紀卷一九亦略載其事。

〔二〕 “伯世”,謝伯世。類聚卷九一載馬融與謝伯世書。

〔三〕 “大蒼”,謂鷹。

〔四〕 “鮮有入其室者”,此條御覽卷八一六,記纂淵海卷四0、卷五一亦引,字句皆較簡略。


馬稜〔一〕
  從兄毅,張掖屬國都尉。〔二〕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稜傳李賢注
  馬稜,字伯威,為廣陵太守,郡界常有蝗蟲傷谷,谷價貴。稜有威德,奏罷鹽官,振貧羸,薄賦税,蝗蟲飛入海,化為魚蝦。興復陂湖,增歲租十餘萬斛。〔三〕書鈔卷七五、類聚卷一00、御覽卷九四三、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稜傳李賢注

馬稜為會稽太守,詔詰會稽車牛不務堅強,車皆以桃枝細簟。〔
四〕御覽卷七0八

〔一〕 “馬稜”,馬援族孫,范曄後漢書卷二四有傳。

〔二〕 “從兄毅,張掖屬國都尉” ,范曄後漢書馬稜傳雲:稜“少孤,依從兄毅共居業,恩猶同產”。李賢注引東觀漢記雲:“毅,張掖屬國都尉。”此條即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從兄”二字輯錄。

〔三〕 “增歲租十餘萬斛”,書鈔卷七五引雲:“馬援為廣陵太守,郡界常有蝗蟲傷谷,援有威德,蝗蟲飛入海,化為魚蝦。”“援”乃“稜” 字之訛。類聚卷一00引雲:“馬稜為廣稜太守,郡連有蝗蟲,谷價貴。稜奏罷鹽官,振貧羸,薄賦税,蝗蟲飛入海,化為魚蝦。”御覽卷九四三引雲:“馬稜,字伯威,為廣陵太守,奏罷鹽官,賑貧羸,薄賦税,蝗蟲飛入海,化為魚蝦。”范曄後漢書馬稜傳李賢注引雲: “稜在廣陵,蝗蟲入江海,化為魚蝦,興彼陂湖,增歲租十餘萬斛。”此條即綜合各書所引輯錄。事文類聚前集卷五,合璧事類卷二0、別集卷八七、別集卷九四,記纂淵海卷五、卷九九,玉海卷二三亦引,字句皆較簡略。

〔四〕 “車皆以桃枝細簟”,“枝 ”字下書鈔卷一三三引有“竹”字。


朱勃
  朱勃,〔一〕字叔陽,〔二〕年十二能誦詩、書。常候馬援兄況。勃衣方領,能矩步,〔三〕辭言嫻雅。援裁知書,見之自失。況知其意,酌酒慰援曰:〔四〕 “朱勃小器速成,智盡此耳,卒當從汝稟學,勿畏也。 ”勃未二十,右扶風請試守渭城宰。〔五〕及援為將軍,封侯,而勃位不過縣令。援後雖貴,常待以舊恩而卑侮之,勃愈自親。及援遇讒,唯勃能終焉。御覽卷五一五
  朱勃上書理援曰:“八年,車駕討隗囂,豪強略城,酋羌煞吏,〔六〕唯獨狄道為國堅守,士民饑饉,乃啖弩煮履。〔七〕寄命漏刻。〔八〕援謀如湧泉,勢如轉圓。〔九〕救倒懸之急,存幾亡之城。〔一0〕飛鳥跱衡,〔一一〕馬驚觸虎,物類相生,亦無不有。”  書鈔卷一五六

章帝下詔曰:“告平陵令、丞:縣人故云陽令朱勃,建武中以伏波將軍爵土不傳,上書陳狀,不顧罪戾,懷旌善之志,有烈士之風。詩云:‘無言不讎,無德不報。’其以縣見谷二千斛賜勃子若孫,勿令遠詣闕謝。” 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李賢注

〔一〕 “朱勃”,范曄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略載其事。

〔二〕 “字叔陽”,此句下聚珍本有“扶風平陵人”一句。

〔三〕 “矩步”,原作“行步”,聚珍本作“矩步”,御覽卷四四二亦引作“矩步”。按當作“矩步”,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即作“矩步”,李賢注:“矩步者,迴旋皆中規矩。”

〔四〕 “酌酒慰援曰”,此句上聚珍本有“乃自”二字,御覽卷四四二引同。

〔五〕 “試守”,暫時署理某官,以試其才能。漢制,一縣之宰可試守,試守一歲,如果稱職,則可即真,食其全俸。

〔六〕 “酋羌煞吏”,書鈔卷一三六引同,聚珍本作“酋長殺吏”,御覽卷三四八引作“ 羌反殺吏”。

〔七〕 “啖弩煮履”,御覽卷三四八引同。聚珍本作“煮履啖弩”,書鈔卷一三六引與聚珍本同。御覽卷四八六引作“啖弩煮履”。

〔八〕 “寄命漏刻”,原無此句,聚珍本有,御覽卷四八六引亦有此句,今據增補。

〔九〕 “援謀如湧泉,勢如轉圓” ,此二句原無,御覽卷四四八、文選卷五六曹植王仲宣誄李善注引有,今據增補。聚珍本亦有此二句,惟“圓 ”作“規”。

〔一0〕“救倒懸之急,存幾亡之城 ”,此二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三四八引亦有此二句,與范曄後漢書馬援傳同,今據增補。

〔一一〕“飛鳥跱衡”,此下四句原無,聚珍本有,文選卷一四顏延之赭白馬賦李善注亦有此四句,今據增補。“衡”,聚珍本誤作“衝”。


樊重
  樊重,〔一〕字君雲,世善農稼,好貨殖。〔二〕 御覽卷八二二
  樊重治家產業,起廬舍,高樓連閣,陂池灌注,竹木成林,六畜雜果,〔三〕檀漆桑麻,閉門成市。〔四〕類聚卷六五

樊重,字君雲,南陽人。家素富,外孫何氏兄弟爭財,重恥之,以田二頃解其忿訟。〔五〕縣中稱美,推為三老。年八十餘終。〔六〕其素所假貸人間數百萬,〔七〕遺令焚削文契。債家聞者皆慚,爭往償之,諸子從敕,竟不肯受。御覽卷五九八

樊重,世祖即位,追尊樊氏,封為壽張敬侯。書鈔卷四七

〔一〕 “樊重”,范曄後漢書卷三二樊宏傳、袁宏後漢紀卷七略載其事。

〔二〕 “好貨殖”,此條類聚卷六五亦引,字句稍略。

〔三〕 “六畜雜果”,此下二句原無,御覽卷八二七引有,今據增補。姚本、聚珍本皆未輯此下二句。

〔四〕 “閉門成市”,初學記卷一八引雲:“樊重素富,閉門成市。”

〔五〕 “訟”,此字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四九一引同,今據增補。

〔六〕 “終”,此字上御覽卷四九一引有“臨”字,以“臨終”二字作一句讀。

〔七〕 “素”,此字原無,聚珍本有,書鈔卷一0四、御覽卷四九一引同,今據增補。


樊宏
  樊宏,〔一〕字靡卿,拜光祿大夫,位特進。〔二〕御覽卷四三0
  樊宏封長羅侯,〔三〕建武十有三年,徙都尉,〔四〕封謝侯。十五年,徙封壽張侯,薨。〔五〕書鈔卷四八

樊宏為人謙慎,常誡其子曰:“富貴盈溢,未有能終者。天道惡滿而好謙,〔六〕前世貴戚皆明戒也。保身全己,豈不樂哉!”每當朝會,〔七〕迎期先到,俯伏待事,時至乃起。帝聞之,敕騶臨朝乃告,勿令豫到。及病困,車駕臨問其所欲言,宏頓首自陳:“無功享食大國,願還壽張,食小鄉亭。”上悲傷其言而不許。御覽卷四二三

〔一〕 “樊宏”,樊重長子,范曄後漢書卷三二有傳。又見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華嶠後漢書卷一。

〔二〕 “拜光祿大夫,位特進”,此為光武帝即位時事。此下尚引有以下一段文字:“宏為人謙慎,每當朝會,先到,俯伏待事,時至乃起。上聞之,敕騶臨朝乃告,勿令豫到。”因與下文重複,今刪去。

〔三〕 “樊宏封長羅侯”,時在建武五年。

〔四〕 “徙”,姚本、聚珍本作“ 從”。

〔五〕 “薨”,姚本、聚珍本無此字。據范曄後漢書樊宏傳載,宏卒於建武二十七年。

〔六〕 “天道惡滿而好謙”,此句至“豈不樂哉”數句原無,聚珍本有,類聚卷二三引亦有,今據增補。御覽卷四五八引亦有此數句,惟“前世貴戚皆明戒也”句脱“皆”字。

〔七〕 “每當朝會”,此句至“勿令豫到”數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二四三引亦有,今據增補。御覽卷二四三引“每當朝會”句脱“當”字,“敕騶臨朝乃告”句脱“騶”字,而御覽卷四三0引皆未脱。


樊鯈
  樊鯈,〔一〕字長魚,事後母至孝,〔二〕母常病癰,鯈晝夜匍伏,不離左右,至為吮癰。〔三〕御覽卷四一二
  樊鯈至孝,母終,上遣中黃門朝暮餐食。〔四〕 文選卷五九沈約齊故安陸昭王碑文李善注

野王獻甘膠、膏餳,每作大發,〔五〕吏以為饒利。樊鯈知之,臨薨奏焉。御覽卷八五二

〔一〕 “樊鯈”,樊宏長子,范曄後漢書卷三二有傳。又見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袁宏後漢紀卷一0亦略載其事。初學記卷一七引雲:“ 雍倏,字長魚,事母至孝,母嘗病□,倏晝夜匍伏,不離左右,至為吮□。”姚本、聚珍本把“倏”字正作“ 鯈”,然不知改“
雍”作“樊”,遂使姚本、聚珍本皆誤以樊鯈、雍鯈為二人。姚本於雍鯈傳注云:“範書闕。”聚珍本亦置雍鯈於時代不可考之列。

〔二〕 “後”,原脱,永樂大典卷六六二、卷一0八一二引亦脱此字。聚珍本有,御覽卷七四二引亦有,范曄後漢書樊鯈傳同,今據增補。

〔三〕 “癰”,永樂大典卷一0八一二引同,御覽卷七四二、永樂大典卷六六二引作“嗽 ”。

〔四〕 “上遣中黃門朝暮餐食”,范曄後漢書樊鯈傳雲:鯈“事後母至孝,及母卒,哀思過禮,毀病不支,世祖常遣中黃門朝暮送饘粥”。

〔五〕 “每作大發”,此句范曄後漢書樊鯈傳作“每輒擾人”。


樊梵
  樊梵,〔一〕字文高,為尚書郎,〔二〕每當直事,〔三〕常晨駐車待漏。〔四〕雖在閒署,冠劍不解於身。每齋祠,恐失時,乃張燈俯伏。〔五〕為郎二十三歲,〔六〕未嘗被奏,三署服其慎重。〔
七〕御覽卷二一五
〔一〕 “樊梵”,樊鯈第三子,范曄後漢書樊鯈傳略載其事。

〔二〕 “尚書”,此二字原脱,聚珍本有,御覽卷四三0引亦有,今據增補。

〔三〕 “當”,原誤作“嘗”,姚本、聚珍本作“當”,書鈔卷三六、卷六0,類聚卷六八,御覽卷二、卷四三0,海錄碎事卷一二,文選卷五九沈約齊故安陸昭王碑文李善注引同,今據改正。

〔四〕 “常晨駐車待漏”,原無“ 常晨”二字,書鈔卷六0、玉海卷一一引同。而類聚卷六八、御覽卷二、海錄碎事卷一二、文選卷五九沈約齊故安陸昭王碑文李善注引雲“常晨駐車待漏”,皆有“ 常晨”二字,今據增補。聚珍本作“常晨駐馬待漏”,御覽卷四三0引同。

〔五〕 “乃”,此字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四三0引亦有,今據增補。

〔六〕 “二十三歲”,書鈔卷三六、卷六0引作“二十歲”。按“
二十三歲”是。范曄後漢書樊鯈傳雲:“梵字文高,為郎二十餘年。”

〔七〕 “三署”,范曄後漢書和帝紀雲:“元興元年春正月戊午,引三署郎召見禁中。” 李賢注引漢官儀雲:“三署謂五官署也,左、右署也,各置中郎將以司之。”“慎重”,聚珍本作“慎也”,書鈔卷六0引同,而卷三六引作“重慎”。


樊準
  樊準,〔一〕字幼陵,為州從事,〔二〕臨職公正,〔三〕不發私書,世稱冰清。〔四〕書鈔卷三七
  樊準見當世學者少懼,〔五〕先王道術陵遲,乃上疏曰:〔六〕“光武受命中興之初,〔七〕羣雄擾於冀州,旌旗亂於大澤,然猶投戈講學,息馬論道。孝明皇帝尤垂意於經學,即位刪定乖疑,〔八〕稽合圖讖,封師太常桓榮為關內侯,親自制作五行章句,每享射禮畢,〔九〕正坐自講,諸儒並聽,四方欣欣。是時學者尤盛,〔一0〕冠帶搢紳遊辟雍,觀化者以億計。”  御覽卷六一三

樊準,字幼陵,〔一一〕為御史中丞,執憲御下,舉正非法,百僚震悚。〔一二〕書鈔卷六二

樊準拜尚書令,沈深博雅,〔一三〕明習漢家故事。〔一四〕周密畏慎。〔一五〕書鈔卷五九

〔一〕 “樊準”,樊宏族曾孫,范曄後漢書卷三二有傳,“準”作“準”。李賢注云:“ ‘準’或作‘準’。”姚本把樊準和樊準誤分為二人,樊準列於卷四,樊準列於卷七,謬甚。

〔二〕 “為州從事”,書鈔卷七三、御覽卷二六五引同,姚本、聚珍本作“為別駕從事” ,系據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七三所引輯錄。

〔三〕 “臨職”,書鈔卷七三引作 “堅直”。

〔四〕 “世稱冰清”,此句原無,姚本、聚珍本有,書鈔卷七三引同,今據增補。此條書鈔卷七七亦引,字句較為簡略。

〔五〕 “懼”,聚珍本作“憫”。

〔六〕 “乃上疏曰”,鄧太后臨朝,儒學陵替,樊準乃上此疏。

〔七〕 “光武”,此二字下聚珍本有“皇帝”二字。

〔八〕 “孝明皇帝尤垂意於經學,即位刪定乖疑”,此二句聚珍本作“孝明皇帝尤垂情古典,遊意經藝,刪定乖疑”。

〔九〕 “畢”,原脱,依文義當有此字。聚珍本有,今據增補。

〔一0〕“尤”,聚珍本作“大”。

〔一一〕“幼陵”,原誤作“初陵” ,書鈔卷三六、御覽卷二二五引皆不誤,今據改正。

〔一二〕“悚”,書鈔卷三六、御覽卷二二五引同,姚本、聚珍本作“慄”,系據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三六所引輯錄。

〔一三〕“沈深博雅”,聚珍本無此句。

〔一四〕“明習漢家故事”,原脱“ 家”字,姚本、聚珍本有,初學記卷一一、類聚卷四八引亦有,今據增補。“故”字姚本、聚珍本作“舊”,類聚卷四八引亦作“舊”,陳禹謨刻本書鈔卷五九、初學記卷一一、御覽卷二一0引作“故”。

〔一五〕“周密畏慎”,此句原無,姚本、聚珍本有,類聚卷四八、御覽卷二一0引亦有,今據增補。


陰睦〔一〕
  建武三年,〔二〕追尊貴人父睦為宣恩侯。睦,皇后父也。書鈔卷四七
〔一〕 “陰睦”,南陽新野人,光烈陰皇后父,范曄後漢書卷一0光烈陰皇后紀略載其事,“睦”字作“陸”。李賢注云:“東觀記:‘有陰子公者,生子方,方生幼公,公生君孟,名睦,即後之父也。’今世本‘睦’作‘陸’。”

〔二〕 “三年”,聚珍本作“二年 ”。據范曄後漢書光烈陰皇后紀,建武九年,下詔追尊陰陸為宣恩哀侯。


陰識
  陰識為執金吾,〔一〕居位數十年,與賓客語,不及國家,其重慎如此。〔二〕御覽卷四三0
  陰識為執金吾,入則造也。〔三〕書鈔卷五四

〔一〕 “陰識”,字次伯,陰睦長子,范曄後漢書卷三二有傳。又見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袁宏後漢紀卷七亦略載其事。

〔二〕 “其重慎如此”,此條書鈔卷五四亦引,字句稍有不同。

〔三〕 “入則造也”,此句有脱文。姚本、聚珍本皆無此條。


陰興
  陰興,〔一〕字君陵,為期門僕射,從上出入,常操小蓋,疾風暴雨,屏翳左右,泥塗隘狹,自投車下,脱葱解履,涉淖至膝。〔二〕御覽卷三八六
  上欲封陰興,〔三〕置印綬於前,興固讓曰:“ 臣未有先登陷陣之功,而一家數人並蒙爵土,令天下觖望,誠不願。”〔四〕帝嘉興之讓,不奪其志。〔五〕 御覽卷四二四

陰興,字君陵,盡忠竭思,其無益於國,雖在骨肉,不以私好害公義。與張宗、鮮于褒不相善,〔六〕而知其有用,猶稱其所長而薦之。〔七〕張汜、杜禽之徒與興厚善,〔八〕以其華而少實,私貨以財,終不為言,是以世稱其忠平。御覽卷四二九

興夫人薨,會葬,詔使五官中郎將持節至墓賜印綬,詔追封加諡興曰鮦陽翼侯。書鈔卷四七

初,陰氏世奉管仲之祀於邑,謂之“相君子”。至子方,以累積恩德,為神所饗,臘日晨炊於灶,神見,再拜受慶。時有黃羊,因以祠之。自是富殖百萬,田至七百頃。後世子孫,常以臘日奉祠灶神以黃羊。〔九〕類聚卷八0

〔一〕 “陰興”,陰睦次子,范曄後漢書卷三二有傳。又見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三。袁宏後漢紀卷七亦略載其事。

〔二〕 “膝”,聚珍本作“踝”。

〔三〕 “陰興”,原誤作“樊興” 。

〔四〕 “誠不願”,聚珍本未輯此句。范曄後漢書陰興傳作“至誠不願”。袁宏後漢紀卷七作“臣誠不願”。

〔五〕 “不奪其志”,此條書鈔卷四八、類聚卷五一、御覽卷二0一亦引,字句微異。

〔六〕 “與張宗、鮮于褒不相善” ,此句姚本、聚珍本作“與同郡張宗、上谷鮮于褒不相好”,與范曄後漢書陰興傳同。“善”字原誤作“喜” ,書鈔卷三七引雲“與張宗、鮮于褒不相善”,今據改。

〔七〕 “薦”,書鈔卷三七引同,姚本、聚珍本作“達”,與范曄後漢書陰興傳同。

〔八〕 “張汜、杜禽之徒與興厚善 ”,書鈔卷三七引同,惟“與興”二字作“興與”。“ 張汜”二字上姚本、聚珍本有“友人”二字,與范曄後漢書陰興傳同。

〔九〕 “常以臘日奉祠灶神以黃羊 ”,此條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按風俗通義祀典篇雲:“漢記:‘南陽陰子方積恩好施,喜祀灶,臘日晨炊而灶神見,再拜受神,時有黃羊,因以祀之。其孫識,執金吾,封原鹿侯;興,衞尉,鮦陽侯。家凡二侯,牧守數十。其後子孫常以臘日祀灶以黃羊。’”“漢記” ,即指東觀漢記。所引與類聚卷八0略有不同。


陰傅
  陰傅封隱強侯。〔一〕七年,以隱強屬西,〔二〕徙封于丹陽,為期思侯。〔三〕書鈔卷四八
〔一〕 “陰傅”,陰興第二子,范曄後漢書卷三二陰興傳略載其事。“傅”字範書作“博 ”。“隱強侯”,姚本、聚珍本作“□強侯”,範書同,李賢注云:“□強,縣屬汝南郡,在□水之北。”陰傅於永平元年封隱強侯。

〔二〕 “以隱強屬西”,此下有闕文。

〔三〕 “徙封于丹陽,為期思侯” ,聚珍本注云:“司馬彪郡國志□強、期思並屬汝南郡,丹陽無期思地,此文有誤。”

傳七
   竇融〔一〕
  以軍功封寧武男。〔二〕范曄後漢書卷二三竇融傳李賢注
  河西太守竇融遣使獻□駝。〔三〕初學記卷二九

遣司馬虞封間行通書。〔四〕范曄後漢書卷二三竇融傳李賢注

竺曾弟嬰報怨,殺屬國侯王胤等,曾慚而去郡,融承製拜曾為武鋒將軍。〔五〕范曄後漢書卷二三竇融傳李賢注

竇融將兵牧敍州。〔六〕書鈔卷三二

詔封竇融曰:“行河西五郡大將軍、敍州牧、張掖屬國都尉竇融,執志忠孝,〔七〕扶微救危,仇疾反虜隗囂,率厲五郡精兵,羌胡畢集,兵不血刃,而虜土崩瓦解,功既大矣。篤意分明,斷之不疑,吾甚嘉之。其以六安安豐、陽泉、蓼、安風凡四縣封融為安豐侯。 ”〔八〕御覽卷二00

竇融光武時數辭爵位,不許,〔九〕因上疏曰: “臣融年五十三,有一子,年十五,質性頑鈍,臣融朝夕教導以經藝,不得令觀天文,見讖記,誠欲令恭肅畏事,恂恂脩道,〔一0〕不願其有才能,〔
一一〕何況乃當傳以連城廣土,享侯國哉!”〔一二〕他日會見,〔
一三〕迎詔曰:“公欲讓職還土,〔一四〕今相見,不宜論也。”類聚卷二一

竇融嗣子穆尚內黃公主,而融弟顯親侯竇友嗣子固尚沮陽公主,〔一五〕穆長子勛尚東海恭王女。〔一六〕竇氏一公,〔一七〕兩侯,三公主,四二千石,相與並代,〔一八〕自祖至孫,官府□第相望,〔一九〕奴婢千數,雖親戚功臣,莫與為比。初學記卷一八

融年老,〔二0〕子孫驕慢,乞骸骨歸第,詔許之。融卒,謁者奏穆父子自謂失勢,帝令將家屬歸本郡。〔二一〕書鈔卷三二

〔一〕 “竇融”,字周公,扶風平陵人,范曄後漢書卷二三有傳。又見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二、華嶠後漢書卷一。

〔二〕 “以軍功封寧武男”,范曄後漢書竇融傳雲:“王莽居攝中,為強弩將軍司馬,東擊翟義,還攻槐裏,以軍功封建武男。”李賢注云:“ 東觀記、續漢書並雲‘寧武男’。”本條即據此輯錄。

〔三〕 “河西太守竇融遣使獻□駝 ”,此條御覽卷九0一亦引,文字全同。范曄後漢書竇融傳雲:建武“五年夏,遣長史劉鈞奉書獻馬”。與此當為同一事。

〔四〕 “遣司馬虞封間行通書”,范曄後漢書竇融傳雲:融“復遣鈞上書曰:‘……謹遣同產弟友詣闕,口陳區區。’友至高平,會囂反叛,道絕,馳還,遣司馬席封間行通書”。李賢注:“東觀記及續漢書‘席’皆作‘虞’字。”本條即據此輯錄。聚珍本作“令弟友詣闕,道絕,馳還,遣司馬虞封間行通書”,亦據李賢注和範書輯錄。

〔五〕 “融承製拜曾為武鋒將軍” ,范曄後漢書竇融傳雲:建武“
七年夏,酒泉太守竺曾以弟報怨殺人而去郡,融承製拜曾為武鋒將軍,更以辛肜代之”。其下李賢即引此段文字作注。李賢注首句原無“
竺”字,又無“融承製”一句,為使文義完足,今據範書增補。通鑑卷四二亦引此條,僅有“曾弟嬰報怨,殺屬國侯王胤等”二句。

〔六〕 “竇融將兵牧敍州”,此句下原有“竇憲兄弟並列位,威鎮四海”二句,為竇憲傳中語,今刪去,移入竇憲傳。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