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觀漢記》穆宗孝和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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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和皇帝諱□,〔一〕章帝之中子也。〔二〕母曰樑貴人,早薨。上自岐嶷,〔三〕至於總角,孝順聰明,寬和篤仁。〔四〕孝章由是深珍之,〔五〕以為宜承天位。年四歲,以皇子立為太子,初治尚書,遂兼覽書傳,〔六〕好古樂道,〔七〕無所不照。章和二年春二月,章帝崩,太子即位。永元元年,〔八〕詔有司京師離宮園池,悉以假貧人也。二年二月壬午,〔九〕日有食之,史官不覺,涿郡言之。三年春正月,〔一0〕帝加元服。〔一一〕時太后詔袁安為賓,〔
一二〕賜束帛、乘馬。詔曰:〔一三〕“高祖功臣,蕭、曹為首,有傳世不絕之誼。〔一四〕曹相國後容城侯無嗣,〔一五〕朕甚愍焉。望長陵東門,見二臣之墓,〔一六〕生既有節,終不遠身,誼臣受寵,古今所同。遣使者以中牢祠,〔一七〕大鴻臚悉求近親宜為嗣者,須景風紹封,〔一八〕以彰厥功。”〔一九〕四年春正月,〔二0〕單于乞降,賜玉具劍,羽蓋車一駟,中郎將持節衞護焉。六月,〔二一〕大將軍竇憲潛圖弒逆,〔二二〕幸北宮,詔收捕憲黨射聲校尉郭□,〔二三〕使謁者收憲大將軍印綬,遣憲及弟篤、景就國,到皆自殺。五年正月,宗祀五帝於明堂,遂登靈台,望雲物,大赦天下。自京師離宮果園上林廣成囿悉以假貧人,〔二四〕恣得收捕,〔二五〕不收其税。六月,〔二六〕郡國大雨雹,大如雁子。六年六月,和帝初令伏閉晝日。〔二七〕七月,〔二八〕京師旱。幸洛陽寺,〔二九〕錄囚徒,舉冤獄。未還宮而澍雨。〔三0〕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蠻夷及擅國重譯奉貢。〔三一〕改殯樑皇后於承光宮,〔三二〕儀比敬園。〔三三〕初,後葬有闕,竇後崩後,乃議改葬。十年五月丁巳,〔三四〕京師大雨,南山水流出至東郊,壞民廬舍。十一年,〔三五〕復置右校尉官,置在西河鵠澤縣。十二年,象林蠻夷攻燔官寺。〔三六〕秭歸山高四百餘丈,〔三七〕崩填溪水,厭殺百餘人。〔三八〕十一月癸酉夜,〔三九〕白氣長三丈,起國東北,指軍市十日。是月,西域蒙奇、疏勒二國歸義。十三年春正月上日,〔四0〕上以五經義異,〔四一〕書傳意殊,親倖東觀,覽書林,閲篇籍。〔四二〕十六年十一月己丑,行幸緱氏,登百坯山。〔四三〕元興元年五月,右扶風雍地裂。〔四四〕朝無寵族,〔四五〕政如砥矢,惠澤沾濡,鴻恩茂篤。〔四六〕外憂庶績,內勤經藝,〔四七〕自左右近臣,皆誦詩、書。〔四八〕德教在寬,仁恕並洽。是以黎元寧康,方國協和,〔四九〕貞符瑞應,〔五0〕八十餘品,帝讓而不宣,故靡得而記。元興元年十二月,〔五一〕帝崩於章德前殿,在位十七年,時年二十七,葬順陵,廟曰穆宗。御覽卷九一
  序曰:穆宗之嗣世,正身履道,以奉大業。〔五二〕賓禮耆艾,動式舊典。宮無嬪嬙鄭、衞之宴,〔五三〕囿無槃樂遊畋之豫。躬履玄德,虛靜自損。是以屢獲豐年,遠近承風雲爾。〔五四〕御覽卷九一

〔一〕 “孝和皇帝”,事詳范曄後漢書卷四孝和帝紀,袁宏後漢紀卷一三、卷一四。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一亦略載其事。

《東觀漢記》穆宗孝和皇帝

〔二〕 “章帝之中子也”,據范曄後漢書和帝紀,和帝為章帝第四子。

〔三〕 “自”,姚本、聚珍本同,類聚卷一二引亦同。王先謙後漢書和帝紀集解載惠棟説引作“幼”。“岐嶷”,謂幼年聰慧。詩大雅生民雲: “誕實匍匐,克岐克嶷。”毛亨傳雲:“岐,知意也。嶷,識也。”鄭玄箋:“能匍匐則岐岐然意有所知也。其貌嶷嶷然有所識別也。”

〔四〕 “篤仁”,此二字書鈔卷六引同,姚本、聚珍本作“仁孝”,類聚卷一二亦引作“ 仁孝”。

〔五〕 “孝章”,此二字王先謙後漢書和帝紀集解載惠棟説引同,姚本作“帝”,類聚卷一二引亦作“帝”,聚珍本作“章帝”。

〔六〕 “兼覽書傳”,書鈔卷一二屢引本書,其中一條僅引此四字。

〔七〕 “樂”,書鈔卷一二引作“ 學”。

〔八〕 “永元元年”,此下三句原無,姚本、聚珍本有,初學記卷二四亦引,今據增補。 “永元”二字姚本、初學記卷二四引皆作“孝和”,聚珍本作“永元”,今從之。按此事不見范曄後漢書和袁宏後漢紀。範書和帝紀永元五年載:“二月戊戌,詔有司省減內外廄及涼州諸苑馬。自京師離宮果園上林廣成囿悉以假貧民。”事又見袁宏後漢紀和本篇下文。疑此所載即永元五年事。

〔九〕 “二年二月壬午”,此下四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二年載:“二月壬午,日有食之。”李賢引東觀漢紀注云:“史官不覺,涿郡言之。”今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文句增補。此段文字姚本作“和帝二年二月壬午日食時,史官不覺,涿郡言之”。聚珍本改“
和帝二年二月”為“二年春二月” ,餘與姚本同。二本所輯,亦系據李賢注所引,又參酌範書。

〔一0〕“三年春正月”,此句上原有“永元”二字。按上文已出“
永元”年號,依修史體例,此不當重出,今刪去。此下二句聚珍本漏輯。

〔一一〕“元服”,儀禮士冠禮雲: “令月吉日,加爾元服。”漢書昭帝紀顏師古注云:“ 元,首也。冠者首之所着,故曰元服。”

〔一二〕“時太后詔袁安為賓”,此下二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李賢注引,今據增補。此二句又輯入袁安傳。

〔一三〕“詔曰”,此句至“以彰厥功”諸句原無,類聚卷五一引,今據增補。類聚所引,原無“詔曰”二字, 聚珍本輯作 “三年詔曰”云云,御覽卷四七四引雲:“和帝永元三年,詔曰”云云,文選卷三八任昉為範始興作求立太宰碑表李善注引雲:“和帝詔曰”云云,今據以上各書增補。姚本把此段文字未輯入和帝紀,而編入末卷散條中。

〔一四〕“誼”,姚本、聚珍本同,御覽卷四七四引作“義”。按二字古通。

〔一五〕“曹相國後容城侯無嗣”,王先謙後漢書和帝紀集解引錢大昕雲:“顧淞雲:‘此詔蕭、曹並舉,而獨雲曹相國無後嗣,則酇侯有後矣。今據前書功臣表,酇侯九世孫禹,王莽建國元年,更為蕭鄉侯。莽敗絕,而平陽侯十世孫宏,光武建武二年,以舉兵佐軍紹封,傳子曠,表雲今見,則孟堅修史時尚存也。此與詔文正相反,未知其審。’予按韋彪傳亦云,建初七年,詔求蕭何後,封何末孫熊為酇侯。建八年級年,已封曹參後曹湛為平陽侯,故不及焉,則曹之有後審矣。而一雲建武所封,一雲建初所封,其名又互異。且班表、韋傳皆雲平陽侯,而此詔稱容城侯,皆事之可疑者也。”

〔一六〕“見二臣之墓”,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李賢注引東觀漢記雲:“蕭何墓在長陵東司馬門道北百步。”又引廟記雲:“曹參冢在長陵旁道北,近蕭何冢。”“墓”,姚本、聚珍本同,御覽卷四七四引亦同,文選卷三八任昉為範始興作求立太宰碑表李善注引作“隴”。

〔一七〕“遣使者以中牢祠”,此句上御覽卷四七四引有“可”字。“祠”,原作“禱”,姚本同。聚珍本作“祠”,御覽卷四七四引同,今從改。

〔一八〕“須”,原誤作“頃”,姚本、聚珍本尚不誤,今據改正。“景風紹封”,“景風 ”,或雲南風,史記律書雲:“景風居南方。景者,言陽氣道竟,故曰景風。”或雲東南風,淮南子墜形訓雲:“
東南曰景風。”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李賢注引春秋考異郵雲:“夏至四十五日,景風至,則封有功也。”白虎通義封公侯篇雲:“封諸侯以夏何?陽氣盛養,故封諸侯,盛養賢也。”

〔一九〕“以彰厥功”,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三年載:“十一月癸卯,祠高廟,遂有事十一陵。詔曰:‘高祖功臣,蕭、曹為首,有傳世不絕之義。曹相國後容城侯無嗣。朕望長陵東門,見二臣之壟,循其遠節,每有感焉。忠義獲寵,古今所同。可遣使者以中牢祠,大鴻臚求近親宜為嗣者,須景風紹封,以章厥功。’”與此字句大同小異。

〔二0〕“四年春正月”,此下五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和帝紀雲:永元“四年春正月,北匈奴右谷蠡王於除鞬自立為單于,款塞乞降。遣大將軍左校尉耿夔授璽綬”。李賢引東觀漢記注云:“賜玉具劍,羽蓋車一駟,中郎將持節衞護焉。”此下五句即據李賢注,又參酌範書增補。姚本、聚珍本輯有“單于乞降,賜玉具劍”云云四句,但聚珍本把此段文字誤繫於永元二年下。據範書匈奴南單于傳。持節衞護者為任尚。

〔二一〕“六月”,此句上原有“四年”二字,因與上文復出,今刪去。

〔二二〕“大將軍竇憲潛圖弒逆”,此句下聚珍本有“庚申”二字,與范曄後漢書和帝紀同。

〔二三〕“詔收捕憲黨射聲校尉郭□” ,原無“射聲校尉郭□”六字。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四年六月載:“庚申,幸北宮,詔收捕憲黨射聲校尉郭璜。”李賢注云:“東觀記‘璜’作‘□’,音同”是東觀漢記載及郭璜,且名作“□”字,今據李賢注,又參酌範書增補。

〔二四〕“自京師離宮果園上林廣成囿悉以假貧人”,六帖卷三八引雲:“詔有司京師果園悉以假貧人。”字句較略。此為永元五年二月事,見范曄後漢書和帝紀、袁宏後漢紀卷一三。

〔二五〕“收”,聚珍本脱,范曄後漢書和帝紀作“採”。

〔二六〕“六月”,此下三句原無,御覽卷一四引,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五年載:“六月丁酉,郡國三雨雹。”李賢引東觀漢記注云:“大如雁子。”此段文字姚本作“六月,雨雹,大如雁子”,系輯自李賢注,又酌取範書文字作了增補。聚珍本則與御覽所引同。

〔二七〕“六年六月,和帝初令伏閉晝日”,此二句原無,史記封禪書索隱引下句,今據增補。上句則參考范曄後漢書和帝紀補入。範書和帝紀永元六年載:“六月己酉,初令伏閉盡日。”李賢注引漢官舊儀雲:“伏日萬鬼行,故盡日閉,不干它事。”此段文字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二八〕“七月”,此句至“未還宮而澍雨”諸句原無,御覽卷六四二引,今據增補。

〔二九〕“寺”,初學記卷二0引無此字。按當有此字。“寺”謂官舍。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李賢注引風俗通義雲:“寺,嗣也,理事之吏,嗣續其中也。”通鑑卷四三胡三省注引風俗通義雲:“寺,司也,諸 官府所止皆曰寺。”華嚴經音義卷四引風俗通義雲:“寺,司也,延之有法度者也。今諸侯所止皆曰寺也。”

〔三0〕“未還宮而澍雨”,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六年載:“秋七月,京師旱。詔中都官徒各除半刑,謫其未竟,五月已下皆免遣。丁巳,幸洛陽寺,錄囚徒,舉冤獄。收洛陽令下獄抵罪,司隸校尉、河南尹皆左降。未及還宮而澍雨。”

〔三一〕“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蠻夷及擅國重譯奉貢”,此二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和帝紀雲:永元“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蠻夷及撣國重譯奉貢 ”。李賢注云:“東觀記作‘擅’,俗本以‘禪’字相類或作‘禪’者,誤也。”此二句即據李賢注,又摘取範書字句增補。

〔三二〕“改殯樑皇后於承光宮”,此句至“乃議改葬”諸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九年九月載:“甲子,追尊皇妣樑貴人為皇太后。冬十月乙酉,改葬恭懷樑皇后於西陵。”此下李賢引東觀漢記“
改殯承光宮”至“乃議改葬”一段文字作注,今據李賢注所引增補。李賢注所引原無“樑皇后於”四字,聚珍本參酌範書增入,今從之。和帝母樑貴人,為竇皇后所譖,憂死,竇皇后養和帝以為己子。和帝即位,竇皇后為皇太后,控制了朝政。永元九年閏八月皇太后卒,於是和帝始有改葬其生母之舉。

〔三三〕“儀比敬園”,范曄後漢書樑貴人紀雲:和帝“以貴人酷歿,斂葬禮闕,乃改殯於承光宮,上尊諡曰 恭懷皇后,追服喪制,百官縞素,與姊大貴人俱葬西陵,儀比敬園。 ”李賢注云:“敬園,安帝祖母宋貴人之園也。”

〔三四〕“十年五月丁巳”,此句至 “壞民廬舍”諸句原無,司馬彪續漢書五行志三劉昭注引,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李賢注亦引,字句稍異。此段文字下,聚珍本輯有以下一段文字:“十一年,帝召諸儒,魯丕與侍中賈逵、尚書令黃香等相難,丕善對事,罷朝,特賜履襪。”此當出魯丕傳,今移入丕傳。姚本亦把此段文字輯入和帝紀。

〔三五〕“十一年”,此下三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十一年四月載:“己巳,復置右校尉官。”李賢注引東觀漢記雲:“置在西河鵠澤縣。”玉海卷一三三、卷一三七亦引此句。此下三句即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文句增補。

〔三六〕“十二年,象林蠻夷攻燔官寺”,此二句原無,文選卷五七潘岳馬□督誄李善注引下句,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十二年載:“ 夏四月,日南象林蠻夷反,郡兵討破之。”又南蠻傳載:“
和帝永元十二年夏四月,日南象林蠻夷二千餘人寇掠百姓,燔燒官寺,郡縣發兵討擊,斬其渠帥,餘眾乃降。”“十二年”一句則據範書增補。聚珍本有此二句。

〔三七〕“秭歸山高四百餘丈”,此下三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李賢注引,今據增補。據範書和帝紀,永元十二年閏四月戊辰,秭歸山崩。司馬彪續漢書五行志四亦云:永元“十二年夏閏四月戊辰, 南郡秭歸山高四百丈,崩填溪,殺百餘人”。

〔三八〕“厭”,讀作“壓”。

〔三九〕“十一月癸酉夜”,此句至 “西域蒙奇、疏勒二國歸義”諸句原無,御覽卷一五引,今據增補。首句御覽卷一五原引作“和帝永和十二年癸酉夜”,“永和”乃“永元”之誤。今刪“和帝永和十二年”七字,又據御覽卷八七二所引增補“十一月” 三字。

〔四0〕“十三年”,原誤作“十二年”,聚珍本作“十三年”,與范曄後漢書和帝紀相合,今據改正。“上日”,朔日也。尚書堯典雲:“正月上日,受終於文祖。”

〔四一〕“上”,此字原無,姚本有,類聚卷一二引亦有,今據增補。聚珍本作“帝”。

〔四二〕“覽書林,閲篇籍”,書鈔卷一二僅引此二句,文字全同。

〔四三〕“十六年十一月己丑,行幸緱氏,登百坯山”,此三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和帝紀永元十六年載:“十一月己丑,行幸緱氏,登百岯山。” 李賢注云:“東觀記作‘坯’,並音平眉反,流俗本或作‘
杯’者,誤也。”可見東觀漢記載和帝至緱氏縣,登境內百坯山事。今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文句增補此三句。

〔四四〕“元興元年五月,右扶風雍地裂”,此二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和帝紀元興元年載: “五月癸酉,雍地裂。”李賢注云:“東觀記曰‘右扶風雍地裂’,流俗本‘雍’下有‘州’者,誤也。”今據李賢注,又 參酌範書增補。

〔四五〕“朝無寵族”,書鈔卷一五僅引此一句,“族”作“幸”。御覽卷九一所引此句與上文“閲篇籍”句相銜接,文義不相連屬,此句上有闕佚。

〔四六〕“篤”,聚珍本作“悦”。按“篤”字是。

〔四七〕“內勤經藝”,書鈔卷一二僅引此一句。

〔四八〕“自左右近臣,皆誦詩、書 ”,書鈔卷一二僅引“左右誦書”一句,系括引大意。

〔四九〕“方”,姚本、聚珍本作“ 萬”,類聚卷一二引同。

〔五0〕“貞符瑞應”,此句姚本、聚珍本作“符瑞”,類聚卷一二引同。按如作“符瑞” ,則當與下句連讀。

〔五一〕“元興元年十二月”,此下一段文字聚珍本移置於上文“朝無寵族”句前。

〔五二〕“以奉大業”,書鈔卷一七僅引此一句。

〔五三〕“宮無嬪嬙鄭、衞之宴”,此下二句書鈔卷八引作“宮無嬪嬙之燕,囿無盤樂之豫 ”,文有節刪。“鄭、衞”謂春秋戰國時的鄭國和衞國的民間俗樂。因與雅樂不同,故被排斥,視為淫靡之樂。禮記樂記雲:“鄭、衞之音,亂世之音也。”

〔五四〕“遠近承風雲爾”,此條文字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孝和皇帝諱□,〔一〕章帝之中子也。〔二〕母曰樑貴人,早薨。上自岐嶷,〔三〕至於總角,孝順聰明,寬和篤仁。〔四〕孝章由是深珍之,〔五〕以為宜承天位。年四歲,以皇子立為太子,初治尚書,遂兼覽書傳,〔六〕好古樂道,〔七〕無所不照。章和二年春二月,章帝崩,太子即位。永元元年,〔八〕詔有司京師離宮園池,悉以假貧人也。二年二月壬午,〔九〕日有食之,史官不覺,涿郡言之。三年春正月,〔一0〕帝加元服。〔一一〕時太后詔袁安為賓,〔
一二〕賜束帛、乘馬。詔曰:〔一三〕“高祖功臣,蕭、曹為首,有傳世不絕之誼。〔一四〕曹相國後容城侯無嗣,〔一五〕朕甚愍焉。望長陵東門,見二臣之墓,〔一六〕生既有節,終不遠身,誼臣受寵,古今所同。遣使者以中牢祠,〔一七〕大鴻臚悉求近親宜為嗣者,須景風紹封,〔一八〕以彰厥功。”〔一九〕四年春正月,〔二0〕單于乞降,賜玉具劍,羽蓋車一駟,中郎將持節衞護焉。六月,〔二一〕大將軍竇憲潛圖弒逆,〔二二〕幸北宮,詔收捕憲黨射聲校尉郭□,〔二三〕使謁者收憲大將軍印綬,遣憲及弟篤、景就國,到皆自殺。五年正月,宗祀五帝於明堂,遂登靈台,望雲物,大赦天下。自京師離宮果園上林廣成囿悉以假貧人,〔二四〕恣得收捕,〔二五〕不收其税。六月,〔二六〕郡國大雨雹,大如雁子。六年六月,和帝初令伏閉晝日。〔二七〕七月,〔二八〕京師旱。幸洛陽寺,〔二九〕錄囚徒,舉冤獄。未還宮而澍雨。〔三0〕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蠻夷及擅國重譯奉貢。〔三一〕改殯樑皇后於承光宮,〔三二〕儀比敬園。〔三三〕初,後葬有闕,竇後崩後,乃議改葬。十年五月丁巳,〔三四〕京師大雨,南山水流出至東郊,壞民廬舍。十一年,〔三五〕復置右校尉官,置在西河鵠澤縣。十二年,象林蠻夷攻燔官寺。〔三六〕秭歸山高四百餘丈,〔三七〕崩填溪水,厭殺百餘人。〔三八〕十一月癸酉夜,〔三九〕白氣長三丈,起國東北,指軍市十日。是月,西域蒙奇、疏勒二國歸義。十三年春正月上日,〔四0〕上以五經義異,〔四一〕書傳意殊,親倖東觀,覽書林,閲篇籍。〔四二〕十六年十一月己丑,行幸緱氏,登百坯山。〔四三〕元興元年五月,右扶風雍地裂。〔四四〕朝無寵族,〔四五〕政如砥矢,惠澤沾濡,鴻恩茂篤。〔四六〕外憂庶績,內勤經藝,〔四七〕自左右近臣,皆誦詩、書。〔四八〕德教在寬,仁恕並洽。是以黎元寧康,方國協和,〔四九〕貞符瑞應,〔五0〕八十餘品,帝讓而不宣,故靡得而記。元興元年十二月,〔五一〕帝崩於章德前殿,在位十七年,時年二十七,葬順陵,廟曰穆宗。御覽卷九一
  序曰:穆宗之嗣世,正身履道,以奉大業。〔五二〕賓禮耆艾,動式舊典。宮無嬪嬙鄭、衞之宴,〔五三〕囿無槃樂遊畋之豫。躬履玄德,虛靜自損。是以屢獲豐年,遠近承風雲爾。〔五四〕御覽卷九一

〔一〕 “孝和皇帝”,事詳范曄後漢書卷四孝和帝紀,袁宏後漢紀卷一三、卷一四。汪文台輯司馬彪續漢書卷一亦略載其事。

〔二〕 “章帝之中子也”,據范曄後漢書和帝紀,和帝為章帝第四子。

〔三〕 “自”,姚本、聚珍本同,類聚卷一二引亦同。王先謙後漢書和帝紀集解載惠棟説引作“幼”。“岐嶷”,謂幼年聰慧。詩大雅生民雲: “誕實匍匐,克岐克嶷。”毛亨傳雲:“岐,知意也。嶷,識也。”鄭玄箋:“能匍匐則岐岐然意有所知也。其貌嶷嶷然有所識別也。”

〔四〕 “篤仁”,此二字書鈔卷六引同,姚本、聚珍本作“仁孝”,類聚卷一二亦引作“ 仁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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