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觀漢記》孝殤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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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殤皇帝諱隆,〔一〕和帝之少子也。和帝皇子數十,生者輒夭,故殤帝養於民。元興元年十二月,和帝崩。是日倉卒,殤帝時生百餘日,乃立以為皇太子。其夜即位,尊皇后鄧氏為皇太后。帝在襁褓,太后臨朝。殤帝詔省荏弱平簟。〔二〕延平元年八月,帝崩於崇德前殿,年二歲,葬康陵。御覽卷九一
  孝殤襁褓承統,〔三〕寢疾不豫,天命早崩,國祚中絕,社稷無主,天下敖然,〔四〕賴皇太后臨朝,〔五〕孔子稱“有婦人焉”,〔六〕信哉!御覽卷九一

〔一〕 “孝殤皇帝”,事詳范曄後漢書卷四孝殤帝紀、袁宏後漢紀卷一五。

《東觀漢記》孝殤皇帝

〔二〕 “殤帝詔省荏弱平簟”,此句原無,御覽卷七0八引,聚珍本連綴於“延平元年八月”句前,今從之。此詔范曄後漢書殤帝紀失載。“平簟”二字疑有訛誤。

〔三〕 “孝殤襁褓承統”,從文字內容來看,此下諸句是殤帝紀序中語。

〔四〕 “敖”,聚珍本作“嗷”。按“敖”乃“嗷”的同音假借字。又作“謷”、“熬” 、“嗷”。説文雲:“嗷,眾口 愁也。”

〔五〕 “臨朝”,此二字聚珍本脱。

〔六〕 “孔子稱‘有婦人焉’”,論語泰伯篇雲:“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武王曰:‘予有亂臣十人。’孔子曰:‘才難,不其然乎?唐虞之際,於斯為盛。有婦人焉,九人而已。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謂至德也已矣。’”所謂“婦人”,是指文王妃太姒。列女傳母儀傳雲:“太姒者,武王之母,……旦夕勤勞,以進婦道。太姒號曰文母。文王理陽道而治外,文母理陰道而治內。”


東觀漢記卷三

紀三
   恭宗孝安皇帝
  孝安皇帝諱祜,〔一〕清河孝王第二子也。〔二〕少聰明敏達,〔三〕慈仁惠和,寬容博愛,好樂施予。自在邸第,數有神光赤蛇嘉應,照耀於室內。又有赤蛇盤紆殿屋牀笫之間,〔四〕孝王常異之。年十歲,善史書,〔五〕喜經籍,〔六〕和帝甚喜重焉,號曰“諸生 ”。數燕見在禁中,〔七〕特加賞賜,下及玩弄之物,諸王子莫得與比。殤帝即位,鄧後臨朝,以帝幼小,詔留於清河邸,欲為儲副。殤帝崩,以王青蓋車迎,〔八〕齊於殿中,〔九〕拜為長安侯,〔一0〕乃即帝位。謙讓恪懃,孜孜經學,志在供養,〔一一〕委政長樂宮。永初元年,徼外羌龍橋等六種慕義降附。〔一二〕永昌獻象牙、熊子。〔一三〕號皇太后母鄧夫人為新野君。〔一四〕新城山泉水大出,突壞人田,水深三丈。〔一五〕十一月,上始講尚書,□於典藝。〔一六〕二年春正月,帝加元服。〔一七〕六月,雹大如芋魁、雞子,風拔樹髮屋。〔一八〕閏七月,徼外羌薄申等八種舉眾降。〔一九〕三年,雁門烏桓及鮮卑叛,戰九原高梁谷。〔二0〕四年,司隸、豫、袞、徐、青、冀六州蝗。〔二一〕新野君薨,〔二二〕贈以玄玉赤紱,賻錢三千萬,布三萬匹。五年,〔二三〕漢陽人杜琦叛,琦自稱安漢將軍。漢陽故吏杜習手刺殺之。六年正月甲寅,謁宗廟。〔二四〕七年,郡國蝗飛過。〔二五〕濱水縣彭城、廣陽、廬江、九江谷九十萬斛,送敖倉。〔二六〕元初元年,〔二七〕日南地坼長百八十二里,廣五十六裏。二年,青衣蠻夷堂律等歸義。〔二八〕安定太守杜恢與司馬鈞等並威擊羌,〔二九〕恢乘勝深入,至北地靈州丁奚城,為虜所害,鈞擁兵不救,收鈞下獄。蠻田山、高少等攻城,〔三0〕殺長吏。州郡募五里蠻夷、六亭兵追擊,山等皆降。賜五里、六亭渠率金帛各有差。四年,〔三一〕武庫火,燒兵物百二十五種,直千萬以上。詔曰:“方今八月案比之時。”〔三二〕虔人種羌大豪恬狼等詣度遼將軍降。〔三三〕延光二年,〔三四〕九真言嘉禾生,禾百五十六本,七百六十八穗。三年,〔三五〕鳳皇集濟南台丞霍穆舍樹上,賜帛各有差。〔三六〕衞縣木連理,定陵縣木連理。〔三七〕潁川上言白鹿見。〔三八〕潁川上言麟見。〔三九〕黃龍見歷城,又見諸縣。〔四0〕四年三月,帝崩於葉縣,在位十九年,時年三十二。御車所止,飲食、百官、鼓漏、起居、車騎、鹵簿如故。及還宮,皇后與兄顯,〔四一〕中常侍江京、樊豐等共與偽詐,〔四二〕不欲令羣臣知上道崩,〔四三〕欲偽道得病,遣司徒等分詣郊廟社稷,告天請命,誣罔靈衹,以亡為存。其夕發喪,〔四四〕羣寮百姓,如喪考妣,塞外蠻夷,致祭涕泣。葬恭陵。御覽卷九一
  立章帝孫濟北惠王壽子北鄉侯犢。〔四五〕范曄後漢書卷五安帝紀李賢注

聖德炳着。〔四六〕。書鈔卷七

〔一〕 “孝安皇帝”,事詳范曄後漢書卷五孝安帝紀,袁宏後漢紀卷一六、卷一七。汪文台輯薛瑩後漢書、司馬彪續漢書卷一、謝沈後漢書、袁山鬆後漢書亦略載其事。

〔二〕 “清河孝王”,名慶,章帝子,建九年級年生,四年立為皇太子,七年廢,封為清河王。事詳范曄後漢書清河孝王慶傳、章帝紀。

〔三〕 “聰明敏達”,書鈔卷七僅引此一句。

〔四〕 “又有赤蛇盤紆殿屋牀笫之間”,“又有赤蛇”四字原無,聚珍本有,今據增補。 “笫”,牀上以竹編制的墊子。范曄後漢書安帝紀雲: “帝自在邸第,數有神光照室,又有赤蛇盤於牀笫之間。”

〔五〕 “善史書”,書鈔卷一二僅引此一句。范曄後漢書安帝紀李賢注云:“史書者,周宣王太史籀所作之書也。凡五十五篇,可以教童幼。”

〔六〕 “喜”,原誤作“嘉”,聚珍本不誤,今據改正。

〔七〕 “在禁中”,此三字聚珍本作“省中”。

〔八〕 “王青蓋車”,“王”字聚珍本誤作“玉”。“車”字原脱,聚珍本有,今據增補。司馬彪續漢書輿服志雲:“皇太子、皇子皆安車,朱班輪,青蓋,金華蚤,黑□文,畫轓文輈,金塗五末。皇子為王,錫以乘之,故曰王青蓋車。”

〔九〕 “齊於殿中”,“齊”,聚珍本作“齋”,二字古通。“於”,原誤作“中”,聚珍本不誤,今據改正。范曄後漢書安帝紀雲:“殤帝崩,太后與兄車騎將軍鄧騭定策禁中。其夜,使騭持節,以王青蓋車迎帝,齋於殿中。”

〔一0〕“拜為長安侯”,范曄後漢書安帝紀李賢注云:“不即立為天子而封侯者,不欲從微即登皇位。”通鑑卷四九胡三省注云:“餘謂先封侯者,用立孝宣帝故事也。”

〔一一〕“志在”,聚珍本作“篤志 ”。

〔一二〕“徼外羌龍橋等六種慕義降附”,此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安帝紀雲:“永初元年春正月,……蜀郡徼外羌內屬。”李賢注引東觀漢記雲: “徼外羌龍橋等六種慕義降附。”玉海卷一五二亦引。此句即據李賢注和玉海卷一五二所引增補。聚珍本亦輯有此句。范曄西羌傳雲:“安帝永初元年,蜀郡徼外羌龍橋等六種萬七千二百八十口內屬。”

〔一三〕“永昌獻象牙、熊子”,此句原無,類聚卷九五引東觀漢記雲:“安帝永初九年,永昌獻象牙、熊子。”“九年”乃“元年”之訛。以永初為年號僅有七年。范曄後漢書安帝紀載:永初元年三月“
己 卯,永昌徼外僬僥種夷貢獻內屬。”又西南夷傳雲:“永初元年,徼外僬僥種夷陸類等三千餘口舉種內附,獻象牙、水牛、封牛。”可證永昌獻象牙、熊子為永初元年事,確切時間為元年三月己卯。今據類聚卷九五所引增補此句。

〔一四〕“號皇太后母鄧夫人為新野君”,此句原無,書鈔卷四八引,今據增補。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此句。范曄後漢書安帝紀永初元年載:“ 六月戊申,爵皇太后母陰氏為新野君。”和熹鄧皇后紀載:“永初元年,爵號太夫人為新野君,萬户供湯沐邑。”

〔一五〕“新城山泉水大出,突壞人田,水深三丈”,此三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安帝紀永初元年十月載:“辛酉,新城山泉水大出。”李賢注引東觀漢記雲:“突壞人田,水深三丈。”今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字句增補。

〔一六〕“□於典藝”,書鈔卷一二僅引此一句。

〔一七〕“二年春正月,帝加元服” ,范曄後漢書安帝紀雲:“三年春正月庚子,皇帝加元服。”袁宏後漢紀卷一六、通鑑卷四九所載皆同。此“ 二年”當作“三年”。

〔一八〕“六月,雹大如芋魁、雞子,風拔樹髮屋”,此三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安帝紀永八年級年載:“六月,京師及郡國四十大水,大風,雨雹。 ”李賢注引東觀漢記雲:“雹大如芋魁、雞子,風拔樹髮屋。”今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字句增補。通鑑卷四九胡三省注亦引“
雹大如芋魁”云云二句。

〔一九〕“閏七月,徼外羌薄申等八種舉眾降”,此二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安帝紀永八年級年閏七月載:“癸未,蜀郡徼外羌舉土內屬。”李賢注引東觀漢記雲:“徼外羌薄申等八種舉眾降。”今據李賢注,又參酌範書增補。通鑑卷四九胡三省注亦引“徼外羌薄申等八種舉眾降”一句。據範書西羌傳載,薄申等八種降漢者共三萬六千九百口。

〔二0〕“三年,雁門烏桓及鮮卑叛,戰九原高梁谷”,此三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安帝紀永九年級年載:“九月,雁門烏桓及鮮卑叛,敗五原郡兵於高渠谷。”李賢注云:“東觀記曰:‘戰九原高梁谷。 ’‘
渠’、‘樑’相類,必有誤也。” 通鑑卷四九胡三省注又引李賢注。今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字句增此三句。聚珍本作“三年,雁門烏桓及鮮卑叛,五原郡兵敗於高梁谷”。亦依李賢注和範書輯錄。

〔二一〕“四年,司隸、豫、兗、徐、青、冀六州蝗”,此二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安帝紀永初四年載:“夏四月,六州蝗。”李賢引東觀漢記注云:“司隸、豫、兗、徐、青、冀六州。”通鑑卷四九胡三省注引同。今據李賢注,又參酌範書增補。

〔二二〕“新野君薨”,此下四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安帝紀李賢注引,今據增補。新野君陰氏於永初四年十月卒,諡曰敬君。見範書安帝紀、和熹鄧皇后紀。

〔二三〕“五年”,此下四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安帝紀永初五年載:“九月,漢陽人杜琦、王信叛,與先零諸種羌攻陷上邽城。十二月,漢陽太守趙博遣客刺殺杜琦。”“漢陽人杜琦、王信叛”句下李賢注云:“東觀記曰:‘琦自稱安漢將軍。’”又於“ 漢陽太守趙博遣客刺殺杜琦”句下注雲:“東觀記曰: ‘漢陽故吏杜習手刺殺之。’”此下四句即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字句增補。

〔二四〕“六年正月甲寅,謁宗廟” ,此二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安帝紀載:永初“七年春正月庚戌,皇太后率大臣命婦謁宗廟”。李賢注云:“臣賢按:東觀、續漢、袁山鬆、謝沈書、古今注皆雲‘六年正月甲寅,謁宗廟’,此雲‘七年庚戌’,疑紀誤也。”今據李賢注增補。聚珍本作“六年春正月甲寅,皇太后率大臣命婦謁宗廟”,於李賢注外,又據範書作了增補。袁宏後漢紀卷一六雲:永初“六年春正月甲寅,皇太后初親祭於宗廟”。所載與東觀漢記相合。又御覽卷五三一引東觀漢記雲:“永初六年,皇太后入宗廟於世祖廟,與皇帝交獻焉,如光烈皇后故事。”此條已編入本書郊祀志。

〔二五〕“七年,郡國蝗飛過”,此二句原無,類聚卷一00引雲:“永初七年,郡國蝗飛過。”今據增補。

〔二六〕“濱水縣彭城、廣陽、廬江、九江谷九十萬斛,送敖倉”,此二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安帝紀永初七年載:“九月,調零陵、桂陽、丹陽、豫章、會稽租米,賑給南陽、廣陵、下邳、彭城、山陽、廬江、九江饑民,又調濱水縣谷輸敖倉。”其下李賢引此二句作注,今據增補。

〔二七〕“元初元年”,此下三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安帝紀元初元年載:“二月己卯,日南地坼。”李賢注引東觀漢記雲:“坼長百八十二里,廣五十六裏。”今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字句增補。

〔二八〕“二年,青衣蠻夷堂律等歸義”,此二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安帝紀元八年級年正月載:“蜀郡青衣道 夷奉獻內屬。” 李賢注引東觀記雲:“青衣蠻夷堂律等歸義。”今據李賢注,又參酌範書增補。

〔二九〕“安定太守杜恢與司馬鈞等並威擊羌”,此下六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安帝紀元八年級年十月載:“乙未,右扶風仲光、安定太守杜恢、京兆虎牙都尉耿溥與先零羌戰於丁奚城,光等大敗,並沒。左馮翊司馬鈞下獄,自殺。”李賢於“戰於丁奚城”下注雲:“東觀記曰:‘至北地靈州丁奚城’也。”又於 “自殺”句下注雲:“東觀記曰:‘安定太守杜恢與鈞等並威擊羌,恢乘勝深入,為虜所害,鈞擁兵不救,收鈞下獄’也。”此下六句即據李賢注所引,又參酌範書連綴增補。範書西羌傳雲:元八年級年,“使屯騎校尉班雄屯三輔,遣左馮翊司馬鈞行徵西將軍,督右扶風仲光、安定太守杜恢、北地太守盛包、京兆虎牙都尉耿溥、右扶風都尉皇甫旗等,合兵八千餘人,又龐參將羌胡兵七千餘人,與鈞分道並北擊零昌。參兵至勇士東,為杜季貢所敗,於是引退。鈞等獨進,攻拔丁奚城,大克獲。杜季貢率眾偽逃。鈞令光、恢、包等收羌禾稼,光等違鈞節度,散兵深入,羌乃設伏要擊之。鈞在城中,怒而不救,光等並沒,死者三千餘人。鈞乃遁還,坐徵自殺。”可與此相參證。

〔三0〕“蠻田山、高少等攻城”,此句至“賜五里、六亭渠率金帛各有差”諸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安帝紀元八年級年載:“十二月,武陵澧中蠻叛,州郡擊破之。”其下李賢引東觀記“蠻田山、高少等攻城”云云一段文字作注,今據李賢注增補。

〔三一〕“四年”,此下四句原無,司馬彪續漢書五行志二雲:“元初四年二月壬戌,武庫火。”劉昭注云: “東觀書曰: ‘燒兵物百二十五種,直千萬以上。’”今據劉昭注,又參酌司馬彪書增補。范曄後漢書安帝紀、袁宏後漢紀卷一六、通鑑卷五0亦載元初四年二月壬戌,武庫發生火災之事。

〔三二〕“詔曰:‘方今八月案比之時’”,此二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安帝紀元初四年七月載:“京師及郡國十雨水。詔曰:‘……夫霖雨者,人怨之所致。其武吏以威暴下,文吏妄行苛刻,鄉吏因公生奸,為百姓所患苦者,有司顯明其罰。又月令“仲秋養衰老,授几杖,行糜粥”。方今案比之時,郡縣多不奉行。……’”李賢於“方今案比之時”句下注雲:“ 東觀記曰:‘方今八月案比之時。’”此二句即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字句增補。“案比”,核驗民户口數,漢代規定在每年八月進行。範書江革傳雲:“建武末年,與母歸鄉里。每至歲時,縣當案比,革以母老,不欲搖動,自在轅中挽車,不用牛馬,由是鄉里稱之曰‘江巨孝’。”李賢注云:“案驗以比之,猶今貌閲也。” 由此看來,案比時,人們都要親自到官方接受查驗,以便國家準確掌握户口情況。

〔三三〕“虔人種羌大豪恬狼等詣度遼將軍降”,此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安帝紀元初四年十二月載:“甲子,任尚及騎都尉馬賢與先零羌戰於富平上河,大破之。虔人羌率眾降。”其下李賢引此句作注,今據增補。

〔三四〕“延光二年”,此下四句原無,范曄後漢書安帝紀延光二年六月載:“九真言嘉禾生。”李賢注引東觀記雲:“禾百五十六本,七百六十八穗。”今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字句增補。東漢會要卷一五 注亦引“禾百五十六本,七百六十八穗”二句。

〔三五〕“三年”,此下三句原無,類聚卷九九引,今據增補。“三年”上類聚原引有“安帝延光”四字,因與上文重出,今刪去。御覽卷九一五亦引此下三句,文字與類聚全同。

〔三六〕“賜帛各有差”,范曄後漢書安帝紀延光三年二月載:“戊子,濟南上言,鳳凰集台縣丞霍收舍樹上。賜台長帛五十匹,丞二十匹,尉半之,吏卒人三匹。鳳凰所過亭部,無出今年田租。賜男子爵,人二級。”

〔三七〕“衞縣木連理,定陵縣木連理”,此二句原無,類聚卷九八引東觀漢記雲:“安帝延和三年,衞縣木連理。又其年,定陵縣木連理。”今據此增補。類聚所引“延和”乃“延光”之訛。范曄後漢書安帝紀延光三年七月載:“潁川上言木連理。”定陵縣屬潁川郡,東觀漢記所云“定陵縣木連理”,與範書安帝紀所云“潁川上言木連理”當為同一事。

〔三八〕“潁川上言白鹿見”,此句原無,類聚卷九九引東觀漢記雲:“安帝延光三年,潁川上言白鹿見。”今據增補。

〔三九〕“潁川上言麟見”,此句原無,類聚卷九八引東觀漢記雲:“安帝三年,潁川上言麟見。”今據增補。類聚所引“安帝三年”,當指安帝延光三年。范曄後漢書安帝紀延光三年七月載:“白鹿、麒麟見陽翟。”陽翟縣屬潁川郡,東觀漢記所云“潁川上言白鹿見。潁川上言麟見”,與範書安帝紀所云 “白鹿、麒麟見陽翟”當是同一事。

〔四0〕“黃龍見歷城,又見諸縣” ,此二句原無,類聚卷九八引東觀漢記雲:“安帝延光三年,黃龍見歷城,又見諸縣。”今據增補。范曄後漢書安帝紀延光三年九月載:“辛亥,濟南上言黃龍見歷城。”又十二月載:“乙未,琅邪言黃龍見諸縣。”可與此互證。

〔四一〕“顯”,指閻顯。

〔四二〕“共與偽詐”,此四字聚珍本作“共為詐”。

〔四三〕“欲”,聚珍本作“容”,誤。

〔四四〕“其夕發喪”,通鑑卷五一載發喪經過雲:延光四年三月“
庚申,帝至宛,不豫。乙丑,帝發自宛。丁卯,至葉,崩於乘輿。年三十二。皇后與閻顯兄弟、江京、樊豐等謀曰:‘今晏駕道次。濟陰王在內,邂逅公卿立之,還為大害。’乃偽雲‘帝疾甚’,徙御卧車,所在上食、問起居如故。驅馳行四日。庚午,還宮。辛未,遣司徒劉熹詣郊廟、社稷,告天請命,其夕發喪。”

〔四五〕“立章安孫濟北惠王壽子北鄉侯犢”,范曄後漢書安帝紀載:安帝卒後,“尊皇后為皇太后。太后臨朝,以後兄大鴻臚閻顯為車騎將軍,定策禁中,立章帝孫濟北惠王壽子北鄉侯懿”。李賢注云:“東觀記及續漢書並曰‘北鄉侯犢’,今作‘懿’ ,蓋二名。”此句即據李賢注,又酌取範書字句輯錄。通鑑卷五一載:“太后欲久專國政,貪立幼年,與顯等定策禁中,迎濟北惠王子北鄉侯懿為 嗣。”考異雲:“東觀記、續漢書作‘北鄉侯犢’,今從袁紀、範書。”

〔四六〕“聖德炳着”,此句為書鈔卷七標目,其下注“東觀孝安”,知此為東觀漢記安帝紀中文字。疑此句出安帝紀序。

孝殤皇帝諱隆,〔一〕和帝之少子也。和帝皇子數十,生者輒夭,故殤帝養於民。元興元年十二月,和帝崩。是日倉卒,殤帝時生百餘日,乃立以為皇太子。其夜即位,尊皇后鄧氏為皇太后。帝在襁褓,太后臨朝。殤帝詔省荏弱平簟。〔二〕延平元年八月,帝崩於崇德前殿,年二歲,葬康陵。御覽卷九一
  孝殤襁褓承統,〔三〕寢疾不豫,天命早崩,國祚中絕,社稷無主,天下敖然,〔四〕賴皇太后臨朝,〔五〕孔子稱“有婦人焉”,〔六〕信哉!御覽卷九一

〔一〕 “孝殤皇帝”,事詳范曄後漢書卷四孝殤帝紀、袁宏後漢紀卷一五。

〔二〕 “殤帝詔省荏弱平簟”,此句原無,御覽卷七0八引,聚珍本連綴於“延平元年八月”句前,今從之。此詔范曄後漢書殤帝紀失載。“平簟”二字疑有訛誤。

〔三〕 “孝殤襁褓承統”,從文字內容來看,此下諸句是殤帝紀序中語。

〔四〕 “敖”,聚珍本作“嗷”。按“敖”乃“嗷”的同音假借字。又作“謷”、“熬” 、“嗷”。説文雲:“嗷,眾口 愁也。”

〔五〕 “臨朝”,此二字聚珍本脱。

〔六〕 “孔子稱‘有婦人焉’”,論語泰伯篇雲:“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武王曰:‘予有亂臣十人。’孔子曰:‘才難,不其然乎?唐虞之際,於斯為盛。有婦人焉,九人而已。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謂至德也已矣。’”所謂“婦人”,是指文王妃太姒。列女傳母儀傳雲:“太姒者,武王之母,……旦夕勤勞,以進婦道。太姒號曰文母。文王理陽道而治外,文母理陰道而治內。”


東觀漢記卷三

紀三
   恭宗孝安皇帝
  孝安皇帝諱祜,〔一〕清河孝王第二子也。〔二〕少聰明敏達,〔三〕慈仁惠和,寬容博愛,好樂施予。自在邸第,數有神光赤蛇嘉應,照耀於室內。又有赤蛇盤紆殿屋牀笫之間,〔四〕孝王常異之。年十歲,善史書,〔五〕喜經籍,〔六〕和帝甚喜重焉,號曰“諸生 ”。數燕見在禁中,〔七〕特加賞賜,下及玩弄之物,諸王子莫得與比。殤帝即位,鄧後臨朝,以帝幼小,詔留於清河邸,欲為儲副。殤帝崩,以王青蓋車迎,〔八〕齊於殿中,〔九〕拜為長安侯,〔一0〕乃即帝位。謙讓恪懃,孜孜經學,志在供養,〔一一〕委政長樂宮。永初元年,徼外羌龍橋等六種慕義降附。〔一二〕永昌獻象牙、熊子。〔一三〕號皇太后母鄧夫人為新野君。〔一四〕新城山泉水大出,突壞人田,水深三丈。〔一五〕十一月,上始講尚書,□於典藝。〔一六〕二年春正月,帝加元服。〔一七〕六月,雹大如芋魁、雞子,風拔樹髮屋。〔一八〕閏七月,徼外羌薄申等八種舉眾降。〔一九〕三年,雁門烏桓及鮮卑叛,戰九原高梁谷。〔二0〕四年,司隸、豫、袞、徐、青、冀六州蝗。〔二一〕新野君薨,〔二二〕贈以玄玉赤紱,賻錢三千萬,布三萬匹。五年,〔二三〕漢陽人杜琦叛,琦自稱安漢將軍。漢陽故吏杜習手刺殺之。六年正月甲寅,謁宗廟。〔二四〕七年,郡國蝗飛過。〔二五〕濱水縣彭城、廣陽、廬江、九江谷九十萬斛,送敖倉。〔二六〕元初元年,〔二七〕日南地坼長百八十二里,廣五十六裏。二年,青衣蠻夷堂律等歸義。〔二八〕安定太守杜恢與司馬鈞等並威擊羌,〔二九〕恢乘勝深入,至北地靈州丁奚城,為虜所害,鈞擁兵不救,收鈞下獄。蠻田山、高少等攻城,〔三0〕殺長吏。州郡募五里蠻夷、六亭兵追擊,山等皆降。賜五里、六亭渠率金帛各有差。四年,〔三一〕武庫火,燒兵物百二十五種,直千萬以上。詔曰:“方今八月案比之時。”〔三二〕虔人種羌大豪恬狼等詣度遼將軍降。〔三三〕延光二年,〔三四〕九真言嘉禾生,禾百五十六本,七百六十八穗。三年,〔三五〕鳳皇集濟南台丞霍穆舍樹上,賜帛各有差。〔三六〕衞縣木連理,定陵縣木連理。〔三七〕潁川上言白鹿見。〔三八〕潁川上言麟見。〔三九〕黃龍見歷城,又見諸縣。〔四0〕四年三月,帝崩於葉縣,在位十九年,時年三十二。御車所止,飲食、百官、鼓漏、起居、車騎、鹵簿如故。及還宮,皇后與兄顯,〔四一〕中常侍江京、樊豐等共與偽詐,〔四二〕不欲令羣臣知上道崩,〔四三〕欲偽道得病,遣司徒等分詣郊廟社稷,告天請命,誣罔靈衹,以亡為存。其夕發喪,〔四四〕羣寮百姓,如喪考妣,塞外蠻夷,致祭涕泣。葬恭陵。御覽卷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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